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5:1-18
這時候耶穌又回到耶路撒冷,因此有許多學者認為這資料應排在第六章之後。第五和第七章的記錄多數關於耶穌與當時猶太教的衝突。耶穌行這神蹟是在安息日。
這正犯了當時社會文化及猶太律法的大忌。但是耶穌以他與上帝為同等來回答猶太人的責問。因為上帝在律法之上。符類福音沒有這記錄。比較相似的記錄是可2:1-12。在符類福音中,耶穌在安息日工作被解釋為是為了人道立場(路13:10-17;14:1-6),耶穌比聖殿大(太12:5),或是耶穌是安息日的主人(可2:23-28)。
「節期」沒有指明何節期,相信是五旬節。約翰常把他所要記述的事件放在節期之後:約2:13(踰越節)、約6:4(踰越節)、約7:2(住棚節)、約10:22(獻殿節)及約11:55(踰越節)。五旬節是在踰越節(約2:13)後的第五十天。如果把這份資料排在第六章之後,那這節期可能是踰越節。
「畢士大池」(原意:上帝憐憫)考古學掘出這池長96公尺 ,一頭闊67公尺 ,另一頭闊50公
尺
。現在在耶路撒冷畢士大區聖安妮教堂下。因地勢高,只有雨季時偶而有地下水泉湧出。天使攪動池水是當時耶路撒冷居民的迷信,無法理解科學的道理。這說明為
什麼那麼多人聚在那裡。在古時,最基層的猶太平民相信許多關於天使的神話。約翰在此只是描述當時人們的意見,並沒有說他或耶穌支持這樣的說法。地質學家認
為池的攪動是有大自然原因的。當夏天多雨時,上流的雨水因壓力會把這池水攪動。猶太平民卻當著這少有的大自然現象是一個神話。
「三十八年」我們不認為這數目有何特別的意義。這裡只是說明這人的疾病是那麼的長久、嚴重。我們看見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痊癒」。
「那使我痊癒的」瘸子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指他是在安息日工作(拿起褥子)而想把這罪推給醫治他的人。這與第九章被醫治的瞎子的回答一樣。約翰在此指出猶太人的目的是要捉耶穌。耶穌後來遇見他向他說「不要再犯罪」。
「不要再犯罪」不是說瘸子的病是由罪而來。雖然猶太人當時相信這一點。相信這裡是耶穌向病人的一個警告,警告這人如果犯罪,那最後的審判將到來。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當時猶太人按創2:2解釋說上帝天父是在第七天(安息日)安息了工作。在這天猶太人的工作都要停頓。當時猶太傳統《米士拿經書》(Mishnah)把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分為三十九種類。背褥子走路是犯了其中一類。耶穌說天父作事直到如今是指天父上帝創造完成後仍然繼續管治這宇宙。
「想要殺他」耶穌的談話可說是激怒了猶太人。約翰再次形容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欲謀害耶穌。可想像到當時的教會及信徒所堅持的基督教是多麼的困難和面對當時猶太教給與他們的「逼迫」。
「逼迫」(diokein)是初早期教會形來信徒遭害逼迫的字眼。相信當時的信徒也遭受了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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