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 星期三

申命記:愛的實踐


  一、前言: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

    摩西基於上帝先愛祂的百姓這個事實來勉勵以色列百姓要愛上帝。這種對上帝的愛,不是一個理論,也不是心中的一個原則而已,而是要表現在以色列人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 申命記十二至廿六章就是在闡述這個道理。摩西在此討論了許多有關宗教、社會、民事……等方面的問題,深盼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以後能夠切實遵行。這是上帝的選民應該有的生活方式,是以愛上帝、愛人為基礎的一種生活方式。

    信上帝不是禮拜天的事,而是每一天;不是晨更時的事,而是每一時、每一刻;不是只在團契生活中而已,而是包括所有的人際關係。你的學業、交友、事業、家庭生活,全都包括在內,甚至還包括飲食男女、金錢使用……等等。當你想要把信仰落實到生活中時,所遇到最大的困難是什麼? 我們都同意,上帝的律法是我們生活的導引。但是每次念到摩西的律法,又不免懷疑,到底它今天還適不適用?耶穌說:「我實在告訢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8)

    而事實上許多律法的條文、細節,我們實在也沒有在遵行。究竟活在今日的我們對於律法應該抱持怎樣的態度呢? 啟華德曾經把律法分為禮儀、民事、道德三方面。有關道德方面的教訓,由於它和上帝的性情有關,所以是恆久不變的;至於民事和禮儀,是上帝按當時需要訂定的,所以具有時間性。其實在這些民事、禮儀的教訓當中,我們一樣可以發現一些基本原則,而將它應用在今日的生活中。

二、申命記的原則與應用

    底下嘗試將申命記十二~廿六章做個摘要總結,並抽取其中的原則,好讓我們來思考怎樣應用在今日的生活中。這只供參考,並非絕對。你也不妨自己做做看。

     上帝對以色列百姓的吩咐

    原  則     毀偶像、要到特定地方求問、不可吃血、不隨迦南人惡俗

 十二  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  留意先知、行異能者、至親好友或匪類之引誘去事奉他神

十三   謹慎、免受引誘事奉他神    不吃不潔食物

十四   聖潔 豁免年、借給窮人、釋僕之例

十五   慈惠 守節期: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

十六   要在上帝面前歡樂 獻祭不可獻有瑕疵者

十七   要將最好的獻與主 求問並服從祭司、利未人和審判官

十七   服從權威 王也要遵行律法

十七   王要尊主為大 利未人之份

十八   要供給傳道人 不可遵行異邦習俗

十八   要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 應許賜先知、察驗假先知

十八    要分辨,不要盡信先知 給誤殺者存活之機會

十九    慈惠 不可挪移鄰舍地界

十九    不可貪心 憑兩、三個人的口才可定案

十九  判斷要謹慎 膽怯有掛慮者免戰

 廿   當兵者要專心 要攻城前先求和平

 廿   求和平 迷殺案要獻祭求赦

廿一   若不流血罪不得赦 擄婦女為妻之例

廿一   要尊重 不可因私愛廢長子

廿一   不可恂私 貪食好酒、頑梗背逆子處死

廿二   尊重父母 禁止行淫

廿三   要聖潔 不得入耶和華會者

廿三   要潔淨自己來親近上帝 營中要保持潔淨

廿三    要聖潔 借給弟兄不可取利

廿三    慈惠 許願要償還

廿四    向上帝守約 休妻要寫休書

廿四    保障婦女 取質之例

廿四   慈惠 付工價時勿欺窮乏雇工

廿四   慈惠 收割時要留一些給孤寡

廿四   慈惠 笞責不可超過40

廿五   即使人有過錯也要尊重他 要為弟兄立嗣 不可用兩種升斗

廿五   愛弟兄 做生意要誠實 要滅亞瑪力人

廿五 除惡務盡 獻初熟土產

廿六 要尊榮上帝  

    記得,沒有一個人靠自己可以遵行這些,唯有靠上帝方能。上帝的百姓遵行這些,是出於愛的回應,不是在遵行律法。愛有多少,就能夠產生多少力量來遵行。一切的根源在於愛。

三、主題研討

    有關敬拜事奉、有關財務處理、有關兩性之間、有關飲食等四主題就下列三個重點:

1)申命記裡對於這項主題的處理原則。

2)新約中對這項主題的處理原則。

3)目前本教會信徒對這項主題的看法及實際處理情形。

1.有關敬拜事奉:

1)要敬畏上帝,事奉他,專靠他(20)

a.入迦南地後要除滅偶像(十二2~3)

b.要在特定地方獻祭求問(十二513~14)

c.要留意,免得受引誘事奉他神(十三 )

d.一年三次朝見上帝,朝見時不可空手(十六16)

e.獻祭不可獻有瑕疵的(十七1)

f.要察驗假先知(十八20~22)

g.不得入耶和華會者(廿三1~8)

h.許願之償還不可遲延(廿三21~23)

2)處理原則

a.專一敬拜上帝。

b.將最好的獻給上帝。

3)新約相關經文

a.太四10: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祂。

b.太七15:你們要防備假先知

c.約四24:用心靈和誠實拜上帝

d.來十25:不可停止聚會

2.有關財務處理

1)申命記裡的吩咐

a.十分之一獻給上帝(十四22~23)

b.每三年的末一年,取土產十分之一積存起來,使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可以吃飽(十四28~29)

c.每七年的末一年為豁免年,借給外邦人可追討,借給弟兄要豁免(十五1~3)

d.濟貧乏的弟兄(十五7~9)

e.釋放奴婢之例(十五1218)

f.愛弟兄的牛羊產物(廿二1~4)

g.借給弟兄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則可(廿三19~20)

h.貨物取質之例(廿四10~13)

i.勿欺窮乏雇工,應該當日把工價給他(廿四14~15)

j.收割時留一部份給孤寡寄居的(廿四19~21)

k.獻初熟土產(廿六1~11)

l.做生意要誠實,不可以用兩種升斗(廿五15)

2)處理原則

a.記念上帝的恩典,什一歸上帝(17~18)

b.存憐憫,恩慈的心,樂於施捨。

3)新約相關經文

a.太六19~21  不要為自己積財在地上

b.太六24    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

c.太六31~33  不要憂慮吃什麼,喝什麼.

d.提前六7~8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e.提前六17~19 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要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

f.提前六10  貪財是萬惡之根  

3.有關兩性關係

1)申命記裡的吩咐

a.娶被擄婦女為妻時仍要尊重她,要休她時不可賣她(廿一10~17)

b.男女穿著不可混淆(廿二5)

c.不可行淫,行淫者依情況而有不同處置,行淫者受咒詛(廿二13~29,廿七20~23)

d.禁娶繼母(廿二30)

e.不可有妓女,孌童(廿三17~18)

f.休妻之例(廿四1~4)

g.新婚時在家清閒一年(廿四5)

h.為兄立嗣,不肯者被戲稱為脫鞋之家(廿五5~10)

2)處理原則

a.男女有別

b.尊重婚姻

c.不可行淫

3)新約相關經文

a.太五28  動淫念者就是犯姦淫。

b.太五31~32,十九3~9 不可休妻

c.林前六16 與娼妓聯合就是和她成為一体

d.林前六18 要逃避淫行

e.林前十一11~12 男中有女,女中有男

f.帖前四3 上帝的旨意: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g.來十三4  尊重婚姻,不可污穢床。

4.有關飲食

1)申命記的吩咐

a.不可吃血(十二23~25)

b.不吃不潔淨的食物(十四3~20)

c.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十四21)

d.戒貪食好酒(廿一20)

2)處理原則:要分別為聖

3)新約的處理原則

a.凡物都是潔淨的,都可心存感謝來吃(羅十四614)但在兩種情況下最好不吃:

a)吃了心裡不安(羅十四23)

b)會叫弟兄姊妺跌倒(羅十四21)

b.主張可以吃的人與主張不可以吃的人不需要辯論,前者不要輕看後者,後者也不要論斷前者(羅十四1~36)

c.關於祭偶像之物(林前十14~31)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市場上所賣的,只管吃,不必問。

d.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去沒關係,但若有人說,這是獻過祭的,你就因那人的良心不吃。

e.關於不潔淨的食物(徒十1~48)

a)      摩西吩咐以色列百姓不可吃的食物,根據現代醫學上的發現,都是一些吃了容易生病的東西,尤其是沒煮熟的話,更容易因傳染疾病而致命。

b)今天只要洗淨煮熟就無大礙。

f.關於血(徒十五1~35)耶路撒冷會議決定不可吃血,係針對猶太人的良心

5.總結:請大家一起來看羅馬書十三8~10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四、約的延續

    申命記最後的部份,從廿七到卅四章,有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約」的延續。摩西在陳明過去的歷史,勉勵百姓全心全意地愛上帝,並且仔細地規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之後,立刻要求百姓作個抉擇。

    他把祝福與咒詛陳明在百姓面前(廿七~廿八章),然後要百姓再一次與上帝立約(廿九~卅章)

   為了繼續帶領百姓進入迦南、作上帝的子民,摩西把責任託付給約書亞(卅一~卅四章)

    約書亞很早就在摩西的左右,做摩西的助手幫助他(出廿四13;申一38),摩西也一直在教導他、磨鍊他(民十一26~ 30)。他曾經帶領百姓戰敗亞瑪力人(出十七8~15)。當摩西知道自己不能進入迦南時,就祈求上帝預備一個人來治理、帶領會眾。上帝說,約書亞心中有聖靈,可以出來承擔這樣的責任(民廿七12~23)。摩西一方面鼓勵約書亞(申卅一7~823),一方面照上帝所吩咐的,把尊榮分給他幾分(民廿七22~23),好讓這樣的承接能夠順利完成。這是身為領袖的摩西負責任的做法。

    服事的傳承在今日的教會也是一個重要的課題。不論你所參與的是那一種服事,你認為要怎樣預備,才能夠把交接的事情辦好?這當中需要注意些什麼事? 在申命記結束的時候,我們看到以色列百姓換了新的一代,摩西也把領導的責任託付給約書亞。上帝和祂百姓的關係,再一次地靠著上帝的約而堅立。摩西在申命記廿九14~15說,「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上帝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這就把約延續到代代。今天,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也可以進入這約的關係,領受上帝的福份(羅三21~22)。你願意嗎?  

  

2020年3月16日 星期一

論離婚


(太十九3~12;可十1~12;路十六18)

耶穌在比利亞時,有法利賽人來跟耶穌討論離婚(休妻)的問題。猶太人當時對離婚的看法有保守和自由兩派。

摩西在申命記廿四1吩咐以色列百姓,「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什麼是「不合理的事」呢?猶太人對這一點有許多的爭論。比較保守的沙買學派(Shammai School)認為不合理的事只有一項,就是淫亂。較自由的希列學派(Hillel School)認為它涵蓋較廣,於是到最後變成幾乎不論什麼理由都可以休妻。

法利賽人就來問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太十九3)

耶穌根據「婚姻為上帝所設立」,主張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卻搬出摩西的教導來反駁耶穌。耶穌要他們回到上帝創造婚姻的原意來看。原來,摩西是因為百姓心硬,硬要離婚,才准許他們寫離婚書。這不是一項規定,而是一種「允許」。而且如果有人一定要離婚,有離婚書對當事人也是一種保障。

耶穌接著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十九9)

這一段,可十11~12所記載的略有不同,意思卻更加清楚:「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耶穌的門徒一聽到這些話,就說,如果是這樣,不如不要結婚。耶穌說,能夠過單身生活是一種恩賜,但不是人人都能夠這樣。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夫妻雙方在婚約之下應該努力學習愛對方、體會上帝的心意,而不輕言離婚。如遭遺棄,那就另當別論,但不要主動遺棄對方。單身生活是上帝特別的恩賜,尚未結婚者宜善用之。

以上所說,在現今日益開放的社會有可能是難以達成的理想。離婚可能是未來教會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我們當記得,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罪人,須要彼此饒恕、彼此接納。信仰的標準固然很高,在主裡的愛也是很大。關於婚姻,你的看法如何?你對自己婚姻的期待是什麼?你認為可以怎樣做來達到這樣的期待?依你看,理想的婚姻應該是怎樣?如果婚姻未達理想狀態,該怎麼辦?你覺得不結婚比較好嗎?在婚姻生活中,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單身生活呢?它有那些好處?


眾人議論耶穌

耶穌在數度周遊加利利之後,退隱到北方,仔細地教導門徒有關祂的身份與在世上的使命。接著,祂又在猶太地傳道,特別是到耶路撒冷過節。約翰福音七~十一記載耶穌兩次上耶路撒冷過節時所發生的事,一次是在住棚節(約七2),一次是在修殿節(約十22)。這是發生在29 A.D.年間的事。住棚節是一個歡樂的節期,早在申命記時,摩西律法就有規定(申十六13~15)。修殿節則是猶太人記念馬加比革命時,清除敘利亞皇帝污穢聖殿的大事。

  約翰福音比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寫得晚,記載的角度也不相同,它特別注重耶穌基督的神性,強調他自創世以來即存在;它也補充了許多其他三本福音書所未記載的,像耶穌上耶路撒冷過節所發生的種種事情,還有祂與猶太人長篇的辯論。事實上,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由於內容諸多地方相同,被稱為共觀福音或符類福音;唯獨約翰福音與它們都不相同。它的希臘文淺白,但是所闡述的內容深奧,特別是有關耶穌身份的描述更是深刻。

  約翰福音第七章記載耶穌上耶路撒冷過住棚節,由於祂先前所行的許多事情已經十分引人注目,而祂又不避諱在安息日行神蹟醫病,導致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不悅,甚至想要殺祂(太十二4)。耶穌尚未出現時,眾人就議論紛紛,他們要看到底他們的宗教領袖會怎樣處置他。結果,耶穌不但去耶路撒冷過節,又在聖殿裡教訓人。他們就當面問耶穌說,你是誰?(約八25)歸納起來,他們對耶穌的態度和評論有許多種 :

耶穌的弟弟認為他喜歡顯揚名聲(約七3~4)。

有人認為耶穌是好人(約七12)。

有人認為耶穌是迷惑人的(約七12)。

有人希奇耶穌未受過教育怎能明白這許多事,又能夠教訓人(約七15)。

有人說祂是撒馬利亞人(約八48)。

有人說祂是被鬼附的(約七20,八、52)。

有人因為知道耶穌來自加利利而不相信祂是基督(約七27、41)。

有人說祂是先知(約七40,九17)。

有人相信祂是基督(約七41)。

有人稀奇耶穌所說的話(約七46)。

法利賽人斷定耶穌是罪人(約九16)。

  為了這許多不同的意見,他們之間就起了紛爭。法利賽人準備要捉拿耶穌,也差了人去捉祂,但這一次卻沒有成功,因為這些差役被耶穌的教訓懾服了。在法利賽人圈中,意見其實也不完全一致,尼哥底母就曾替耶穌說話,說,不聽本人口供,不確定祂所行何事,就定此人的罪是不合理的(約七50~51)。可惜,他這樣的意見沒有被採納。

  今天,世人對耶穌這個人,也是議論紛紛。關於耶穌的身份,你認為最具爭議性的是什麼?你的看法如何?

  耶穌在與眾人對答時,提到兩個很重要的教訓。第一,祂指出「出於上帝」與「憑著自己」的對比。一個人如果立志遵行上帝的旨意,就能夠分辨耶穌所言所行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上帝。「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祂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約七18)

與耶穌相對比的,我們看到法利賽人非常看重人的榮耀,要得人的稱讚。耶穌對他們說過:「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 5:44)

信仰執著、熱心的人,他的動機也有可能是求自己的榮耀,這對我們是一個很大的警惕。要如何才能在所行所言榮耀上帝,而不是求自己的榮耀呢?

  第二,耶穌大膽地宣告,相信祂的人心靈不會再饑渴,他們要領受聖靈,從裡面湧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9)。

這是信主的人的經歷。你有這樣的體會嗎?

許多人追求世界上的事務,得到它時卻感到十分空虛。但是主耶穌所賞賜的,卻是能夠滿足人內心、使人不再饑渴的生命。

這就好像詩人所說的,「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


2020年3月13日 星期五

普通書信的安息

A. 希伯來書的安息
1. 希伯來書指出以色列人因不信,雖然入了迦南,但仍未進入上帝為信祂的人所預備的安息。
2. 希伯來書以以色列人的經驗,預表新約的人的信仰歷程,在新約裡信靠主耶穌的人就得著安息。
3. 這份在信心裡得著的安息,不只是在主耶穌裡的安息,也是上帝在創造後第七日安息日的安息。
4. 這樣,希伯來書清楚指明,上帝的創造的目的是要給人安息,人雖因犯罪而失去安息,但上帝給人恩典和機會,可以在主耶穌的救贖裡重新得著這份與上帝同在而有的安息。
5. 大祭司主耶穌以祂的血成就救贖,將信的人帶進至聖所(來十19),使他們得以進到基路伯所覆蓋的伊甸園安息裡;主耶穌也常在施恩座前給與恩惠和憐憫(來四16)。
B. 其它普通書信的安息
    其它普通書信(雅各書、彼得書信、約翰書信、猶大書)雖然沒有直接強調或討論安息的問題,但就如保羅許多書信的情形,作者在這些普通裡作出適切的教導、規勸、吩咐、警告,好叫我們能夠正確地活在上帝的心意裡,也就是積極地活在上帝的同在裡,從而討上帝喜歡,也就經歷了今日在基督裡的安息。



2020年3月8日 星期日

耶穌使拉撒路復活

(約十42~十二11)

耶穌來到約但河外,也就是當初施洗約翰施洗的地方時,那裡的人對耶穌有這樣的評論:「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約十41)

在那裡信耶穌的人就多起來了。施洗約翰如果知道這件事,他一定會很高興,他為耶穌作見證的任務可以說完成了。不過這卻發生在他死後一段時日呢!

耶穌在約但河外時,住在伯大尼的拉撒路發生了不幸的事。拉撒路和他的兩個姊姊馬大、馬利亞,都是耶穌所愛的。馬利亞就是那曾經在主耶穌面前安靜地聽他講道(路十38~42),後來又在耶穌上十字架前用香膏抹主、得主稱讚的那一位(太廿六6~13)。

他們的弟弟拉撒路這時卻病了,且病得很嚴重。拉撒路的姊姊趕緊差人去請耶穌來幫忙,耶穌卻不慌不忙地耽擱了兩天才出發。等他抵達拉撒路的家時,拉撒路已經死了,而且埋葬有四天了。姊姊們當然很傷心,她們何等希望耶穌能夠早一點抵達,這樣,拉撒路可能就有救;因為她們都曾經看見耶穌醫好許多生病的人。可是,拉撒路現在卻已經死了,耶穌來遲了一步,多麼可惜呀!

耶穌對前來迎接他的馬大說,拉撒路必然復活。馬大以為耶穌是在說末日的復活。這時,悲傷的馬利亞也前來迎接耶穌。可是,耶穌卻走到墳墓,吩咐拉撒路出來。拉撒路果然從墳墓裡出來。拉撒路復活了!這真是一個不得了的神蹟!

當然,拉撒路跟所有其他的人一樣,到後來還是死了。為什麼耶穌在此時要使他復活呢?約翰福音十一4說,這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十一42說是為了使眾人相信耶穌是天父所差來的。很多人因為這個神蹟相信了耶穌,連反對耶穌的猶太人也沒辦法否認拉撒路復活這件事。不過他們卻想要殺耶穌,而且計劃連拉撒路也要一起殺掉,以防止更多的人相信耶穌(約十二9~11)。

除了拉撒路之外,耶穌在世時,曾經使另外兩個人復活,一個是拿因城寡婦的兒子(路七11~17),另一個是管會堂睚魯的女兒(路八49~56)。這些事件都在表明耶穌是復活的主,是生命的主(約十一25)。


避開獅子遇見熊

阿摩司書五章18-27

在悲哀的喪禮信息之後,現在接著以同樣淒涼的宣告對著全體以色列人講述。雖然我們不敢肯定,這幾節也是在伯特利慶祝節日的背景下寫的,但是像先知書的其他許多部分一樣,這一段是阿摩司對一些聚合的聽眾宣講的。這整個的一段可以分成三個部分;每一部分,都有一個獨立的核心信息。

一. 耶和華的日子(18-20節)。

這是一篇關於災禍的講道,但是其內容開始有希望引起會眾的注意。

「耶和華的日子」是許多先知的共同題目,我們已經看到它是整本約珥書的主題。雖然我們不能準確地指定這個措辭的內容,像先知的聽眾所了解的那樣,但是內容清楚是積極的。

在節期中,這個措辭包涵著過去和將來兩方面含意。他們回憶起過去耶和華大大賜福的日子:祂救贖他們出埃及,並在西乃山賜律法給他們的日子。回想耶和華在古時候所做的,產生對將來的希望。將來必有希望,在耶和華的日子之進程中,我們因著過去可以預期到上帝將來必把最後的勝利帶給祂的百姓。在以色列人的信仰中,耶和華的日子是他們所盼望的日子。

「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18節),阿摩司這樣展開他的講道,在他的第一句話中就把所有關於將來所持的希望,全都粉碎了。他們所想望的日子將要變成黑暗的、無光、悲傷無歡的日子。接著一系列這樣的話,先知不但說明了這個即將來臨的日子消極的特徵,並且指出以色列人將為所遭遇的,感到驚訝。一個逃避了獅子的人,將要遇見熊的危險。或者有一個人進到他的房屋,以為安全了,可以不再受室外的恐懼威脅;他靠在牆上,竟被蛇所咬!

先知所關注並要指明的,不單是耶和華的日子即將來臨的危險,而且是在這個日子裏他們將要遭遇的驚訝和恐懼。好像一個人以為他可以逃避致命的危險,豈知道真正的和更要命的危險出現了!阿摩司像一位外科醫生一樣,嘗試著去切除威脅著病人健康的假信心和對將來的希望。指出了所面臨環境的試煉,使人們免去受將來沒有悲傷和困難的欺騙。他們正處在一種自然的和人性普遍的傾向中:他們藉著幻想將來快樂的日子,而對現況更能容忍。對於許多對現實不能忍受的人,這做法在原則上不是壞事。

當然,阿摩司並不是企圖去扼殺將來快樂的日子;但是百姓的意見必須除去,因為他們是錯誤的,這是一種慈愛的嚴肅形式。對於那些不知道上帝的正直和真實的人,耶和華的日子必將成為審判的日子。因此那些盼望耶和華的日子來到的人,現在應該活在上帝的光明和真理之中。

二. 不被接受的敬拜(21-27節)。

這四節是上帝自己的話,藉著先知說出來的。

這裏的「找恨」不代表先知的意見,而是代表上帝的立場。他們的節期、嚴肅會、燔祭和素祭,唱歌和彈琴的音樂,所有的一切,都被上帝所藐視。上帝不要把他們那種吵吵鬧鬧的敬拜(可能一個大節期正在進行著),上帝要求的是祂的百姓能夠有公平和公義。

有些學者對這幾節經文是否表明阿摩司堅決反對以色列人的禮儀和敬拜形式,發生很大的爭論。從上下文來看,這一段的確有這樣的意思。不過,先知的真正的注重點,是要使人知道上帝對公義的生活和正直的對待所有事情的態度。先知的原意是,認識上帝並因為敬畏祂而影響到實際生活,這是主要的;而敬拜的儀式是次要的。

三. 被擄的判決(25-27節)。

這幾節是整本阿摩司書中最難注釋的,然而儘管有許多困難,總的意思還是清楚的。

在曠野的四十年,以色列人沒有把當獻的祭物和供物獻給上帝;他們所處的生活環境,使得正常的敬拜不可能進行。現在,先知暗示:以色列人的信心,已經被他們高舉的兩個亞述人的星神撒固王(Sakkuth)和迦溫(Kaiwan)所傾倒(現代中文譯本)。以色列人失去了當初那種純潔的信仰,他們現在反叛的結果是:整個的國家將要「被擄到大馬色以外。」(暗示被擄到亞述)


新約聖經的語文

(一) 所用語文:亞蘭文、希臘文

中東地方有幾種語言都相當接近;其中有兩種特別接近。一種是以色列人一向用的希伯來文,另一種是敘利亞及巴比倫地方人用的亞蘭文。

以色列人被擄以後,留在巴勒斯坦的百性,因與遷來的亞蘭人混居,漸漸都用亞蘭文,以後被擄去巴比倫的人歸回後,當然也講亞蘭語。在主耶穌時代,猶太人通用的都是亞蘭語文。

但在另一方面,亞歷山大建立了馬其頓帝國,統治當日歐亞世界以後,他推行的希臘化政策,希臘文也成了那一帶地方的通用語言。當時巴勒斯坦的居民,也同樣通曉希臘文。

主耶穌在世時和門徒的談話,或向當地的人講道,很可能都是用亞蘭話。

福音是為全人類的,新約的書卷如果用的是亞蘭文,當時世界上一定有許多人看不懂,而且也可能不會被人看重:因此在很多思想的表達上,希臘文的構造比較精確,所以寫聖經時,在聖靈的帶領下,就選用了希臘文。

(二) 政府也用拉丁語

新約聖經中用了約三十個拉丁字。主被釘十架時,祂頭上牌子是用三種語言。

(三) 新約聖經使用通俗希臘文

新約聖經著者用的希臘文不是古典希臘文,是通俗希臘文。

聖經裡所用的希臘文又帶一些閃族語(希伯來語、亞蘭語)的性質。也有些字,因為表達並記錄上帝國的真理與奧秘,給舊字下了新定義,如「道」、「真理」,…等。

亞歷山大時代,曾將許多猶太人移到他所建立的希臘殖民地去,被移居非洲北部的亞歷山大城猶太人特別多,這些猶太人完全在希臘文化裡長大,完全不懂希伯來文;所以完全不認識猶太人的宗教和文化背景。

猶太人的領袖很關心這件事,請求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來幫助他們。據傳統說,在主前兩百多年間,耶路撒冷差派了七十二個學者(每支派六個)來到亞歷山大城,得到埃及王的支持,將全部舊約譯成了希臘文,普通稱之為「七十士譯本」。新約時代引用聖經時,大都引自七十士譯本希臘文的舊約。



醫治癱子

經文: 可2:1-12;//路5:17-26;太9:1-8

    對猶太人來說,叫癱子行走完全是一個新/令人驚奇的神蹟。在這敘述中,作者進一步的說明耶穌不只有醫治的能力(如前一個事件,耶穌潔淨長大痲瘋者),而且有赦罪的權柄。這是要証明耶穌是“人子”,他如上帝一樣,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裡也說明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加深了。

    法利賽人在福音書中顯明是猶太教傳統的保護者,不容易開放自己去接受另外的新解釋,尤其是一位不是出自拉比學校的耶穌。

    情節的開始指出耶穌是一位特別受歡迎的人,不只是人們願意聽他講道,也千方百計的把有病的人帶來給他醫治,情節和可1:32-33一樣。相信耶穌在迦百農名聲遠播(可1:28),馬太說是耶穌「自己的城」(太9;1)。癱子是被抬上屋頂,然後從洞口墜下來,一起表明了他的朋友和他的信心。講道加上醫治並不會引起衝突,「赦罪」是真正衝突的起因。耶穌不只是醫治他的病,甚至赦免他的罪,這樣的宣告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認為病與罪連在一起(約9:2)(耶穌對此觀念沒有解釋並不表示他接受這樣的意見)。耶穌有意藉著這事件指出他的“醫治”是全人(身体和靈魂)的拯救。

    僭妄,或褻瀆(blasphemy),對猶太人來說是妄稱上帝的名字(也就是妄用上帝的權威),必須治死(利24:16)。耶穌以問題來反問法利賽人,"…那一樣容易呢?“。答案是上帝兩樣都可以作,他也選擇最好的方法去作。猶太人的宗教權勢最後還是以此罪名來控告耶穌死罪(可14:61-64)。耶穌並不因為將受到這樣的控告而停止去作。

    人子,是耶穌常用來自稱的字眼,代表榮耀和權柄的人物(但7:13)。在猶太文件中人子含有彌賽亞的意義(以諾書37-71三次提起人子要行使審判的權力,在以斯拉四書2-52講論這位人子是在創世之前已存在。他要在末世之前降臨錫安山,用口中的火滅絕地上邦國,保謢「餘民」)。耶穌最喜歡使用這名字來自稱。兩約中間的猶太文件繼續發展這彌賽亞的意義。

    眾人都驚奇,相信不是因為耶穌赦罪的權柄引起,而是神蹟導致眾人這樣的反應。這敘述者記述耶穌行神蹟後觀察到的意見(1:27;2:12;5:20)

約翰三書中「接侍傳道人」的教導

一. 「愛心」和「接待」:

這是作者長老稱讚該猶的行為。相信這些被接待的「弟兄」多來自長老的教會,是一些遊行傳道人或宣教士。對教會來說,他們是「客旅」(原文:陌生人)。從初早期教會文件中,常有提起說當時因為傳道人的缺乏,教會之間有許多遊行傳道人到各地教會傳道/講道。在「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中特別指導信徒/教會要懂得接待這些傳道人。

   「愛心」是指該猶所對遊行傳道人的表達,這些人也回報見証他的愛心接待。同時長老也教導他如何安排這些傳道人離開到下一站去的作法。一般上,是給與足夠的旅費及食物,因為他們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不知道為甚麼不取外邦人的東西,當時的猶太人卻有款待客人的好行為。耶穌曾吩咐傳道人不拿人的錢財(太10:8),但是可以受人的接待(可6:8,10)。保羅也認為教會應支持傳道人(林前9:14;腓4:10-18)。當時的希-羅社會中有許多遊行的術士及哲學家(講學者)四處講學也同時領受人的錢財。

二. 不接侍的指控:

作者長老開始談論兩位人物:丟特腓及低米丟。

   「丟特腓」我們無法知道他的背景,不過有四件事是我們可以從談論中知道的:

 (一)不接侍傳道人:這裏是用「現在繼續」動詞(present continuous)指明他是常常這樣作。作者長老用「我們」似乎要說明不接侍傳道人(或者是由長老派去就等於抵毀。

(二)用惡言妄論:這裡是指用一些不真實的話來抵毀。

(三)也禁止別人接侍傳道人:這裏清楚看見丟特腓不支持這些傳道人所作的工作,也要別人像他這樣。

(四)把接侍傳道人的弟兄趕出教會:相信丟特腓在教會中也有許多人支持他這樣的作法。

    作者也指出丟特腓的心態,就是他「好為首」,這是指權力地位而言。相信他這樣作連長老的權威也看低。作者長老的反應也清楚的提出來,他將會到那裏去指責這樣的行為。丟特腓的行為也被稱為「行惡」;與行善的對比。

    「低米丟」我們也無法知道他的背景。經文中也沒有清楚說明他作了些甚麼值得多人見証他的善行。相信像該猶一樣是接待傳道人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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