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6:22-59
無可否認,這談論是因為耶穌餵飽五千人而引起。談論目的是欲說明耶穌是生命的糧。這耶穌比舊約的摩西所提給曠野以色列人的糧食更真實。談論中參雜著許多述事,也加插了許多神學的註解。約可把這段經文分為四小段。
這談論的真實性曾被質疑,許多聖禮派(sacramentarian)的神學家認為耶穌不可能那麼早就說明「聖餐」(Eucharist)的意義,而聖餐的神學必須等到有形的教會成立以後才真實開始。福音派學者回應說耶穌在此目的不是要設立聖餐,而是以這天上來的糧作為一個隱喻(metaphor),不只說明了摩西在曠野賜嗎哪這預表的實現,也隱喻地指明衪道成肉身和以後將會在教會出現的聖餐的關係。
約 6:22-29
這是談論的開始,直接提出及勸導不可依靠必壞的食物而是要尋求永生的食物。
「眾人...就上了船...找耶穌」因為耶穌已離開提比哩亞海(加利利湖因提比留王而命名)東岸而到西岸的迦百農去。門徒已經過去了。耶穌卻是由海面走過去(約6:15-21)。迦百農可算是耶穌的「家鄉」(約2:12),這篇談話是在迦百農的會堂說出(約6:59)。沒法知道耶穌是何時到這會堂去。
「拉比」眾人仍然稱耶穌為拉比,雖然他們之前見過也嘗過衪的神蹟,並強逼衪作王(約6:15)。可見眾人對耶穌的身份仍然混擾不清。
「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記號),乃是因喫餅得飽」可見群眾只看見神蹟的外表,而看不見神蹟的意義(significance)。餵飽五千人及行走水面的這兩個神蹟已顯在他們面前。群眾要求的是免費食物,就如撒瑪利亞婦人想要的是不必打水而得水喝。藉著這反應,耶穌與他們談永生的食物。
「永生的食物...就是人子」也就是基督本身。永生的食物是一個隱喻詞句,就如永生的水一樣(約4:14)。相信使用人子這自稱是為了避免基督這含有政治性的名稱,免被群眾誤會,就如其他福音書的用法一樣。
「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這裡沒有解明是何時印證,一般的解釋是耶穌受洗時。
「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上帝的工(複數)呢?...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單數)」約4:34已說出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完成上帝的工。約翰使用「工作」(erga)與保羅所說的「工作」在語意上不相同。保羅是指遵守律法的工作。約翰用工作來表達信靠上帝並遵行衪的旨意。
約 6:30-40
群眾要求耶穌行神蹟好讓他們可以信任他。藉著眾人的要求,耶穌打開話題談論和比較摩西賜下的嗎哪與上帝賜下的人子為生命糧的談話。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這是群眾提出來的神蹟。希望耶穌可以行比這更大的神蹟。也盼望耶穌是那位先知式的彌賽亞(申18:15)。「嗎哪」(出16;民11:6;申8:3;書55:12;尼9:20;詩77:24)為以色列人在曠野所吃的食物。聖經常把嗎哪屬靈化。斐羅靈意解釋為靈魂的食物(L.A.III 169-176)。猶太文件說在末世嗎哪會再次降下來(Mekhilta Ex16:25;Eccle R.1:28)。陀拉(Torah律法)也是天上降下來的糧食。在此看見舊約嗎哪所引起「天上來的糧」的傳統都在猶太教及基督教中存留及發展。
「經上寫著說」不知引用自那節經文。最有可能是詩78:24,但是尼9:15;詩105:40也有類似的經文。
「真糧」這真糧賜給人生命。摩西雖然賜下天上的糧,但不會賜給人生命。這真糧才是「上帝的糧」或「生命的糧」(約6:33,35,48,51)。
「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群眾誤會了耶穌的意思。就如撒瑪利亞婦人一樣(約4:15)。「信的人得永生,末日叫他復活」說明「信」的結果。
約 6:41-51
猶太人進一步反對耶穌。耶穌也繼續他的談話。並且進一步說明這真糧是他的肉。這裡含有獻祭的意義,因此很容易把這觀念與聖餐的意義合起來談論。
「私下談論」猶太人是因為耶穌只有普遍的家庭背景質疑他行神蹟的能力。耶穌得知到他們的談論而回答。
「若不是...父吸引人」指明人信基督完全是因為天父的感動和吸引。符類福音也似乎有相同的論調(可10:23-27)。接下來的幾節重複了約6:31-40的談論。
「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這是一個新觀念。這裡天上來的糧/生命的糧被解為是耶穌的肉。這使我們想起可14:22(太26:26;路22:19;林前1:24)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所說那餅就是他的身體。約6:53證實了這談論把天上降下的嗎哪,天上降下的生命糧(道成肉身)似乎有意與聖餐的觀念串起來了。可見當時教會所舉行的聖餐意義可追述至舊約的嗎哪。這肉使人吃了「永遠活著」,也可見聖餐含有使人不死(醫治)的意義。
約 6:52-59
猶太人再次聽到「吃肉」觀念而驚奇。耶穌也進一步把「吃肉」的談論與喝血的觀念連合起來。
有兩個新觀念在這段談話中出現:
一. 人子這稱號出現(約6:27)。這說明人子是有血有肉的人-耶穌;
二. 加上喝血這觀念。這些觀念都是隱喻性質的。巴勒特指出約翰有意在此進一步的談論聖餐的意義。另外,我們也見到約翰把聖餐的意義與「末日」觀念牽在一起(約6:40)。不管怎樣,接受耶穌的肉和血,這兩樣加起來才是接受整個的「人子」。
「喫人子的肉」符類福音書用「我的身體」(可14:22)而不是「肉」。相信約翰有意無意間引入這話題欲闡釋聖餐的意義,但是也有學者反對說約翰有如此的含意。
「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這句獻祭性意義的話多次出現(約10:11,15;11:51-52;15:13;17:19;18:14)。這不出奇,因為耶穌已被認為是為世人的罪所獻的羔羊(約1:29,36)。
「猶太人彼此爭論」一方面是驚奇耶穌的肉如何可以喫,另一方面喝血是律法所禁止的。
「迦百農會堂」不知耶穌幾時來到這會堂。也不知誰邀請他上台教訓。通常小地方的會堂在安息日會邀請到來的拉比講解聖經。有學者說可能當天安息日的經文是出16章和賽54章,因此引起耶穌乘此機會講論天上來的糧的意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