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日 星期日

舊約聖經由來


    《舊約》的內容與猶太教的《塔納赫》(或譯作《泰納克》)相同,基督徒稱之為《希伯來聖經 (Hebrew Bible),視之為神透過猶太人所完成的,見〈羅馬書〉3:1-2,保羅說神的「聖言」或「神諭」交託或托付給猶太人。不過,猶太教卻不相信耶穌是神,所以也沒有所謂「新」或「舊」之分。因此《舊約》只是基督徒用的名稱,猶太教就只有《塔納赫》。

《塔納赫》的內容

《塔納赫》(希伯來文:תנ״ך‎,英文拼寫:Tanakh)當中的TNK,便是指 Torah (תּוֹרָה,妥拉)Nevi’im (נְבִיאִים,先知書)Ketuvim (כְּתוּבִים,文集)三個部份,共24卷。基督徒稱的《希伯來聖經》,內容相同,但把〈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紀〉上、下卷,〈歷代志〉上、下卷,都分別當作兩卷計;〈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又分開當兩卷計;「十二小先知書」也分開當作12卷計,所以總共計作39卷了。把經文分為三類,主要是把內容或文體分類,而不一定可對「舊約聖經由來」這個問題提供線索。

    古代沒有印刷機,抄寫古籍過程艱苦,每篇著作都必定廣泛被認為具價值,才會製作和保存大量抄本。從時序看,並非先有24卷書被定義為「正典」,才開始有人抄寫。

    「正典」共24卷書,這個數字首次在次經〈以斯得拉二書〉(2 Esdras) (或譯〈以斯拉續篇下〉、〈厄斯德拉後書〉,又稱〈以斯拉四書〉、4 Ezra)出現,該次經的成書時間約在公元100(EB, 2013, Biblical literature),雖然內容是傳奇故事,但清晰提到24卷書是神聖的。

    當然,這不是說所有書卷都遲至公元100年才取得權威地位;相反,《撒馬利亞人五經》(Samaritan Pentateuch)可以間接證明,「摩西五經」早在公元前五世紀尼希米時期撒馬利亞人分裂出來前,甚至更早,已經被視為神聖。至於先知的著作和〈詩篇〉,也較早取得權威地位,例如〈路加福音〉24:44記載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及說話,提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代表後兩者的地位在耶穌時代已經可與「摩西五經」併排。

    早於公元前132年,在〈便西拉智訓〉(Wisdom of ben Sirach / Ecclesiasticus)的序言,便已經指出,《塔納赫》分為三部份的證據,是:「律法書、先知書、和接著的其他書卷」。〈便西拉智訓〉是次經,約在公元前180年成書,作者是便西拉(Jusus ben Sirach),而序言是他的孫子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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