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由列王紀下讀到歷代志上,便會發現兩者均有相似的內容。但是,聖經對救贖歷史的敘述,到歷代志的一段,似乎有點離題了:救贖歷史由創世開始到出埃及、攻取迦南、建立王朝,然後是被擄時期,但在歷代志又轉回到「亞當、塞特、以挪士」(代上一1),而且又重複敘述一些熟識的故事一一大衛、所羅門,及他們承繼者的事跡。事實上,歷代志有一半資料,已經在其他較早的舊約書卷中出現過。
但是,歷代志與其他內容相似的書卷,是有所不同的——它有不同的觀點與角度:這也是它被納入正典的原因。它不是把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故事舊調重彈,它本身自有其獨特的色彩和新鮮感,如果我們明白它的目的,便能從中得到豐富的神學資料。歷代志上、下一共有四個主要部份:
亞當至大衛的族譜 代上—至九
大衛的統治期 十至二十九
所羅門的統治期 代下—至九
大衛之子的統治期至被擄期 十至三十六
一位歷史學家要考慮兩個因素一一連續性和選擇性。每件事都與其他事件有特定的關係,它們之間好像網線似的連接起來,是不能獨立地掌握的。但歷史不能為求連貫而記錄所有(有誰會看呢!)在一特定時代發生的事件,史家必須在其間作出選擇,把重要的片段抽取出來。兩個因素都會有主觀的成份:歷史學家認為重要的,便被選擇:這些決定至少有部份是取決於他的興趣——無論是經濟、社會、政治、宗教、軍事,或其他組合。
歷代志的希伯來人作者,嚴格來說,不是西方人所說的歷史家。對他來說,以色列歷史充滿屬靈和道德的教訓,他寫歷史,就是要顯出這些教訓來。他不太關心以色列史純事實的一面,他所關注的,是歷史的意義。所有可靠的歷史都是註釋性的,而歷代志更是高度註釋性的歷史。
歷代志的主要資料來源,是撒母耳記及列王紀:有時候歷代志亦會有這兩個底本所沒有的史料,但是它們同樣準確。歷代志的資料,部份引自其他來源,其中最突出的是猶大及以色列諸王記(如代上九1:代下二十七7,三十五27,三十六8)。歷代志有很多故事,但基本上都是準確的,近年考古學的發現正為這方面提供了不少證據。奧伯萊指出,那些在歷代志出現,卻不屬於列王紀的被擄之前的資料,「曾重複地被證實為原本及重要的……」
在數字統計方面,歷代志的作者常被指為不負責任,尤其那些軍事數字,更是惹人非議。按照代上二十一5,以色列軍兵有一百一十萬,猶大有四十七萬:而撒下二十四9記載以色列軍有八十萬,猶大軍有五十萬。不過,歷代志的數字不是時常都比「撒母耳記一列王紀」的數字高。事實上。十七次明顯的分歧之中,有五次是歷代志的數字較低。有些人提議,問題是出於抄寫的錯誤,希伯來文的數字有時還有象徵意義,而字母亦有各自的數值。但我們沒有抄本的證據指出這些錯誤確曾發生,相信上述數字的誤差,有部份是抄寫錯誤,其他則基於不同的計算所致。
歷代志的作者可能引用了列王紀以外的數字資料。這一類數字通常都是大約的整數,而且有象徵意義:四十年代表一代,「一百萬」埃及軍(代下十四9),是代表龐大的軍隊。歷代志作者的手頭上,只有這一類不足的數據,他只能夠盡可能準確地運用這些數字:所以,我們對歷代志數字的準確性不應過份苛求。
歷史觀點
歷代志及「撒母耳記一列王紀」之間的某些分歧,可能是因為歷代志的作者與那些歷史事件,有一段較長的距離。雖然學者都對歷代志的年期,沒有精確的一致見解,但一般都相信,歷代志的作者也撰寫了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且相信是在主前四百年左右編輯成書。所以,就算以以斯拉記的最後一件歷史事件計算,作者與王朝的距離也有一百年之久,作者唯有在各個故事之中,選擇一些他認為有桓久價值的事件:至於他的決定,必定與他當時的時局有關。這位作者非常敏銳地選取過去例子,以古訓今:以色列歷史到處都是恩典和審判的教訓:作者希望從中吸取智慧,亦希望借用歷史來教導他的同胞。
對於歷代志那個時代的人來說,這些教訓對國家的存亡與穩定,都是十分重要的。他們經歷被擄之苦,歸回時環境亦十分惡劣。作者所關心的,就是引用歷史來向人民保證一一耶和華仍然管治他們:也用歷史來提醒人民一一他們必須完全向上帝效忠。
猶大賢明的君主——大衛(代上十至二十九)、所羅門(代下一一九)、約沙法(十七1至二十一1)、希西家(二十九至三十二),及約西亞(三十四至三十五)一一在作者的心目中,是極其偉大的人物,他詳細描述他們的功業,刪除他們的缺點。作者遙望這些民族英雄,覺得他們的缺點與他們的功德相比,實在不足掛齒。作者並非想掩飾他們的過犯,因為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已經能令讀者深刻地記起他們的錯誤:於是,他只集中說明他們的品德,強調他們因順服上帝就結出美好的果子來。
政治觀點
北國由始至終都是先知攻擊的對象,她那些沒有大衛血統的君王,以及容納外邦宗教的崇拜,都令先知們無法容忍。以西結(三十六24)、何西阿(三5)、阿摩司(九11)、彌迦(五2—4〔MT1一31),及其他先知,都希望南北復合,由一位大衛之子統治,這是先知們的理想。他們覺得,北國分裂出來,最初已經是一個錯誤,所以,歷代志的作者不願費神記述她的歷史:列王紀的作者記載北國每位君主的事跡,但歷代志的作者卻只記載那些與猶大相關的北國歷史(例如,亞哈與約沙法聯盟,代下十八)。,即使北國滅亡之後,也沒有任何結語。因此,他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猶大:
猶大經歷被擄,仍被保存下來,繼續履行那交託全以色列的屬靈與倫理責任。有些學者認為,歷代志忽略北國,是基於一種反撒瑪利亞的偏見(尤其在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但是,雖然敵對態度確曾存在,它肯定不是源於歷代志,歷代志其實和阿摩司書或王下十七章等經文一樣,是站在傳統先知立場之上。
我們應留意經文對大衛及其家族的讚譽。作者簡述耶西之子與掃羅之間的鬥爭(只用一章記述此事;代上,十章),並省略大衛奪取拔示巴和殺害烏利亞的罪行(參撒下十—至十二),又沒有提及押沙龍夭折的叛變(十四至十九章)和亞多尼雅奪位的陰謀(王上一至二)大衛家族是上帝所揀選的,自能凌駕在這些困難之上,複述這些歷史,只會妨礙讀者明白歷代志的主旨。倘若說歷代志以大衛代替摩西作以色列的宗教祖師,似乎過份了一點,但歷代志確實指出大衛在以色列的宗教生活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人民的宗教活力都源於他。無論是好是壞,他所做的,他的後人也怎樣做。
神學觀點
歷代志被稱為「教義所決定的歷史」一一按照神學觀念撰寫的歷史,這個稱呼確是有點道理。歷代志的神學,有很多層面,例如,它強調上帝直接的工作:戰爭的勝敗,不在乎戰士的能力或軍隊的多寡,乃在乎是否合符上帝的旨意,甚至是決定於奇跡的介入(如代下十三15—18,十七10,二十22—25)。歷代志作者要證實以色列一個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信念一一他們得勝,乃靠著上帝的能力(出十五:詩二,二十,二十一:箴二十一31)。
作者相信,公義能使一個國家振興,同時,他也強調個人賞罰的報應。他一如以西結先知,認為個人行善必得賞賜(不是他的兒女得到:結十八2及下文:參耶三十一29)。雖然,這原則是歷代志神學的一部份(如,作者把掃羅的死道德化,而撒母耳記上的作者卻保持緘默:參撒上三十一8及下文:代上十13、14),但肯定不是源於歷代志。申命記頒布了這項原則(如申二十七至二十八),然後在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中加以考驗,而歷代志則以講道似的風格,把這原則應用於歷史。
歷代志神學的另一層面,是肯定聖經的權威:作者從較早的經卷,廣泛引用了經文及故事:他那種稱為「利未記講章」的風格,是運用了先知書、律法書及歷史書的片段作為自己的素材(如代下十九6、7引用了申一 17及番三5:代下二十15—17引用了出十四13及撒上十七47)。但是,正如札士指出,歷代志不僅是引用了「先知的所有作品」,而且引用經文時,是把它們當為上帝的啟示:例如,他引用撒母耳記及列王紀,不是單單把經文當作歷史,他還相信上帝用那些經文,對當代人民啟示他的心意和計劃。猶太傳統基於這種啟示觀念,把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稱為「前先知書」。
歷代志的主要神學重點,相信是那種對聖殿、聖殿崇拜及神職人員(利未人)的關注。如果我們比較不同書卷對同一件事的記載(大衛在耶路撒冷設立崇拜:撒下六 12—19:代上十五1至十六3:希西家的改革:王下十八4—7;代下二十九至三十一),便會發現,歷代志極之關注以色列的宗教制度和人事。雖然作者絕對沒有忽視希伯來的先知,但他對利未人卻十分鍾情:利未人協助祭司預備祭物,在聖殿作侍從、詩班員、守門人,這都是他所關心的。作者喜歡祭司、對北國不感興趣,這兩個特色,無疑令他對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幾乎絕口不提(參代下二十一12至15:在列王紀,這兩個都是重要的人物)。
雖然歷代志的祭司觀點非常明顯,但我們不能說,「歷代志的作者抬舉利未人的地位,過於他們所應有的」。祭司與利未人之間的關係,有一段複雜的歷史背景,任何簡化的概括結語,都是不實際的。利未人可能出於自己的野心,或祭司的缺失,或因為祭司不足以應付激增的人口,令到利未人取得了某些祭司職責。以西結似乎極關注這種情況,於是重申摩西律法以矯正錯誤(參結四十四 10—14)。
歷代志作者的另一個著重點,是強調猶大社群必須受上帝的管治。上述上帝直接的作為、賞罰的原則、聖經的權威、聖殿的首要性等,全都在上帝管治子民的範圍之內。作者渴望大衛和所羅門的光榮時代重新出現,他自己也努力為此作出貢獻——不是要重建王國制度,而是要回到那種順服的崇拜生活之中。對那些失去君主、被逼遵守波斯律法的人民,歷代志道出了一線希望:順服他先知的信息,便能使猶大復興,以色列黃金時代的光榮,便會再次降臨(代下二十20)。
列王紀的作者按著自己的觀點與角度,選擇、編排、組合和註解以色列的歷史。歷代志的作者也是這樣,他似乎與列王紀的先知角度不同,較重視聖殿及聖職人員,但他之所以採取這個觀點,相信是看見以色列的過去亦十分強調正確的崇拜禮儀:被擄後期的社會極之混亂,歷代志的作者便從過去成功與失敗的歷史經驗中,提煉出那些看似「愚笨的講章」,希望能激起人民對道德和靈性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