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聖經源自上帝

    聖經跟其他的書籍一樣,是一種通訊工具,由人用文字記錄下來的。因為這些作者是用人的語言撰寫聖經,所以第一個定理告訴我們要留意文法及句子結構。

    然而,聖經不像其他書籍,聖經的獨特性在於它是上帝親自傳達給我們的。從聖經本身宣稱它是上帝的默示可得知這個事實。保羅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三16)。 雖然上帝使用聖經作者來寫下經文,這些作者都具有個人的寫作風格,流露出他們獨特的性格,但是這些經文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默示是聖靈的超自然工作,引 導、管理聖經作者,使他們所寫的都是上帝的話。默示寫作或是管理寫作,都是逐字的、完全的啟示。何謂逐字的?意即聖靈引導作者的用字,選詞用字表達了作者 的思緒。聖經的默示也是完全的,因為聖經的每一部分都是默示寫成的。所以聖經是無誤的真理,是最終的權威。「默示」(提後三16)的希臘文是“theppneustos”,按字面解釋為「上帝所呼出」(God- breathed)。因為聖經是出自上帝,有神性的本質,所以聖經的原稿是無誤的。

    彼得後書一章二十一節指出聖靈默示的方法:「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聖經作者在聖靈引導之下(pherome-noi)寫出上帝所賜的話。他們寫作時受聖靈感動,正如行駛中的船被風推動一樣。聖靈的默示引領作者寫出上帝的啟示,上帝將關於他自己及其他的真理揭示出來,作者就將這些真理寫成聖經。筆老在另一部著作中曾寫到:
     
    聖經是啟示(不單是記錄啟示),默示則是上帝用無誤的文字、揭示真理。啟示是真理的傳達,是知道真理的唯一途徑;默示則是將真理正確地用文字表達出來的過程。啟示是聖靈開啟上帝的真理,而默示是聖靈管理記錄啟示的過程。7默示這個字在聖經中的用法顯然與現代通常的用法不同。這字用於音樂、藝術及詩歌上,就稱為創作的靈感,是指根據我們心中的情緒反應而產生的獨特創作。
     
    當我們論到聖經的默示,並不是指聖經的作者受感動,而是指聖經的字句是受感動寫成的,是上帝所呼出的。上帝將他的生命住入聖經的字句中,使這些字句實際成為他的字句,世上沒有一本書擁有這個特點。
     
    舊約先知常用「當聽耶和華的話」或「主耶和華如此說」作為他們資訊的序言或開場白。他們不斷強調他們的資訊是上帝的話,無疑舊約作者清楚地感覺到他們是在傳講及記錄上帝的說話。
     
    新約一再肯定舊約是上帝的話,例如馬太在記錄耶穌由童貞女所生時,他說那是「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太一22)。 馬太肯定以賽亞書七章十四節並非僅是以賽亞的話,也是主的話,是主藉著以賽亞說的。,馬太福音二章十五節也有相似的用詞:「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 話」,這次是指主藉著何西阿說話。馬太福音十五章四節寫道:「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駡父母的,必治死他。』」這兩句引自出埃及記二十章十二 節及二十一章十七節,值得注意的是,馬太不是寫「摩西說」,而是寫「上帝說」。摩西的話語就是上帝的話語。馬太福音四章十四節,馬太再一次的視以賽亞為上 帝說話的媒介:「這是要應驗藉著先知以賽亞所說的話」。

    耶穌回答法利賽人的問題時,說大衛「被聖靈感動」(太二二43);他在提及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但九27,一一31,一二11)時,他說那是「藉著先知但以理」(太二四15)所說的。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九節提到耶穌被人以三十塊銀錢出賣時說:「這就應了藉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

    當耶穌指出「經上記著說」,顯示只承認舊約的權威,單單在馬太福音裏,已有五次記載耶穌這樣說(四4710,二一13,二六31),耶穌乃引用申命記、以賽亞書及撒迦利亞書的經文。

    主 耶穌有權威地引用舊約經文,顯示他承認舊約是上帝的話。以馬太福音為例:十一章十節引用瑪拉基書三章一節,十八章十六節引用申命記十九章十五節,二十二章 三十七節引用申命記六章五節,二十二章三十九節引用利未記十九章十八節,二十三章三十九節引用詩篇一一八篇二十六節。在,馬太福音裏,耶穌好幾次在引用舊 約時問道:「你們沒有念過嗎?」顯出舊約是有上帝的權威,例如馬太福音十九章四節(引自創一27),二十一章十六節(引自詩八2),二十一章四十二節(引自詩一一八22-33 ),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引自出三6)。

    僅 僅觀察馬太福音,已經清楚看見耶穌承認舊約是上帝的話。他把引用的舊約經文看作來自上帝的話語。其他新約作者亦承認舊約是上帝的話。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章 十八節引用申命記二十五章四節,寫道「因為經上說」來介紹他所引用的經文。值得住意的是,他同時引用路加福音十章七節,將兩段引文放在一起,視為由上帝而 來並書寫成文的聖經。
      
    彼得指明保羅的書信是聖經(彼後三16),宣稱這是上帝的話。難怪帖撒羅尼迦人宣稱保羅所傳的資訊不是人的道,乃是上帝的道(帖前二13)。使徒們都認定自己所寫的是上帝的話,帶有上帝的權柄。例如保羅寫道:「我所為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一四37)。新約作者在引述舊約時,都接受舊約是聖經,是聖靈所賜下的上帝的話。

      綜合上文所講的,可以清楚看到聖經是由上帝而來的,「聖經源自上帝」是一個定理,一個不證自明的真理。由此定理可得出四個推論,是解經的人須加以正視的。

1.聖經源自上帝,因此是無誤的。
     
    聖 經是聖靈所默示的,由邏輯推論,聖經是無誤的,這是指聖經的原稿是沒有錯誤的。(聖經無誤並非指聖經手抄本,因為在抄寫過程中可能有筆誤。)若將默示理解 為聖靈保守、引導作者逐字逐句記錄上帝所要寫的,手稿就是無誤的。聖靈作引導的工作,就足以保證所寫成的不會有錯誤。「若說聖經原稿中有少許錯誤,那麽我 們怎能相信聖經是可信的呢?上帝是真實的(帖前一9;約壹五20),決不可能說謊(多一2;來六18),他能夠也確實地保守他的話不會有錯。」8若要對聖經無謬誤有更詳細的討論,可見賈斯勒(Norman L Geisler)及來利(Charles C Ryrie)有關的著作(Norman L GeislerInerrancy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9 CharlesC Ryrie What You Should Know about lnerrancy Chica-go Moody Press 1981)。我們解釋聖經時,必須接納聖經是一本超自然的書,其原稿沒有任何錯誤。

2聖經源自上帝,因此具有權威。
     
    聖 經的無謬誤成為我們信仰及生活的權威;而聖經的無謬誤又是基於聖經是聖靈默示的這真理。聖經來自上帝,具有實在的權威。耶穌經常引用舊約,承認舊約源自上 帝,這已充分表示他接受舊約的權威。若耶穌接納聖經的權威,我們更應當重視聖經的權威。因為聖經是我們的權威,這權威對我們是有約束力的,故我們有責任儘 量準確地解釋聖經。聖經是上帝的話,是可信的、有權威的,因此,我們必須存敬畏和殷勤的態度去研究聖經。

3.聖經源自上帝,因此是前後一致的。
     
    聖 經雖然經由四十多位作者提筆寫成,卻是上帝自己的著作,故理所當然的具有其統一性。由此可以得出四個結論。第一,聖經是不會自相矛盾的。聖經來自那真理的 上帝,是連貫的、前後一致的;每一部分都彼此呼應。例如但以理書。以西結書、帖撒羅尼迦後書、啟示錄等的預言,都是有關連的,讓我們看見整幅上帝對未來計 畫的圖畫。這些經文所預言的事件不是矛盾的,反而彼此相合相關。四福音雖從不同角度記載基督的生平事蹟,但彼此絕無矛盾之處。

    有些表面看來有矛盾的經文,必須用與聖經一致的立場加以解釋。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 我們不應將這段經文解釋成靠洗禮得救,因為會與其他的經文產生矛盾。無論我們怎樣解釋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八節,必須認定這節經文與其他經文沒有矛盾,其他經 文明顯教導洗禮不能使人得救。我們不應用保羅的經文來反對雅各的說話,彷佛兩人的說法互有衝突。他們二人均受到聖靈的默示寫下經文,因此上帝藉著他們兩人 所為的真理是絕無矛盾的。
     
    聖經是前後一致的,那些不明顯的、次要的經文應按照清楚、主要的經文來解釋。

    當一五六一年,蘇格蘭女王瑪莉與諾克斯(John Knox)在愛丁堡辯論時,他說:「對於解釋聖經,你有自己的方式,而他們(羅馬大公教會教徒)亦有他們的方式;我如何選擇呢?誰能作判斷呢?」

    諾克斯回答說:「上帝的話是簡單易明的;若有難解不明的經文,聖靈不會自相矛盾,必定以其他經文將同樣的真理清楚地解釋出來。」
     
    若 一段經文有兩個解釋同時成立(或多處經文都有這種情況,因為我們不能確定每一節經文的解釋都只有一個),一般的規則是接受清楚、合理的意義為經文的解釋。 當保羅在歌羅西書一章六節說:「這福音……也傳到普天之下,並且結果、增長」,這「普天之下」最有可能的意義是指當時眾所周知的世界,而不是整個地球上的 人類。
     
    因為聖經是前後一致的,所以前後經文通常會互相解釋。馬丁路德及加爾文常說「以經解經」,有些經文可以說明其他經文,這不足為怪,因為聖經是彼此協調,而且是源自上帝的思想。
     
    當 我們查考聖經時,必須根據整本聖經的意思來解釋每部分的內容。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十七節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上帝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們不應 解成一個人接受基督為救主後,便可以繼續維持他與另一個女人淫亂的關係。這個解釋與聖經整體的教導有衝突,不但罔顧其統一性,更破壞了其協調性。奧格斯(Charles Ogers)爵士曾為如何解釋法律檔訂下幾條原則,史陶德(John Stott)引用其中的第七條:「應祖契約為一整體去解釋」。

    他又說:「契約的每一部分均應與其他部分對比,把它當作契約的全部來理解……解釋每一條款時,應與其他條款的意思協調。若該解釋與其他條款沒有衝突便可以接受。」

    我們若接受聖經的統一性,也應當承認啟示的進程。這並不表示聖經的敞示是不斷演進的;相反,上帝將後來的啟示補充先前所啟示的經文。這也不是說先前的聖經有缺陷,後來的啟示才完全。這更不是說較早的經文有錯誤,後來的才
是真實的;相反,先前的經文是部分的啟示,後來再加上更多的資料使啟示更加完 全。但以理、以西結、撒迦利亞及其他先知對末世的預言在啟示錄里加以詳述;舊約中對死的概念在新約中得到更詳盡的說明;舊約三位一體的真理在新約更詳細的 描述。若我們瞭解啟示的進程,便不會將新約套進舊約了。漸進啟示並不表示舊約的默示比新約的默示少,也不表示舊約沒有新約般清楚。
     
    漸進啟示表示有些命令在後來改變了。例如舊約時期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奉命行割禮(創一七10),新約時卻取消割禮(加五2)。摩西律法已經彼取代,如哥林多後書三章七至十一節及希伯來書七章十一至十九節所言。耶穌在馬太福音十章五至七節給十二門徒的吩咐,顯然與他復活後在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的吩咐不同。耶穌又告訴們徒,那與他們同在的聖靈,將住在他們裏面(約一四17),這與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九節所記載的相似:「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這表示聖靈的降臨是在五旬節時才實現(徒二章)。彼得追述在哥尼流家的經歷時,他說「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徒一一15)。諸如此類的經文都指出上帝的敵示略有不同。正如來利指出:「若不明白啟示是漸進的,則無法解決經文間的矛盾。」

4.聖經源自上帝,因此是奧秘的。
     
    我們必須知道聖經裏有許多難解之處,也得承認不能確定每段經文的意義。
     
    聖 經裏有三個關乎奧秘的範疇。第一是預言,即聖經對未來事情的預告,除了上帝的啟示以外,沒有人可以預言未來。解釋聖經時,這特殊因素就須加以考慮。自由派 學者傾向漠視聖經中預言的成分,例如,他們宣稱但以理書約於主前二○○或一五○年寫成。他們如此宣稱,是因為他們不相信但以理能寫預言,所以他們認為但以 理是在事情發生後,才將這些事記載下來,卻說是在事前寫成的。自由派人士有這樣的主張,因為他們已假設聖經並非源自上帝。
     
    第二類奧秘是神跡。人怎能解釋斧頭為何能夠浮在水面上?人怎能在水面上行走?人怎能由死裏復活?這個世界怎能由無變成有?除非我們相信上帝超自然的工作,否則這些事例都是無法解釋的。我們芳相信聖經是由上帝而來,就能夠接受這些神蹟均為真實的。
     
    第三類奧秘是教義,聖經有部分教導是有限的理性所無法理解的。上帝怎能是三位一體呢?基督如何能從死裏復活?他如何能住在信徒心中?上帝如何能夠無所不在?在上帝的主權下,人怎能同時擁有自由意志?
     
    總而言之,當我們接受聖經乃源自上帝,便表示我們承認它是無謬誤、有權威、前後一致、充滿奧秘的。若我們認為聖經不過是一本人寫的書,那麽當我們著手解釋聖經時,便不會將它視為無謬誤、有權威、協調及包含奧秘的。
     
    因 此,聖經不但是人的書,也是上帝的書。若我們認為聖經只是人的書,我們就會以純理性去讀它。若我們認為聖經只是上帝的書,而完全忽略人的因素,我們就會把 它視為一本充滿奧秘的書。若兩者兼顧,解經時便會採用與解釋其他書籍一樣的方法,並承認它的特別之處:聖經是上帝親自寫下的真理。

跨越文化鴻溝

許多人讀經時也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們孤立某字句或段落,穿鑿附會地任意解釋。
       
解釋聖經時,最容易犯的毛病是罔顧上下文。若我們將某經節附近的經文置之不理,便可能會完全曲解該節經文的意思。我們應該考慮經節前後的句子、段落,亦要考慮諉段經文甚至全卷書的文化背景。

    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當中存著現代文化及聖經時代文化的距離。「若要正確地瞭解聖經,就需要將自己從意識形態、觀點及現代的制度中抽離,代入使徒及先知時代的時空之中。」

我們能否正確地解釋聖經,與我們能否抽離自己的文化、代入聖經歷史文化是成正比的。

    宗教改革者如馬丁路德(Martir1 Luther)、墨蘭頓(philipMelanchton)、加爾文(John Calvin)、慈連理(Ulrich Zwingli) 等人,皆強調需要歸回聖經,以及看重歷史、文法解經。所謂「歷史」,是指聖經書卷寫成時的時代背景,以及著書時的情況。所謂「文法」,是指透過研究聖經字 句一般、簡單的意思,決定經文的意義。解經時還可以考慮另一層面,就是文學修辭。文學修辭解經是研究經文的文學特質如何影響其解釋。

    上下文對如何解釋該段經文有很大影響,所謂上下文包括:

1. 經節最近的前後經文

2. 經節出現的段落及書卷

3. 經節所屬的時代

4. 整本聖經的信息

    5.經節寫成時的歷史文化背景
   
有關經節、篇章、書卷上下文的重要性將於下章討論。
     
大部分解經書籍都會先討論上述的幾個上下文,然後才討論聖經作者寫書時的歷史文化背景。但由於歷史文化背景通常會影響上下文,因此本章先討論歷史文化背景。
     
認識聖經書卷的背景是很重要的,試回答下列問題:該卷書的作者是誰?此書何時寫成?甚麽促使作者撰寫此書?作者是否回應某個問題、處境或需要?此書的內容是甚麽?此書的主題為何?此書的對象是誰?誰是原初的讀者或聽眾?解答以上問題,能幫助我們更加瞭解經文的內容。
     
任何時代、文化的作者或讀者均會受到身處的社會環境影響。例如那鴻書反映出先知對尼尼微城的認識;哈巴穀書則反映出先知對巴比倫人的認識。歌羅西書的某些經文反映出歌羅西人是受到一種哲學宗教主義影響,可能是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的前身。閱讀那利米哀歌時,若不知道耶利米是在寫一道喪禮挽歌,哀悼被巴比倫人毀滅的耶路撒冷城,便會不知所云。赫人與附屬國訂立的條約,是用某種文學結構寫成的,摩西也是按照這種結構撰寫申命記及部分的出埃及記。
     
注意書卷的文化背景,也能夠幫助我們瞭解它對原初的讀者有何意義。若我們瞭解英國十三世紀時的文化背景,閱讀英國的大憲章(Magna Charta)時,自然會明白更多。
     
我們的時代與聖經的時代既然有文化阻隔,而我們解經的目標是要發掘經文的原意,因此我們務必熟悉聖經時代的文化、風俗。

正如史布朗(Sproul)所說:『除非聖經是乘降落傘從天而降,以天上獨特的語言寫成,是上帝啟示人類的特別工具;除非聖經是上帝直接即時口傳,不牽涉任何地方習俗、風格或觀點;否則我們便需要面對文化的差別,即聖經如何反映當時的文化。』

不同的文化風俗如何影響經文的解釋

    文化的四個範疇--思想(及信仰)、言語、行為及製品--常有重疊之處。例如一個人的思想會影響他的行為,他的行為或製品與他的信仰有關。探討文化的另一個方法是將文化分為十一類:政治、宗教、經濟、法律、農業、建築、衣著、家庭、地理、軍事及社會。
     
    下列例子說明認識文化背景對解釋聖經的影響。

一、政治(包括國家、國際及人民)
     
    1.為何伯沙撒王讓但以理在國中位列第三,而非第二(但五716)?我們可以從世界歷史得知,實際上伯沙撒王自己在國中位列第二,他的父親拿波尼度當時長期離國遠遊。
     
    2. 為何保羅在腓立比書三章二十節,向他的讀者提到天上的公民權?腓立比城是羅馬的殖民地,當地居民都不是羅馬公民,但是羅馬皇帝亞古士督卻給予腓立比人「義 大利公民權」,使他們好像生活在義大利一樣得到同等的權利。保羅知道這件事實,於是告訴腓立比的基督徒,他們會得到一個更偉大的公民權,就是天上的公民 權。對當時腓立比書的讀者而言,這是別具意義的。
     
    3. 為何約拿不願意去尼尼微城?從世界歷史得知,尼尼微人對待他們的敵人十分殘忍。他們將被擄領袖的頭臚斬下,堆積成丘。有時會將被俘的領袖關在籠中,把他當 作野獸看待。又會將俘虜綁在尖樁上折磨,讓他們痛苦至死。又或是將俘虜的四肢拉開,活生生地剝他的皮。無怪乎約拿不願意向尼尼微人傳悔改的資訊了!約拿認 為他們應該為他們的暴行受審判。

    4,為何以東人世世代代都與猶太人作對?聖經讀者若不記得雙生子雅各及以掃的紛爭,便不明白個中因由。他倆的紛爭延續到他們的後代,猶大國出於雅各,以東人則出於以掃。這也解釋了為何俄巴底亞四次稱呼以東的山脈為「以掃山」(俄891921節)。

    5.為何波阿斯要去到城門,與本城的長老商議有關拿俄米賣地之事(得四1)?因為城門是當時進行法定交易。聽審案件的地方(申二一18- 21,二二13-15 ;書二○4;伯二九7)。

    6.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是甚麽意思?我們由耶穌的死知道,一個人若背著十字架往刑場走,他便是個罪犯。所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就是跟隨耶穌,至死無悔。顯然並非如一般人所解釋的,忍受艱辛、可憎厭的人或事。

二、宗教
   
    1.為何摩西會頒下「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二二19,三四26 ;申一四21)這麼奇怪的命令?敘利亞古城烏加列(Ugarit)位於現在黎巴嫩的拉斯珊拉(Ras Shamra) 附近,在該地出土的文物中,有對此風俗的記載。根據考古學的研究發現,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迦南人宗教儀大的一部分。神不願意以色列人參與迦南人的任 何宗教儀式。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神不願意以色列人將維持生命的東西(奶)滲入殺生(煮)的過程中。第一世紀的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寫道:「用餵養牲口的物質烹調死了的牲口,是極不道德的。」

    2. 為何上帝要降十災給埃及?為何上帝降的是那十災,而不是別的災害?答案是那十災代表上帝駁斥埃及人所信奉之諸神和女神的。在十災中,上帝攻擊埃及人所信奉 的神及女神,顯示它們的不足,以證明它們是假神。下表列出這十災所攻擊的神祉。這對埃及人有極大的影響,例如,埃及人相信尼羅河是由若干神只及女神看守 的,但當神將尼羅河變為血時,這證明諸神無法履行埃及人委派給它們的任務。若埃及的牛頭女神哈妥爾(Hathor)真的能夠保護牛只,為何那些牲畜會死(第五災)?若埃及的牛神亞皮斯(Apis)真的象徵多產,則為何牲畜會死亡?這個災害表明了哈妥雨及亞皮斯是假神。在第七災中,冰雹摧毀農作物,顯明那些神只及女神不能控制風暴,也不能防止穀物免受災殃,這些神只及女神包括代表天的埃及母神努特(Nut)、掌管農作物及生殖的阿西利斯神(Osiris)及掌管風暴的色特神(Set)。在第十災中,埃及宗教裏一位主要的女神,是保護兒童的伊西斯神(Isis)亦無法使每個埃及家庭的長子倖免於死。瞭解這些背景,對我們明白十災的意思大有幫助。
     
    3. 為何以利亞在迦密山上與巴力的四百五十位先知哄法?巴力的信徒相信迦密山是巴力的居所,所以以利亞讓他們在自己的地盤上「玩」把戲。若巴力在自己的地盤上 仍無法降火燒掉祭牲,便暴露了它的弱點。有趣的是,迦南人視巴力為雨、雷、火及風暴之神。但在此戲劇化事件之前,當地的旱災已持續了三年半,可見巴力無能 力降雨;同時亦證明了它無法降火燒掉祭牲。
     
    4. 為何保羅在歌羅西書二章二節說基督是神的奧秘,「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庫都蘊藏在基督裏面」(新譯本),並在第九節說「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 住在基督裏面」?保羅強調這些有關基督的事實,是因為歌羅西的假師傅認為基督只是神的一部分,所以保羅直接駁斥這錯誤的觀點。

    5. 為何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討論祭偶像之物?現代人很少在作客時詢問桌上的肉是否祭過偶像,這風俗明顯是與不同於今日的文化背景有關。當時的哥林多人在市 場上買肉,將一部分獻給廟中的偶像為祭物,又將剩餘的帶回家吃。因此,當時有些基督徒覺得吃這樣的食物會令他們與偶像敬拜扯上關係。
     
    6.為何希律黨人、撒都該人及文士會問耶穌有關,馬可福音十二章十三至二十八節的問題?那些問題與他的職業及信仰有關。希律黨人受薪於希律王及羅馬人,所以他們和耶穌辯論納稅給該撒的問題(14節)。撒都該人不相信有復活,因此他們用一個婦人先後為七兄弟之妻的假設來質詢耶穌(23節)。猶太文士最重視舊約的誡命,因此其中一個問耶穌最大的誡命是甚麽(28節)。

三、經濟
     
    1. 約伯記二十二章六節,為何以利法控訴約伯「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舊約時代,這樣的行為是一種卑劣的罪行。若一個人欠別人的錢,但無力償還,欠債的人 則會將他的外衣抵押給債主,作為還款的保證。然而,債主必須在黃昏時將那外衣還給欠債的人,讓欠債的人在夜間露宿看守羊重時有外衣禦寒。若無故扣留一個人 所抵押的外衣是罪行,但約伯後來申訴(三一19-22),他並沒有犯這樣的罪。
     
2.為何以利米勒至近的親屬要將鞋脫下來給波阿斯(得四817)?根據一九二五至一九三一年在伊拉克出土的努斯碑文(Nuzi tablets)記載,這行動象徵某人出讓他的土地,是在買賣土地成交後所作的。

四、法律
   
    1.列王紀下二章九節,以利沙對以利亞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的感動我。」他是否要求以利亞的雙倍屬靈能力?不,他是說他要作以利亞的繼承人,好像他的後裔一樣。根據申命記二十一章十七節,家中的長子可繼承他父親雙份的產業。

    2.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寫道:基督「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是否指基督是被造的?不!這是指他是繼承萬有的(來一2),正如家中的長子有特別的榮耀及權利一樣。「首生」的希臘文為“prototokos”,若保羅想說耶穌是第一個被造的,他會用另一個希臘字“protoktisis”,但這個希臘字從未彼用來形容耶穌。

五、農業
   
    1.撒母耳記上十二章十七節,撒母耳求耶和華在割麥子的時候打雷降雨,有何特別意思?由四月到十月的六個月是旱季,割麥子是在旱季剛開始的五六月間,若在這乾旱季節下雨,即表明這是耶和華特別的作為。

    2.詩篇一篇四節為何將惡人比作糠枇?這是形容惡人沒有保障。當農夫篩谷之時,會將輕而無用的糠枇篩走,任由它隨風吹散。惡人如同糠枇一樣,既無價值,又沒有保障。

    3.為何阿摩司書四章一節稱呼伯特利的婦女為「巴珊的母牛」?巴珊是位於加利利海東北面之肥沃之地,那地的母牛以肥壯著稱。正如巴珊的母牛一樣,伯特利的婦女富裕而懶惰,終日除了坐著吃喝外,就無所事事。

    4.為何耶和華在約伯記三十九章一節問約伯:「山岩間的野山羊幾時生產,你知道麽?」這裏所指的可能是阿雨卑斯山的野山羊,它們生小羊時會躲藏到山區裏去。自然生物學家嘗試觀察它們的生產過程,大多都不成功。三十年裏只有四次成功地在猶太山區,觀察到野山羊交配或生產。8神在此指出約伯對自然世界的無知。

    5. 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中說,芥菜種是百種裏最小的,他是否說錯了?有人認為基督說錯了,因為最小的種子是蘭花種,不是芥菜種。然而,耶穌 所指的芥菜樹是一種栽培植物;在耶穌時代,芥菜種是巴勒斯坦地區最細小的種子。不!當時在巴勒斯坦地區根本沒有蘭花種子。芥菜種的體積細小,七百五十粒種 子才有一克重(一安土的二十八分之一),亦即二萬一千粒種子才有一安士重。然而,雖然芥菜種特別細小,卻能在一年之內長到十二至十五英尺高。

    6.路加福音十三章三十二節,耶穌是否因為希律狡猾陰險,所以稱他為狐狸?不!當時的人認為狐狸是靠不住的動物,耶穌藉此指出希律背信棄義是眾所周知的。

    7.為何耶穌在不是無花果樹結果的季節,斥責無花果樹不結果子(可1112-14)? 以色列的三月天,無花果樹通常已生出小花苞,四月份便長出綠葉,這些花苞是可吃的「果實」。耶穌「咒詛」這棵無花果樹的時候,正是四月份逾越節期間。由於 那棵樹沒有花苞,因此那一年不會結果子。「收無花果的時候」是在五月底至六月,那時一般的無花果已成熟。耶穌斥責無花果樹象徵以色列雖然外表虔誠(正如無 花果樹的綠葉),實際上卻缺乏屬靈生命(正如無花果樹沒有花苞一樣)。

六、建築
     
    1.喇合的房子怎有可能建在城牆上呢(書二15)?那利哥的城牆是雙層的,中間填滿泥土,可以建房屋,因此他的房子靠近城牆的頂部。

    2,那四個人怎可能將一個癱子從房頂縋下去呢(可二1- 12)?西方的屋頂大都是傾斜的,但聖經時代的屋頂則是平坦的,通常由磚瓦砌成。因此,那些人站在房頂上,移開一些磚瓦,將那癱子縋下去,是沒有問題的。

    3.為何門徒們聚集在樓房上(徒一13)?這是因為樓上的房間通常比樓下的房間寬敞,因此樓房可以更舒適地容納十一個門徒。

七、衣著
     
    1.「懷裏搋火」這句話何解(箴六27)?「懷裏]可能是指一個人外衣裏面的摺層,像口袋一樣可以用來放東西。

    2.「束腰」這項命令是甚麽意思(伯三八3,四○7;彼前一13)?當一個人跑步、工作或打仗時,他會將衣袍塞進一條寬闊的腰帶後面,使行動更加方便。因此這個命令是要我們警醒、隨時準備迅速的應變。

八、家庭
     
    1,何西阿書七章八節說「以法蓮是沒有翻過的餅」,那是甚麽意思?若烤餅的時候不將餅翻轉,便會燒焦。何西阿這樣說,是要表示以法蓮未能取得中庸之道,太過注意某些事,卻又忽略另外一些事。

    2,約翰在最後晚餮時挨近耶穌的懷裏,豈不是沒有禮貌嗎(約一三23)?不!他們當時並非坐在椅子上,而是橫臥著進餐。因此,在當時的文化,某人向後靠,挨近另外一個人,並不是粗魯的事。

      3.雅各為何說用油抹病了的人(雅五14)?希臘文有兩個字表示摩擦或膏抹:一是“chrio”,是指儀式上的膏抹,這並非雅各所用的。雅各書五章十四節所用的是“ale1pho”,是用油摩擦的意思。因此雅各所指的並非一種儀式,而是使病人或沮喪的人精神一振、得到鼓勵的行動。(Aleipho亦出現於馬太福音六章十七節,表示用油梳理頭髮提神;以及路加福音七章四十六節,那有罪的婦人用香膏抹耶穌的腳。)

      4.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九節,為何那人要求先回去埋葬他的父親,然後才跟隨耶穌?他並不是說他父親剛剛去世,所以要埋葬他。相反,他自覺有義務等待他父親去世,儘管是幾年以後的事,或許因為到那時他可以承受父親的遺產。這解釋了為何那人不願跟從耶穌。

      5.為甚麽約伯說「為何有膝接收我」(伯三12)?當時的風俗是初生的嬰孩放在祖父的膝上,象徵這孩子是他的嫡裔(創四八12,五○23)。約伯悲痛地質問自己為何要出生。

      6.為何那五個拿著燈,卻沒有預備油的童女是愚拙的(太二五1- 13)?原因在於當時的婚宴可能延續三小時之久,他們燈內的油會因此燒光。然而,那五位聰明的童女「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裏」(4節),表示他們未雨綢繆。

      7.為何耶穌說野地的草會被丟在爐裏燒(太六30)?當時烘制薄餅的土烤爐,是以乾草來作燃料的。

九、地理
    
     1.為何耶穌說:「必須經過撒瑪利亞」( 約四4)?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素來沒有交往(9節),按正常情況,若猶太人要從南面的猶大地進入撒瑪利亞以北的地方,他們會走靠近約但河或地中海的公路。但耶穌卻直接進入撒瑪利亞地,來到首都敘加,目的是要在那處向一個女人談道。
   
    2.為何大衛要逃到隱基底(撒上二三29)?因為大衛知道隱基底的地勢險要(它位於那利哥以南,死海以西),掃羅要追趕至此地十分困難。那裏有許多山洞,易於匿藏,掃羅難以找到他。那裏還有一條清涼的瀑布。基於以上因素,大衛逃往隱基底是很合理的。

    3.啟示錄為何責備老底嘉教會的人「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啟三16)?這反映出老底嘉教會的屬靈情況,就如他們城裏的水一般。這城的水是用水管從六哩以外的希拉波立(Heirapolis)引入的。當那些水從希拉波立流出時,是熱騰騰的溫泉水,但流入老底嘉時已成了溫水。

    4.為何耶穌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耶利哥不是位於耶路撒冷的東北方嗎(路一○30)?耶路撒冷與耶利哥相距十四哩,但耶利哥的地勢比耶路撒冷低二千多尺,所以從耶路撒冷往那利哥去,是要向下走的。

十、軍事
   
    1.為何哈巴穀說巴比倫人會[築壘攻取」城市(哈一10)?這是指他們在城牆下築起士堆。因為當時許多城市都是建築在丘陵之上,敵人攻城的唯一方法,便是在山腳下堆積沙石泥土,降低該城的相對高度。

    2.保羅為何在哥林多後書二章十四節說,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羅馬帝國將領凱旋歸來時,會在家鄉的街道上遊行,戰士們會跟在他後面,接著是戰敗的俘虜。同樣,神因著我們「在基督裏」,在屬靈凱旋的遊行隊伍中領導我們。

十一、社會
     
    1.為何聖經時代的人常把塵土揚起,落在自己的頭上(伯二12 ;哀二10 ;結二七30 ;啟一八19)?他們這樣做是要表示他們感到傷痛欲絕,好像躺在墳墓裏一樣,被塵土覆蓋。
     
    2.上帝為何在瑪拉基書一章二至三節中說「我卻愛雅各。惡以掃」?有兩個可能性 。 第一個是在古代近東,人們會用愛字來表示他已揀選某人承受他的產業;用恨字來表示在法律上否認對方的身分。(箴言一章七節亦有同樣的用法,藐視或恨惡智慧 是拒絕智慧的意思。)另外一個可能性是,此乃比較的方式,神說他愛雅各超過愛以掃。相同的用法見於創世記二十九章三十至三十一節,那裏說雅各愛拉結,不愛 (即恨惡)利亞。
   
    3.為何約瑟在進見法老之前要刮臉(創四一14)?希伯來人豈不是留鬍鬚的嗎?但埃及的風俗是不留鬍鬚,所以約瑟不過是入鄉隨俗而已。
   
    4,「鹽約」有何特殊意義(民一八19 ;代下一三5)?鹽如何用來立約沒有人知道,但它防腐的作用表示立約雙方願意繼續保持友好關係。
   
    5.為何耶穌吩咐門徒在路上不要問人的安(路一○4)?這並非不合群的態度,耶穌的意思是他們在執行使命時不可拖延。當時的問安是要花許多時間的,雙方鞠躬數次,重複問安,接著討論當天發生的事。
   
    總括而言,我們若不知道這些風俗,便會導致誤解經文。研讀聖經的人在讀聖經時會面對許多不同的風俗。因此,注意經文中特別的風俗,據此推斷該段經文對當時文化背景的人有何意義,才是明智之舉。

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舊約是一本歷史書

    舊約是一本歷史書。它所包括的歷史,由人類的開始,直到425BC左右。除了開首的十二章聖經外,其餘都是環繞著以色列人的歷史。可以說,舊約是以色列人的歷史書。

    舊約有清楚簡潔的家譜,使閱讀的人,可以從主耶穌上數至人類的始祖亞當。按聖經字面而言,人類歷史從4174BC開始,共有6,200年左右。聖經家譜並不將每一代都列出,例如在馬太福音的家譜中(1:1-17),有數位猶太國的王被除名。由此可以推算,由亞當到挪亞的家譜,另外再由挪亞到亞伯拉罕的家譜,可能也有一些世代不被記錄。有人推測,人類的年數,可能因此加長至10,000BC左右。因為缺乏確實的根據,仍以4174BC為準。

    若果將人類在舊約到主耶穌出生這4,174年的歷史分段,可以分作下列數個時期:

            第一:       從亞當到挪亞                       創世時期      4174BC

            第二:       從挪亞到亞伯拉罕               洪水時期      2518BC

            第三:       從亞伯拉罕到出埃及           族長時期      2166BC

            第四:       從出埃及到掃羅為王           士師時期      1446BC

            第五:       從掃羅為王到被擄               王國時期      1050BC

            第六:       從被擄到最後一卷舊約        被擄時期      586BC

            第七:       從最後一卷舊約到主耶穌    兩約之間      425BC

    不同學者和不同的書籍,都有不同的歷史分段。至於在神學止的分段,現今較多採用的,為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2,的分段方法。此分段方法大約如下:

            第一:       從亞當到人類墮落無罪時代      (Innocence)

            第二:       從人類墮落到洪水良心時代      (Conscience)

            第三:       從洪水到亞伯拉罕人治時代      (Government)

            第四:       從亞伯拉罕到摩西              應許時代      (Promise)

            第五:       從摩西到十字架律法時代      (Law)

            第六:       從十字架到主再來恩典時代      (Grace)

            第七:       從主再來到白色大寶座       千禧年時代  (Milleniaum)

    時代論是神學思想中的一門學說。此學說自AD1,800開始,出自弟兄會的達J. N. Darby),為大部份教會所採納,特別在北美被廣泛接受。時代論的特別地方是接受聖經字面對一千年的解釋,是為千禧年國度。

    舊約歷史的開始,由上帝創造世界開首。在開首的整個二千年歷史中,都是關乎全世界人類歷史。這一段歷史,記載在創世記1:1-11:32。自創世記第十二章開始,人類的歷史收窄在亞伯拉罕的身上。事實上,從巴別塔事件開始(11:1-92,417BC左右,上帝已經放棄對全人類的盼望。巴別塔事件就是一明顯證據。在實現上帝與人同住的心意,衪將救贖的工作實現在預備主耶穌降世的事上。為此上帝在米所不大米的平原上揀選了亞伯蘭,即後來的亞伯拉罕。有人說上帝揀選的原因,或許與下列經文有關:

「你是耶和華上帝,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裏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9:7-8)          

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9:11)
                       
    但尼9:7-8節的經文與羅9:11節有明顯的衝突。按羅9:11節,上帝的揀選應與他「心裏誠實」無關。「心裏誠實」,原是上帝在他通過試驗後,上帝給他的評語,並不是最初揀選的原因。若果亞伯蘭不回應上帝的呼召,不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他就不能通過試驗。上帝立約的恩和計劃也不能在他身上展開。正如王國隨國王而失陷(the kingdom falls with the king),人類也因亞當而墮落,所以色列人也因亞伯蘭的緣故而進入舊約歷史的舞臺,蒙上帝眷顧,蒙上帝應許。相反,若果亞伯蘭不能通過試驗,亞伯蘭必被別人取代,那從亞伯蘭而出的的以色列人,也必被別人和從他而出的後裔所取代。舊約就不再是以色列人的歷史了。

舊約是一本超越的書

    舊約的寶貝,不在於它是一本包括了人類最初歷史的歷史書,也不是在於它是社會學,或是人類學和宗教學的典範和鉅著。它的寶貴,就因為它裡面有上帝的啟示,有真理,透露了和預言上帝的救贖計劃。衪是上帝所默示的。連同新約,世上那有另一本書可以與它並列?

    上帝在舊約的啟示,有兩大特性:

第一,衪透過以色列人的歷史來啟示真理(Revelation embedded in history)

第二,所啟示的真理是以漸進形式來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

        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衪。」(17:27-28)

    上 帝透過歷史來啟示,顯明上帝「離我們各人不遠」。衪渴望與人相交,所以祂積極參予並介入人的歷史中。自巴別塔之後,上帝的介入,雖然限於在以色列人當中, 但衪所啟示的真理,卻仍與世人息息相關。祂的介入,為人預備救恩,也為著人永恆的福址而作。在舊約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在亞伯拉罕身上所啟示的「因信稱義」(4:3)的真理,和透過利百加懷孕所啟示「揀選」的原則(9:11)。這兩個真理,在救贖中何等重要的位置。

    上帝從來沒有離開人,或是將人忘記。衪情願限制自已在以色列人中工作,就是為了救贖我們。祂對自己限制,也是為了成就將來廣大而深入的工作根基。

    舊約中除了開首十一章外,全本舊約都是環繞著以色列人這民族的歷史。它將上帝啟示的真理漸進地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出 來。以色列人的歷史記載,與世人的歷史記載不同。在這民族的歷史中,上帝全然主動地介入,要將祂表明出來。以色列人的歷史,可以說是上帝的工具,為主耶穌 預備,使救贖得以完成。也藉著他們的歷史,將有關上帝和救贖的真理,一步步用漸進啟示的方式,按次序一點點地顯露出來。舊約中所啟示的,正是新約中所說明 的。 新約隱藏在舊約裡面,而以色列人的歷史就是這載具(vehicle or medium),當舊約的真理完全顯明的時候,它就成了新約。

    漸進的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顯明上帝在舊約中並不一次過地將真理完全啟示。明顯的例子在「三位一體」(Trinity)的真理上。請參閱下面的經文: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1:26) 

「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45:6)

「論到子卻說: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1:8)   

    1:26節透露上帝是單數也是眾數,但這啟示卻沒有在創世記中加以解釋。到詩45:6節,這啟示又再次出現,但仍是隱藏的。惟有藉著新約來1:8節,我們才明白詩篇在談論主耶穌。主耶穌不單在詩篇中,衪還在創世記中,因為新約歌羅西書1:16節說:「萬有都是靠衪造的」。「三位一體」(Trinity)的真理就是這樣漸進地啟示出來。

    在 這漸進的啟示中,上帝將真理的啟示埋藏在色列人的歷史裡。祂也藉歷史中以色列人的經歷,透過先知將上帝更多的真理和預言寫下。上帝樂意將祂啟示給人,但因 著人的罪和隨之而來的阻隔,上帝完全的啟示,只能等待上帝的救贖完成後,上帝的靈又能住在重生的人心裡,能作出光照和引導。

舊約正典之默示與保存

    正典(Canon),希伯來文是蘆葦,生長放水邊,枝竿正直,常用來作量度長短和曲直。聖經的作用,就在這字意中顯明。現今舊約正典,就是舊約中的三十九卷書卷。

    遠在主耶穌之前,猶太人已經收集了他們認為是聖經的經卷。他們認為,舊約正典,一定成書於400BC之前。一定出於先知或是有先知恩賜的人。摩西是第一位先知,最後的一位先知是瑪拉基,他在400BC之前己經離世。所以正典在400BC之前己經完成。

    因為正典是上帝的話語,上帝既然給人話語,祂必然保守(Perservation),叫在不同世代上帝的子民都可以閱讀。所以一卷出於先知手的書卷,若果是上帝所立的正典,寫成後必一直存於世上,給人閱讀。曾經散佚的書卷,雖然它可能被重新發現,也不能列於聖經正典中。

    書卷成為正典,最重要的條件,還是它必須出於上帝的默示(inspiration), 是上帝靈感的作品。雖然猶太學者已經在默示和靈感上有一致的確認,但他們如何決定書卷中有上帝的默示和靈感,在今日仍是一個謎。雖然如此,有一點卻可以肯 定,這些被猶太人看為有上帝的默示和靈感的經卷,全都在它們寫成後就被收錄起來。例如在摩西死後不久,他所寫的五經,已被約書亞看為上帝的話語(1:7-822:5,9)。約書亞和當日的以色列人,已立時將摩西五經接受為正典。

    另外的例子,就是先知耶利米。當上帝的話臨到他,上帝就吩咐將衪的話語寫下來。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取一書卷,將我對你說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並各國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的那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36: 1- 2)

    上帝如何感動祂的僕人寫下衪自己的話語呢?新約給默示和靈感有下面的定義: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0 - 21)

    在保羅和彼得的時代,聖經還只包括舊約。所以這兩段經文,都是論及舊約出於上帝的靈感和默示。提後3:16節說明舊約完全源於上帝,不經任向人手。上帝是舊約的作者。至於彼後1:20 - 21節,則說出舊約聖經(即經文中的「預言」)並不是人的產物。這正與保羅的書信(提後3:16)相同。但彼後1:20 - 21節卻加上詳細解釋上帝如何作出默示。原來這默示是出於聖靈,聖靈在人心中施行感動,將信息放下。被感動的人可以自由用自已的言語,在上帝的默默看顧和引導底下,將祂的信息,一字無誤地寫下。

    猶太人面對這些上帝的默示和靈感的經卷,帶有全然嚴謹的心態來看待和保存它。猶太人中有一批文士,專責杪寫聖經。耶利米的巴錄就是一個例子:

「所以,耶利米召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巴錄就從耶利米口中,將耶和華對耶利米所說的一切話寫在書卷上。」(36:4)

於是,耶利米又取一書卷交給尼利亞的兒子文士巴錄,他就從耶利米的口中寫了猶大王約雅敬所燒前卷上的一切話,另外又添了許多相彷的話。」(36:32)

    巴 錄從耶利米口中抄寫聖經,別的文士從已存的抄本中抄寫新的一卷。為了確保無誤,他們甚至記下每一卷書的字數,互相對比。凡有不同字數的,他們必定找出錯誤 的地方,將它改正。文士們又將每一行的字數規律化,使任何錯誤都無所循形。有時候,他們又找出整卷的中間字,來作一個找出錯誤的機制。因著猶太人的嚴謹, 今天的舊約聖經,與主耶穌時代的舊約聖經,只有一些差微,大部還是在數目字上的歧異,在真理和教義上,並沒有任何的錯誤和不同。死海古卷就是的舊約聖經準 確的証明。

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尼希米記鳥瞰

一、概要
作者尼希米,是波斯王亞達薛西的酒政(即親信、顧問);本書也可能是他和以斯拉合著的。寫作時間是在主前450年;時間包括四十年;鑰節是二章5節;鑰義是耶路撒冷的恢復防守與人民的改革。
二、題旨
由一位敬虔、常常禱告、大有信心與勇氣的人,敘述耶路撒冷城繼被擄之後而完成內外防禦工作的部分歷史,。尼希米因與祭司以斯拉共同組織一個靈團。他為上帝秉公行義治理多年。
三、大綱
禱告(一章);建築城垣(二至六章)
內部整修問題(七至十三章)
四、特
尼希米第三次在波斯政府的經濟支援和軍隊護送下,迅速展開行動(約主前444)
舊約的一部分是用第一人稱,可能是身兼宰相之職的尼希米向國王提出的公務報告。
尼希米是一位凡事都禱告的人(4;二4;四49;六914)。注意,他每向國王請求什麼以前,他都要禱告四個月。
五、顯著的教訓
上帝達到了他的目的,藉著異邦國王的公佈以及人民信心與勇氣的標榜,以色列國得以重建。
事情總是如此,當真的工作真正要進行時,就阻礙重重,有些來勢洶洶,有些則來得像狐狸一樣狡猾。尼希米就受到妥協、譏笑、與被人恐嚇暗殺的考驗。
第三章是在評論人的本性,修築城牆的人當中,有的人「竭力修造」(20);有的人作些特別的工作(421);有的人不幫什麼忙(5);少數人則是做顯著的工作(13)。反正大家將來總有一天會達到目標的。
修造並不是唯一的難題,內部作怪的情形真是嚴重得很。尼希米卻能由於清正廉明、公正不阿而撥亂反正(第五章)
當城垣修造完成,接下來的當務之急就是靈命的加深了。上帝的律法被在集會中公開朗誦;接著,大家又承認信靠上帝並且讚美上帝。尼希米又以堅決的手腕糾正了不潔婚姻與干犯安息日的惡弊(第十三章)
六、特色
第八章8節清楚說明了真正的傳道應該如何。
一些健壯的女孩子也幫忙修築城牆(12),甚至大祭司不怕泥土玷污了他的雙手也來插一手(1)
在本書中,「所以」和「我們」這兩詞是很重要的。
七、瞭解的關鍵
當你站在尼希米的立場來讀本書時,你就會瞭解並且愛上本書。由於尼氏能對抗時艱,他才能首先證實自己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然後再證明他乃屬上帝之人。

歌羅西書鳥瞰

一、背景
著者︰使徒保羅。於主後62年書自羅馬。歌羅西書是「監獄書信」之一。
教會位於歌羅西城,離小亞細亞的以弗所不遠。明顯可見,歌羅西教會並非保羅所立(1),但無疑是從他傳道所結的果子(徒十九10)。可能是以巴弗(7)或亞基布(17)所創始的。
寫信緣由︰據說以巴弗來到羅馬,把歌羅西教會中的有危險異端發生的消息傳給保羅。後來以巴弗也坐了監(23)。因此保羅寫了這封信託推基古和阿尼西母帶去(79)
二、題旨
本書的大題旨就是基督乃是教會的元首,教會乃基督的身體。歌羅西書與以弗所書有密切關係。書中的著重點乃在於上帝的愛子乃是一切。其中也載有信仰上的更正。異教的禁慾主義混進了教會,勸人在基督已完成之工外必須加上刻苦己身的行為。又有些人建議神秘主義,天使崇拜,並重視秘密的事。保羅特別著重基督的位格來回答他們的一切問題。
三、主要分段
引言︰使徒的祈禱;基督為創造者、救贖者,他住在信徒裡面,信徒在基督裡得以成全;在他複活的生命與榮耀中與基督聯合;基督徒的合而為一,乃與基督聯合的果實;基督徒的團契。
四、本書特徵
回答教會中的錯誤異端,乃是傳達絕對需要的特別信息。保羅教導歌羅西的信徒,要在他所作的一切事上以主耶穌基督為中心。
在教會中有些屬世的東西往往佔有高尚的地位,享受較大的尊榮……例如哲學上的推測,神秘主義禁慾主義,法理主義,天使崇拜等等。但這些東西都在聖經光亮中露出真面目,不是上帝的兒女們所需要的。在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上,我們已經得到我們所需要的一切。

在歌羅西書中我們看到基督位格的最大尊榮,為其他新約各卷所不及。在此顯示基督的創造 與救贖之工的全部榮耀,具有神性的一切豐滿。

 
五、大綱
引言(18)
祈禱(912)
解釋基督(1329)
救贖者
和好者
完全者
訓戒()
虛偽教義
天使崇拜
勸勉(1─四6)
聖潔
恩慈
順服
誠實
祈禱
實踐
結束(718)
六、特殊教訓
此處的難題似乎是成聖的追求。保羅清楚說明成聖在地位上講是已經得到了(10),但在經歷上仍需與基督有密切的同行(6)
在二8保羅指出離棄基督的哲學教育的危險乃是人的遺傳,因此是毫無價值。一1519的一段經文乃是本書中最為重要的一段,特別強調基督為創造主。此段更顯出基督創造的原由。「一切都是為他造的」,「叫他在凡事上居首位」。
在此特別提及基督徒應當棄絕的事(89),以及應當存記在心的事(1214)
在三17提到一項有關基督行為的重要原則,這個原則包括許多特殊的與個人生活的難題。與此節有聯關的就是林前十31
教義與實踐互相交織在本書中。先要明白本書的教訓,然後不知不覺地就影響你基督徒的行為。
七、鑰訣
在歌羅西書的每一節都寫上「在基督裡成全」,就能知道你是一無所缺。在你日常生活上,要靠著基督的話(16)表現出此項真理來。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先知角色的性質

    在我們解釋先知經文之前,必須瞭解先知為什麼會擔任這職分,以及他如何發揮功能。每一段先知的資訊,都出自當日先知所得的呼召,和他在社會中的角色。今天所有人都承認,先知的首要身分是「傳講者」(forthteller),然後才是「預言者」(foreteller)而後者的真正目的,乃是支援並加強前者。

1
.先知的呼召


先知的呼召或許是透過超自然的啟示,如以賽亞(賽六1-13)或耶利米(耶一2-10);也可能是透過自然的方式,如以利亞將他的外衣披在以利沙身上(王上十九19-21),代表將權柄和能力傳給他,或許也包括膏抹(王上十九16)。先知不像祭司或君王一樣,他的職分不是出於遺傳,乃是上帝直接的旨意。呼召的意義全都相同:此後先知不再自定前程,而完全屬於耶和華。他不是為自己說話,甚至有時他不想傳資訊(參耶二十 7-18),但他乃是受耶和華催迫,蒙召要向百姓傳上帝的信息。

   
上帝常用一個象徵性的動作,讓先知深刻體會這個真理。以賽亞有炭火放在嘴上,表示潔淨他的資訊(賽六7);以西結奉命吃下一卷書,嘗起來「像蜜一樣甜」(結三3), 代表傳講上帝話語的喜樂。然而,最重要的是上帝直接的參與,以及先知資訊的啟示性質。舊約有兩種文體,都與上帝直接的啟示有關:妥拉(律法或五 經的法律部分)以及先知書。這是舊約文體中惟一具直接權威的。權威的問題在釋經學中很重要,在這類討論中,先知書能提供很重要的解釋。先知「被上帝的靈充 滿」(珥二28;賽六十一1;代下十五1,二十14,二十四20;結二2)。這種上帝默示的感動,是先知權威的基礎。

2
.先知複雜的角色

先知的角色多重而複雜。他主要是上帝的使者,受差遣去呼籲百姓回頭,順從他們與雅巍立約的關係。彼得森 (DLPetersen) 對用「職分」和「靈恩」來描述先知的角色有意見。常有人將這兩個概念對立,似乎職分是機構式的,而靈恩是反機構的。彼得森主張,先知是扮演一個角色,而不 是填上一個職分。他的看法基本上是正確的,因為我們並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以色列的先知有正式的機構(不像她的鄰國,如非利士人)。猶太人的先知都是 獨來獨往的,如以利亞或耶利米;他們直接蒙上帝呼召,並不屬於某個「機構」。從某個角度而言,他們可以算是「靈恩式」的,因為他們被上帝的靈充滿--原動 力來自上帝,而非先知本身。

    有些學者提議有先知協會之類的組織,他們的根據是列王記下四章38-41節先知在一起吃飯,以及提到先知團體的經文(王上二十和王下九,好幾次提到「先知之子」)。另有人的理論是有先知「學校」,其理由有一部分是根據英皇欽定本中一個錯誤的翻譯--將耶路撒冷「第二區」譯為「學院」(王下二十二 14;代下三十四22)。不過,這類協會或學校的證據太少。當然,偶而先知可能會與同類團體聚在一起(如撒母耳在撒上十和十九章,或以利沙在王下四-六章),但是這種聚集是短暫的,而非永久性的。在聖經的經文中,先知團體並沒有扮演主要的角色;他們可能只是一群敬虔人,想要事奉耶和華,並幫助先知。他們是 助手,並不是協會的平輩成員。我們沒有證據可說,先知實際上屬於這類團體,或出於其中。
    先知的稱謂有好幾種,從「先見」(roeh)到「先知」(nabi’hozeh),或「神人」(’is’lohim)。這些名稱不是要區分先知角色 的幾方面,而是各個不同時期或不同地方的說法。它們都是講到先知主要的功能作 上帝的出口。彼得森區分出幾類角色,以兩方面為中心:「週邊先知」是指遊行的聖人,他們站在社會結構之外,宣講雅巍的資訊(如以利亞、以利沙);「道德中 央先知」,他們呼籲百姓歸向上帝,要使耶和華的社會在法治與風俗上步上正軌(以賽亞、阿摩司)。不過,這種分法太簡化,舉例來說,我個人懷疑是否能將以利 亞和阿摩司的事奉作這樣的區分。還有人分口傳與寫作的先知,可是後者也必然有傳講的事奉,而阿摩司對以色列全國不公義的斥責,本質上與以利亞對亞哈王朝的 責備並沒有太大差別。

   
克理門茲(REClemenrs)說:「我們可以看出,舊約最早提到的先知,如巴蘭,和與掃羅及大衛相關的先知,與後期正典中的先知有類似之處;他們的作為和傳道的特色均相似。」

    先知在事奉或資訊上的差異,不在乎他們的類別,而是在乎當時的需要,就是那時社會中宗教與社會 性的罪是什麼。所以,我們討論先知時,將視他們為單一的一類人,而不刻意將他們分成幾類。
a.接受並傳達從上帝來的啟示,是他們主要的目標。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區分口傳的先知與寫作的先知。

    顧韋恩(WAGrudem 19829-10)認為,先知資訊有兩種權威:實際話語的權威(先知宣稱是在講明上帝所要說的話),以及一般內容的權威(先知聲明,這些想法來自於上帝,但實際的話語不直接出於上帝)。這兩種事奉都具啟示性,耶和華都在其中。同時,寫作的先知又具有正典功能,而口傳的先知則無。

    我 們必須記住,上帝揀選了許多先知,但只有十六位受到帶領,將他們宣講的事記下,並發表出來。口傳先知的行為較為人知,過於他們講的資訊。當然,有些寫作先 知(如但以理、約拿)不僅所講的話廣為人知,所作的事亦然。不過,大部分寫作先知(如俄巴底亞)只是把講道按時間記下來,並沒有把他們的資訊放入歷史背景 中。因此,現代的 讀者若不明白這些書卷的歷史情況,就很難明白其資訊。

   
今 天許多人視先知為革命人士,至少也是社會改革者。但其實不然。雖然他們斥責當日社會中的罪,卻不以此為終極目標,只是用它們作真正資訊的例子;他們的真正 資訊為:全國的背道。他們並不是社會工作者,而是傳道人,是上帝的使者,在這個悖逆上帝法則的國家中,代表他說話。他們所傳講的,不是自己的資訊,而是耶 和華的;他們發言的公式(「耶和華如此說」、「耶和華對我說」)顯示出他們明白,自己不過是傳達上帝資訊的器皿。

b
.改革而非創新,是先知的基本要旨。

    過 去有段時間的看法為:在以色列宗教的進化中,先知扮演塑造性的角色,甚至是造成注重倫理之一神論的人。可是現代學者多半承認,這個看法證據奇缺。先知並沒 有發展出新的資訊,只是將過去的真理應用在國家當前的情況中。他們的工作是對質,而不是創新。他們不是新神學的發明家,而是帶領復興的人,要將百姓帶回雅 巍面前,回到猶太信仰的傳統真理中。例如,先知並沒有塑造出彌賽亞盼望的教義:那原是始於摩西時代的盼望(申十八18)。他們乃是闡釋它、加上細節,但卻非從無造出彌賽亞觀。

c
.保守傳統成為先知事工的重要附件。

先知不單呼籲以色列回到祖先的信仰,敬拜耶和華,並且後期的先知也常倚重一般人所接受的妥拉,以及早期先知的話,如,以西結使用耶利米的,耶利米使用以賽亞的,何西阿或以賽亞使用阿摩司的。他們的任務之一,是「傳遞」那「所領受」的傳統(參林前十五3;提後二2)。

   
以 西結要以色列人重新重視聖殿和其禮儀,這並不是新的資訊,而是向被擄的以色列人介紹一個新的時期。克理門茲說明,在先知個人的蒙召經歷中,傳統或宗教禮儀 的因素,與個人或動力的層面之間有互動關係。研究以賽亞(第六章)和耶利米(第一章)的蒙召,可以看出這兩幕景象都有宗教禮儀的痕跡在。換言之,這些獨特 的呼召,都是以傳統為背景,使先知的角色不單與現在和未來相連,也與過去相連。

   
先知和以色列「禮儀宗教」的關係,辯論甚多。過去,批判學者(如Wellhausen)將先知與祭司截然對立,理由為以賽亞書一章10-15節;耶利米書六章20節,七章22-23節;阿摩司書五章21-25節;何西阿書六章6節;彌迦書六章 6-8節等經文。可是這便忽略了其他顯示先知和聖殿有關的經文(如撒上三 l-21,九 6-24;撒下七 4-17;摩七 10-17;耶二 26,五31,八 l0),而有些人則走到另一個極端(如Mowinckel),認為先知為聖殿的官員。今天許多人的立場在這兩者之間,承認先知注重聖殿與禮儀的中心地位,但呼籲要改革。先知是在現有的宗教內發揮功能,他們要除去比比皆是之不合信仰、不合倫理的作法,呼籲百姓和祭司都回到古代的真理中。

   
列王記下十七章13-14節闡明了先知的基本資訊;那裏是說明北國為何會被擄:
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誠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這裏強調古代的宗教,並稱摩西和過去的領袖為「先知」,這種筆法說明了傳統在先知資訊中的地位。

d
.我們也必須注意聖約和妥拉的中心性。

費依和司陶特稱先知為「加強聖經的媒介」,意思是指先知書中,祝福(積極的加強; 參利二十六l-13;申四32-4O,二十八l-14)、咒詛或審判(消極的加強;參利二十六14-39;申四15-28,二十八15-三十二42),都與聖約和妥拉相關,源於亞伯拉罕和摩西的時期。先知追隨西乃的模式,警告百姓忽略誡命的危險。

   
費依和司陶特將這些聖經的內容總結為六類祝福(生命、健康、興盛、豐收、尊榮、安全)、十類刑罰(死亡、疾病、旱災、饑荒、危險、毀滅、失敗、被擄、 荒涼、羞辱)。先知的宣講乃以這幾類為中心,而按情況強調其中的某幾項。有些「彌賽亞性」的應許,如阿摩司書九章11-15節,以興盛(11-12節)、 豐收(14節)和安全(15節)為重;那鴻書三章1-7節的咒詛,提及危險(2節)、毀滅與死亡(3節)、羞辱和荒涼(5-7節)。

對聖約的強調,最初出現在何西阿書六章7節,八章1節,那裏斥責以色列「背約」的罪。耶利米書再加以闡述,成為羽翼已豐的聖約神學,一開始講到上帝嚴厲的要求(耶十一6-7), 而猶大已經觸犯了(耶十一8-10)。既然約是耶和華施憐憫的保障(耶十四21),而舊的約亦顯然不足(耶三十一32),因此,耶和華將要立定一個更好的新約 (耶三十一31-34)。

   
妥 拉和宗教禮儀的地位較難確定。似乎偶爾出現相反的重點:有些經文以禮儀的敬拜為先知宗教的必要成分(撒上十,先知在山上;王上十八,以利亞和巴力祭司在迦 密山的爭戰中,祭壇的中心地位)。先知撒母耳是在細羅成長並蒙召(撒上三),大衛想建聖殿的時候,請教拿單的意見(撒下七)。可是,同時有些經文卻取笑獻 祭的敬拜,說耶和華一點都不悅納(如何六6;摩五21-23;彌六6-8;耶六20,七21-23)。例如,阿摩司與當時宗教中的祭司完全劃清界線 (參七14)。

   
問題的兩端都有學者支持;有些人主張,先知不過是祭司制的延伸(MowinckelEissfeldt), 另有些人則認為,他們是反聖殿、反禮儀的人(大部分相信這看法的人,認為先知運動的初期採用了迦南人的作法)。可是,這兩種立場都不正確,而大部分學者今 天都在尋找更平衡的觀點。先知不是反對猶太教的制度,而是斥責以色列和猶大的背道,以及虛假的宗教表現。先知乃是妥拉與禮儀的捍衛者,他們責備以色列人的 敬拜,乃是因為其中有雜質。

3
.假先知的特色

若能明白假先知的特色,對先知「職分」真正的目的就會有另一番認識。不僅如此,這些特色與釋經學也相關,因為從中可知真先知會拒絕哪些事。先知團體之間的衝突,無人有異議。在最早的階段,米該雅就痛斥那四百位預言會打勝仗的先知(王上二十二19-23);而何西阿嘲諷假先知,說他們讓人「跌倒」(何四5)。可想而知,分裂的王國愈靠近被擄時期,其中的假先知愈多。耶利米發出一連串最嚴厲的斥責(耶六13-14,八 10-11,十四14,二十三10—22),以西結也不落後(結二14,四13,十三l-23)。

   許多人提到辨別假先知的「標準」,可是克蘭紹對此提出挑戰,指出沒有答案的問題很多(197113-14)。 是否單憑預言未應驗就可辨明假先知?若一位真先知對局勢的判斷錯誤,是否就成了假先知?一位先知有沒有可能時而真、時而假(參王上十三)?真假先知的分 辨,似乎沒有一成不變的實際標準。然而,有 些「記號」或「現象」可以指向先知的真假,在不同的情況之下,這些現象可以幫助百姓來作分辨。

a
.占卜通常是假先知用的方法(耶十四 14;彌三 7;結十二24)。

申命記十八章 9-14節明文規定不可行這類事,其中列舉的項目十分可觀(經火、觀兆、交鬼、招魂)。異教的先知至今仍不斷使用這些。

b
.申命記十八章22節提到預言的應驗,米該雅用這一點來證明他是對的,反對者是錯的(王上二十二28)。

以賽亞(賽三十8)、耶利米(耶二十八9) 和以西結(結三十三33) 都強調這一點,我們不能否認預言應驗在聖經時期中的重要性。當然,要用上這點並不容易,而彌賽亞預言和長期性的預言都不適用,許多帶條件的預言也不能用。 然而,若就此批判這個測試法無效,也說不通,因為在先知書中,這是指具體或短期的預言。這種測試法固然有限制,在某些事件中仍然有效。

 c
.假先知顯然有討好人的傾向。

這些人告訴百姓他們想要聽的事,並不傳耶和華的話。真先知卻按上帝所定的時間和地點傳講他的話,不計後果如何。當年的問 題為:究竟要受人歡迎,還是要事奉上帝;今天仍然如此。真先知完全以上帝為中心,毫不動搖,即使犧牲生命亦在所不惜!

假先知乃是傳講對自己最有利的話。林肯在蓋特茲堡(Gettysburg)演說中,引用耶利米的話非常貼切(耶八1l:「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參耶十四13,二十三17;結十 三10)。彌迦指責與他唱反調的先知,說,向付錢的人,他們就說:「平安了」,而不拿錢來的,他們就預言「有戰禍」。假先知的工作通常只是為了自己,並沒有事奉的概念(彌三11)。這些人不願意為資訊中的真理受苦,與耶利米(耶三十八l-23)或米該雅(王上二十二27-28)不同。他們渴望出名,過好日子,說預言的目的在此。

d
.預言的啟示性是真實性的最重要記號。

資訊的形式(恍惚狀態、異象、異夢)不如資訊的本質來得重要。倘若先知讓人偏離上帝,去事奉其他神祗 (申十三l-3),或未能讓百姓感到需要悔改,這資訊就顯然不是出於上帝。蒙召的感受很重要(參摩七14-15;彌三8);耶利米向哈拿尼雅挑戰,認為他沒有受到上帝的差遣,所以定他的罪(耶二十八l5)。

 e
.資訊與妥拉或其他真預言是否有連續性,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如果預言和傳統相違,就不可接受;若與這類已為人接受的真理相符,便是有效的。當時的長老接受耶利米所說耶路撒冷將陷落的預言,理由為這與彌迦所言一致,而希西家王乃是因此而悔改的(耶二十六17-19)。

f.
由神蹟來的權威不算真標準,因為假先知也可以模仿這類能力(出七11-1222;參可十三22;帖後二9)。

不過,先知有時會以此為記號。以利亞和以利沙是最明顯的例子(如,王上十八,以利亞和巴力的先知在迦密山上較力的事)。

g
.先知的品格亦是他的資訊是否有效之證據。

對假先知的控訴包括:說謊(耶八10,十四14)、醉酒(賽二十八7)、不道德(耶二十三14)、隨心所欲地說預言(耶二十三16)、欺騙(番三4),甚至逼迫其他的先知(王上二十二24;耶二十六7-9)。當然,這並不是完滿的測驗。施密特指出,何西阿娶淫婦的事很有問題,而耶利米(耶三十八14-28)和以利沙(王下八7-15)都不完全誠實。不過,這個測驗通常都是有效的;甚至耶穌也承認它的基本效力(太七 17-20)。

h
.聖靈充滿之人具分辨力,舉個例子,在所有假先知都發言之後,約沙法要求找一位「上主的先知」來(王上二十二7);新約則特別強調這一點(參約十 4-5;林前二14)。

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932節,先知要受到其他先知的衡量,因為「先知的靈是順服先知的」;約翰壹書四章1節要信徒「試驗那些靈 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分析到最後,所有人都同意,惟有被聖靈引導的人,才可以分辨得出某位先知或傳道人是否真正從上帝而來。

先知資訊的本質

  對舊約先知文學最大的誤會,就是以 為它主要在講未來的事。一般都以為,預言的定義幾乎等於「預測」。其實完全不是這一回事。派斯克(CHPeisker)注意到,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這個字,都毫無以未來為中心的意思。Nabi’有主動的一面,也有被動的一面:在被動方面,先知被上帝的靈充滿,領受上帝的資訊;在主 動方面,他傳揚或解釋上帝的資訊。被動方面或許居多,但是這兩方面都存在:先知就是得到耶和華的默示,將它的資訊傳給百姓的人。

1
.現今與未來的互動

  雖 然資訊並不是以未來為中心,但是對未來事件的「預言」經常出現。費依和司陶特主張,舊約預言中,有關彌賽亞的 部分所占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二,有關新約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五,到目前尚未實現的部分,則不到百分之一。當然,這些數目要看如何解經而定,所謂彌賽亞式的預言 是否原初就有彌賽亞性的意思。許多有關未來的預言,是講到以色列、猶大,和列國眼前的遭遇。此外,未來的預言乃是屬於宣揚的一部分,其主要的目的是呼籲全 國歸向上帝,提醒他們:是上帝在掌管未來。

   
總而言之,先知主要是「傳令人」,向當日的局勢和百姓傳達資訊,而「預告未來」的部分,實際上乃是這個大目標的一部分。這方面有幾個問題需要討論。

a
.歷史距離帶來解釋上的困難,因為先知書所用的類比和辭彙是出自當時的情況。

  我們必須重塑每一則預言的歷史背景;如果沒有作這一步,常會完全不能明白。俄巴底亞、約珥或約拿,都沒有提示歷史時段,在探索背景資料時,可能會摻入主觀的成分(不過,參王下十四 25,那裏將約拿放在耶羅波安二世作王的時期,即第八世紀初)。俄巴底亞短短的篇幅,是講到耶路撒冷遭擄掠,以東人也插了一腳;而我們要知道,這件事可能發生於約蘭作王時(西元前853-841年),就是非利士人和亞拉伯人來將王的眾子和部分軍隊擄走的事件(代下二十一16-17);也可能是亞哈斯作王時 (西元前743-715年),當時以東參與了非利士人的入侵(代下二十八16-18);還有可能是西元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尼布甲尼撒王攻陷時(王下二十 五1-21)。以上第一種可能性是惟一將耶路撒冷的入侵與以東的參與相連的,所以是最可能的背景。如果沒有這類資料,我們仍然可以揣摩經文的基本含義,但若謹慎去收集這類歷史資料,卻能大大增進我們的瞭解,避免不準確的說法。

   
費依和司陶特舉出三種理由,說明為何這段時期中會有先知的出現(1981157):

1)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的動盪,帶來很大的危機;

2)宗教上的劇變,因為分裂的王國使愈來愈多人離開雅巍和他的約,去敬拜外邦神祗;

3)人口和國界的變動,令人不斷感到不安定。

    所 以,需要有從上帝而來的資訊, 而上帝揀選了先知為媒介,讓以色列人明白它有話要說。現代讀者在讀這些經文時,若先瞭解這些背景,會有很大的幫助。在個別的段落中,某一時期的歷史背景可 能 特別重要,讀者必須仔細研讀經文,來判斷最主要的狀況為何。先知針對這些問題講論,他們的資訊是以當時的歷史困境為背景。

b
.應驗的問題也相當難。

    在此我們要注意有關「雙重應驗」或「多重應驗」的辯論,所牽涉的經文包括但以理書九章27節,十 一章31節和十二章11節(「那行毀壞可憎的」)。當伊庇凡尼斯(AEpiphanes)於西元前一六七年強迫猶太人在祭壇上獻豬,並闖入至聖所時,這則預言已經應驗。可是,在耶路撒冷被毀時,它又再度應驗;到末時,它還有最後一次的應驗(可十三14和平行經文;參啟十三14)。約珥的預言(珥二 28-32)也是如此,五旬節的講道中曾經提到其應驗(徒二 7-21);但它也超越五旬節,還有末世的應驗。

   
答案有兩方面。

    第一,我喜歡用「類比式(或預表式)應驗」,來描述應許和應驗。「雙重」或「多重」的說法是不必要的,因為新約作者會在救恩歷史 中找到類似的情形,而以預言的方式與當時的狀況相連。

    第二,要訣是猶太人疊進式的時間觀。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有一種概念式的銜接,將類似的狀況都連在一起 (彼後三8:「千年如一日」,將過去、現在、未來都混合在一起)。所以,新約會將伊庇凡尼斯(過去)、耶路撒冷的毀滅(現在),和末世(未來),都放在一起。

   
米 寇森論到兩件相關的事。第一,預言並不只是歷史記載,寫在事件發生之後(自由派)或之前(福音派)。前者是反起自然主義的觀點,後者則有誇大之嫌。兩方都 是因預言的謎樣特性而亂了腳步;其實預言乃是啟示出未來事件的某些細節,可是大半卻仍不為人知。舊約和新約的預言都是難 以明解的,一方面指向實際的歷史事件,一方面卻並不完全將它啟示出來。在應驗的問題上,詮釋者要很小心,讓經文來決定如何解釋,不要被現今的事件牽著走。

   
預 言的漸進性。後面的預言通常會再添加一些細節到前面的預言中,而其應驗也比前面所有的應許更大。彌賽亞式預言最能顯明這一點。雖然歷代以來 的先知講到了許多細節,但猶太人仍未能視耶穌為彌賽亞(請注意門徒不斷的誤會),而實際的情形遠超過人的期待。事實上,上帝賜給先知的亮光相當有限,從來 不 是完整的畫面。彼得曾說:「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是指著什麼人,並怎樣的時候。」(彼前一10-12

    同樣,現代的詮釋者在明瞭未世事件的應驗時,也需要用謙卑的態度,不存武斷的心。借一句保羅的話(不考慮上下文),我們在應用預言時,也是「彷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
 
c.常有預言帶條件,有時候應驗與否,要看條件是否相合。

    尼尼微的毀滅顯然沒有實現,因為其中的君王和百姓都悔改,預言便取消了(拿三4-10)。然而, 這項預言並非沒有應驗,因為一開始,它就帶有條件。這原則在耶利米書十八章7-10節呈現得很清楚,那裏說,如果百姓悔改,上帝就不會落實毀滅的宣告,但如果他們偏離他的道,他就會刪除他的應許。許多所謂未應驗的預言(如賽十七1,大馬色的毀滅;或王下二十二 18-20,戶勒大的預言,說約西亞王會平安過世),無疑可以從這個角度來解釋。


2
.不同的啟示狀況

    上帝將資訊傳給先知的方式常不相同,視情況而定。
   
a.異象和異夢常是傳達資訊的媒介。

    批判學者一向認為,以色列的先知從迦南人學到「恍惚的入神」狀態與幻聽幻覺。不過,這種說法實無必要。胡德(LWood)查考了主要的相關經文(民十一25-29;撒上十l-13,十八 10,十九18-24;王上十八29,二十二10-12;王下九l-16;耶二十九26;何九7),認為這類結論毫無根據(197939-59)。譬 如,掃羅在撒母耳記上第十九章的露體躺臥,並不能證實這個理論;掃羅並不是先知,而別人都沒有這樣作。這類「入神」的經驗,並沒有狂亂相伴。異教先知有這 種狂亂現象(參王上十八29),以色列的先知卻沒有。林伯隆(JLindblom)認為,早期口傳的先知有入神的經歷,但是後期的先知卻沒有(以西結則可能是例外)。後期先知有異象,但卻沒有入神式的幻覺。事實上,彼得森的結論為,以色列先知傳統內完全沒有這類舉止。

   
差別在於:異像是超自然的彰顯,與外在的實情對應;而幻覺,或「恍惚狀態」則是主觀的、非理性的。民數記十二章6節記載,上帝會透過「異象」和「異 夢」,向他的先知「說話」。有時,這些異像是「夜間」的異象(如伯四 13,二十8;賽二十九7;但七2),不過更常是在白天出現。這類異象常包含神秘的意象,具啟示作用,需要解釋,如以西結書第三十七章的枯骨,或但以理書 第八章的小角。最重要的是,先知的意識是清醒的,而異象則是直接由上帝而來(結三十七甚至沒有提到異象的媒介;參結一1,八3)。

   
異夢和異象的不同,在於先知並不清醒。相同的是,這兩者都來自於上帝。拿單得到異夢,論及大衛的國(撒下七4-17);但以理得到異夢,看見四獸(但七l-14),不過後者又被稱作是異象(215節)。

b
.直接的啟示是先知最常有的經驗。

    耶和華再三以可聽見的聲音向他的先知說話。「耶和華的話臨到」(王下二十4;耶一2,二1)是個公 式,它導出「要聽耶和華的話」(王下二十16;耶二4)或「耶和華如此說」(王下二十5)等公式。在瞭解先知的靈感與權威上,這自然是個關鍵。啟示常與特殊 的歷史事件相關,如拿單面對大衛向拔示巴和烏利亞所犯的罪(撒下十二7-12),又如在尼布甲尼撒逼近的時候,耶利米預言西底家悲慘的遭遇(耶二十一 3-14)。

3
.各樣的宣講形式

    在釋經學的研究上,這一點很重要,就像智慧文學的形式一樣,每一種類型都要按不同的原則來解釋。
  a.審判講論是預言資訊的基本形式。

    魏斯特曼(CWestertmann1967129-63)已經證明,毀滅的預言常有一段前言,講到先知的授權 (摩七15:「去說預言」),接下來的一段,則詳述控告,或描述導至審判的狀況(七16:「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再下來是使者公式(七 17上:「所以雅巍如此說」),以及毀滅的預告(七17下: 「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 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當然,這只是基本公式。海斯說,完全遵照這模式的經文,「是例外而非常規」。不過,好些經 文都包含這些方面,在瞭解上十分重要。

  b.祝福或拯救的預言(賽四十一8-20;耶三十三 l-9),在形式上與第一種類似,先詳述狀況,接下來講祝福本身。

    拯救神諭的重點,是上帝的憐憫。先知清楚說明,拯救完全是出於上帝親自的干預。有些人(March 1974163)將「拯救的神諭」(現今的拯救)和「拯救的宣講」(未來的拯救)分開,但是這種分法不明確,而且其差異(如神諭中有「不要懼怕」之類的話,而宣講則具哀歌的形式)主要是因狀況不同而來,並不是基於形式的差別。

c
.禍哉神諭(摩五18-20;賽五8-24;彌二1-4;哈二6-8)是一種特殊的審判預言,其中有hoy一字,後面跟著一連串分詞,細述主體、過 犯和審判的內容。

    以色列人認為「禍哉」(Woe)代表悲劇和即將臨到的憂傷。在宣講毀滅時,這種文學筆法格外有效,重點為即將臨到的審判,而不是它會帶來 的憂傷(不過,路六24-26的「禍哉」卻是如此)。至於「禍哉」的起源為何,不少人作了研究,有些人視「禍哉」為「福哉」段落的負面;有些人則認為,禍哉是大眾教導中,一種教學的作法。今天的趨勢是以葬禮的哀歌作為其背景,是先知對審判不可避免的反應。

d
.象徵性的舉止在先知時期經常出現。

    這可以稱為「動作比喻」,作觀眾的實物教材。耶利米和以西結特別常用這個方式。耶利米用窯匠作的器來說明上帝的主 權(耶十八1-10;參羅九2O-23),以西結(結五l-4)割下自己的頭髮,三分之一燒掉,三分之一用刀砍碎,三分之一吹散,表示上帝將降給以色列人的 三類刑罰。這種舉止能強烈表達出上帝對它執拗不馴之子民的怒氣。

e
.法律或審判式神諭(賽三 13-26;何三1-12,四 l-19)呼召人來到上帝的法庭中觀看審判,證人被傳出庭,強調以色列或列邦的罪,然後便是定罪。

    至於這種形式是源於赫特人宗主條約、聖約或天上「訴訟」(rib)、當時的法律習俗、還是以色列更新聖約的典禮,學者辯論甚多。很可能我們無法斷定這類細節,而這種先知模式或許與以上各點大部分相關,甚至 全部相關。馬吉注意到(W EMarch1974165-66),這種形式是用來表達雅巍對列邦神祗的審判(賽四十一l-521-29,四十三8-15,四十四6-8),或對 以色列本身的審判(賽四十二 18-25,四十三22-28,五十 l-3)。同樣,並非每一處的形式都完整,常有一、兩項因素遭省略。

   
例如,以賽亞書四十一章21-29節一開始,是呼召外邦神祗來受審,向他們發出挑戰,叫他們收齊證據(21-23節),接下來指控他們「虛無」(24節),而證人也證明他們有罪(25-28節)。最後,宣判揭曉:他們是「虛假……無用……是風,是虛的」(29節)。

f
.葛拉費(AGraffy)對爭論式講論(賽二十八14-19;耶三十三23-26;結十八1-20)作過深入的研究。

    主要的作法是 引用百姓自己的話來反對他們,用他們自己的聲明來顯示他們的錯誤。其中包括三部分:前言公式(「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引用對手的話,為要顯明他們的 錯誤(常用交錯法),指出他們推理的錯謬,予以駁斥,並詳述上帝將如何插手干預。耶利米書三十一章29-30節用爭論形式來引介第31-34節 新約的預言。 背景是未來(「當那些日子」),引用的是一句地方格言,講到全國一起受罰(「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駁斥的話是以新的時代為中心,那時刑罰 將因人而定,兒子將因自己的罪受罰(「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這就為第34節新約時代的個人主義開了路。

g
.詩體在先知文學中十分普遍。

    古代近東籠罩在詩歌中。詩歌總是比較有力,因為很容易記住,對事情的講論顯得更流暢。第七章對舊約詩體的討論,都對此有幫助。在先知書當中有哀歌(耶十五5-21,二十7-18)、感恩詩歌(耶三十三11)、敬拜的讚美詩(賽三十三 l-24),和悔改詩(彌七 l-12)。只要流覽現代譯本,就可以發現他們運用詩體的廣泛程度。

h
.智慧式思想也與先知運動結盟。

    格言常出現,例如: 「掃羅也列在先知中嗎?」(撒上十11-12;亦參耶三十一29-30〔結十八l-2〕,如以上f.的討論)通俗的智慧諺語(耶二十三28),甚至寓言 (尤其是以西結書十六,二十,二十三),也都用到。

i
.啟示性話語出現在後期的先知作品中,如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和撒迦利亞書。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