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 星期三

編纂批判(Redaction Criticism)

 

 

    編纂批判是從形式批判發展而來,但矛頭卻指向書卷的作者。(編纂和編輯有別。一般而言,編輯只在文法、形式上改變,不涉及內容;但編纂除了編輯之外,還包含修改刪添的意思)編纂批判家們認為,聖經除了原作者之外,還有一些編纂者。他們將原稿增刪修訂,和決定選用些什麼材料,有時甚至有個人的偏見。

 

    編纂批判家通常都否認傳統神學家所同意的聖經作者。他們說聖經的書名,以名人之名字為名,是為了聲譽,作者不一定就是那位先知或使徒。自由神學家說,馬太、馬可、路加、和使徒行傳的作者都是有動機的,他們寫書是為了宣傳他們的神學思想。誠然這是真的,但這不等於他們都是動機不良、歪曲事實,更不能因此說福音書是虛構的。

 

 

以下是批判家的幾點藉口,常拿來說明聖經除了作者之外,還有編纂者﹕

 

1。摩西不可能寫自己死亡之事,所以很可能申命記34章是另一個人加上去的。——但是,上帝也可能使用另一個先知(如約書亞)寫最後一章,這並不等於編纂。

 

2。申命記二章 10-12 節放在括號內,可見是後人加的。——但是,這樣不成理由的理由,簡直可笑,因為很多文章都有括號,它不一定是另一個人加上去的。

 

3。歷代志上下是編纂者,根據一些先知預言,編纂而成。——可是,任何書藉都可以引用另一作者的話,所以歷代志上下雖然引用其他先知的話,也不等於編纂。

 

4。詩篇分五卷,每卷之前有標題,可見是編纂之工作。——但是,聖經本無章節,而後人分章節,正如詩篇分卷。而且分章節之事不能算為編纂,因為他們沒有更改內容,也沒有在其中作取捨。

 

5。箴言一共有幾個作者,可見是編纂的。——雖然這是真的,箴言三十章是亞古珥寫的,三十一章是利慕伊勒寫的,但不等於編纂,上帝可以默示幾個先知合寫一本書。

 

6。耶利米書有兩種手稿傳留,其中希伯來文的版本比希臘文版本為長,可見有編纂者修改。——保守派的神學家也同意,耶利米書有兩個長度不同的版本,原因無法證實,可能是耶利米在沒有完成全書之前,曾經發表過一部分。這不一定是編纂者所為,可能還有其他解釋。

 

   編纂批判的問題很明顯﹕

 

1。上帝在聖經中多次說不可在他的話上有所加添,所以不可能日後有編纂者,而且還有這麼多。

 

2。聖經中沒有提出上帝默示編纂者的觀念,只有默示作者,所以編纂觀點,和默示的觀念相反。如果以色列人要試驗先知,他們也要試驗這些編者?但聖經沒有提及如何試。

 

3。低等批判(經文批判)同意,聖經原文,因為抄寫而產生差別(scribal changes),但這不是修改。

 

4。今天保守派的神學家認為,只有最早的第一份原文(autographa)才是上帝所默示的。如果後人可以隨意編纂,經文必定會不斷變異,而失去最早所默示的樣子。

 

    在此可以概括基督徒學者們對聖經抄寫的兩個觀點。正確的觀點是﹕抄寫員們在編輯;不正確的觀點是,抄寫員們在編纂。前者傳遞真理,所以他們改變文法、改變樣式、改變抄寫媒體、整頓預言、更新名字;後者纂改真理,所以他們改變神學思想、改變事實、改變信息、在預言上增添、編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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