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提到三個人物,這三個人物正好把這本書分成三段。
1. 有真理的該猶 (v.1-8)
A. 是約翰所愛的 (v.1)
B. 是靈性美好的 (v.2)
C. 是行真理的 (v.3-4)
D. 是有見證的 (v.5-8)
2. 沒有愛的丟特腓 (v.9-10)
A. 是好為首 (v.9)
B. 是不接待人 (v.10)
3. 行善的底米丟 (v.11-15)
A. 是屬上帝的 (v.11)
B. 是行善的 (v.12)
C. 是有見證的 (v.12)
D. 結語 (v.13-15)
本書提到三個人物,這三個人物正好把這本書分成三段。
1. 有真理的該猶 (v.1-8)
A. 是約翰所愛的 (v.1)
B. 是靈性美好的 (v.2)
C. 是行真理的 (v.3-4)
D. 是有見證的 (v.5-8)
2. 沒有愛的丟特腓 (v.9-10)
A. 是好為首 (v.9)
B. 是不接待人 (v.10)
3. 行善的底米丟 (v.11-15)
A. 是屬上帝的 (v.11)
B. 是行善的 (v.12)
C. 是有見證的 (v.12)
D. 結語 (v.13-15)
這是年老的約翰所寫的第三封信,是一封給該猶的私人信。在信中約翰囑咐該猶要做一個身體與靈性都興盛的人,同時鼓勵他要一直持守真理,不要受惡人影響,雖然教會裡人品複雜,要懂得效法,懂得分辨。
本書常提到「真理」(五次),亦常提到「接待」(五次),「見證」或「證明」(共六次) 。這些字句說明了約翰寫信的中心思想和內容。
信中約翰稱讚該猶,因為他懂得真理且按真理而行。他常用愛心接待過路的傳道者,有很美好的見證。在信中約翰責備丟特腓,因為忚反對接待客旅,在教會中專權。最後約翰又提到一位可效法的底米丟,因為他很有見證,在教會中照真理行善的事。
由此,我們看見,一個有真理的人,一定是一個有愛心的人。愛心會表現於喜歡接待客旅,特別是過境的宣教士。因此,我們可以給這本書一個題目:真理與接待。
正如《約翰一書》一樣,當時小亞西亞的眾教會,正受著一種雛型「諾斯底主義」異端之侵襲,所以本書作者特意提筆警戒受書人,基督徒固然須遵行主所賜「彼此相愛」的命令(參5節),但必須在合乎真理的原則下相愛(參1~2節),對於那些越過基督的教訓的異端假教師(參7,9節),千萬不可接待他們,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參10~11節)。
根據教會歷史傳聞,約翰二書是使徒約翰被放逐拔摩海島(參啟一9),釋放回到以弗所之後,約在第一世紀的九零年代,繼完成《約翰一書》之後,又寫了本書。故本書的寫作時地,大約在主後90~99年,寫於以弗所。
約翰二書的內容和風格與《約翰一書》並《約翰福音》相似:
(1)彼此相愛乃是從起初所受的命令(參5節;約壹二7;約十三34~35);
(2)遵行主命令的,就是愛上帝的人(參6節;約壹五3;約十四23);
(3)那迷惑人,敵基督的,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參7節;約壹四2~3);
(4)喜樂滿足(參12節;約壹一4;約十五11;十六24)。
因此,大多數聖經學者均同意這三本書都是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亦即使徒約翰。
約翰二書作者僅自稱「作長老的」(參1節),據教會歷史傳說,使徒約翰活到很老(參約廿一23),年近百歲,而本書據信是他晚年的作品,所以自稱「長老」(原文意指「上了年紀的人」)並不為過。使徒約翰也有可能和使徒彼得一樣,就著普遍性的職責而言,他們是「使徒」,但就著地方性而言,他們也兼任某一地方的「長老」(參彼前五1),所以這裏的「作長老的」也可視為「監督」的另一稱呼(參徒二十17,28;提前三1;多一5)。據說使徒約翰晚年曾在以弗所牧養信徒,故他可能又是以弗所教會的長老。
(一)本書若按節數,僅有十三節,是新約聖經中最少節數的一卷書;若按原文字數,共有248個字,是新約聖經中僅次於《約翰三書》的一卷書,亦即新約聖經第二短的書卷。
(二)本書的格式是典型第一世紀的書信形式,次序先後為:作者姓名──受書者姓名──問候語──全書內容──最後問安。
(三)本書雖然只有短短的十三節,但結構和思路十分清晰而深入,將主旨要義表達得非常清楚且透澈。
(四)本書在原文雖然只有248個字,但重要鑰字如:「真理」、「愛」「命令」、「行」等卻重複出現不下二十次之多。
(五)本書的受書者若解為一位家庭女信徒,則本書可視為基督化家庭生活的模範教訓。
本書和《約翰二書》雖然都很簡短,卻有很多用語相同的地方:
(1)都自稱「作長老的寫信」(參1節;約貳1);
(2)也都提到受者「就是我誠心所愛的」(參1節;約貳1);
(3)又都提到因對方按真理而行,就甚喜樂(參4節;約貳4);
(4)並且在結束時,又都提到還有許多事要寫,卻不願意用筆墨,盼望能儘快見到,當面談論(參13~14節;約貳12)。
由此可見,這兩封書信乃出自同一個人手筆。大多數聖經學者均同意,本書和《約翰二書》一樣,也是使徒約翰所寫。
約翰三書的收信人是「親愛的該猶」,而這位該猶,是那發信人誠心或是在真理中所愛的。聖經上有多位該猶,包括了在以弗所同遇暴亂的馬其頓人該猶(徒 19:29);特庇人該猶(徒20:4)和在哥林多受保羅浸的該猶(林前1:14)。但在聖經中卻沒有任何資料顯示那一位該猶就是約翰三書的收信人。
約翰三書的發信人在教會傳統中都承認是使徒約翰,只有俄利根(Origen c.185-254)和猶西比烏(Eusebius c.325-440)有異議。在約翰三書中,發信人稱呼稱呼自已是長老,正如約翰二書。
在初期傳道的事工,耶穌一直拒絕宣稱自己就是彌賽亞,也禁止其12門徒用這名號稱呼祂。在可12:35-37討論大衛的子孫之問題時,耶穌不是公開聲稱自己擁有這個「基督」稱銜,而是要使這稱銜擺脫「大衛的子孫」所蘊含的政治意味。
耶穌由始至終強調,舊約聖經的彌賽亞盼望在祂的工作裡已成全了,意味祂必然是彌賽亞。施洗約翰聽聞基督所作的事,就問耶穌是否那「要來的一位」,而祂的回覆指出賽35:5-6及賽61:1已按字面地應驗在祂身上了,特別是賽61:1毫無疑問是關於彌賽亞(太11: 2-5)耶穌曾在拿撒勒宣告說,這同一段經文「今天」已應驗了(路4:18-21)。
耶穌禁止祂的門徒不要把「祂就是基督」的事告訴他人,繼而教導他們,祂所扮演的角色是要受苦、被人排拒,正是跟門徒彼得心中的彌賽亞大相徑庭的角色(可8:29-33)。耶穌更小心地採用「人子」的稱銜,而非「基督」(可8:31)。
直到時機成熟,耶穌才在大祭司面前公開宣告自己的彌賽亞身份(可14:61及下)。耶穌接著強調祂作為「人子」的角色(並非「基督」)是在將來彰顯勝利並掌權,而不在於今世的政治權柄(可14:61-62及平行經文)。
耶穌非常謹慎地挑選舊約經文來解釋祂的身份和工作。許多關於大衛後裔中的君王的預言,耶穌都沒有套用到自己身上(除了在可12:35-37有暗示之外,而且耶穌於該處是要淡化彌賽亞這方面的身分),也迴避其他的某些稱銜,例如「大衛的子孫」、「以色列王」(可10:47-48, 15:2;太12:23, 21:9, 21:15;約12:13, 18:33起),就像祂向來迴避「基督」一樣。
然而,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時(可11:1-10),刻意公開表露祂彌賽亞的身分,為要讓人喚起先知撒迦利亞的預言(亞9:9-10):謙和的君王帶來的是和平,而不是爭戰。興奮的民眾要祂作一個更符合傳統上具民族主義色彩的王時,祂卻避開了(約6:15)。惟有待祂死過復活後,當人們再沒可能誤會祂的工作是進行政治解放時,祂才明確地表示,祂以「基督」的身分,承擔受苦的使命(路24:26, 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