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時代的著作,經常引述《塔納赫》的經文,多數引自《七十士譯本》,但畢竟《七十士譯本》是主前的作品,不代表主後的使徒必定信奉和接納《塔納赫》為基督教聖經的一部份。例如,西諾普的馬吉安 (Marcion of Sinope, 約85-160) 便不接受《塔納赫》,只接納〈路加福音〉的刪減版及10卷「保羅書信」作為基督教的「正典」。
早期基督徒接納《塔納赫》為基督教正典的文字證據,其中較最要的有:
Bryennios List,見通用希臘語抄本 Codex Hierosolymitanus,約在公元一世紀末至二世紀初寫成 (Albert C. Sundberg, Jr, The Old Testament of the Early Church
Revisited, Department of Classics, Monmouth College),共列出27卷書。
撒狄主教美利托(Melito of Sardis, -180),大約在公元170年提出舊約正典的名單,此名單後來由凱撒利亞的優西比烏 (Eusebius, 260-340)引述,該名單欠〈以斯帖記〉。
俄利根(Origen,185–254)在三世紀提出的正典名單,同樣有被優西比烏引述,雖然該名單指出有22卷書,卻疏忽地只列出21卷書的名稱,欠了「十二小先知書」。另外,名單中也加上〈耶利米書信〉及〈馬加比書〉。
耶路撒冷的主教區利羅(Cyril of Jerusalem, c. 313-386),在四世紀列出的正典名單,除了《塔納赫》的24卷書外,還包括〈耶利米書信〉及〈巴錄書〉(ISBE, 1995, “Canon of the Old Testament”)。
耶柔米(Saint Jerome, c. 347-419)在公元四世紀末至五世紀初翻譯《拉丁通俗譯本》(The Vulgate)時,要考慮翻譯用的底稿,很自然會考慮到希伯來文經文應優於《七十士譯本》的希臘譯文,因此他替〈撒母耳記〉和〈列王記〉寫的「前言」(Prologus Galeatus, 英譯:Helmeted Preface)中提到,沒有在《塔納赫》出現的書卷,應視為次經。不過,後來他在〈猶滴傳〉的「前言」中卻說〈猶滴傳〉是神聖的經卷。似乎在那個年代,「聖經」和「正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Allert, 2007, Ch.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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