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使徒行傳》的神學,我們必須首先理解其中的上帝論(Theology Proper):路加筆下的上帝是誰?祂如何在歷史中行動?祂與耶穌、聖靈、教會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以下是綜合多位新約學者(Carl Holladay、Ben Witherington III、John Howard Yoder、John Dominic Crossan)與當代神學詮釋的深度整理。
一、上帝是主宰歷史的救贖者
1️. 上帝的主權(Divine Sovereignty)
在整卷《使徒行傳》中,最突出的神學意象是「上帝掌管歷史」。
路加不像希臘史家專注事件起因,而是以「上帝的旨意」為歷史的動力:
- 徒 1:7:「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 徒 2:23:「祂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於人。」
這樣的神學強調,上帝不是被動觀察者,而是歷史的導演。
Carl Holladay 指出,路加的歷史觀是一種「救恩歷史神學」(Heilsgeschichte),
即:從以色列 → 耶穌 → 教會,皆在上帝一貫的救贖計畫之中。
「上帝的救恩歷史,是使徒行傳一切事件背後的神學線索。」
——Holladay,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 367.
二、上帝是行動中的上帝:創造、差遣、拯救
2️. 上帝的作為(God as the Active Agent)
《使徒行傳》中,上帝的作為不僅是啟示性的,更是歷史性的:
- 差遣聖靈(徒 2 章),
- 施行醫治(徒 3:8, 9:34),
- 引導宣教(徒 13:2;16:6–10),
- 解救使徒(徒 12:7–10)。
Ben Witherington III 指出,路加刻意以「上帝作動詞」的句法,強調祂是主動者而非背景者:
「The God of Acts is not a static deity but a dynamic agent whose will
moves history toward redemption.」
——Witherington, Biblical Theology: The Convergence of the Canon, ch. 7
上帝的「差遣性行動」貫穿全書,顯示祂的本質是一位「差遣的上帝」(Missio Dei)。
三、上帝的普世性:不偏待人
3️. 上帝的包容性(Universal God)
在徒 10:34–35,彼得宣告:「我真看出上帝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祂、行義的人都為祂所悅納。」
這是整卷書的神學轉折點:
上帝不再是猶太的民族上帝,而是全人類的創造者與救主。
Crossan 在 God and Empire 中指出,這是對羅馬帝國神學(帝王為“世界之主”)的直接挑戰:
「路加宣告的上帝,是超越一切民族與帝國界線的主宰,祂的國不是藉暴力建立,而是藉愛與公義。」
因此,《使徒行傳》的上帝是超越政治疆界的宇宙主宰,祂的福音顛覆了帝國中心的世界觀。
四、上帝的聖靈臨在:三一的展現
4️. 聖靈作為上帝的臨在(God Present in the Spirit)
《使徒行傳》常以「上帝的靈」、「聖靈」、「主的靈」互換使用。
這不是模糊的表達,而是三一上帝論的實際呈現:
上帝不是遙遠的存在,而是藉聖靈持續臨在與行動。
例如:
- 徒 5:3–4 聖靈被等同為上帝本身;
- 徒 13:2 聖靈親自說話:「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
這揭示路加的神學觀:
「聖靈是上帝在地上持續工作的方式。」
——Ben Witherington, Biblical Theology, p. 214
聖靈的工作,顯明上帝的同在、引導、審判與更新。
五、上帝的公義與審判
5️. 上帝的公義性格(Divine Justice)
路加筆下的上帝不僅施恩,也施行審判——這是祂聖潔的彰顯:
- 徒 5:1–11(亞拿尼亞與撒非喇),
- 徒 12:23(希律被蟲咬死),
- 徒 17:30–31(保羅宣講:上帝設立日子要藉公義審判天下)。
這種神學張力顯示,上帝的恩典與公義並行;
祂既赦罪,也要求悔改。
因此,「悔改」是《使徒行傳》神學的關鍵動詞(metanoein 出現 10 次以上)。
六、上帝的國度:政治與神學的交會
6️. 上帝的國 vs 羅馬的帝國
Yoder 在 The Politics of Jesus 中指出,《使徒行傳》的上帝論隱含一種「政治神學」:
上帝的國(Kingdom of God)對抗凱撒的國(Empire
of Rome)。
- 徒 17:7:「他們都違背凱撒的命令,說另有一個王耶穌。」
- 徒 28:31:「放膽傳講上帝國的道。」
在路加的神學中,上帝不是抽象的觀念,而是世界秩序的真正主宰。
這位上帝差派祂的子民,宣告一個以公義與和平為本的新秩序。
七、結論:使徒行傳的上帝論概要
|
面向 |
內容 |
經文例證 |
|
上帝的主權 |
上帝掌管救恩歷史,按祂旨意行事 |
徒 1:7;2:23 |
|
上帝的作為 |
祂差遣、拯救、引導教會 |
徒 12:7–10;16:6–10 |
|
上帝的普世性 |
不偏待人,願萬民得救 |
徒 10:34–35 |
|
上帝的臨在 |
藉聖靈在教會中工作 |
徒 2:1–4;13:2 |
|
上帝的公義 |
施行審判與赦罪 |
徒 5:1–11;17:31 |
|
上帝的國度 |
建立以公義、和平為本的秩序 |
徒 28:31 |
📖 總結
《使徒行傳》的上帝不是哲學的存在者,而是行動中的上帝(the God who acts):
- 祂在歷史中行動,
- 藉聖靈臨在,
- 呼召教會作為祂救恩計畫的延續,
- 並建立一個跨越民族、性別、階級的新群體。
這樣的上帝論,不僅是信仰的根基,更是整個新約使命神學的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