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天上來的糧


6:22-59
 
無可否認,這談論是因為耶穌餵飽五千人而引起。談論目的是欲說明耶穌是生命的糧。這耶穌比舊約的摩西所提給曠野以色列人的糧食更真實。談論中參雜著許多述事,也加插了許多神學的註解。約可把這段經文分為四小段。
 
  這談論的真實性曾被質疑,許多聖禮派(sacramentarian)的神學家認為耶穌不可能那麼早就說明「聖餐」(Eucharist)的意義,而聖餐的神學必須等到有形的教會成立以後才真實開始。福音派學者回應說耶穌在此目的不是要設立聖餐,而是以這天上來的糧作為一個隱喻(metaphor),不只說明了摩西在曠野賜嗎哪這預表的實現,也隱喻地指明衪道成肉身和以後將會在教會出現的聖餐的關係。
 
6:22-29
 
這是談論的開始,直接提出及勸導不可依靠必壞的食物而是要尋求永生的食物。
 
「眾人...就上了船...找耶穌」因為耶穌已離開提比哩亞海(加利利湖因提比留王而命名)東岸而到西岸的迦百農去。門徒已經過去了。耶穌卻是由海面走過去(6:15-21)。迦百農可算是耶穌的「家鄉」(2:12),這篇談話是在迦百農的會堂說出(6:59)。沒法知道耶穌是何時到這會堂去。
 
「拉比」眾人仍然稱耶穌為拉比,雖然他們之前見過也嘗過衪的神蹟,並強逼衪作王(6:15)。可見眾人對耶穌的身份仍然混擾不清。
 
「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記號),乃是因喫餅得飽」可見群眾只看見神蹟的外表,而看不見神蹟的意義(significance)。餵飽五千人及行走水面的這兩個神蹟已顯在他們面前。群眾要求的是免費食物,就如撒瑪利亞婦人想要的是不必打水而得水喝。藉著這反應,耶穌與他們談永生的食物。
 
「永生的食物...就是人子」也就是基督本身。永生的食物是一個隱喻詞句,就如永生的水一樣(4:14)。相信使用人子這自稱是為了避免基督這含有政治性的名稱,免被群眾誤會,就如其他福音書的用法一樣。
 
「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這裡沒有解明是何時印證,一般的解釋是耶穌受洗時。
 
「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上帝的工(複數)呢?...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單數)」約4:34已說出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完成上帝的工。約翰使用「工作」(erga)與保羅所說的「工作」在語意上不相同。保羅是指遵守律法的工作。約翰用工作來表達信靠上帝並遵行衪的旨意。

6:30-40
 
群眾要求耶穌行神蹟好讓他們可以信任他。藉著眾人的要求,耶穌打開話題談論和比較摩西賜下的嗎哪與上帝賜下的人子為生命糧的談話。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這是群眾提出來的神蹟。希望耶穌可以行比這更大的神蹟。也盼望耶穌是那位先知式的彌賽亞(18:15)。「嗎哪」(16;11:6;8:3;55:12;9:20;77:24)為以色列人在曠野所吃的食物。聖經常把嗎哪屬靈化。斐羅靈意解釋為靈魂的食物(L.A.III 169-176)。猶太文件說在末世嗎哪會再次降下來(Mekhilta Ex16:25;Eccle R.1:28)。陀拉(Torah律法)也是天上降下來的糧食。在此看見舊約嗎哪所引起「天上來的糧」的傳統都在猶太教及基督教中存留及發展。
 
「經上寫著說」不知引用自那節經文。最有可能是詩78:24,但是尼9:15;105:40也有類似的經文。
 
「真糧」這真糧賜給人生命。摩西雖然賜下天上的糧,但不會賜給人生命。這真糧才是「上帝的糧」或「生命的糧」(6:33,35,48,51)
 
「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群眾誤會了耶穌的意思。就如撒瑪利亞婦人一樣(4:15)。「信的人得永生,末日叫他復活」說明「信」的結果。
 
6:41-51
 
猶太人進一步反對耶穌。耶穌也繼續他的談話。並且進一步說明這真糧是他的肉。這裡含有獻祭的意義,因此很容易把這觀念與聖餐的意義合起來談論。
 
「私下談論」猶太人是因為耶穌只有普遍的家庭背景質疑他行神蹟的能力。耶穌得知到他們的談論而回答。
 
「若不是...父吸引人」指明人信基督完全是因為天父的感動和吸引。符類福音也似乎有相同的論調(10:23-27)。接下來的幾節重複了約6:31-40的談論。
 
「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這是一個新觀念。這裡天上來的糧/生命的糧被解為是耶穌的肉。這使我們想起可14:22(26:26;22:19;林前1:24)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所說那餅就是他的身體。約6:53證實了這談論把天上降下的嗎哪,天上降下的生命糧(道成肉身)似乎有意與聖餐的觀念串起來了。可見當時教會所舉行的聖餐意義可追述至舊約的嗎哪。這肉使人吃了「永遠活著」,也可見聖餐含有使人不死(醫治)的意義。
 
6:52-59
 
    猶太人再次聽到「吃肉」觀念而驚奇。耶穌也進一步把「吃肉」的談論與喝血的觀念連合起來。
 
有兩個新觀念在這段談話中出現:
 
. 人子這稱號出現(6:27)。這說明人子是有血有肉的人-耶穌;
 
. 加上喝血這觀念。這些觀念都是隱喻性質的。巴勒特指出約翰有意在此進一步的談論聖餐的意義。另外,我們也見到約翰把聖餐的意義與「末日」觀念牽在一起(6:40)。不管怎樣,接受耶穌的肉和血,這兩樣加起來才是接受整個的「人子」。
 
「喫人子的肉」符類福音書用「我的身體」(14:22)而不是「肉」。相信約翰有意無意間引入這話題欲闡釋聖餐的意義,但是也有學者反對說約翰有如此的含意。
 
「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這句獻祭性意義的話多次出現(10:11,15;11:51-52;15:13;17:19;18:14)。這不出奇,因為耶穌已被認為是為世人的罪所獻的羔羊(1:29,36)
 
「猶太人彼此爭論」一方面是驚奇耶穌的肉如何可以喫,另一方面喝血是律法所禁止的。
 
「迦百農會堂」不知耶穌幾時來到這會堂。也不知誰邀請他上台教訓。通常小地方的會堂在安息日會邀請到來的拉比講解聖經。有學者說可能當天安息日的經文是出16章和賽54章,因此引起耶穌乘此機會講論天上來的糧的意義。
 
生命糧的談論停止在第59節。接下經節是關於門徒認信的意義。

在水面上行走


6:16-21
 
門徒獨自上了船要到對岸迦百農去,但是在湖中遇到暴風,後來見耶穌在水面上行走並且平息了風浪。
 
這段敘述與可6:45-52;14:22-34有許多相似處,相信是同一件事。在福音書內這敘述都是放在餵飽五千人之後。
 
在馬可,這記述的起源是因為耶穌看見許多的人留在曠地(被餵飽的五千人)而催促門徒上船渡到對面海的伯賽大去。而約翰是因為那被餵飽的五千人要求耶穌作王而離開。門徒是自己渡海。相信這兩個記述沒有互相矛盾。是群眾要求耶穌作王(彌賽亞王),而耶穌害怕門徒受這些人的要求影響而催促他們離開。
 
「迦百農」是在加利利湖的西岸。馬可記錄的地點是「伯賽大」。馬太使用「革尼撒勒」,指加利利海東上角一個區域。迦百農及伯賽大都在該區內。
 
「狂風大作」加利利海在天黑時常括大風。晚上不便行船渡海。耶穌催迫門徒至使他們在黑夜行船。
 
「十里多」。一里約有606.75呎,或1/ 5公里。十多里約有 2公里。約瑟夫記錄說加利利湖闊40( 8公里 ),長140( 28公里 )(Bel. III, 506) 。今天該湖是109里長(20公里長)61裡闊(20公里 闊)
 
「不要怕」馬太記錄彼得曾從水面上走向耶穌。但是一懷疑就沉下去(14:30)。馬可卻忽略這事情,相信是彼得的省略。學者相信約翰多是參考馬可資料多過馬太的資料。不管怎樣,這裡目的是要指明耶穌是人遇風浪時最好的幫助。
 
約翰忽然停止了這神蹟的談論。也沒有註解的語句。馬可註釋說門徒因此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相信約翰沒有指明這事件的意義是因為它本在這段時間內發生。其他的群眾計算耶穌是到迦百農去,因此也去那裡找他。

餵飽五千人


6:1-15
 
  這是唯一的一個神蹟出現在所有四卷福音書中。由此可見這神蹟的重要性。馬可6:30-46(9:10-17;14:13-21)及約6:1-15的記述最為生動。符類福音的記述比較統一,可能出自一個源頭。
 
  馬可有兩個相似的記錄:一個是餵飽四千人(8),另一個是餵飽五千人(6)。相信耶穌曾施行兩次類似的神蹟。約翰只記錄一次耶穌餵飽五千人。
 
一.情節:
 
起初是耶穌和門徒在加利利海邊,可是在那裡卻遇到許多人。耶穌看見這人群,相信心裡存著憐憫,想牧養他們(馬可如此記述)。 藉著這樣,是耶穌先開口問腓力,目的是要試驗他,也剩著這問題,把整個情節帶入高峰。接下來是腓力的回答,顯出他的無能為力。後來加上安得烈的回答,他也 是說出五餅二魚無法餵養這許多人的事實。後來耶穌藉著五餅二魚來行神蹟。眾人後來因看見這神蹟而認識耶穌是那要來的先知。第一個情節就因此平息下來。
 
作者如親眼所見把每個動作清楚的記述下來。不知耶穌為何要如此試驗腓力的信心。難道當時有門徒(約翰)已經可行如此大的神蹟。因此敘述者(約翰)會如此加上評語。
 
第二個情節是因為眾人繼續要趁這機會擁護耶穌作王,可是耶穌卻奪避群眾而避開這將開始的第二個情節。相信如果讓第二個情節繼發展下去,眾人情緒必會高漲,場面可能不受控制,也將引起官府的注意。
 
在符類福音,只有門徒回答五餅二魚不足夠分派給許多人的情節,約翰卻多出耶穌問腓力這情節的記錄。相信約翰對耶穌問腓力這一小情節也含有意義,因此註解說是耶穌要試驗腓力。
 
二.人物:
 
耶 穌,門徒和群眾是主要人物。這時的群眾達五千人之多。腓力和安得烈兩位門徒的名字被提出來。馬可並沒有提出任何門徒的名字。作者並沒有指明五千群眾是那些 人。相信是居住加利利海邊的猶太平民。他們曾經見耶穌行神蹟而跟隨他。馬可沒有提說是孩童的五餅二魚,約翰指出是由孩童帶著。沒有,也不可說明是孩童的信 心而願意奉獻出所擁有的東西。孩童可能是幫父母攜帶這些食物。
 
那到世間來的先知固然是摩西所預言的那一位(18:15),也是彌賽亞。
 
三.佈景:
 
指明是在加利利海邊,臨近踰越節。耶穌一直以來是被眾人跟隨著。耶穌後來上了山(山坡),並與門徒坐在那裡,望見許多的人。耶穌也是在這擁有一大片青草的山坡上施行神蹟。五千人也是一排排坐下,相信場面壯觀。不知道如何找來十二個大籃子裝所剩下的食物。
 
最重要的佈景相信是敘述者指出踰越節已經近了。踰越是猶太人的新年,也是最大的日子。踰越節前猶太人都守一個盛大的晚餐。相信這五千人在踰越節前一起吃餐,必然帶來一個溫韾的氣氛。大家安靜坐下等待,一起領受食物,回想當日出埃及前夕的情況──上帝的救恩將臨。
 
四.意見:
 
敘 述者對一些小動作比較敏銳。指明是踰越節,相信有特別的目的。踰越節不只是念猶太人離開為奴的埃及,也是進迦南後首次吃到當地的糧食,從此不必再吃嗎哪。 有意說明耶穌賜永生的食物。敘述者也指耶穌問腓力是要試驗他。敘述者不像符類福音作者注重耶穌為食物祝福的步驟:望天、祝福、擘開、遞給。只有簡單的步 驟,可見他無意利用這事件來說明聖餐的意義。反而在施完神蹟後才藉著嗎哪來談論聖餐的意義。相信註明下十二籃子的食物並沒有特別的神學含意。 最後指出說眾人因此認識耶穌是那要來的先知(18:15),當然眾人願意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可是眾人只願意接受一位政治性的彌賽亞,只此他們要求耶穌作王。
 
約翰與馬可對這次耶穌餵飽五千人在細節上許多相似之處。可是在重要的部卻有許多差別。相信這是因為各人對這神蹟在神學上有不同的看見。
 
   差別的情節有:
 
 a.約翰說明是在加利利海邊,是「踰越節近了」,是腓力及安得烈與耶穌對話。馬可沒有提及這些事。
 
 b.約翰描述許多相異的背景:耶穌一直來是被眾人跟隨,是因為耶穌行了許多的「神蹟」(記號)。這部份的差異最大,甚至會說約翰與馬可所記錄是兩件事。
 
 c.買食物的問題。在約翰記述,是耶穌先問要去那裡買食物來餵養許多人。原來是耶穌有意要試驗門徒腓力的信心。
 
 d. 餵飽的過程。馬可記錄耶穌吩咐眾人一排排坐下,約翰似乎是耶穌吩咐門徒叫眾人坐下。耶穌為食物祝福時,馬可清楚交代四個步驟:望天、祝福、擘開、遞給,而 約翰只是簡單的步驟。約翰記錄耶穌分派食物,而馬可或路加或馬太都是門徒分派食物。吃的情形也有許多分別。關於收集食物,約翰是耶穌吩咐門徒這樣做。
 
 e.約翰描述說眾人認識耶穌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馬可沒有這記錄。
 
  我們相信馬可和約翰有不同的神學立場:
 
一.馬可目的是形容耶穌是一位有慈悲的牧人,並且注重門徒參與餵養(牧養)眾人的工作。前一章說明耶穌開始差遣門徒出去工作。
 
二.約翰郤要說明耶穌如同那位摩西,帶領許多人,也餵飽許多的人,他們跟隨耶穌是因為耶穌像摩西這樣會行許多的神蹟,耶穌也是那天上的糧(如摩西所帶來的嗎哪),也因此下一段是談論天上來的糧食。約翰指明說這神蹟是要求門徒對耶穌有信心。約翰特別指明耶穌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結論:
 
從以上馬可和約翰的記述的比較,讓我們發現馬可或是約翰都是一位敘述者,相信他們各按著自己對這餵飽五千人的神蹟而表達出不同的神學信息,好讓他們的讀者認識耶穌是怎樣的人。
 
我們今天也必須按著這不同的敘述去認識耶穌是怎樣的一位彌賽亞。
 

上帝兒子的談論


519-47
 
 第三個談話是因為第三個神蹟而起,(或者是約5:17的解釋)因為猶太人責問耶穌在安息日工作。耶穌的回答是獨特的:因為天父工作至如今,而他也不停的工作。這把他自己當著與天父同等,猶太人覺得這樣的說法是「褻瀆」了上帝。
 
略可把這談話分成三段:約519-30;約531-40;約541-47
 
【約519-30
 
在這段經文,許多觀念重複的出現。目的是要說明神子是與天父多麼同一。
 
「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表示耶穌也受父的啟示來作事。另外也說明耶穌從來沒有獨自作事。他所作的反映天父所要作的。「一切事」說明神子知道天父所作的事。
 
「更大的事」指明神子不只作醫治瘸腿的事,也將作比這更大的事:就是叫死人復活。
 
「審判的事」猶太人相信上帝能使人復活,也要審判人。耶穌說這審判也交給了他。以致人尊敬神子也好像尊敬天父一樣。
 
接下來的幾節都是談論末世的事。
 
「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4:25)這裡所指「現在-末來」的審判。這是初早期教會的末世論。也說明「死人」(那些活著但靈命死了的人)要聽見神子的聲音而復活。因為神子有「永生之道」(668)
 
「在墳墓裡的...就出來」這裡是指那些在肉體上死了的人。約5:24已說明信主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上半節的原文與但12:2相似。就如保羅(2:6-9),馬太(25:35,42)支持善行在審判中的地位。當然,這裡是指不信主的人才是按行為來審判。這審判是末來的:「時候要到」,沒有說現在就是了。
 
第卅節是以上的結語。再次說明神子與天父的合一性。神子公平的審判是因為「聽」見並遵守天父的話語來作審判。在約5:22, 27曾討論審判的事。可見審判在末世論佔最重要的地位。
 
【約5:31-40
 
談論轉向關於見證的談論。因為耶穌不為自己的榮耀,因此他不為自己作見證,而是父神曾多次為耶穌作見證。這是施洗約翰的見證,耶穌奉天父之名所作的見證,及舊約的見證。猶太人沒有正真的去理解這些見證真正目的,因而沒有注意及相信耶穌這個被天父所差來的兒子。
 
「自己作見證...就不真」在表面上,這與約8:13,14 互相矛盾。當然這裡耶穌是強調他不是為自己作見證來證明他是真神兒子,而是有施洗約翰,天父,及舊約這樣為他見證。在約8:13-18耶穌是被猶太人指責他自己的見證不真,但耶穌說他的見證是特別的,而且也有天父的見證與他同在,只是他們沒有注意到。猶太人的見證要兩個人一起同一的見證才生效(8:17;17:6;19:15)。這裡耶穌也指出有「另一位」(也就是天父,見約8:17)所為他作見證。(5:32)接下來耶穌指出約翰的見證也不是完全的真正可以見證他,雖然約翰是為此而來(1:17)。因為約翰的見證是「人」的見證。
 
耶穌在此警告不可太依賴約翰的見證。猶太人可能相信約翰,但只有耶穌才可以「叫你們得救」。
 
「更大的見證」有兩樣:耶穌來成就天父差他來所要作的事(17:4榮耀天父),及天父的見證(不知是指那個?是否約5:39所說的聖經,或是在耶穌洗禮時天父的聽音(1:11))。可見耶穌在此不是比較他與約翰是誰大,而是比較誰的見證大。門徒所作的見證是天父差子來作世人的救主(約一4:14)
 
「道存在心裡」這是指上帝的話語。相信這裡也含有基督為「道」的意義。在下一節(5:39)相信說明這道是聖經的話語。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語(),這聖經是天父用來為耶穌作見證的。查考聖經原是猶太人的傳統(17:19)
 
「到我這裡來」是約翰常用的話語。(1:47;3:2;4:30,40,47)到他那裡去的人的結果是永生(參約6:35;7:37)
 
【約5:41-47
 
在這段,之前所談論的在此說明反對的人是誰:就是一班不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與耶穌相比,猶太人就是一班與上帝隔絕不信的人。可見這談論的目的到最後顯出來是耶穌與不信的猶太人對話。耶穌也指出說猶太人依靠摩西(或舊約),而因此受摩西的指責。
 
「不接待我...倒要接待他」不知道這「他」/「別人」是指誰? 學者猜可能是指之前所提起的施洗約翰,或另外一位約翰常指的人物--敵基督。多數是接受這「別人」敵基督(13:16,21)。這裡所比較的是「奉我父名來的」與「奉自己名來的」。耶穌不被接待早以清楚指明(1:11)
 
「互相受榮耀」不知是指誰?在約19:15 特別指出猶太人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而受該撒的榮耀。
 
「告你們的...就是...摩西」這是因為說摩西寫了律法書,任何人觸犯律法,摩西(律法的別名)就因此會控告他。約翰在這裡也認為摩西的律法原本是可以引導人去信耶穌,因為那裡有指著耶穌的話。我們不知約翰是指那一些經文。相信這是當時教會中所常引用的彌賽亞經文。
 
這談論也在此忽然停止。似乎在約7:15是繼續這談論的談話。整個談論的中心目的還是要說明耶穌在耶路撒冷如何被猶太人拒絕。
 

醫治瘸腿的人


51-18
 
   這時候耶穌又回到耶路撒冷,因此有許多學者認為這資料應排在第六章之後。第五和第七章的記錄多數關於耶穌與當時猶太教的衝突。耶穌行這神蹟是在安息日。 這正犯了當時社會文化及猶太律法的大忌。但是耶穌以他與上帝為同等來回答猶太人的責問。因為上帝在律法之上。符類福音沒有這記錄。比較相似的記錄是可21-12。在符類福音中,耶穌在安息日工作被解釋為是為了人道立場(13:10-17;14:1-6),耶穌比聖殿大(12:5),或是耶穌是安息日的主人(2:23-28)
 
「節期」沒有指明何節期,相信是五旬節。約翰常把他所要記述的事件放在節期之後:約2:13(踰越節)、約6:4(踰越節)、約7:2(住棚節)、約10:22(獻殿節)及約11:55(踰越節)。五旬節是在踰越節(2:13)後的第五十天。如果把這份資料排在第六章之後,那這節期可能是踰越節。
 
「畢士大池」(原意:上帝憐憫)考古學掘出這池長96公尺 ,一頭闊67公尺 ,另一頭闊50公 尺 。現在在耶路撒冷畢士大區聖安妮教堂下。因地勢高,只有雨季時偶而有地下水泉湧出。天使攪動池水是當時耶路撒冷居民的迷信,無法理解科學的道理。這說明為 什麼那麼多人聚在那裡。在古時,最基層的猶太平民相信許多關於天使的神話。約翰在此只是描述當時人們的意見,並沒有說他或耶穌支持這樣的說法。地質學家認 為池的攪動是有大自然原因的。當夏天多雨時,上流的雨水因壓力會把這池水攪動。猶太平民卻當著這少有的大自然現象是一個神話。
 
「三十八年」我們不認為這數目有何特別的意義。這裡只是說明這人的疾病是那麼的長久、嚴重。我們看見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痊癒」。
 
「那使我痊癒的」瘸子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指他是在安息日工作(拿起褥子)而想把這罪推給醫治他的人。這與第九章被醫治的瞎子的回答一樣。約翰在此指出猶太人的目的是要捉耶穌。耶穌後來遇見他向他說「不要再犯罪」。
 
「不要再犯罪」不是說瘸子的病是由罪而來。雖然猶太人當時相信這一點。相信這裡是耶穌向病人的一個警告,警告這人如果犯罪,那最後的審判將到來。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當時猶太人按創22解釋說上帝天父是在第七天(安息日)安息了工作。在這天猶太人的工作都要停頓。當時猶太傳統《米士拿經書》(Mishnah)把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分為三十九種類。背褥子走路是犯了其中一類。耶穌說天父作事直到如今是指天父上帝創造完成後仍然繼續管治這宇宙。
 
 
    「想要殺他」耶穌的談話可說是激怒了猶太人。約翰再次形容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欲謀害耶穌。可想像到當時的教會及信徒所堅持的基督教是多麼的困難和面對當時猶太教給與他們的「逼迫」。
 
「逼迫」(diokein)是初早期教會形來信徒遭害逼迫的字眼。相信當時的信徒也遭受了逼迫。
 

醫治大臣的兒子


443-54
 
  這是七個系列的記號(神蹟)中的第二個(4:54)。同樣在加利利施行。預算耶穌是由耶路撒冷(與尼哥底母談話後),經過撒瑪利亞(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後),現在回到加利利的迦拿(第一個記號的施行地點),然後這位加百農的大臣來為兒子求醫治。耶穌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蹟(記號),你們總不信」( 4:48)結果是「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4:53)
 
符類福音中有一個相似的神蹟。耶穌醫治百夫長僕人的神蹟(8:5-13:醫治兒子; 7:1-10:醫治僕人)。當中有許多重複的記述。我們相信是兩個不同的記錄。如果再查看下去,耶穌醫治非尼基婦人女兒的神蹟(7:24-30;15:21-28)也在形式上相似。
 
這裡說是第二個神蹟(4:54)只不過是按約翰的記述而計算。之間曾有許多神蹟發生( 2:23)。相信它是與約2:11的神蹟組成為一雙(都是在加利利的迦拿所行)而這樣說,或是約翰所收集的一系列神蹟的第二個。
 
「過了兩天」多是耶穌離開撒瑪利亞(4:40)上加利利的行程所需的兩天。
 
「先知在本地沒有人尊重」在符類福音中有相似的語句(6:4;4:24;3:57)。在符類福音書中這語句是用來指明耶穌是在加利利(路加是在拿撒勒)被人拒絕。而在約翰福音是用來指明耶穌是在耶路撒冷/猶太被拒絕而在加利利被接納(4:45)。約翰把耶路撒冷當著是耶穌的本地/家鄉。對約翰來說,耶穌是在耶路撒冷傳道、教導、工作、並被釘十字架。我們再次見到約翰的神學與符類福音作者的神學重點不同。
 
「大臣」(原文:Basilikos)一字是指為王(希律安提帕)辦事的人。不知這人與馬太(8:5-13;7:1-10)所說的百夫長是否同一個人。在馬太是百夫長的僕人,不是兒子。但是同一個地方。迦百農是羅馬在加利利的駐防城。
 
「你們」可見耶穌不是向著大臣一個人施行神蹟。一直以來,耶穌不願意人因為神蹟(記號)而信他(2:23)。耶穌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10:29)。當然耶穌並沒有說:「看見才信的,有禍了」。大臣與他全家也因為這記號而信了耶穌。
 
「神蹟」在這裡是用「奇事」(Teras)。約翰福音書唯一這樣用法。但是含意還是一樣:上帝的記號(神蹟)。約翰是選用這同義字。
 
「正下去的時候」說明耶穌所行的神蹟的效力與大臣「信耶穌所說的話」那時刻生效。福音書內耶穌所行的神蹟是立刻生效的。
 
我們相信約翰處理耶穌的神蹟有其獨特的手法。大臣是憑著「信」而得著醫治。但是,耶穌多次警告不要因神蹟而相信衪。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教牧書信受信人提摩太與其工作行蹤

    提摩太生長於路司得,父為希臘人,母為猶太人(徒十六1)。他自幼受外祖母羅以及母親友尼基影響,熟習舊約聖經(提後一5,三15)。但從其母與希臘人通婚,及提摩太在孩童時未受割禮等事,顯出他們非出自嚴格律法主義家庭,因而容易接受保羅的信息。

    他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傳教旅程中(約A.D.47),在路司得由保羅帶領信主,並且被稱為保羅屬靈的兒子(林前四17;提前一2;提後一2)。也因此,提摩太能如此熟悉保羅首次旅程中所遭遇的苦難(提後三11)。由於他十分長進,為人可靠,得到所屬社群的稱讚,保羅便揀選他一同參與第二次佈道旅程的工作(徒十六13,約A.D.51),並且得到當地教會長老的任命作主聖工,保羅也親自參加了那次隆重的「按手禮」(提前一18,四14;提後一6),此後提摩太便與保羅到處宣教,成為親密的同工(羅十六21;帖前三2)。

    提摩太與保羅一同來到歐洲傳福音,可能在到達腓立比時奉命留下工作,然後在庇哩亞歸隊,並與西拉在庇哩亞扶助那剛成立的教會(保羅先抵雅典;徒十七1015),後來在雅典與保羅相會(帖前三12)。以後又被差回帖撒羅尼迦去鼓勵、造就那邊的教會。及至保羅離開了雅典並開始在哥林多傳道之時,西拉與提摩太再一同「從馬其頓來」與保羅同工(徒十八15;帖前三6)。當保羅兩次從哥林多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時,也都特別提到提摩太的名字(帖前一1;帖後一1)。

    在第三次佈道旅程中(約A.D.53/5457/58),提摩太與保羅在以弗所工作許久,從以弗所保羅又差他從陸路去馬其頓和哥林多(徒十九2122;林前四17,十六10)。後來,又回到馬其頓和保羅會合(林後一1),此後隨同保羅到哥林多(羅十六21),與其他同工隨保羅回馬其頓,再先到特羅亞等候保羅(徒二十35)。之後,大概也跟保羅一起到了耶路撒冷(林前十六3)。再來的一段時間,聖經就未再提到提摩太的事蹟,直到保羅首次在羅馬坐監,兩人又再度有親密的屬靈接觸(腓一1;西一1;門1)。當保羅預料自己不久將被釋放時,他告訴腓立比信徒,要差遣提摩太先到他們那裡去(腓二2429)。

    接著又一段資料空白,直到保羅從羅馬監獄獲釋,重返亞西亞、馬其頓時,曾吩咐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負責選拔教會領袖及牧養信徒的工作(約A.D.62)。由於提摩太年輕(提前四12),生性寡言怯懦(林前十六10;提後一67),且健康不佳(提前五23),面對重任和異端的危機,難免力有不逮。

    因此,保羅在再訪以弗所之前,先寫提摩太前書(約A.D.63)給提摩太,對他多方鼓勵。當羅馬皇帝尼祿逼迫基督徒(約A.D.66),保羅因此再度被囚於羅馬獄中。他自覺沒有獲釋希望,面對殉道的可能性(提後一816,四68),遂寫信給遠在以弗所的提摩太,盼望他趕來相會,並給予這位年輕牧者有關個人生活及事奉的囑咐。

教牧書信寫作風格的特色

    論到教會的組織,也有人主張教牧書信中所呈現的乃是具有教會後期組織的現象。但詳查書信中並沒有提及長老、執事工作的範圍,而長老與監督的名稱可交換採用(多一57),顯示教會的組織雖漸上軌道,但仍未發展至第二世紀的情況,應是使徒時代後期的教會組織無誤。

    至 於個人的寫作風格、內容及用語修辭,與保羅早期其他書信,似乎有些程度上的差異。一方面可能是作者的文筆隨著年紀增長、環境變遷、對象不同會有所改變。另 一方面,也會隨著不同的代筆人而有不同風格的呈現。從保羅大部分的書卷中,提到自己的寫作時,都會提及一位同工,如所提尼(林前一1)、提摩太(林後一1;腓一1;西一1)、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帖後一1),德丟(羅十六22)。他們有可能就是代筆者,照著保羅的思想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最後由保羅看過、修改,並且於信尾親筆問安簽名,以確保該信的內容(帖後三17)。

    因此教牧書信與保羅前期書信文筆上略有差異實不足為奇。那誰是教牧書信的代筆者?從聖經知,在那時除了路加之外,沒有人跟保羅在一起(提後四11),因此代筆者極有可能就是路加。若果真如此,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及教牧書信,就連成一部完整的初代教會福音歷史,從耶穌在伯利恆的誕生(B.C.5)到保羅在羅馬的離世(約A.D.67),真是太奇妙了。

教牧書信所論及異端的特徵

    對 於有人認為書中內容抨擊的異端似為第二世紀的諾斯底主義,不是保羅時代的東西。的確,書信中所排斥的異端雖似諾斯底主義,但我們不能斷言這些是反映第二世 紀的情況,因第一世紀期間諾斯底主義已薄具雛型,並對教會造成衝擊。從新約的書信我們都可清楚看到諾斯底思想的影子及其對教會不良影響。

    我們也可從教牧書信看出當時異端的特徵:

1.深具猶太色彩

    提多書形容傳異端者為「奉割禮的」(多一10),又警戒信徒不要聽「猶太人荒渺的言語」(多一14)。可見,書中所謂「家譜的空談」和「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多三9),應該和猶太家譜、摩西律法有關(提前一4710)。

2.內容荒渺無憑

    保羅形容異端為「荒渺的話語」(提前一4;提後四4;多一14)、「世俗的虛談」、「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六20;提後二16)。而這類的學問只流於辯論,生出嫉妒分爭,對敬虔和真理的追尋毫無益處。

3.道德偏離標準

    異端分子一面「禁止嫁娶」、「禁戒食物」(提前四3;多一15),有禁慾思想;另一面卻「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提後三56),行事悖逆神(多一16),多多地放縱肉體的慾望。

4.信仰不符正統

提摩太前書指出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二人已偏離真道(提前一1920),後書則提到許米乃和腓理徒聲稱「復活的事已過」,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18)。此所謂「復活的事已過」,可能是說信徒所經歷的是靈性的復活,將來不會有肉身復活的事。

綜觀上述之異端,明顯崇尚虛渺的知識,低貶人的肉身,致有禁慾和縱慾的作法,與否認信徒身體復活的言論。可歸結此異端,為主後第一世紀中帶有猶太色彩的諾斯底主義思想雛型。

保羅的教牧書信

  保羅為了倍增傳道的效果,特別差派代表去牧養各個不同 的教會,「教牧書信」就是要輔導、鼓勵兩位年輕牧師:以弗所的提摩太和革哩底的提多。兩個教會的共同問題是:合格領袖的設立,屬靈成長的冷卻和背道叛教等 等。保羅向這兩位年輕的傳道人發出挑戰,那就是:在信心裡站立穩固,誓死遵守上帝的真理,忠心力行上帝的託付。
重點
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后書
提多書





















1-           2
3           -6
1           -2
3-           4
1-           2
3
主 題
領袖手冊
戰鬥手冊
行為手冊
同工
敵對
命令
地點
馬其頓
羅馬監獄
可能是哥林多
時間
約主後62-63
約主後67
約主後63

教牧書信的重要教訓

一、從教牧書信中看教會的各種制度

1.管理制度

- 監督﹙提前3:1﹚  
- 長老﹙提前5:17,19
- 執事﹙提前3:8,11

2.薪酬制度

- 對長老及傳道人﹙提前5:17,18

3.慈惠制度

- 對寡婦的照顧,列名作冊﹙提前5:3-16

4.申戒制度

- 對處理控訴事宜﹙提前5:19,20
- 警戒分門結黨的﹙多3:10,11

5.教會秩序

- 有關老少、男女、家庭、主僕之間關係的標準﹙提前5:1-8; 6:1,22:1-10

6.敬拜程序﹙提前2:1,2,8-11; 4:13

二、「監督」與「長老」之關係

「監督」即「長老」「指同一種人,同一種職任的兩種名稱,兩個稱呼是可以互換的﹙多1:1,720:17,18﹚。

1.監督:指他的職責──監督、視察,是指責任的範圍。
2.長老:指他的身份──年長、老人,暗示他的成熟與尊嚴。

三、長老與執事之資格﹙提前3:1-31:5-9﹚可歸納為七個重點:

1.心志條件──如:想要得,羡慕善工。
2.道德條件──如: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不貪財,不自高自大
3.心智條件──如:有節制、自守、端正。
4.人際條件──如:樂意接待遠人、溫和、不爭競、不打人、不說讒、言不一口兩舌。
5.家庭條件──如: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及兒女。
6.社會條件──如: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
7.成熟條件──如:初入教的不可作,固守真道的奧秘善於教導。

四、保羅在教牧書信中特別強調──「純正的道理」。

如:敵正道﹙提前1:10
純正的話、敬虔的道理﹙提前6:3
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1:13
純正的道理﹙提後4:3
真實的道理、純正的教訓﹙多1:9
純正的道理﹙2:1
「道理」──教義、教導、指導(Doctrine, Teaching, Instruction)。

五、各樣的教訓﹙提後4:2

1.「正道」(純正道理、話語、教訓)──使人正確、清楚、完整的認識上帝 sound, whole, strong, healthful, right﹙提前1:10; 6:3提後1:13; 4:3;1:9,13;2:1,2﹚。

2.「善道」(好的)──對人有益處,造就人、釋放人ideal, good, beautiful, excellent﹙提前1:8; 4:6; 6:12提後1:14﹚。

3.「敬虔的道理」──使人敬畏上帝,過敬虔的生活 godliness, holiness﹙提前3:16; 6:31:1﹚。

六、傳道的方法﹙提後3:16; 4:2﹚。

1.各樣教訓﹙Teaching﹚──全備的真理,教義。
2.教導人學義﹙Training﹚──學習、操練、訓練。
3.責備人﹙Correcting﹚──糾正錯誤、使人自覺有罪。
4.警戒人﹙Rebuking﹚──斥責。
5.勸勉人﹙Exhorting﹚──安慰、勸戒、不致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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