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4:43-54
這是七個系列的記號(神蹟)中的第二個(約4:54)。同樣在加利利施行。預算耶穌是由耶路撒冷(與尼哥底母談話後),經過撒瑪利亞(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後),現在回到加利利的迦拿(第一個記號的施行地點),然後這位加百農的大臣來為兒子求醫治。耶穌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蹟(記號),你們總不信」(約 4:48)結果是「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約4:53)
符類福音中有一個相似的神蹟。耶穌醫治百夫長僕人的神蹟(太8:5-13:醫治兒子;路 7:1-10:醫治僕人)。當中有許多重複的記述。我們相信是兩個不同的記錄。如果再查看下去,耶穌醫治非尼基婦人女兒的神蹟(可7:24-30;太15:21-28)也在形式上相似。
這裡說是第二個神蹟(約4:54)只不過是按約翰的記述而計算。之間曾有許多神蹟發生(約 2:23)。相信它是與約2:11的神蹟組成為一雙(都是在加利利的迦拿所行)而這樣說,或是約翰所收集的一系列神蹟的第二個。
「過了兩天」多是耶穌離開撒瑪利亞(約4:40)上加利利的行程所需的兩天。
「先知在本地沒有人尊重」在符類福音中有相似的語句(可6:4;路4:24;太3:57)。在符類福音書中這語句是用來指明耶穌是在加利利(路加是在拿撒勒)被人拒絕。而在約翰福音是用來指明耶穌是在耶路撒冷/猶太被拒絕而在加利利被接納(約4:45)。約翰把耶路撒冷當著是耶穌的本地/家鄉。對約翰來說,耶穌是在耶路撒冷傳道、教導、工作、並被釘十字架。我們再次見到約翰的神學與符類福音作者的神學重點不同。
「大臣」(原文:Basilikos)一字是指為王(希律安提帕)辦事的人。不知這人與馬太(太8:5-13;路7:1-10)所說的百夫長是否同一個人。在馬太是百夫長的僕人,不是兒子。但是同一個地方。迦百農是羅馬在加利利的駐防城。
「你們」可見耶穌不是向著大臣一個人施行神蹟。一直以來,耶穌不願意人因為神蹟(記號)而信他(約2:23)。耶穌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10:29)。當然耶穌並沒有說:「看見才信的,有禍了」。大臣與他全家也因為這記號而信了耶穌。
「神蹟」在這裡是用「奇事」(Teras)。約翰福音書唯一這樣用法。但是含意還是一樣:上帝的記號(神蹟)。約翰是選用這同義字。
「正下去的時候」說明耶穌所行的神蹟的效力與大臣「信耶穌所說的話」那時刻生效。福音書內耶穌所行的神蹟是立刻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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