從內容來看,登山寶訓含有以下的性質︰
一、舊約律法是基督國度正式法典的背景(太5:19),
二、宣告耶穌來到世上是要成全律法(太5:17),衪關注的不只是外表的行為,也看重裡頭的動機(太5:27-28;6:1-6),
三、確立了公義和完善的標準(太5:48)。
馬太指明「許多的人」,有意說明耶穌的教訓是“普世性”的。
第一福:「虛心」原文是“在靈裡貧窮”,是指那些因困難而需要上帝幫助的人(詩37:14;40:17;69:28-29,32-33;賽 61:1;66:2)。路6:20是用「貧窮」,引用自賽61:1(路5:17),是指靈裡貧窮。可見兩位作者都是取自舊約的觀念。“在靈裡”說明不是依靠物質的幫助,因此那些「願意依靠上帝」的人是有福的。
第二福:和路加的第三福、第一禍、第三禍含意相似。相信「哀慟」是指那些受逼迫或受壓制的人,特別是那些為了上帝的緣故而受虧損的人,他們必得上帝的安慰(賽61:2)。
第三福:「溫柔」原文是“謙卑”,與詩37:11;賽61:1含意一樣。「地土」是指上帝的國所在的土地。可見第三福和第一福是平行對句;「虛心」相比「謙卑」, 「天國」相比「地土」。都是回應賽61:1。說明那些願意在上帝面前謙卑的人將享受上帝國(天國)的福氣。
第四福:「飢渴慕義…」這裡似乎是回應賽55:1;61:3;49:10。指喜好追求上帝的義的人。上帝的義(希臘文dikaiosune含有聖潔或好行為的意義)一般是指公義聖潔,有好行為。
第五福:「憐恤人的」是“施慈悲的人”(詩18:25;cf.路6:36)。猶太人講究施慈悲,尤其是施慈悲給憐憫的人。他們也相信好施悲的人上帝也必向他施慈悲(詩18:25-26;路6:36)。這裡似乎有意說明那些施慈悲的人一天即使落在困難中也必蒙別人的憐恤。
第六福:「清心…」這是引用詩24:3-6的教導;手潔心清的人才可以朝見上帝。
第七福:「使人和睦」(詩34:14)是指那些堅持以和平方式處理爭執的人。「上帝的兒子」一般是指真以色列人(申14:1;何1:10),或統指屬於上帝的兒女。
第八福: 「為義受逼迫」似乎是指當時教會中已有逼迫的事在發生,但是上帝應許把天國賜給這些人。
這八福都以μ(μακαριοι有福了)來作押韻開始。按拉比的解經法排在頭的字為最重要,排在後的為次要),耶穌論八福的重點在於「福氣」:那人是否獲得上帝的祝福(μακαριοι原意是指“由上帝來的祝福”)。前四個和後四個都有36個字(按照希臘文聖經)組成:成為一篇平衡的兩部詩歌。前四個是關係門徒受逼迫的情景,後四個關係門徒在逼迫中的道德行為。
十一和十二節是特別指那些受逼迫的人而說:由「他們」這第三人身稱呼轉了「你們」這第二人身稱呼;有意對著一班門徒而言。有學者相信這是在八福以外的“第九福”。
甘特利(R. Gundry)指出說當時馬太的教會是受到逼迫,因此特別注重信徒如何面對逼迫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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