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可2:1-12;//路5:17-26;太9:1-8
對猶太人來說,叫癱子行走完全是一個新/令人驚奇的神蹟。在這敘述中,作者進一步的說明耶穌不只有醫治的能力(如前一個事件,耶穌潔淨長大痲瘋者),而且有赦罪的權柄。這是要証明耶穌是“人子”,他如上帝一樣,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裡也說明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加深了。
法利賽人在福音書中顯明是猶太教傳統的保護者,不容易開放自己去接受另外的新解釋,尤其是一位不是出自拉比學校的耶穌。
情節的開始指出耶穌是一位特別受歡迎的人,不只是人們願意聽他講道,也千方百計的把有病的人帶來給他醫治,情節和可1:32-33一樣。相信耶穌在迦百農名聲遠播(可1:28),馬太說是耶穌「自己的城」(太9;1)。癱子是被抬上屋頂,然後從洞口墜下來,一起表明了他的朋友和他的信心。講道加上醫治並不會引起衝突,「赦罪」是真正衝突的起因。耶穌不只是醫治他的病,甚至赦免他的罪,這樣的宣告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認為病與罪連在一起(約9:2)(耶穌對此觀念沒有解釋並不表示他接受這樣的意見)。耶穌有意藉著這事件指出他的“醫治”是全人(身体和靈魂)的拯救。
僭妄,或褻瀆(blasphemy),對猶太人來說是妄稱上帝的名字(也就是妄用上帝的權威),必須治死(利24:16)。耶穌以問題來反問法利賽人,"…那一樣容易呢?“。答案是上帝兩樣都可以作,他也選擇最好的方法去作。猶太人的宗教權勢最後還是以此罪名來控告耶穌死罪(可14:61-64)。耶穌並不因為將受到這樣的控告而停止去作。
人子,是耶穌常用來自稱的字眼,代表榮耀和權柄的人物(但7:13)。在猶太文件中人子含有彌賽亞的意義(以諾書37-71三次提起人子要行使審判的權力,在以斯拉四書2-52講論這位人子是在創世之前已存在。他要在末世之前降臨錫安山,用口中的火滅絕地上邦國,保謢「餘民」)。耶穌最喜歡使用這名字來自稱。兩約中間的猶太文件繼續發展這彌賽亞的意義。
眾人都驚奇,相信不是因為耶穌赦罪的權柄引起,而是神蹟導致眾人這樣的反應。這敘述者記述耶穌行神蹟後觀察到的意見(1:27;2: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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