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 星期四

災害預告命運

 

約珥書一章13-20節

 

現在先知邀請為國家哀哭的目標更加清楚,他邀請那些意識到國家危機的祭司和國家領袖(13-14節)去哀號,並且告訴他們悲哀的原因(15-18節),以及在開始禱告時存在的情況(19-20節)。

 

一. 呼籲定立一段「國哀期」的演講,首先對兩種人發出:第一種是祭司和殿中負責敬拜和事奉者。先知叫他們穿上麻布衣服,日夜披著它們;這種悲哀的裝束對比祭司在聖殿中華麗的裝飾,將顯得多麼淒涼。麻布衣代表物質生活方面和屬靈方面,兩方面都貧窮。除了對祭司這樣講,先知對國家的領袖也這樣的要求(14節);他們作為國家的領導,必須對所有的人民負責。

 

二. 約珥宣佈了他這樣號召的理由,不是因為蝗災造成的大破壞,而是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之故(15節)。蝗蟲的蹂躪確實是那日子臨近的預兆。遭遇蝗蟲,經過災害,使人想起那可怕的日子已經來到了。當約珥提及「耶和華的日子」時,他的聽眾知道他指的是甚麼,因為阿摩司(五18)和其他先知,都論到那可怕的日子的特徵。蝗災只是一種預告,更大的威脅正在他們的歷史進程中。

 

三. 最後,先知作了一個禱告,雖然有一點失望,他還是揚聲為牧場、曠野,和其間的動物向上帝求告。但是因為先知的眼睛看到的更多,所以他的沮喪比自然界更大;越過被火燒一般的牧場和乾涸的溪水,以及他所意識到威脅,先知對上帝說:「耶和華阿,我向你求告。」

 

 

 

蝗蟲的災害

 

約珥書一章1-12節

 

這本書的開頭比其他先知書都更簡化;只告訴我們先知的名字:毗士珥的兒子約珥,而沒有指明任何有關他生活的時代和背景資料。

 

「耶和華的話……」(1節)

 

這幾個字清楚表明,這是一本先知書,上帝的話藉著先知向祂的選民默示。

 

先知的信息的持續性,在開始所講的幾句話中(2-3節),已經清楚表明出來。先知呼喚老年人和他那個時代的人聽他的話,並告訴他們,要依次向他們的子孫傳授這些話,藉著一代傳一代,使得這些信息代代相傳。

 

其次,先知是以摘要的形式介紹那些喚起他傳和教的事件:一次大的蝗災來臨,並且毀壞了地裏的莊稼(4節)。這個事件在先知稍後的傳道中,講得更加詳細;但是在開始的時候,只是以幾行有力的詩宣佈出來。第四節所用的詞,曾經引起爭論:剪蟲、蝗蟲、蝻子、螞蚱。

 

到底這些詞是不是指四種不同的蝗蟲呢?或者是指一種蝗蟲的不同發育階段,從孵化到幼蟲,從蛹到蝶呢?相信是用來描述蝗災蹂躝發展階段。這幾行詩像是表明蝗蟲從卵開始的發育階段。在巴勒斯坦發生的各種蝗災顯示,當蝗蟲飛來時,牠們開始並不吃莊稼,只是忙於產卵在地裏。然後,經過幾個星期的孵化,小蟲長出來了,牠們才貪婪地吃,並且毀壞牠們路過的地方所有的植物。蝗蟲產卵孵化小蟲的時間,常發生在五至六月。

 

宣佈了這件事,接著先知向各個階層演講了,呼籲他們哀號,因為災禍要臨到他們身上。先知在這裏所用的語言,好像王的使者在國家危機時,奉命及時出去,號召人民注意國家悲哀的來臨。先知在以下經文中向三種人演講:

 

一. 醉酒的人(5-6節)。

 

用一種諷刺的語言,先知在這裏喚醒酒醉的人,提醒他們為國家的災難哀哭。面對著大災難,許多人可能會飲酒來尋找安慰。但是因為自然界的危機,使得葡萄的收成受到破壞,因此不再有酒飲。蝗蟲不僅吃果實,而且吃樹枝、樹皮,留下白色的樹幹在牠們經過的路上。這些盡都在詩中描寫出來。

 

先知要人哀號首先從酒醉的人開始,這可能說明約珥時代的社會特徵:飲醉酒可能成為該社會的普遍現象,因此災害將要減少飲酒。

 

二. 年輕的婦女死喪丈夫(8-10節)。

 

這先知演講的第二個對象可能是耶路撒冷和它的聖殿,但是語言上好像是指年輕的婦女死去未婚夫的悲哀。蝗災的結果,使得正常情況下,帶供物到耶路撒冷聖殿去不再可能;祭司和傳道者,那些以獻祭給上帝為其職責的人,現在沒有甚麼可獻了。先知清楚地說明,糧食和水果欠收的情況,己遍及整個經濟體制,包括在聖殿中的敬拜。說明上帝不再施恩和祝福這個國家,再沒有甚麼可奉獻的了。

 

三. 農夫(11-12節)。

 

最後先知對農夫講,所有他們的莊稼和水果都已死亡;所有他們的勞苦和等待地裏的出產,都成徒然。

 

 

約珥書之作者、日期、和背景

 

以他的名字為書名的這位先知,叫做「毗士珥的兒子約珥。」(一1節)

 

雖然約珥這個名字在舊約時代是相當普通的一個名字,但是除了本書所提供的資料,我們對毗士珥的兒子約珥無法作進一步的了解。他很可能是在猶大耶路撒冷城的居民,而猶大的耶路撒冷正是本書所論述的對象。

 

約珥可能是一位祭司,或者像某些學者所認為的那樣,他是一位崇拜的先知(Cult-prophet),但沒有甚麼確實的證據。也可以假定約珥是受過一定教育的,因為他的詩很有分量,他的話有引用其他先知的著作或言論。

 

因為我們無法確知這個人,我們同樣也無法確知他作先知傳道的日期。本書開始的一節不能確定事情發生的日期,它不像其他先知書的開頭那樣,提供我們時代背景。要根據本書中記載的少數歷史事件的推測而得。

 

約珥傳道的日期曾被確定為主前第九世紀,第七世紀,甚至第六世紀!一般認為先知傳道的日期,是在主前第六世紀的最後二十年。如果這個結論是對的話,先知傳道大概發生在耶路撒冷,在被擄歸回的早期。但是這也沒法確定。

 

雖然先知傳道的日期一直是個秘密,但是先知傳講的事件,至少從人的角度看來,卻是十分清楚的:它是關於蝗蟲之災的可怕經歷。先知用生動活潑的方式,描述最近由於蝗蟲蹂躪引起的經歷(一2-27節),並以此為他作先知傳道的起點。

 

先知描述蝗蟲入侵困擾猶大的真實性是不需要懷疑的,雖然在較舊的注釋中趨於把蝗災視為一種象徵或者比喻。

 


約珥書的神學

         保守派學者認為約珥書於主前9至5世紀成書,而較近期的學者則傾向把日期定於接近5世紀的後期。其中一個支持較後日期的重要證據是本書似乎引用了較早期的舊約作品。

        我們對約珥的認識,僅限於書中所提供的資料:他是毗土珥的兒子,居住在耶路撒冷或附近的地區。我們沒有理由把他與舊約其他地方所提及的同名人物混為一談。

        和其他先知一樣,約珥並沒有系統地闡述其神學。不過,只要追溯約珥所挑選的主題,我們便不難正確地找出他在神學上的獨特見解——預言上帝的靈要澆灌凡有血氣的。

    【上帝】

        上帝既是以色列的耶和華上帝,也是列國的審判者。全能者(一15)掌管那快來進侵和帶來毀滅的蝗蟲,它們就是聽命於祂的軍隊(二11)。祂同樣可以趕走它們(二20),行大事(二21)和奇事(二26)。祂驅動天上的能量來履行祂的旨意(二31,三15),又對列國進行審判(三2、12)。上帝是獨一無二的(二27)。

    【上帝的百姓】

        約珥所抱的正是舊約一般的觀念,認為耶和華與耶路撒冷和猶大的百姓有著一種特殊的關係。他們是祂的民(二17-19、26-27,三2-3、16),祂是他們的上帝(一16,二13-14,三17)。他們是他的產業(二17,三2),他們的財產是屬於祂的(三5)。他們的地是祂的(一6,二 18,三2),地的出產也是屬他的(一7)。

        約珥的確沒有詳述上帝昔日與列祖的關係、在埃及為奴、出埃及的過程、上帝在西乃山上的顯現和征服迦南地等偉大的作為。他亦沒有提及律法、獻祭、君王、智慧的傳統或舊約信仰其他廣為人知的事情。然而,我們卻不可以過分強調這種緘默,彷彿他脫離了現實,又或是以為上述事件一就是從來沒有產生過任何影響力,一就是該影響力在他當時已不復存在。約珥其實有引用舊約其他書卷的教導,尤其是申命記和俄巴底亞書,同時,他亦明顯採用與上帝住在祂的聖山——錫安(二1,三16-17、21)——和祂的聖殿(一9、13-16)有關之傳統說法。而且,這個上帝住在錫安/耶路撒冷的傳統說法,亦是從一個更宏觀和更古老的傳統來 理解的,那就是上帝住在以色列中間(二27,三2、16)。約珥展示出他深深明白到在他的社區之中,以及他的同胞與所處的自然環境之間,存在著休戚相關的緊 密關係。蝗蟲的災害禍延人類(一5)、大地(一10)和野獸(一18-20)。復興亦相應地全面臨到他們(二21-22,三18)。他呼籲悔改的對象包括全民(二16),就正如蝗蟲損害的是全國的百姓(一2)。

    【耶和華的日子】

        從本書首次提及這主題的時候,只簡單地稱之為『那日子』(一15)這事實,便大概顯示出它是一個既定的觀念,在約珥向他的同胞形容將臨的危機之過程中,其實一直在引用諸如阿摩司(五8-20)、俄巴底亞(15節)或西番雅(一7、14)等較早期先知的信息。而且,究竟約珥在結論中是把破壞力驚人的 蝗禍視為耶和華的日子真正臨到,抑或只是作為一種警報,預告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可能也引起爭論。不過,我們至少可肯定,有關耶和華的日子這觀念並不僅限於 這災害。因為不管目前的災難是如何可怕,之後上帝還有另一次更使人驚懼的審判,影響所及,不單是猶大,更是列國(三14),耶和華的百姓卻得以保存(二 32,三16)。

        儘管目前的災禍和將來耶和華的日子出現在不同的時間,作者卻以極為近似的措辭來形容兩者,包括不正常的宇宙現象(二10、30-31,三16), 並即將臨近的迫切感覺(二1,三14)。那屬於將來的耶和華的日子好像快要臨到,所產生的迫切感,大概可以理解為從先知約珥的角度看來,時間已經愈縮愈 短。新約亦再次出現有關宇宙現象的論述,例如,在主預言將來事件的片段(可十三24;路二十一26)和在啟示錄中(啟六l2)。

    【犯罪和悔改】

        約珥似乎沒有像其他先知一樣嚴斥同胞的罪行。然而,這只是一個表象。約珥清楚知道列國的罪行(三2-7、19)。他之所以沒有指出猶大的罪行,大概是因為他已經被逼面對嚴重的蝗禍,這危機背後的主因已不用多言。此外,有些人會認為,第一章所提到的三類人,是因為他們所犯的罪而特別被突顯出來的,他們分別是酒醉的人(一5)、農夫(他們可能為求豐收而參與祭祀偶像的儀式[一11])和祭司(他們沒有在信仰上帶領國家[一13])。而且,除非已預先假定整個國家都犯了罪,否則發出悔改的呼籲便完全沒有道理。由於我們看見約珥勸他們內心悔改,而並非單單撕裂外面的衣裳(二13),所以,他們的罪很可能是在於徒具宗教的形式。

        故此,真正的悔改必須出自誠心,必須包括以行動回轉歸向耶和華,並重拾祂的標準作為生活準則(二13);當然,這亦是基於上帝可能會接納人這樣歸向祂。上帝願意接納人的悔改,是完全符合上帝那滿有恩典和憐憫的屬性(二l3),不過,祂卻不一定要這樣做不可(『也未可知?』二14)。人即使真誠悔改,上帝如何回應至終也是祂的主權。再者,約珥強調內心的悔改,卻不可錯解為毋須理會較正式的宗教層面,或以為著重這個層面是錯的。他勸人要從內心流露悔意,但同時 亦要透過哭泣(二12)、禁食(二12、15)、在聖殿聚會(二15)和在宗教人員的帶領下公禱(二17)等宗教形式表達出來。

    【救恩】

         就本書的情況而言,上帝接納了百姓的悔改,彌補他們在物質上的損失(二23-26)。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先知約珥仍堅持百姓最終的好處乃在於上帝本身,而非擁有財產。他們要因著耶和華而喜樂(二23),只有祂的名值得他們讚美(二26)。

        約珥進一步宣告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二32),其最初的意思很可能是指到:凡求告耶和華名的人,當自然界在耶和華的日子出現可怕景象的時候,將得蒙拯救。然而,鑑於前面提到上帝喜愛人有深切痛悔的心,所以,我們不能排除這句話亦可能包括在主審判罪惡的時候得著拯救。使徒行傳二章21節和羅馬 書十章13節顯然是以這種方式來理解和應用這段經文。

    【上帝的靈】

        對於約珥宣佈『上帝澆灌祂的靈』(二28-29)這句話,可以從三方面來作分析。

        澆灌的程度『澆灌』這個字詞很可能是用以顯示上帝的慷慨和恩慈。綜觀此字詞在舊約的用法,一般是指到完全的傾倒,或至少是豐富的或奢侈的傾倒,甚至超過所需。

        澆灌的對象除了『凡有血氣的』這幾個字詞,還有『你們』這個字詞亦顯示了澆灌的對象。因此,像『你們的兒女』這句話,不可能是一視同仁地用以指到 全人類。取而代之,這首先是指到猶大——不論是所有以色列人,或是各類和各階層的以色列人,又或主要是以色列人但同時亦涵蓋某些外邦人。在這三個可能性中,最後哪個能成立,要在乎第29節所提到的僕人需假定為非以色列人。可是,這似乎作出過分假定。非以色列人的奴僕通常會歸化成為真正的以色列人。而且,歷史中亦出現過某些片段,是以色列人本身可能成為同胞的奴僕。在被擄後就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尼五5、8);倘若一般採納約珥書是在被擄後成書是正確的話,上述的事實就關係重大了。若然第三個可能性似乎難以成立,其他兩個則在文法上仍然是可以接受的。

        澆灌的結果經文指出受靈澆灌的人要說預言和做異夢或見異象。這幾句話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釋,主要是由於約珥的宣告來得相當突然,在概念上與書中前 面的內容沒有任何明顯的關係。因此,很多時候便要在其他經文:民數記十一章29節、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至27節或使徒行傳二章,找尋對約珥書的解釋。但由於這方法可能冒上把原來沒有的元素強行歸入約珥書的危險,當前的取向將會是先行思考原來的經文,再將它們連同其他經文一同解釋。

        若假定異夢和異象純粹是書寫時修辭上的變化,那麼,隨著上帝的靈的澆灌,將出現預言和異夢/異像這兩個現象——前者指到上帝信息的宣示,而後者則是上帝信息的接收。若經文的表達方式是強調接收,便頗令人存疑,因為假使說預言只屬於次要位置,作者大概也不會將它排於最先。此外,在舊約,接收信息的正確方式,比不上信息確實是出於耶和華,以及人要如實地宣告來得重要。因此,約珥是在宣告上帝的百姓將會忠心地傳講上帝的道。

        這段簡單的描述並沒有說明要向甚麼對象傳講信息。根據推斷,對象一就是上帝的百姓,一就是列國,亦有可能是包含兩者。有人認為,從經文提到因著耶和華的呼召而得著平安的那些人(二32),以及上帝有時會藉著先知的工作來發出祂的呼召這個事實(耶三十五15-17),可支持信息是向列國宣講的。另一方面,我們卻必須承認,由於許多解經家並不認為二章32節是指列國,縱然得到新約應用此經文的方式所支持,這種引經的解釋充其量只屬於臆測。此外,要對二章32節作出任何解釋,都必須克服其語句結構過於粗略的問題。不過,我們亦不能排除經文確有可能暗示向列國傳講上帝的道。

        舊約先知所宣講的信息內容,會因應情況而異。預言的內容可以是向耶和華發出感恩和頌讚(代上二十五3),但這是極鮮有的例子。典型的預言一般是發出惡兆和警告的信息(耶二十六9,二十八8,三十二3),或是勸勉和盼望的話(耶三十七19;結十三16,三十七4)。我們應該按此主線來找出它在約珥書的含義。因此,單是按照二章28至32節的意思來理解,上帝將祂的靈澆灌人,為的是使人忠心傳講那警告和勸勉的話。

        為數極多的解經家將這段經文與民數記十一章29節混為一談,認為約珥所宣告的,正是摩西的願望成真——耶和華的所有百姓都有上帝的靈在身上,成為先知。然而,這種引經據典的價值卻頗成疑問。首先,眾長老所講的預言在性質上,可以說是不具代表性的,民數記完全沒有表示他們的預言是一種宣講。此外,這節經文究竟是否一如解經家所認為,摩西確有此願望,仍是未可肯定的。也許,摩西只是拒絕應約書亞的要求,採取任何粗暴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權威。

        它與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至27節的關係卻獲得普遍認同。不過,在以西結書,上帝的靈的同在,帶來的結果是聽從上帝的話,相比之下,在約珥書則是傳講上帝的話。兩者的確並非互相排斥,但亦非互相等同。

        若然從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的角度來解釋約珥的預言,也會出現同一個困難;而且,還得考慮另一個事實,就是耶利米的預言與聖靈並沒有明確 的關係。至於其他的舊約經文(賽四十四3;結三十九29;亞十二1O),亦因為本身相當籠統,對於聖靈澆灌的結果寫得不夠具體,於是對於解釋約珥書這段經 文無大幫助。

    【約珥書和新約】

        約珥的預言被新約作者直接或間接引用的情況相當普遍,在應用它的時候亦偶有改動。當中最主要的經文當然是使徒行傳二章16至39節;該處指出那很可能包括一百二十位婦女(徒一14)、少年和卑微的窮人(徒一5,二1),藉著講述上帝偉大的作為(11節),至少已經部分應驗了耶穌澆灌這恩賜(二 33)。使徒行傳二章39節與約珥書二章32節遙相呼應,一同帶出聖靈的恩賜和上帝的呼召,雖然這裡仍未見呼召伸展至外邦人(徒二5)。不過,情況在使徒行傳十章45節便產生了變化,聖靈在那裡『澆』在外邦信徒身上。他們既說預言,又稱讚上帝的表現(46節),可能是約珥書中『你們……要說預言』的另一種形 式。羅馬書五章5節亦再次將約珥的話應用在外邦人身上;這節經文雖然表達得稍為累贅,但總意是說上帝因著祂的愛,已經將祂的靈澆在所有信徒的心中。提多書三章6節也提出了大致相同的意念。羅馬書十章13節則從另一個角度來引用約珥書這段經文,同樣延伸至外邦人信徒的身上;那『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的應 許,同時適用於猶太人和希臘人身上(12節)。最後,加拉太書三章28節大體上是呼應約珥的觀念,那裡指出人的宗教背景、國籍、社會地位,或性別等因素, 皆不能限制人去擁有上帝的靈。

 

耶和華的日子

 

約珥書的中心主題在強調「耶和華的日子」或「主的日子」這獨特的末世論用語。這主題常出現在先知文學裡面。

 

「耶和華的日子」常以戰爭作背景,涉及上帝的權柄、干預、裁決等意義。它的神學意思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是上帝必定掌權,擊敗邪惡勢力。

第二是處理神義論(Theodicy)的問題,邪惡會被嚴懲,行惡者最終會得到應得之報應,正義終會伸張,並賜福給信靠祂的人。

第三是那日的來到,信徒要活在上帝的亮光中。

故此,「耶和華的日子」臨近,雖然是審判的日子,也是得拯救的機會,是盼望的時刻。

David Prior將約珥書分成四部份:


一、先知的呼喊(1:1~20),


二、悔改歸回耶和華(2:1~17),

三、在上帝裡的喜樂(2:18~32),

四、敬畏耶和華(3:1~21)。

從這的分段可看到約珥書的信息,即在提醒以色列的子民和今天的信徒,要醒悟、自潔,從心裡悔改,切實遵從主的吩咐,如此,』上帝必施恩憐憫,進行拯救。

約珥書中第一次出現「耶和華的日子」,是先知第一次的呼喚(1:1~20):「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1:15),「毀滅」與「全能者」是諧音,以注重的語氣說出,在希伯來文翻譯為「毀滅從全能者很快會來到」, 表示毀滅的嚴重性。這恐怖的日子尚未來到,但是正在臨近之中。在以色列的傳統觀念中,毀滅的對象是以色列的敵人,但是這日子卻是針對著猶大說的,全能的耶和華要來審判以色列,包括領袖,百姓和祭司。1:5~14是一首哀歌,連續的哀歌在16~20節,中間夾凸著是「耶和華的日子」(1:15)。蝗蟲的災害不單是自然的災難,更是上帝的審判。所以先知呼求耶和華(1:14、19): 是否仍有救贖的恩典,使他們在大而可畏的日子之前,還有機會悔改,遵行上帝的話,而得著復興,這是先知切心要尋求的。

「耶和華的日子」第二和第三次在珥2:1、11節出現,也是先知作第二次的呼喚(2:1~17)。這日子是密雲、污黑、幽暗的日子,有一隊蝗蟲空前絕後的臨到,叫人走頭無路,進退維谷,比第一次更嚴重。有學者認為這是預言將來有敵國的軍隊,包括馬車來進攻耶路撒冷,亦有認為那是主的作為,是祂在軍隊前發號令,為的是要懲罰那些在犯罪的猶太人。

2:11更加展示「耶和華的日子」是大而可畏的日子,是極可怕,從來沒有人能夠當得起、忍受得住,這語氣像耶穌基督曾說過(太24:21~22),也反映在以賽亞的教訓中。 以色列子民對約的要求已經失去了起初的愛,產生冷淡的外在敬虔。這關乎救恩的信息,要求他們禁食、哭泣、悲哀、一心歸向上帝,並要從心裡真誠悔改(2:13),以哀歌的形式表達出懺悔的決心(2:15~17)。

扎士(Childs)相信約珥書這次歷史性的災難,與末後的那一次,是息息相關的:「先知可以從一件過去了的歷史事件,自由地走進將要臨到的末世審判中,因為他看見兩件事情均有相同的真相。」

第四次出現「耶和華的日子」是在珥2:31,亦論到悔改後百姓在上帝裡面的喜樂(2:18~32)。第18節是全書語氣的轉折處,在此節之前,一直是審判的字眼,但到這裡,書中卻充滿祝福和希望了;當全民肯悔改,順服歸回上帝的帶領,耶和華便施恩典和慈愛,憐恤祂的百姓;在立約的條件下,主動救贖他們,通過北風,把蝗蟲吹到沙漠地帶,趕到大海(2:20);其餘的祝福,包括上帝加倍賜給猶大過去遭受蝗蟲摧毀的五殼、新酒和油(2:24~27)。

此外,耶和華還要賜聖靈給所有的百姓(2:28~29),是毫無保留的,是不分性別、年齡及社會地位的。因著上帝的大能,上帝使沒有可能的事都會發生,整個百姓得著救贖,得著赦罪和再造之恩。

這聖靈的日子,在五旬節的時候應驗了,門徒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1~4)。

2:32更應許「凡求告耶和華的名的就必得救」,保羅將它解釋為,是向真以色列人說的,而不是單向肉身為以色列人說的(羅9:6~15)。

「求告主名之人」,就是上帝所呼召的人(羅9:24),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這是何等盼望的應許!

第五次出現「耶和華的日子」是在珥3:1,這段(3:1~21)提醒世人當敬畏耶和華,並帶有末世的信息。先知提出審判的日子(3:1)、地點(3:2)、原因(3:2~6),他的結論是:那些殘害猶大百姓的列國,最終也要經歷同樣的處罰(3:7~8)。上帝要在約沙法谷宣告他們應得的判決(3:9~12)。在最後審判的信息中,先知提到三個對比(3:13~21)都是與列國的遭遇有關(3:13~16,19和21)﹐猶大的祝福(3:13~16,18和20),兩者成為強烈的對比。 耶和華的賜福包括要作百姓的避難所,以色列人的保障(珥3:16,詩46:1)﹔祂會住在錫安的聖山上,耶路撒冷城必成為聖(3:17)。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表示大豐收,從前乾涸無水已成過去,溪水要川流不息(3:18)﹔猶大和耶路撒冷必會永遠有人居住,列國卻變為荒涼,上帝住在錫安山(3:21)。

在耶和華審判的的日子,全民都受影響(1:2),人沒有警醒(1:5),大地受咒詛(1:10),農作物失收(2:11~12),野獸受苦(1:18)。但是當全民自潔(2:16),悔改歸回時,祂便拯救,大地充滿喜樂(2:21),野獸有青草吃(2:22),農耕豐收(2:22~23),百姓歡喜快樂(2:23),得飽足(2:26);人類與其他創造物,無論審判與祝福,也是息息相關的。

從2:26~27節的交叉平行更可以延伸看到:

A、我的百姓必永遠不至羞愧(2:26)

B、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27上)

 C、 我的百姓心永遠不至羞愧(2:27下)

耶和華是以色列的上帝,也是列邦的上帝(2:27上,3:2、12、14、17),更是全地的主。從創造到救贖,上帝都是有恩典和憐憫的。綜合整本約珥書來看,「耶和華的日子」是先要臨到以色列民,上帝的子民,並今天信徒的身上(1:15、2:1、2:11和2:31~32)。

但是,這審判的日子,也是臨到列邦萬民的身上(2:32、3:2和3:14)。上帝的救恩是藉著選民以色列人叫地上的萬族都得福(創12:1~3),上帝的心意是要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救恩先是從耶路撒冷,猶太…直到地極(太28:18~20,徒1:8);先知的預言主要不是為了預測將來,或是為未來寫下一些不能改變的預定,乃是為現實提供正確的圖案和解釋,喚起悔改的心,指出上帝悅納的方向;祂的審判和拯救信息,不單給當時代的人,也是給後世歷代的人(啟11:15~18)。

在耶和華的日子,祂要審判百姓和列邦,上帝藉著大自然的災難,甚至興起仇敵來攻擊子民,是無人估計得到、抵擋得住。這可能是描述將來國家被亞述和巴比倫所滅;然而,凡悔改求告主名的人就必得救,猶大和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這可能描述他們被擄回歸的時期,他們得著復興;這亦是預表新約耶穌基督的救恩,凡得罪上帝的人,只要謙卑承認過犯,求告上帝的名,請求寬恕,相信接受耶穌作救主和生命的主,將會永遠與主同在,享受永恆的安息。

 

 

審判和應許

 

約珥書三章13-21節

 

在這段經文中,原來的「審判谷」現在變成「斷定谷」或者「決定谷」(14節)。

 

在十三至十四節中描述的情景,明顯是發生在「耶和華的日子」的前夕。就在各國聚集在約沙法谷回應戰爭的呼召時,現在另一個呼召發出來;它不是對那些被聚集的列國發出的,而是對在天上執行上帝的審判之天軍發出的。

 

天上的使者被邀請去「開鐮」(13節)收成莊稼;就在天上收成葡萄的時候,地上各國的軍隊正拿著由犁頭和鐮刀做成的武器(10節)。這比喻葡萄的豐收,就像一串串葡萄放進酒醡中擠壓一樣,罪惡的大軍也將被放進『審判和斷定谷』的醡槽中被壓碎。這種審判的壓榨是這些國家犯罪的結果,做為上帝公義的裁決。

 

十三至十四節的屠殺只是耶和華的日子的前奏,耶和華的日子的來臨則繪畫在十五至十七節中。這個日子的來臨時,人們將要知道耶和華是上帝;祂的聖城,以地上的象徵表示的天上實際存在的聖城,必被稱為聖。在這日子以後,展現在人們面前的,是一個更新了的將來。上帝應許之地將再一次豐富地領受上帝的禮物;而罪惡的國家,那些向上帝的百姓和他們的土地施強暴者之象徵,必永遠成為荒野。

 

審判之谷

 

約珥書三章1-12節

 

這一部分信息的主題是:「約沙法谷」,在第二節引出來,十二節圓滿結束。約沙法是一個名字,他是一位希伯來的王,但在這裏以一個地名出現。然而在地圖上並沒有這個地方(習慣上把它和耶路撒冷東邊的汲淪等同起來),因此,這個名字的意思只是指明這個地方的意義。

 

約沙法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審判」,「谷」則是一個上帝施行審判的地方,上帝在那裏對世界上邪惡的國家施行審判,這是與耶和華的日子有關上帝行動的一部分。

 

這個信息分成許多部分:

 

(甲)先知宣佈,各國人民將被帶到這個谷中受審判,根據他們對待上帝的選民和他們的土地的行為審判(1-3節)。

 

(乙)然後,先知接著特別對推羅和西頓,以及非利士宣講將來的信息,指出將要臨到他們之審判的性質(4-8節)。這裏所論述的重點是比較偏窄的,可能這幾節經文原來是分開來的信息之一部分,用於說明第三節提到「童子」和「童女」那個題目。

 

(丙)最後先知又回到原來的主題,描述各國被召喚到審判谷的樣式。他們要被召喚好像去參加戰鬥一樣。但是他們在谷中將要發現,隨著發生的戰鬥是最後的戰爭,在那裏他們將面對上帝的判決(9-12節)。

 

雖然關於將來的大變動這個題目,貫穿著這一段經文;先知注重各國的審判,是根據他們的行為。這樣的事不但只發生,而且在某種意義說,他們成為自己的受害者。

 

一. 在審判的日子裏,剝削者將成為被剝削者;壓迫人的將受到壓迫。那些被召喚到審判之谷的國家,將是那些剝削上帝的土地,壓迫上帝選民的國家。這塊土地曾被分割和出賣過,這些百姓曾被賣為奴。這裏不存在人類生活的神聖和價值;孩子被賣為妓女,年輕的女子賣淫為了買酒飲。一瞬間的快樂,表面上的高興,卻需要年輕人付出幾年痛苦和失去自由來換取。推羅、西頓,和非利士是作為犯罪的典型;它們把地中海沿岸進行不道德的商業買賣,掠奪得來的財寶被運到市場上,又把被擄的人賣給希臘和其他鄰國為奴隸。

 

二. 在最後審判各國的時候,必有一種特別的驚訝和震撼發生(9-12節)。在這段經文裏,先知用戲劇詩來表達聖戰宣告的情形,所用的語言既帶有諷刺性又轉彎抹角。早期的先知曾經到有一個年代,各國被號召去把戰爭的工具轉變為和平的工具(見賽二4和彌四3),約珥在這裏所講的正與之相反。在呼召各國到這個谷的時候,他要求他們把農業用具打成武器(10節)。但是當這些國家聚集在谷中預備要大戰的時候,他們卻受到震驚;他們將發現就在那裏審判列國,而在他們的手中握著的,正證明了他們行強暴的歷史。

 

讀者反應詮釋之應用例子

 

7:10 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打發人到以色列王耶羅波安那裡,說:阿摩司在以色列家中,圖謀背判你:他所說的一切話,這國擔當不起;

7:11  因為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被刀殺,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7:12  亞瑪謝又對阿摩司說:「你這先見哪,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在那裡說預言,

7:13  卻不要在伯特利再說預言;因為這裡有王的聖所,有王的宮殿。」

7:14  阿摩司對亞瑪謝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原文是兒子)。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

7:15  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

7:16  亞瑪謝啊,現在你要聽耶和華的話。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也不要向以撒家滴下預言。』

7:17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 經文選擇

 

以上是阿摩司與北國以色列祭司亞瑪謝的對話。亞摩司原為南國猶大的人,出身不算顯貴,也非來自先知學校。但因為受耶和華的特別差遣,到北國去傳講信息。當時北國正處在水深火熱中,國家領導人如君王和祭司皆為了要討好敵對國亞述和龔固自己的政治利益而進行許多貪污和上帝不喜悅的事。亞摩司去指責當時領導人的壞行為,必然引起以色列人的抵制。以上對話說明阿摩司和以色列祭司之間的敵視情況。

 

這樣的敵對情況,正好被讀者反應學者用來詮釋。郭思特里多(F. O. Garcia-Treto)是南美洲一位巴西籍神學家,在西方受神學教育,回國後帶領教會參與社會和政治性的活動。欲藉著讀者反應理論和政治詮釋法為教會再重釋一些經文。以下我們看見他如何應用讀者反應理論和政治詮釋法來閱讀阿摩司書七章十至十七節這文本。

 

. 解釋群體(Interpretive community)

 

郭氏先假定他及他所代表的群體就是這解釋群體。藉著郭氏的民族背景(巴西),文化的獻身,個人的經驗(他本人對社會的醒覺、神學的反省、教會經驗等等),認為他是代表巴西-美洲(Hispanic-American)。他認為他應該響應拉丁美洲解放神學家龔沙力(Gonzalez )的所提倡的讀經意識來閱讀這段經文/文本。這意識就是認為自己的群體是一個“被放逐、無政治權力、被主流國家社會排斥於外的群體”,因此把聖經當著是一本政治書本,“〔聖經〕不只是一本屬靈的書,不是一本教義性的書,而是一本政治性的書,讀經時應該問-在文本中誰是掌權者?誰是無權者?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上帝站在誰的那一邊?”。總括來說,就是以政治的角度來閱讀一個文本。

 

(註:可見讀者反應詮釋在這裏也是一種政治詮釋。按著某個處境和該處境的需要來閱讀聖經。讀者因此成為文本意義的生產者。由此讀者反應詮釋也是一種處境釋經法。也要知道,聖經內並不是有那麼多經文適合讀者反應式的詮釋法。)

 

藉著以上“解釋群體”的肯定,郭氏定下兩個解經的要素:

 

一.從權力的關係和權力的特性來閱讀文本。

 

二.尋求新的/不同的(“difference”)意義(Signifying)角度來閱讀文本。認為過去的閱讀不適合今天的要求,而是按著今天處境的需要來閱讀文本。

 

. 權力遊戲(Power Games)

 

A.先來分析當中的人物。從權力的身份和關係來分析。

 

亞瑪謝藉著敘述者的描述出現在這文本中。第十節所形容「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打發人到以色列王耶羅波安那裡」似乎有意說明這人物的重要地位。敘述者在第十三節再說明這位祭司的重要性:「伯特利這裡有王的聖所,有王的宮殿。」諷剌的是亞瑪謝不提上帝的名字,說明他是位只為權力效勞而不是事奉上帝的祭司。只懂得奉承王權,附和惡王耶羅波安的作為。從他的談話中,可見他的權力已受威脅。

 

亞瑪謝稱阿摩司為「先見」(hozeh)並不是先知(nabi)。一方面不承認阿摩司的先知身份故意貶低阿摩司的身份,另一方面也不接納他是北國的先知,因為猶大的先知也稱先見。換句話說,阿摩司在伯特利沒有地位,也沒有權力。即使阿摩司是一位先知,但是在北國沒有地位。這裡完全由亞瑪謝和耶羅波安掌權。你阿摩司少管閒事,你最好「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在那裡說預言」(7:12)。

 

我們看見這時是兩個權力在衝突。郭氏就是要把自己的處境和他所代表被壓制的群體來閱讀這文本,認為他們就是處在阿摩司的情況,不知要怎樣面對/對抗這政治的權力。

 

對亞瑪謝及他所代表的權勢來說,阿摩司是“另類的”(otherness)。當權者對這種“另類的”權勢極之排斥,欲要速速的消滅之。

 

B.分析各人物的動作。從權力的角度來分析。

 

亞瑪謝是要向王誇大阿摩司的威脅:「阿摩司在以色列家中圖謀背叛你;他所說的一切話,這國擔當不起」,甚至引用阿摩司的話說,「因為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被刀殺,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這不只是要清楚指明阿摩司的威脅,更要說明阿摩司對現有的政治權勢的危害。

 

另外是亞瑪謝要求阿摩司說:「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在那裡說預言」。「逃往」含有速速的意思。也有意要求阿摩司不要與他爭地位/飯食,雖然這位王的祭司已擁有最高的權力和最好的享受。

 

. 意義(Signifying)

 

郭氏建議讀者應以一個“含有企圖的意義”(motivated signifying)方法來分析文本的意義。

 

郭氏認為亞摩司是應用一種迂迴式的(polemical)對話,就是使用一些話語成為武器,反擊亞瑪謝/當權者的指控:「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可是〕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

 

不理會亞瑪謝貶值了的「先見」說自己不是先知,但是卻直接從耶和華神處得到預言。乘著這回答,把預言說出:「亞瑪謝啊,現在你要聽耶和華的話。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也不要向以撒家滴下預言。』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郭氏認為這是一個修辭的手法,“一箭雙鵰”(discourse main tains a double focus)不只巧妙地回答了當權者的貶值,也把控訴性的信息說了出來。

 

這就是讀者反應詮釋者欲找到的意義,認為他們在面對被壓制權力時,在當權者面前捉緊申言的機會。這就如社會運動份子尋找每一個途徑發言,雖然當權千方百計要壓制他們的言論。受壓制者覺得這種壓制是不公平的,是剝奪了他們作為人民的民主權益。

 

阿摩司也兩次重複地提起耶和華的名字:亞瑪謝要阿摩司「逃往」猶大,反而是神「選召」了他並且他到北國「以色列向我民說預言」。亞瑪謝立刻被生生地指控。這是當權者不能忍受的事。

 

結論:

 

讀者的目的已經完成,也從閱讀中得到滿足。認為這先知文本是為受壓者而寫。上帝站在受壓者這一邊。北國以色列最終果然被放逐。受壓者就此得到了安慰。讀者繼續把這些看見應用在詮釋者的社會/政治處境。甚至不怕把某些當代的政治人物或敵對勢力當著是「亞瑪謝」或是「耶羅波安」。當然,詮釋者就是當代的「阿摩司」。

 


2022年8月17日 星期三

尼尼微和提比斯

 

那鴻書三章1-19節

 

那鴻書在第二章戲劇性的戰爭詩之後,現在接著的是一首歌,將侮辱和嘲笑交織在更大的衝突景象中。那鴻不僅描寫尼尼微即將結束;他同時表達他自己和上帝對尼尼微毀滅的感受。這個「流人血的城」(1節)將散布著成堆的屍首,所以許多騎兵在這些被殺的屍體上絆倒。因此在第二章中可怕的重複句子又出現在這裏:「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5節)上帝鄙視尼尼微,將使它變成世界各國中的恥辱和笑柄。

 

在八至十節中,那鴻把尼尼微即將來臨的命運,與挪亞們(又稱提比斯)已經成事實的命運相比較。提比斯已經失敗,故此尼尼微也要失敗,因為它並不比這座埃及的大城市更好。提比斯(或稱挪亞捫No-Amon)是古代埃及最華麗的城市之一;它的偉大建築,仍可以在它的遺址見到,座落於現代的開羅城以南三百里。好像尼尼微一樣,它也是建造在河邊上。亞述的帝王亞薩班尼布(Ashurbanipal),帶著他的軍隊進入南埃及,並在公元前六六三年攻取提比斯。他們奪取了埃及人曾經從他們實行帝國擴張中所獲得的大量財富,把它們當作戰利品。

 

那鴻把尼尼微和提比斯作比較,是意義深遠的;在一定程度上,這簡單地說明了他提出的堅固的城市也可以攻破的主題;與此同時他也帶出一個更深的信息,凡是作惡的必將最終受審判。

 

當我們領悟那些貫穿在那鴻書中的審判和刑罰的主題時,我們就能夠理解為甚麼他的著作沒有以一篇愉快的後記作結;而是以一句反問語作結束:「你所行的惡,誰沒有時常遭遇呢?」(19節下半)

 

這個問題是對亞述講的,但也是對所有實行和濫用他們的權力的國家講的。那鴻所肯定的道理,在歷史上無論古代或者現代來說向來是不明顯的。一些國家對其他列國兇殘無理的惡行,應該得到某些公義的處分;先知肯定最終的公平必將來到。他不能用使人高興的話和美好的感覺,去掩飾審判天秤的公正無私。最終公義的執行必帶來恐慌,而長時期曾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人亦因而鬆一口氣。

 

尼尼微遭圍困

 

那鴻書二章1-13節

 

那鴻作詩載述尼尼微遭圍困,這首詩的其中一個悲慘之處就是,雖然戰爭尚未開始,這位詩人卻已經經歷他所寫的所有恐怖。他描述一直不斷的圍攻;他細說發生在尼尼微街道上的戰爭,這種戰爭是他早已見過的,正如亞述人過去在猶大鄉村的街道上進行的戰爭。但也可能那鴻知道某些尼尼微的情形;或者他到過這座偉大的城市,或者他僅僅是從某些曾住在那裏的人得知,總之他的話顯示他對這座城市有所了解,如她的防禦系統,她易於受進攻的某些弱點。

 

公元前第七世紀的尼尼微城是古代最不尋常的城市之一。她的某些遺址現在還能夠看到,位於現代的摩蘇爾(Mosul)的東面,橫過底格里斯(聖經譯作提格立)河,南距巴格達二百五十里。她的內城建築在底格里斯河東岸上,被一幅巨大的保衛城牆圍繞著,周長約八里。城牆的高度在廿五至六十尺之間,城牆前一段距離有一條護城壕,進一步保護這城。巨型城牆下有若干城門可通往城內,這些城門都備有重型防禦事工。從西牆那邊有底格里斯河保護;在東面,正牆之外有一系列的防禦壘和壕溝,防禦敵人進攻。

 

當讀者研讀那鴻書第二章這篇戲劇化的詩時,應以尼尼微城那種強盛和設備優良的防禦體系作為背景。他的詩中有突兀的短句,在感覺上和音調上傳遞混亂和戰的景況。他開始振臂高呼:「……看守保障,謹防道路,使腰強壯……」(1節),但沒有任何防禦可能保衛上帝即將來臨的審判。敵人的戰車和步兵迫近城牆;不久他們就要衝過街道,把尼尼微城施給別的城市的可怕咒藥,倒過來施給他們。河閘開放(6節),引進泛濫的洪水;一度曾經引以自豪的宮殿,在恥辱中被征服。那座從西亞細亞的城市搶掠大量財富的城市,現在它自己遭受掠奪,它的大量金銀財寶被長驅直進的入侵者搶去(9節)。一度能防禦敵人、好像獅子洞那樣安全的尼尼微城,被猛獸撕碎(11-12節);那鴻的暗喻中用獅子這個記號嘲笑尼尼微的神祇伊斯他,因它傳統上用獅子為記號。

 

尼尼微被掠奪象徵了邪惡被打敗。知道尼尼微的被劫掠是該城罪惡造成的直接結果,而這種認識並沒有給人一種愉快的感覺,也沒有值得慶祝的餘地。那鴻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事件是宣告上帝的話:「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13節)那鴻以突出的方式宣告,暴力和邪惡的果子最終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地回到堅持作惡的人身上。

 

對尼尼微的裁決

 一.  上帝是釋放者(12-13節)

 

在這本書的開始幾節(2-11節),包含了先知對施報應的上帝的描寫,現在那鴻宣告上帝自己對猶大人民所講的話。這個信息由許多部分組成,每一部分都彼此相關聯。

 

(甲)儘管猶大的敵人似乎是所向披靡的,亞述必將最終被打敗,並從人類的歷史舞台上消失。

 

(乙)雖然過去上帝曾使用亞述,作為祂審判選民的工具,那種憂傷不久就將結束。

 

(丙)上帝毀滅亞述將要同時釋放猶大。

 

那鴻向他的同胞宣布的信息,是一篇古老的信息,可追溯到希伯來人在埃及當奴隸的時代:上帝將要從人的枷鎖中釋放祂的選民。但是雖然這個信息是古老的,曾被無數的先知在過去數百年中宣告過,那鴻仍向他自己的世代和他自己的人民宣告。在每一時代,當上帝的百姓再次回到被捆綁當奴隸的經歷時,釋放的信息必須也再次被宣告。

 

上帝是審判官(14節)

 

十四節再一次述說上帝直接對亞述首都尼尼微講的話;這些話好像死刑的宣判。尼尼微的名字將不再繼續下去;她的神,她的能力和權勢的記號,必不再被敬拜,因為那座偉大的廟宇將被毀滅。

 

「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那位賜人類生命者,宣布城市的死亡,在那城市裏強暴曾滅絕憐憫,邪惡曾戰勝善良。上帝的講話究竟為誰敲起喪鐘,這點是毋容置疑的;因預言一開始(一1)指出尼尼微。她必須死亡!

 

上帝是平安的希望(15節)

 

這一段的結尾令人想起以賽亞(四十9)。一位使者將要來到猶大報好消息:戰爭之後隨著必有和平,因為他們的宿敵不久要被打敗。他們可再次慶祝猶太信仰上的節期和節日,因為那些中止了他們慶典的外邦國家,將不再是猶大的統治者。這樣,雖然那鴻講論尼尼微的失敗是在事情未發生之前,他的信心已超出他那個時代的實況。一位報好消息的差使,不久有一天必定要來,而他的信息必將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