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中心理論 ,
讀者回應批判 ,
讀者和經文的問題 ,
找出現代的標準 ,
歷史批判乃針對聖經的歷史記載是否屬實,還是神話傳說;又調查聖經中的人物是否歷史人物,還是神話中人。
歷史批判包括三方面﹕決定聖經文件的日期和傳統、查證聖經中的事件、根據他們的解釋重寫歷史。史蒙(Richard Simon)可算歷史批判的奠基者,他寫了一系列歷史批判書藉,很多自由派神學家和新正統神學家都受它影響。
舉個例,有人根據羅馬書五章12-14節推測,亞當並非歷史上第一個人,不過是以色列人的先驅。至於摩西是否真有其人,出埃及記的記載,如出埃及和過紅海,是否可信,更是多人攻擊的對象。其他舊約歷史、先知神蹟亦不幸免,全被批判。他們除了質疑新舊約歷史和人物之外,最重要的當然是,他們質疑耶穌,認為他不過和普通人一樣,沒有行神蹟,也沒有自稱為上帝。
歷史批判有一個前設﹕聖經歷史記載是假的,除非有合理性的證據,否則不能被接納為歷史。然而,上帝已藉著現代考古學的發現,回應了歷史批判,並推翻很多學者所提出的質疑。
後來有一些比較保守的神學家,也利用他們的批判辦法,進行了一些有建設性的研究。他們一面高舉傳統教義,承認有神蹟、童女生子、復活等事,但另一方面,也以理性批判聖經歷史,結果產生了其他的批判形式,例如來源批判。
歷史上的基督教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然而十七、十八世紀科技開始發達,一般人的態度也開始改變,於是神學也隨之改變。早期的自由神學家認為科學和信仰有衝突,都不相信神蹟,而認為行善最重要;但後來的新神學家如布特曼則以喻意式去解釋聖經中的歷史,找出「意義的歷史」等等。無論如何,自由神學從此開始和高等批判結下不解之緣。
總而言之,高等批判的哲學基礎是﹕自然主義、不可知論、進化論、存在主義等等。這些神學家也受了當代的無神論者如休謨(David Hume)等反對超自然事情的精神影響。
也許,其中有一部分人的本意是好的,他們以為這樣可以幫助基督教面對科學的挑戰,免得聖經落伍,被人淘汰。但是,他們的做法是錯誤的,至終使人懷疑聖經,甚至懷疑上帝。
高等批判也不是完全壞的。當他們研究聖經作者和寫作日期時,他們很可能在這些方面有所貢獻。然而,高等批判的破壞性,實在大大超過它的建設性。那麼,它是的值得福音派去使用?
有神學家表示﹕「我們從高等批評學中所得到的知識和益處,根本不及它為教會帶來的不良影響巨大。它影響了教會對聖經無誤和權威的信任,也影響了教會對上帝話語的研讀。在高等批評學的歷史中,從開始到現在,都顯示了它反叛上帝,因為它的前設徹底跟聖經中那位上帝對抗,所以,基督徒應當拒絕這個釋經方法。」
總而言之,高等批判即使有價值,也是極微小的,而它那巨大的害處會使它的價值黯然失色。這就是福音派不使用這些批判方法的原因。
低等批判學的主要工作是﹕研究聖經手抄本,設法知道原文說什麼。如果可以的話,就找出它的每一個字,愈準確愈好。然後根據學者研究的結果,於是得出一些「鑑定原文」(critical text);而現代很多聖經翻譯本都是根據這些鑑定原文。
舉例來說,馬太福音二十六章、馬可福音十四章、和哥林多前書十一章都講到擘餅,其次序都是﹕餅、杯。但只有路加福音廿二章17-20節的次序是﹕杯、餅、杯(根據中文和合本、英王詹姆斯欽定版(King James Version,簡稱 KJV)、美國標準版(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s);而修正標準版(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和新英文聖經(New England Bible)只有﹕杯、餅。
原來古代手抄稿中有兩個版本。亞力山大抄本(Alexandrian manuscript)有較長的記載,西方手抄本系統(Western family)的記載是較短的;二者的17-19節都非常相似,然後較短的版本沒有第二次的「杯」。另一個希臘文的魏思科和霍爾特(Westcott & Hort)版本也是較短的版本,但它把 19 節後半和 20 節放在括號內,表示出處有疑問。現在大部分人是接受長版本,少數人接受短版本。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見聖經雖然有很多手抄本,其中也實在也有些差別,但這些差別完全不影響經文的意思,更不影響人認識上帝和他的救恩。當主耶穌設立擘餅聖禮時,其中有杯和餅,大有可能當天晚上,他們把餅和杯傳遞了好幾次。其實杯和餅的次序及次數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杯和餅的意義。
當不同手稿出現差別的時候,研究低等批判的學者們各有一些標準去鑒定哪一個手抄本比較可信。魏思科和霍爾特(Westcott & Hort)提出下面原則﹕
1、愈舊的手稿愈可信。
2、閱讀愈有困難、及不平順的手稿,愈有可能接近原稿。
3、如果故意修飾,使文字平順,多是加添,而不是刪除。所以,短的文字應該更可靠。
4、手稿愈能乎合作者的風格愈可信。
5、手稿若顯示是從不同手稿合併,則不可信。
6、版本愈能顯示它是其他版本的前身,愈是可靠。
7、使用這些原則,在同一個手抄本中的很多地方,作出測試,以決定那一個手抄本最早、最可靠。
8、然後把手抄本歸類於不同的系統(family)。
9、來自比較可信的手抄本系統的個別手稿比較可靠。
其他研究手稿的學者所提出的標準也類似,他們都比較相信那些短的、閱讀有困難的、屬於可信的系統的。
(Shema)的意思是「聽」,猶太教傳統 中,「שמע」也是指猶太人每天唸誦的三段聖經經文:申命記6章4-9節、11章13-21節和民數記15章37-41節。按《希伯來聖經》原文,申命記6章4節的第一個字是「שמע」:「聽啊!以色列!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是獨一的。」(שמע ישראל יהוה אלהינו יהוה אחד)(註:希伯來文的寫法乃是從右至左。)因此,猶太人把這三段經文統稱為「שמע」,按著申命記6章7節的吩咐:「無論你…躺下、起來,都要談論。」每天早上和晚上都會把它們唸誦。贖罪日完結時,會堂的聚會也是以唸誦「שמע」作結束。
歷代的拉比按著「שמע」所包括的三段經文,衍生在房屋門框掛上「門柱聖卷」(מזוזה,Mezuzah)、佩戴「經文匣」(תפלין,Tephillin)禱告,以及穿著四角繫上繸子(ציצית,Tzitzit)的內衫等傳統。「שמע」三段經文的內容重點如下:
1. 申命記6章4-9節─宣告對獨一真神的信仰,要盡心、盡性、盡力地愛祂,並要把這個道理教導子女,使他們世世代代謹守遵行;又吩咐要把上帝的話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和寫在房屋的門框上。現今的猶太人在房屋門框上仍然掛著「門柱聖卷」,把刻有「שמע」三段經文的卷軸放置在匣子內;正統派猶太人至今仍在週間的晨禱儀式中,把藏有出埃及記13章10節、11-16節、申命記6章4-9節和11章13-21節等四段經文的「經文匣」以皮帶繫綁在額頭、手臂和手掌上禱告,具體地遵守上帝在這段文中的吩咐。
2. 申命記11章13-21節─應許他們若聽從神的吩咐,便蒙神賜福,可是,他們若轉離真神,隨從偶像,上帝的審判便臨到。經文又再次吩咐,把神的話繫 在手上、戴在額上和寫在房屋的門框上。
3. 民數記15章37-41節─吩咐他們在衣服邊上作繸子,使他們不會忘記遵守神的誡命。現今,正統派猶太人仍穿著在四個角落繫有繸子的內衫,以便全天候遵守穿戴繸子的誡命。這些繸子以特定的方法打成結,象徵613這個數字,提醒他們遵守律法書中提到的613條誡命。
猶太信仰的核心是「一神觀」,因此,「שמע」在猶太信仰中扮演重要角色,儼如他們的「信仰宣言」:「只有一位真神,耶和華就是獨一的主!」猶太歷史中,很多殉道者在被敵人屠殺前唸誦「שמע」,表示至死不渝地効忠於這位獨一真神。直到今天,正統派猶太人臨終前也會唸誦「שמע」一遍,宣告自己對獨一上帝的認信。
一、聖經兩大部分:共六十六卷書。
(1) 舊約三十九卷(929章)
(2) 新約二十七卷(260章)
二、聖經寫作目的:
(1)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 3:15-16)
(2)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 20:30-31)
三、新舊約關係
新約是聖經的後部分, 與前約(即舊約)的主題遙遙相應,彼此一貫,同是彰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
舊約隱藏基督,新約顯露基督;
舊約應許基督,新約應驗基督;
舊約期待基督,新約釋明基督;
舊約是新約的影兒,新約是舊約的實物;
舊約中心是以色列,新約的中心是教會;
舊約是行為之約,新約是恩典之約;
舊約是律法之約,新約是信心之約;
舊約敘述人在第一亞當裏的失敗,新約敘述人在第二亞當裏的勝利;
舊約的結束是咒詛,新約的結束是祝福;
四、新約聖經的形成:由上帝的靈感動祂的使徒們所寫成的(九位或十位作者),後來經過初期教會階段性的收集及公認成為上帝的聖言。正典之判斷標準:
(1) 使徒的權威
(2) 初期教會的公認
(3) 教義之純正
五、「新約」一詞
(1)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 11:25)
(2)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 9:15)
六、新約背景
(1) 舊約歷史末期與兩約間之歷史(約四百年)
1. 巴比倫時代(舊約歷史末期、被擄時期、主前 606-538)
2. 波斯時代(舊約歷史末期、歸回時期、主前 538-330)
3. 希臘時代(主前 330-167)
4. 馬加比時代(中興時期、主前 167-63)
5. 羅馬時代(亡國時期、主前63~主後70)
(2) 宗教背景
1. 舊約之完成(以斯拉時代)與翻譯(希臘文舊約:七十士譯本)
2. 宗教集團之出現
a. 公會之組成(新約聖經中24處提及「公會」)
又稱「議會」,在耶路撒冷的議會稱為「大議會」,成員包括祭司、長老、文士,並由大祭司擔任議長。
公會之勢力及權力強大,廣涉到宗教、法律、政治、稅收、民事、刑事、司法等(但死刑須經羅馬政府批准)。
b. 會堂之創始(新約聖經中68處提及「會堂」)
會堂原文為「聚在一處」或「集會」之意。
會堂主要功能:聚會崇拜、聖經學校、禱告、福利機關、平民學校。
c. 法利賽教派(新約聖經中96處提及:太31節,可11節,路26節,約20節,徒7節,腓1節:腓3:5)
「法利賽人」字意為「分離者」。
在耶穌時代約有六千成員(耶路撒冷人口約三~四萬)。
不參與政治上之爭辯,專心研究律法,接受摩西之律法及一切遺傳,相信死人復活與死後之審判,深得一般信上帝者之擁戴,之後人數增加,勢力強大。
耶穌對其之批判:太23:1-36。
d. 撒都該人(新約聖經14處提及)
多為祭司階級、猶太貴族及富紳。只相信摩西律法,不接受遺傳。在政治上活躍,人數雖較法利賽人少,但政治勢力強大。
宗教上只相信摩西律法,不接受遺傳,不相信天使的存在和死人的復活(或死後審判)。(太23-32)
e. 文士(新約聖經63處提及:太23節,可21節,路14節,約1節(約8:3),徒3節,林前1節:林前1:20)
「文士」原是猶太之史官、書記、繕寫員,負責抄謄繕寫聖言,解釋聖言與民生之關係,以及註釋聖言。因此為當代之釋經家,律法的權威,地位超越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但許多文士亦是法利賽人。
文士乃猶太遺傳之作者,常咬文嚼字,強解聖經,又以遺傳超越聖經之地位。
f. 奮銳黨(新約聖經4處提及,均指「奮銳黨的西門」)
泛指那些在政治立場上抱較極端態度的人(以色列愛國主義者),在信仰上篤守摩西律法(贊同法利賽人的信念),熱切等待彌賽亞國度降臨。
g. 希律黨(新約聖經2處提及:太22:16,可12:13)
希律王和其家屬的擁護者
h. 稅吏(新約聖經22處提及:太、可、路)
替羅馬政府徵收稅項的「公務人員」,多為猶太人所憎恨。。
3. 當時所通用的語言(約19:20)
a. 羅馬帝國的官方語言:「拉丁語」
b. 巴勒斯坦一帶猶太人的日常用語:「亞蘭語」
c. 通行整個羅馬帝國的(甚至比拉丁語更普遍):「通用希臘語」
七、新約的編排
(1) 福音書———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
(2) 歷史書———使徒行傳。
(3) 保羅書信——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4) 其它書信——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猶大書。
(5) 啟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