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的「著作類」有不同的作用,如詩篇可供以色列人在崇拜儀典上誦讀;箴言可作學校的課本;約伯記旨在解決一個人生困局和神學疑難。
然而但以理書的目的卻很難一言以蔽之,因該書的結構和內容複雜。但以理書基本上可說是故事,是有關但以理生平片斷的傳記;嚴格來說,它不是一本預言書;根據現代意義,也不算是歷史書。該書所載有很多是夢境和夢之解釋。不過,從「歷史」這角度可引出本書的目的。但以理書是要揭示歷史的神學意義。
前6章寫但以理並他的3個朋友的幾項經歷,目的不是要以一波三折的故事情節來滿足讀者的好奇心,而是要向讀者顯示深刻的道理和教訓。舊約神學一貫強調的是,以色列的上帝親自參與人類的生活和歷史,所以讀聖經的歷史就是要發現上帝干預人事的種種見證,得知上帝人關係如何連合。但以理書開篇數章即向讀者顯示了一個篤信上帝的人如何生活,如何面對生活中出現的各種事端。這不啻是一段教人如何生活的歷史記載。
後6章專述但以理的夢。這6章的夢境和解夢之說雖然不易理解,但「歷史」的主題仍顯而易見。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的重點並非記錄歷史事件,而是揭示歷史的意義和世界的未來。
從聖經觀點來看,人類社會現今或未來的事都如同過去的歷史。但以理所見的種種異象,雖然有關各國霸業的興替,但更基本的主題是上帝的權能遠超萬國萬民之上。人類歷史往往似為混亂和爭鬥的結集,實則卻全在上帝的掌握之中,並按著上帝的旨意向著既定的目標移動。儘管但以理書書末的細節意義含糊,身處危難的人仍得以心存盼望。
書中所謂「末時」(但十二9)的含義,現今雖不能理解,但對篤信上帝的人來說,那歷史的盡頭卻充滿了無限的希望(但十二 13)。由此可以說,但以理書的目的即在於揭示歷史的意義:一方面從過去的歷史學習,另一方面對現今及未來的發展充滿盼望。
但以理書也涉及一些重大的神學論題,如人的信仰、上帝的救恩、啟示的性質等等,尤值得注意的是該書所提出的復活觀。
人死後復活而接受審判之說是新約的重大論題之一,然而並非舊約的中心大題。希伯來人信仰的焦點尚停留在人世的現實生活上。一些經文雖然也透露過對死後生命的希望,但未作清晰明確的正面闡述。及至舊約後期的著述,尤其是以西結書和但以理書,才有較清晰的復活觀。
但以理書的復活觀主要見於十二章2節:「睡在塵埃中的,必有許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復活之教義使人在理解現今和未來的 歷史時有了盼望的基礎。各國之間的爭戰動亂是歷史常事。我們相信上帝是歷史主宰,但歷史的洪流不斷,已死的人卻又如何呢?但以理書對這個疑問作出了明確的回答。它指出,死者要復活,神要根據每人在歷史上的表現審判他們;一些人要得永生的獎賞,另一些人則要永遠的定罪受辱。
但以理筆下的死後生命與希臘人的靈魂不死觀是迥然有別的。
以色列人所謂的生命是內在之靈與外在之體的總合,包括了外在與內在的生命。故此希臘人所謂脫離身體之靈魂不朽說,對猶太人來說,死後仍有實質生命延續是充滿神祕的概念。
但以理書的復活觀在這黯然無光的世界上給世人看到了希望之光,並知道人在世上的所作所為的重要,那將是未來審判的依據。復活論使人對生命有更深遠的觀點,看到生命並不以身體死亡為終點。現世儘管未見正義伸張,但終極來說,必有公義昭雪的一天;現世得意的惡人在死後將要受到神正義的審判。
因此,但以理書所講的就是歷史和希望。面對今世的生命,但以理書前6章以但以理的人生經歷示範於人;而在戰爭和普世動亂之中,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顯示上帝的主權和祂在歷史中的目的;最後,關乎死亡,但以理書提出了復活和審判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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