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文(Context of Text)就是經文的文脈,即一節經文整體的來龍去脈。其反面就是斷章取義。
上下文的種類:
1. 緊接上下文(Immediate Context):乃是指上下文緊緊的連在一起,可從上下節,或上下段,或上下章找到上下文。
例如:路10:25-37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因為路10:25-29(行律法而得永生的討論)這上下文而引起,律法師要耶穌講解何謂愛自己的鄰舍。
2. 歷史的上下文(Historical Context):就是追溯經文的相連歷史關係和背景。
例如:何西阿書4:1-19及5:3-4論及以色列人的邪蕩。如果查考其歷史上下文,是指他們遠離上帝並且拜偶像,犯了屬靈的淫亂,而不是指他們果真犯了肉體的淫亂。
上下文的形式有以下幾類:
1. 行動之連貫性:例如,太4:1-11主耶穌受試探是緊接太3:13-17受洗並蒙上帝印證之行動之後。從這行動之連貫性中,發現耶穌受洗後要執行天父差派他到世上的工作,然而在工作開始前必要先受試探/試煉。
2. 思想連貫性:聖經作者是按著他們的思路來編寫的。
例如:路15章的談論都是圍繞著天父的慈悲來編寫的三個相關的比喻。羅1-11章是延續1:16-17的主題所延伸下來的論証。
3. 行動和思想之連貫性:例如,約翰福音第二章,第三章及第四章皆是耶穌與不同背景的猶太人的對話。連貫起來,大約可看出某一方面的意義:耶穌/基督教與一般猶太教的對話(第二章),與正統猶太教的對話(第三章),與非正統猶太教對話(第四章)。
4. 與其他經卷之連貫性:有時必須把許多相關的經文並列一起來查考其上下文。
例如,耶穌被膏這事必須把四卷福音書中相關的經文(可14:3-9;太26:6-13;路7:36-50;約12:1-8)來作比較,才能適當的解釋為何「到甚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意思。
以經解經法
以經解經法堅持聖經有其自解之能力。深信聖經前呼後喚,貫穿一徹,經文可以互相輔助解釋。有以下步驟可遵行:
1. 找出類似的經文:這可藉著串珠聖經或是經文引得/彙編(Concordance)找出所有類似的經文。
例如:耶穌說「求你將這杯撤去」(可14:36)。經文彙編列出以下相關的經文:
「他要向惡人密布羅網,有烈火、硫磺…作他們杯中的分」(詩11:6)。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詩16:5)。
「使我的福杯滿溢」(詩23:5)。
「我要舉起救恩的杯」(詩116:13)。
「我必將這杯,遞在苦待你的人手中」(賽51:23)。
「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哀4:21)。
2. 觀察和互相對照這些經文,找出統一或是相異的意思。一般以較清楚之經文解釋較不清楚的經文,或是以新約之亮光解釋舊約的啟示。
例如:比較以上各節經文,發現「杯」的意思有苦難的杯,救恩福氣的杯。
以經解經告訴我們耶穌所指的杯是苦難的杯。
3. 如果以經解經不能肯定經文意思,必須使用其他註釋法,更詳細的考証。
例如: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你若知道…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直湧到永生」(約4:10)。
到底這「活水」是指什麼呢?經文只提出一個素質;這活水可以賜給人永生。串珠及經文彙編給我們以下經文背景:
「因為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了我這活水泉源」(耶2:13;)。
類似舊約經文如結47:9;14:8皆指「活水」是維持以色列人生命/靈命的水。
以賽亞書多提出指活水是「救恩的泉源」(賽12:3;43:20;44:3;55:1)。
舊約只提供我們一個背景,並不能給於具體的答案。
新約啟示錄兩處指這活水與永生救恩有關(啟21:6;22:17)。
約翰福音另外使用這活水的觀念:
「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要受聖靈說的」(約7:38)。
對照以上經文,雖然不能完全肯定答案,已相離不遠:
一.活水當然是救恩的泉源,賜人永生。
二.約翰進一步指出活水也是上帝賜人的聖靈。可見聖靈也可以說是賜人救恩或永生的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