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4日 星期日

找出現代的標準

 

    我們必須謹慎,不可將聖經時代的事件全都當作現代的標準,特別是聖經中敍事文,因為敘事文描述的是個人特別的經歷。上帝在過去對某人行過的事,並不表我們可以冀望上帝對我們行同樣的事,正如梅休(Mayhue)所說:『我們不能期望像保羅一樣到第三層天一遊(林後一二1- 10),我們也不相信上帝會對那些接待宣教士的家庭提供食物,就像他在列王紀上十七章八至十六節對撒勒法的寡婦所行的一樣。現在的大麻瘋病人不會跑到河裏沐浴七次求得醫治(王下五1- 14),我們也不會將木杖丟在地上,期望它變成蛇(出四2- 3)。』

  

     我們一定要看同一個原則有否在其他經支出現。若聖經時代發生在某人身上的經歷被視為所有信徒的標準,則必須在別處經文也有同樣的教導。上帝使用以利亞和以利沙令死人復活(王上一七17- 23 ;王下四17- 37),又使用彼得令多加復活(徒九36-4 ),這並不表示上帝想今日的信徒也使死人復活。聖經沒有一處指出這是所有信徒的標準。耶穌吩咐十二使徒叫死人復活(太一○8),是在十二使徒負起向以色列人宣告上帝國度的資訊這任務時頒佈給他們的命令,再沒有其他人接受過這命令。假使這命令在今日仍然有效,那些要使死人復活的人也應遵從耶穌在後幾節經文的吩咐:「腰袋裹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太一○9-10)。我們知道馬太福音十章九至十節不是吩咐現代信徒旅行時不要帶錢,因為耶穌後來改變了這吩咐(路二二36)

    麥昆哥說:「任何歷史事件都必須由上帝所授權的代言人,清楚地指出此乃上帝給予每個時代、每位信徒的標準,該事件才能成為權威性的模範。若聖經記載某事件已真實地發生,則不一定要說成上帝對普世信徒意旨的啟示。」

    舊約的拿細耳人不可剪發,是作為他在上帝面前的獻身和聖潔的記號(士一三5;撒上一11 )。這慣例已經被取消,因為整本舊約律法已成為過去(加三25 ;弗二15 ;來七12),也因為新約從未出現過這條規例。此外,保羅甚至認為男人不應留長髮(林前一一14)。

    亞伯拉罕、雅各、大衛和許多人都有超過一個妻子,這是否表示可以接受多妻制?不是的,多妻制是不可接受的制度。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上帝特別吩咐奉行這種制度的男人,但我們知道一夫多妻是錯的,因為上帝給亞當一個妻子,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也因為新約有許多經文都指出男人應該忠於妻子(例太五27、31- 32 ;林前七2- 3;弗五22- 33 ;西三18-19 ;帖前四3- 7)。  

     

    我們必須從經文本身找出上帝要我們遵行的事。經文可能有明確的句子限制歷史事件處境的相關性;若沒有清楚指明,則須要參考其他經文。麥昆哥的格言值得贊許:「聖經是上帝對全人類旨意的啟示,因此經文所有的教導都應視為現代人信心及生活的標準,除非經文本身另有所指。」1

    禁止與獸淫合是舊約的命令(利一八23),但新約沒有指明這是罪。然而,新約的沈默並不表示與獸淫合是現在可以接納的,新約許多有關性的貞潔的教導已暗示與獸淫合是罪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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