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 星期四

約瑟在埃及為相

 

創四十一37-57

    由於約瑟為法老解夢合宜,他的建議合理,而被法老和他的臣僕所接納,認為他裡面有上帝的靈和但以理一樣(但五14),將他升高作宰相,派他治理全地。

    這時脫去囚衣,穿上了細麻衣,戴上印戒和金鏈,並賜給他新名和妻子。此時他年卅歲,和大衛作王及耶穌出來傳道同年(撒下五4; 路三23)。

    荒年未到以前,他生了兩個兒子,在為他們所起的名中,都有感謝上帝的恩典之意。七豐年一過,全地有大饑荒正如約瑟所說的。

    從上帝來的啟示必定應驗,而人所作的夢卻不可都信(傳五7),實在是上帝在人的國中掌權,王的心在耶和華的手中隨意流轉(但四17;箴廿一1)。

 

約瑟解法老的怪夢

 

創四十一l-36

    上帝見約瑟被囚的日子滿了,就使法老作夢,但因無人能解,於是酒政想起了約瑟,提他出監為法老解夢。

    他將解夢之能歸於上帝, 法老夢見七隻肥壯、美好的母牛被七隻瘦弱、醜陋的母牛吃了。又夢見七個飽滿、佳美的麥穗被七個枯槁、細弱麥穗吞盡。約瑟為他解夢,乃是七個豐年的糧食,將要被七個荒年所吞滅。

    這時上帝的指示,叫法老要聚斂豐年的糧食,以免被饑荒所滅。不但指出世界所有的現象絕不是長久豐收,而可能是災荒很快來到,並預表末世七年大災難。將全世界的情況都改變了。

    世界並不是可靠安居之地,只有信靠、服從約瑟所預表的基督才能得活。

 

以掃的後代

 

創卅六1-43

以掃本是以撒的長子,但他因一點食物賣掉了長子的名分,所以他的後代就不能承受上帝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應許,而且漸漸地從歷史上消失。

這裡只簡單地記載以掃的子孫至三四代及一些族長和王,不過上帝仍因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和以撒對他的祝福,賜給他們西珥山為業(申二5)。 而雅各的後裔——以色列人才是承受上帝應許給他祖和父為業之迦南地的人。

以掃後裔的其中一支——亞瑪力人(創卅六12),後來成為以色列的仇敵,常攻打和壓迫以色列人,可以代表屬肉體和屬血氣的象徵和勢力(出十七8、16;民十四45,甘四20。士三13,六3;撒上十五8-9)。他們終必消滅(俄1-2、 10、18)。

 

2022年7月6日 星期三

神獨一的本質

 

一. 引言
神的本質先呈現在衪的自我啟示中,繼而藉著在祂子民中的作為,具體地闡述出來。

二. 神的本質
舊約裡沒有出現過「理論上的無神論」,只出現過「生活上的無神論」,即否認神在生活上與他們有任何關聯(耶5: 12)。然而,舊約時代的人似乎認為,這些論證全都是不需要的,因為神的存在已傳遍地極(詩篇9: 1-3)。瑪拉基書的經文其實已暗示,因為衪是神,所以人才能保持與衪的關係;倘若衪是人,祂就早已厭倦以色列人的悖逆。因此,祂的本質是:

  1. 神有位格:神之所以具有位格,乃是由於祂給自己的「名字」。神所以自我命名,有三個作用:1). 名字說明神存在於以色列民當中;2). 神並且用不同的名字來表示,一個名字不足以概恬衪的性格,及祂對人關懷的各種方式;3). 神所有的名字都跟以色列有關,反映出神在歷史上與以色列的交往。這些「名字」為何:
    1. 「伊勒」之名:指一位強大的領袖或長官,強調神與人之間的距離和神對一切自然界的掌權。這名稱也常與舊約中的個人領袖連用,如「亞伯拉罕的神」。伊勒這名字也見於複合名詞裡,如「伊勒沙達伊」(El Shaddai,創17: 1,意謂全能的神),「伊勒伊利安」(El Alion,創14: 18-19,意謂至高的神),「伊勒俄琳」(El Olam,創21: 33,賽40: 28,意謂永生的神),「伊勒羅伊」(El Roeh,創16: 13,意謂看顧人的神),「伊勒奧希米」(創1: 1,Elohim,是最常見的名字)。
    2. 「雅巍」之名:此名稱跟動詞的「是」連用在一起,是強調神與人「立約」的特有稱呼,說明神的「近在」和對人的眷顧(申3: 24)。
    3. 萬軍之耶和華:早期跟「約櫃」有關,「萬軍」不僅指軍隊,更包括了「天軍、眾星、和一切成就神旨意的受造物」,此乃源於一個「信念」:神是一位在爭戰中拯救子民的領袖(撒上17: 26、36裡的永生神)。
    4. 「王」之名:在討論「約」時,我們會看到「神的王權」在舊約初期盟約中已若現,出埃及記15: 18說「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到君王政體時代,這稱謂才普遍起來。
  2. 神是獨一的:申命記6: 4ff說「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已開始強調「神只有一位」。直到大先知的著作時,才把「獨一神觀」發揮得淋漓盡致(以賽亞書44-46章是捍衛這觀念的典範,如賽44: 10,另外耶2: 5),重點在於其他那些神衹沒有價值,而非他們的不存在。它們不能聽,也不能回應人的禱告,所以它們不是神。

三. 神的性格和作為
從神的作為,我們可以真正明白衪的本性,和清楚地了解衪是怎樣一位神。

  1. 神的能力:經歷過神奇妙的拯救和帶領後,以色列人更容易相信他們的創造主是大能的神。跟神的大能相關的是神的「可畏」和「忌邪」,因為神的大能可以產生「審判」或「祝福」。
  2. 神的聖潔:「聖潔」是神最重要的特徵,聖潔的事實先於人對聖潔的經驗,如神必須告訴摩西那是聖地,否則他永遠不會知道,因為人的感覺是後來才出現的。可見,聖潔屬乎神。
  3. 神的公義:「公義」是一種關係的觀念,從承認神的關係產生出實際的責任。神的公義在舊約的歷史進程中,從「約」的狹隘範圍擴展開來,而以整個受造的世界來表達神的義。
  4. 神的愛和憐憫:「愛」的觀念在創3: 15已出現,而在「約」的關係裡,「慈愛」發展為「一個互相關照的責任,實踐在所有親友、主僕和其他相再屬關係上,是共同分擔的責任。」

四. 啟示的媒介(四種)
綜觀舊約的歷史,當中都流露一個信念:神可以在任何地方和時候出現,並且神的自由可以使衪利用任何可見之物,來呈現衪的同在,包括:

  1. 神的使者:「天使」是神的信差,但不同於神(撒下24: 16),然而有時又以「第一人稱」神的身份說話(創16: 7-44,士師2: 1、4,6: 20-23)。除此之外,天使又可能是「祝福」(出32: 34)和「審判」的使者(撒下24: 16)。當神差遣使者出現和衪親身顯現,在舊約中兩者無從劃分,有時「先知」也如天使一般,以第一人稱說話,與神認同,很難區分。
  2. 神的容貌:儘管雅各聲稱,他親眼看見神的容貌(創32: 30),一般的用法是把「神的容貌」比喻為「神普遍的存在」。當人被神的容貌光照時,就是得著神的祝福(民6: 25);神若隱藏不見,人就要承受生命的「苦楚和長痛」(詩13: 1)。當犯罪後,亞當在伊甸園躲避神,希伯來文描述為「躲避耶和華的面」(創3: 8)。到了舊約的後期,「神的面」被理解為「神的親臨」,是今世人所經歷不到的(詩篇17: 15)。
  3. 神的榮耀:「榮耀」在舊約裡,是指一些「具有重量或可見的實物」,因此一個人的榮耀是反應在他的財產上,所以「有榮耀的人」是「有實產的人」,例如:創世記31: 1中的「財」字在希伯來原文是「榮耀」。因此「榮耀」有雙重意義,即「尊重」(顯出榮耀)和帶來尊重的「憑藉」,引用在神身上,便成為「神本質的彰顯」。「榮耀」伴隨著神的臨在(出24: 16),以致當榮耀充滿帳幕時,摩西不能進去(出40: 34-35)。到了耶穌基督的出現,把榮耀的內涵完全改寫過來,因著祂的「死」,神「救贖性的榮耀」就彰顯出來,使神的榮耀不局限在聖殿和以色列民中。
  4. 神的擬人化:神自稱或人稱呼神,都常用「人」的措辭,如神說話、交談、聽、看、嗅(撒上26: 19原意);神又常被描述為有「一副面孔」(民6: 25)、「一個背面」(出33: 23)、「手」(賽14: 27)和其他肢體。這些都要表明,神要向人傳達祂的愛:
    1. 神用人的措辭自稱,是強調神要與我們共享人類的世界。
    2. 神的擬人化是說明,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以及神要與人溝通和建立關係的意願。
    3. 此如母親或褓姆用兒語對嬰兒說話,這兒語不能代表說話之人本身的能力,而是遷就於說話的對象。因此神對人類的說話也不足以完全表明神,而且神因此還需降卑和自限。

但以理書之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舊約的「著作類」有不同的作用,如詩篇可供以色列人在崇拜儀典上誦讀;箴言可作學校的課本;約伯記旨在解決一個人生困局和神學疑難。


  然而但以理書的目的卻很難一言以蔽之,因該書的結構和內容複雜。但以理書基本上可說是故事,是有關但以理生平片斷的傳記;嚴格來說,它不是一本預言書;根據現代意義,也不算是歷史書。該書所載有很多是夢境和夢之解釋。不過,從「歷史」這角度可引出本書的目的。但以理書是要揭示歷史的神學意義。

前6章寫但以理並他的3個朋友的幾項經歷,目的不是要以一波三折的故事情節來滿足讀者的好奇心,而是要向讀者顯示深刻的道理和教訓。舊約神學一貫強調的是,以色列的上帝親自參與人類的生活和歷史,所以讀聖經的歷史就是要發現上帝干預人事的種種見證,得知上帝人關係如何連合。但以理書開篇數章即向讀者顯示了一個篤信上帝的人如何生活,如何面對生活中出現的各種事端。這不啻是一段教人如何生活的歷史記載。


  後6章專述但以理的夢。這6章的夢境和解夢之說雖然不易理解,但「歷史」的主題仍顯而易見。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的重點並非記錄歷史事件,而是揭示歷史的意義和世界的未來。

從聖經觀點來看,人類社會現今或未來的事都如同過去的歷史。但以理所見的種種異象,雖然有關各國霸業的興替,但更基本的主題是上帝的權能遠超萬國萬民之上。人類歷史往往似為混亂和爭鬥的結集,實則卻全在上帝的掌握之中,並按著上帝的旨意向著既定的目標移動。儘管但以理書書末的細節意義含糊,身處危難的人仍得以心存盼望。

書中所謂「末時」(但十二9)的含義,現今雖不能理解,但對篤信上帝的人來說,那歷史的盡頭卻充滿了無限的希望(但十二 13)。由此可以說,但以理書的目的即在於揭示歷史的意義:一方面從過去的歷史學習,另一方面對現今及未來的發展充滿盼望。


  但以理書也涉及一些重大的神學論題,如人的信仰、上帝的救恩、啟示的性質等等,尤值得注意的是該書所提出的復活觀。


  人死後復活而接受審判之說是新約的重大論題之一,然而並非舊約的中心大題。希伯來人信仰的焦點尚停留在人世的現實生活上。一些經文雖然也透露過對死後生命的希望,但未作清晰明確的正面闡述。及至舊約後期的著述,尤其是以西結書和但以理書,才有較清晰的復活觀。


  但以理書的復活觀主要見於十二章2節:「睡在塵埃中的,必有許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復活之教義使人在理解現今和未來的 歷史時有了盼望的基礎。各國之間的爭戰動亂是歷史常事。我們相信上帝是歷史主宰,但歷史的洪流不斷,已死的人卻又如何呢?但以理書對這個疑問作出了明確的回答。它指出,死者要復活,神要根據每人在歷史上的表現審判他們;一些人要得永生的獎賞,另一些人則要永遠的定罪受辱。


  但以理筆下的死後生命與希臘人的靈魂不死觀是迥然有別的。


  以色列人所謂的生命是內在之靈與外在之體的總合,包括了外在與內在的生命。故此希臘人所謂脫離身體之靈魂不朽說,對猶太人來說,死後仍有實質生命延續是充滿神祕的概念。


  但以理書的復活觀在這黯然無光的世界上給世人看到了希望之光,並知道人在世上的所作所為的重要,那將是未來審判的依據。復活論使人對生命有更深遠的觀點,看到生命並不以身體死亡為終點。現世儘管未見正義伸張,但終極來說,必有公義昭雪的一天;現世得意的惡人在死後將要受到神正義的審判。


  因此,但以理書所講的就是歷史和希望。面對今世的生命,但以理書前6章以但以理的人生經歷示範於人;而在戰爭和普世動亂之中,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顯示上帝的主權和祂在歷史中的目的;最後,關乎死亡,但以理書提出了復活和審判之事。

 

上帝的選民

   揀選和預定在整本舊約中佔主要的篇幅,也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猶太民族的歷史被視為是一群「選民」的故事。正是由於上帝的揀選,才會有以色列民的出現。

  自創世記一開始,上帝就啟示了他救贖人類的主權計劃(創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為了促成這已啟示與人的計劃,上帝揀選了一些個人,揀選了一些家族,以至揀選了整個民族,來作為他救恩之應許的承受者和傳遞者。在啟示的初期時段,上帝從世上揀選一些人成為他的僕人和他的救贖大計的出口。在創世記9:25-26那裡,上帝揀選了挪亞後代中的一個支派,而沒有選擇其它的後代。再往後幾年,他的揀選集中到亞伯拉罕 和他的後裔身上,直到出埃及記時,整個民族壯大形成了一個以神權治理的族群。而在那時,上帝不斷提醒他們,他們民族的形成和建立,乃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 (參出20:2;24:6-7)。其後,律法書也好,先知書也好,都在警誡以色列民,要他們知道自己是上帝恩愛的對象,而不是叫上帝產生恩愛的原因:

  因為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把你從埃及領出來。(申 4:37)

  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們領出來,把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埃及王法老的手裡拯救出來。 (申命記7:7-8)

  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驅逐出去以後,你心裡不要說:「耶和華把我領進來取得這地,是因著我的義。」……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美地賜給你作產業,並不是因著你的義;你本來是頑固的民族。 (申命記9:4,6)

  基於這種的聖經根據,在百姓忘記了權利和義務原是對等的這個基本原則時,先知就大聲疾呼,要糾正他們對上帝之揀選的錯誤理解。

 

2022年7月5日 星期二

上帝的揀選與救贖

 

    要瞭解舊約我們必須瞭解摩西五經,舊約的歷史書,先知書和智慧書的基礎就是摩西五經,特別是五經中的律法……祭祀和法律制度,這些律法是上帝為以色列人立下的 生活現則,是舊約的宗教政治與社會結構的基礎;不明白上帝這個結構,就很難瞭解舊約,因為舊約其他部分經常會涉及這些基本結構,假定讀者已對它有所瞭解,然後直接談論這些律法的含義與應用。而且,在摩西五經中,我們可以看到舊約精神之所在,要知道舊約有關救恩的教訓,最好便是從五經入手。

1、全能者的揀選

    創世記共有五十章,摩西共用十至十一章記載創世至亞伯拉罕這一段悠長的歷史,卻用了幾乎四十章記錄列祖的事蹟。創世記的主旨似乎可以從這個重點看出來。創世記主要是在談論列祖的事蹟,而在敍述列祖的事蹟時,主要的興趣又是在指出上帝為何揀選了以色列人的祖先,為以後出埃及的事鋪路。

    上帝揀選的恩典,可以從上帝與列祖的立約看出來。創世記中記載上帝與人立約,都是上帝採取主動,是祂先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而且每次的顯現都是給他們一個應許;在雅各的事上,我們特別看到上帝揀選的恩典:上帝主動向一個因行詭詐而逃命的人顯現,給他應許(創二十八:11-17)。上帝給列祖的應許,是包括了一塊土地,無數的子孫與一個國度,成為世上萬民得福的緣由(創十二:1-3,十五:1-5,十七;1-8)。而這應許的實現,是由於上帝的同在:亞伯拉罕每到一地,必築一座壇;以撒因上帝的同在,能在迦南地生存,而且化敵為友;雅各在伯特利夢見天梯,在舅父家興宗立業;約瑟也因上帝的同在而轉危為安,使整個家庭得以生存。難怪後來摩西在申命記對以色列人說:“祂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四:37)“耶和華你的上帝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九4-6)這是舊約本身對五經中事蹟的解釋。

2、耶和華的救贖

    耶和華的救贖是出埃及事蹟明顯的主題。上帝呼召摩西的時候,對他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出三:12;參四:22-23)上帝的同在使出埃及的事實可以實現,而出埃及,根據摩西五經,並不僅是使以色列人能脫離奴役,而是帶來更要緊的結果:有自由事奉耶和華,因此,在出埃及記十九章開始,便述說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敬拜上帝,特別是二次重複他們建立會幕敬拜上帝,而以上帝的榮耀遮蓋會幕為結束(出四十:34-38)……會幕是上帝同在的地方(出二十五:8),會幕中有約櫃是耶和華的寶座(出二十五:20-22)。

    在這背景下,我們也可以找到了西乃山律法的意思。西乃山之約是上帝救贖之後的事,是以色列人對上帝救贖的回應(出十九:4-6,二十四:3,7)這是聖經中律法的基本精神。西乃山的律法是以十條誡命為綱要,包括了人對上帝的責任與人對人的責任(出二十:1-17),仔細的含意,則記在出埃及記二十一:1至二十三:33。細讀的話,我們可看到一再強調的思想是:上帝怎樣從埃及救你們,所以你們也要以同樣的行動對上帝對人。因此,五經本身便指出可以用“盡心盡性盡意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六:4-5),及“愛人如己”的社會行為(利十九:18)來做為律法的總綱。

    這種愛上帝愛人的原則,實際的表現也可以說是利未記所說的“分別為聖”:“你們要聖潔,因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十九:2)這種聖潔的生活,便將以色列人與埃及人和迦南人的差別表現了出來(利十八:2)。

 

形式批判

   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 , 對觀福音之形式批判   ,

對觀福音之形式批判

 

    馬可福音出現之前(約主後七十年),有關耶穌基督的教訓,是以口述的方式流傳下來的。形式批判是研究新約的一項新的工具。它的作用主要是如分析及詮釋口述的傳統。它對於研究早期教會的歷史、解釋新約經文,以及了解基督福音的本質等命題,都有極深遠的影響。

    形式批判所使用的研究方法,起初是從研究古東方及古希臘文學的方法中發展出來的,後來才被應用在研究聖經的文學上。龔奇(Hermann Gunkel 1861-1932)就曾經成功地以形式批判的方法來解釋舊約,尤其是創世記及詩篇,效果更為顯注。

    廿世紀前廿五年,德國的新約學者,也曾使用形式批判來研究符類福音。史密特 (Karl Ludwig Schmidt)、狄比留 (Martin Dibelius) 與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教授們的思想,分別在德國、英國及美國,獲得廣泛的重視,形式批判遂被接納為研究新約不可缺少的工具。雖然,形式批判最初是研究符類福音的口述來源,但也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的了解保羅和其他新約作者的資料來源。美中不足的是英文Form Criticism的涵意與德文Formgeschichte(意思是形式的歷史)並不貼切。 

    十九世紀文學批判的貢獻,促成了形式批判的興起。來源批判已顯示出馬可是馬太與路加的共同來源。可是,馬太和路加還有許多的資料是馬可沒有的。不管Q的性質如何,馬可福音的資料來源有一大部份,顯然是口述傳統。因此,若我們要了解馬可、馬太、路加及Q,就必須更進一步分析口述傳統,也就是形式批判的主要工作。   

    形式批判的假設是:口述的傳統與語言,可以反映它在形成時的時代背景。許多古代的部族,都有一些相同的禮儀和語言。這些儀式包括出生、嫁娶、死亡等等,在這些禮儀發展的過程中,心理因素與社會因素,扮演著一個極重要的角式,特別在宗教方面影響至巨。

    由於不斷重覆舉行,這些禮儀的形式漸趨一致,並且對後世子孫的心目中建立了一種權威性。我們人類普遍有這種以固定儀式及語言來保存、表達或宣揚某種特殊生活境遇的傾向。這種傾向,提供我們一條線索去探測這些禮儀產生時的歷史和宗教脈胳。

    當然,隨著時間的流逝,環境變動,這些禮儀少不免有所改變。但是,原始形式和用法依然是存在的。形式批判就是假設:福音書中的資料形式,可以反映它誕生時的原始情況,也可以反映出當時基督徒,因著適應特殊的環境和需要,將它們修改時的情況。

    現時形式批判已經作出了極有意義的貢獻,使我們能深刻地了解早期教會生活與思想的性質。這些新的理解,達至我們有以下的結論:

    1. 最早期的基督教傳統是以口述的方式留傳下來。雖然文獻傳統出現之後,漸漸取代口述傳統,但是在第一世紀結束之前,口述傳統仍是整個基督教傳統重要的一環。這種情況大至一直延續到第二世紀的最後二、三十年間。

    2. 口述傳統最早的形式,是一些零散而又互不相關的斷簡殘篇(資料片斷Pericopae)。這些資料有漸漸聚集成篇的趨勢,但是在馬可福音寫成之前,這些零散的片斷仍是基督傳統最原始的形式。

    3. 早期基督教團體的興趣、目標,以及他們所遇見的難題,對於傳統資料的形成,影響至巨。當然,教會不會不顧耶穌生平的歷史性,而任意創作一些傳統;但是,教會的生活與需要構成了這些傳統形成時的背景與脈胳。

    4. 符類福音代表整個基督教傳統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階段。在這種保存、詮釋及改造的過程中,福音書寫作的時期,關係到另一個新的問題,就是耶穌一生的傳記。

    5. 福音書(甚至包括馬可福音在內)的文學結構,是根據神學與信仰剖白的觀點而安排的。

    因此,福音書不能完全成為撰寫耶穌傳的資料。因為作者們寫作的動機並不是要將耶穌一生記錄下來,而是要將早期信徒的信仰中心及內容作詳盡的記述。

 

 

2022年7月4日 星期一

約伯記背景

 

1.本書主角

約伯記是用鐵筆銘刻在石頭上書寫的‚可反映出其時代背景之古老。七十士譯本附註裏,依據古時傳說,約伯是創世記中謝拉之子,亦即以掃之孫,亞伯拉罕之五世孫(創三十六;10、13、33);若然,約伯即係以東地第二個王約巴(創三十六33),誠如猶太拉比之推斷。亦有人認為本卷主角約伯,係雅各第九子以薩迦之第三子約伯(創四十六13)‚但此處之「約伯」‚其原意為「回家、歸回」‚與約伯記之「約伯」意思不相同‚故以前者來推斷較合理。

2.本書年代

顯然可知‚本卷之背景是在距今約3500~3700年前之族長時代‚因為約伯之年齡與當代族長相近,當時所用之銀幣(伯四十二11)、樂器(伯甘一12,三十31),與創世紀時代所用者相同。

本卷書既未提及以色列民的歷史,又無選民的宗教禮儀與制度或祭司禮儀之記載,而約伯僅以一家之主與上帝之僕之身分獻燔祭,且祭牲以「七隻」為單位獻給上帝(伯一5,四十二8、9),可見是古老的崇拜儀式;再者,當時是以牲畜之數量作為計算財產之標準,故可推斷本卷之時代必在摩西律法時代之前,挪亞出方舟獻祭之後。」(創七l一4,八20)

3.故事發生地點

古代以家族族長為地名的很多,而烏斯是閃的孫子、亞蘭的兒子(創十23;代上一17)。烏斯地即亞蘭之子烏斯所居住之地,可能是在巴勒斯坦與亞拉伯之交界地帶,由北順延至以東,向東伸展至幼發拉底河,亦有人認為即迦南地東南之以東地。據古代傳說,約伯之本家在加利利海東方之浩蘭平原,土地肥沃,五穀豐登,過去以人口稠密著名,今已成廢墟。

無論如何,本卷聖經具有濃厚的上古時代遊牧生活的氣氛,人物係亞伯拉罕早期之後裔,地點在迦南地之東方,時代約為以色列人旅居埃及之年代。

 

2022年7月3日 星期日

摩西五經的主題

 

1. 創世記 – 民族的「揀選」。

記述上帝揀選亞伯拉罕、他的兒子以撒、孫子雅各,及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成為世界萬國得福的管道(創12:1-3)。

2. 出埃及記 – 民族的「救贖」。

講述以色列人在埃及受法老王的奴役,而上帝藉著摩西解救他們並教導他們有關上帝的愛及權能(出12:21-36)。

3. 利未記 – 民族的「分別為聖」。

敘述上帝指示祂的子民怎樣在靈魂、身體上得以成為聖潔(利11:45)。

4. 民數記 – 民族的「方向」。

說明上帝指引祂的子民從曠野進入迦南應許之地。

5. 申命記 - 民族的「指引」。

摩西給以色列人最後的勸勉,在進入迦南地之前將律法重申一次以應付在迦南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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