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雅各祝福二孫

 創四十八1-22

      雅各病了,約瑟攜二子來見,雅各勉強坐起對約瑟述說上帝的顯現和應許,並收約瑟二子歸於自己名下,如親子一樣,以記念他生母拉結的死。

      以後為約瑟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祝福,但將右手放在以法蓮的頭上,他原來是次子,約瑟按常理不悅,要將雅各右手挪到瑪拿西的頭上,但雅各不從,因他預知將來次子要超過長子,這時雅各憑信心所給的祝福(來十一21),毫無自己的私意。這些話後來都得到應驗,以法蓮支派成為最強的支派,約書亞從他而出,後來成為北國之首,而瑪拿西支派後來分裂在約旦河兩岸。上帝的意念與人不同,常揀選第二的、年幼的,如亞伯、以撒、雅各和約瑟一樣。

  從雅各的祝福中看到他是何等的尊敬上帝、認識上帝、榮耀上帝,他將一生的一切都歸於上帝的牧養、引導和救贖。他堅決相信上帝要與他們同在,領他們回到他們列祖之地。現在以色列人在外邦飄流很久之後,已經歸回了。

約瑟的事蹟

 

  創卅七l~四十七31

      自亞當和世人都犯罪、墮落之後,上帝從其中選召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與世人分別出來,賜應許、與他們立約,又造就他們,使他們看見異象,得以認識上帝,為要建立他們的後裔成為特選的族類,屬上帝的國家,承受迦南為業,作為上帝在地上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國民(出十九5-6),並預表那永遠的國度和屬天的子民,就是教會(啟一6,五9、10;彼前二9)。

      上帝進一步揀選了約瑟,訓練造就他,為了成為得勝、作王、得榮耀的器皿,以成就上帝更高的目的和永遠的計劃。同時約瑟也作了基督的預表,達到屬靈的高峰,成為我們的榜樣和模範。從許多方面來看,他一生的道路和生命的完美都可以預表基督,最重要的是他預表基督先受苦、後得榮耀 (路廿四26;彼前五1),先降卑、後升高。更詳細地說:

  (1)他為父所愛;

  (2)為兄所妒;

  (3)看望弟兄;

  (4)被投坑中;

  (5)被賣為奴;

  (6)無故被誣;

  (7)同監兩犯;

  (8)被提升高;

  (9)萬民仰賴;

  (10)娶異邦妻;

  (11)接待弟兄;

  (12)使父歡心。

  上帝也預定我們成為他兒子的模樣,我們也要行走他的道路(羅八28、 29;彼前二21)。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後二11-12)。我們若在小事忠心,將來他必將大事由我們管理(路十九17)。

  從約瑟一生的事蹟中得到許多教訓,我們終身的事都在上帝手中(詩卅一15)。他向我們所存的意念甚多,何等寶貴(詩一三九17;賽五十五 8-9),也是賜平安的意念,要叫末後有指望(耶廿九11)。

尼希米記概論

 

      以色列人本是上帝揀選、所愛的,是上帝為履行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而特別關照、祝福、引領的百姓(申七7~8)但他們一味硬心到底,悖離救他們的獨一真神,反而效法周圍列邦,去事奉虛假的偶像,不專心遵行摩西的律法,去隨從他族人之惡行,最後在神的審判、刑罰之下,北邊以色列國及南邊猶大國相繼亡國,百姓被擄、分散到各地去,遠離故鄉。

      上帝是信實、慈愛的上帝,雖有刑罰也有憐憫,雖曾掩面不看,卻不曾忘記祂的約和祂所揀選的百姓。因此,在大部分猶太人似乎已經淡忘了上帝曾藉先知所預言的年日:「這全地必然荒涼,令人驚駭,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耶二十五11)

      不管世局如何變化,國度如何更替,當上帝的時候到了,在波斯王古列元年(約主前538~536年間)上帝激動王的心,使他下詔,准許猶太人可以重回耶路撒冷城,並且可以重建聖殿;上帝也感動許多猶太人願意資助,或更願意親自離開原已經習慣、安定的寄居地,回到百廢待舉的耶路撒冷,並在歷經多年的努力,終於完成重建聖殿的工作。但到此時,耶路撒冷的城牆依然倒塌,住在當地的百姓,完全沒有一堅固的保障,因此,上帝又悅納、感動一位工人,就是尼希米,願意放下安定富足的生活,前往耶路撒冷,帶領百姓重建城牆,這就是尼希米記中上帝所進行的事工,讓我們可以學習、看見許多工人的榜樣和上帝奇妙的作為。

  壹、作者:尼希米,或是由以斯拉為了與以斯拉記互相連接、呼應,而根據尼希米的日記(或回憶錄)統一編寫,因此兩卷經卷的寫作方式有許多相似之處,且保留以第一人稱(尼希米)的方式來敘述,也使後人研讀時,更容易明白。此書大約於主前440~430年間完成。

  貳、主題:重建城牆,如經云:「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連絡整齊的一座城。」(詩一二二3)

  參、相關的年代:茲將與百姓有關的重要年代整理如下:

  1.北朝以色列國約於主前722年被亞述帝國所滅。

2.南朝猶大國約於主前606年約雅敬作王時,百姓曾部分被擄到巴比倫(第一次被擄)但以理先知亦在被擄之中。

3.南朝猶大國約於主前597年約雅斤作王時,部分百姓第二次被擄到巴比倫,以西結先知亦在其中。

4.猶大國約於主前586年西底家作王時亡國於巴比倫帝國,聖殿及聖城被毀。

5.約於主前538年,波斯王古列下詔,准許猶太人歸回耶路撒冷去重建聖殿。

6.猶太人約從主前536年重建聖殿,中間曾被阻停工(主前536~520年)至主前516年才完成重建的工作。

7.約於主前445年,尼希米回國,作猶大省長約有十二年(主前445~433年)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

8.約於主前433年,尼希米曾返回波斯國述職,後第二次回到耶路撒冷(尼十三6~7)。

約翰二書之受信者

 

          「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參1節)有二意:

  (1)指當時某地教會中一位敬虔愛主之女信徒和她的「家庭」成員(參10節),她的名字或稱「以莉她」(「蒙揀選」原文音譯),也有可能叫「茱莉雃」(「太太」原文音譯);

  (2)「太太」暗指某一個地方教會,「她的兒女」則暗指該教會中的成員信徒,這是因為當時的政治情勢,教會正面臨迫害,使得本書信的作者不能明言寫給何地教會,若果如此,則「你那蒙揀選之姊妹」(參13節),應當指該受書教會的姊妹教會。

          約翰二書中的稱呼,有時用「你們」(參2,6,8,10,12節),有時用「你」(參4,5,13節),複數詞似是以一個團體中的眾成員為對象,單數詞則似以一位個人為對象,但它也可視為一個團體的總稱,所以對上述兩個可能性均可適用。

彼得前書之內容大綱

 

  主題:在上帝的真恩上站立得穩

        一、認識上帝的真恩(一1~12)

                1.蒙恩的人和這恩的由來(一1~2)

                2.上帝完備的真恩──過去、現在和未來(一3~5)

                3.享受這恩的途徑──信心受試驗(一6~9)

                4.這恩的啟示(一10~12)

        二、上帝的真恩和基督徒的生命(一13~二10)

                1.因基督的寶血而得聖潔的生命(一13~21)

                2.因上帝活潑常存的道而得純愛的生命(一22~二3)

                3.因主這活石而得新功用的生命(二4~8)

                4.因上帝揀選而得新地位的生命(二9~10)

        三、上帝的真恩和基督徒的生活(二11~四6)

                1.蒙恩者在世生活的身份和目標(二11~12)

                2.蒙恩者在世生活與地上制度的關係(二13~17)

                3.蒙恩者在世生活與屬地主人的關係(二18~25)

                4.蒙恩者在世生活與家庭的關係(三1~7)

                5.蒙恩者在世生活與弟兄並世人的關係(三8~16)

                6.蒙恩者在世生活與上帝旨意的關係(三17~四6)

        四、上帝的真恩和基督徒的盼望(四7~五14)

                1.因萬物即將結束而作上帝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四7~11)

                2.因主再來的審判而歡喜與基督一同受苦(四12~19)

                3.因牧長顯現的榮耀而甘心牧養上帝的群羊(五1~4)

                4.因賜諸般恩典的上帝而以謙卑束腰並謹守儆醒(五5~11)

                5.勸勉並祝願務要在這恩上站立得住(五12~14)

雅各書之末世的教義

     一、天國

      雅各在第二章上半部討論有關偏袒的問題時,提到了天國。不應偏袒富人,是因為上帝「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 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二5)

      這和主在路加福音六章20節的教訓相呼應:「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上帝的國是你們的。」

      天國是上帝的統治,在今世只實現了部分,要到來世才會完全實現(參二5「應許」)。天國和得救及永生,幾乎是同義詞。

  二、審判

      這是本書最主要的末世主題。二章12節勸告讀者,不論說話或行事,都要記著他們將要按著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第13節又提醒他們,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換言之,審判將要按照行為去施行。在三章1節,雅各又提醒作教師的,權利是上帝審判的另一個準則。

約翰二書的收信人

 

  約翰二書的收信人是「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而這位太太和她的兒女,是那發信人誠心所愛的,不但如此,也是一切知道真理的人所愛的。

  為什麼發信人和一切知道真理的人會愛她和她的兒女呢?因為愛她和她的兒女是為真理的緣故。雖然有一看法,這位「太太」是真有其人,但說這「太太」是代表教會的卻比較多。

  雖然和合本聖經採納了後一看法的立場,在約二1的旁注也加上了小字說「太太或作教會」,但這名詞的解釋其實沒有特別的支持,在別的聖經譯本中也沒有旁注特別加以說明。

  惟一可以產生關係的是約二13中有這位「太太」的「蒙揀選之姊妹」的問安。

約翰二書的發信人

 

      若果接受約翰二書是約翰壹書的續篇,與約翰福音同一作者。約翰二書的發信人就是使徒約翰,他稱呼自已是長老,一方面表明他自己的年歲比他們大,或是在信主的年日比他們長,認識與學習也可能比他們多;另一方面也表明他有上帝揀選作長老的明證,在眾人面前享有屬靈的權柄,在教會中有明顯的位置,也是多個教會的長老。

      這長老的職份與提摩太前書3:1-7節的監督共通,就是提前5:17節的長老。在提多書1:5-9節中清楚說明了上帝對監督品格上的要求和在工作上的責任。在其中眾多的品格和工作中,有兩點與這書信有特別的關聯,就是他們要「樂意接待遠人」,也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1:8-9)。

約翰三書是一、二書的續篇

 

      約翰三書明顯與約翰壹書和二書相連,因為無論在內容和用詞調句上,它們都有共通的地方。在內容上,約翰一書談及分辨異端,約翰二書教導不要接待傳異端的人,但約翰三書則勸勉弟兄接待那奉主名出外的人。至於在用詞調句上,最明顯的是「真理」一詞,這詞廣泛地在三卷書信中使用。

      若果單單比較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它們也有甚多共通的地方。請看下面例子:

      在信的開首:

  約二 1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

約三 1       作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該猶,就是我誠心所愛的。

      在信的中間:

  約二 4       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

約三 3             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裏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

      在信的結朿:

  約二 12      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那裏,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

約三13-14   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但盼望快快的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

2022年12月6日 星期二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11)

 二十世紀的新正統派和布特曼主義

巴爾特(Karl Barth 1886 - 1968)於一九一九年著《羅馬書注釋》,把聖經解釋學帶進了一個新的紀元。他採用一個新的神學解釋法來注解羅馬書。因爲這個運動強調上帝對人的審判,所以又稱之爲“危機神學”(Crisis Theology)。(人透過危機關頭來經歷神)巴爾特帶動的這個派別被稱爲新正統神學(Neo-Orthodox Theology),意味著經過近二百年的自由主義後,基督教信仰回到正統的道路,然而“正統”這個名稱是不確切的,因爲新正統神學雖然比之前的自由主義更重視聖經,但它仍保留自由主義的基礎。

下面介紹這一派有關解經原則的一些特色:

·                                 啓示的原則:他們不相信聖經沒有錯誤的理論,也不接受 聖經無謬論。最重要的是,他們拒絕接受傳統的啓示觀念。對巴爾特來說,聖經不是上帝客觀的話語,而是上帝話語的見證。聖經作者只是寫出他們有關上帝啓示的 經驗;在讀經的時候,人也可經驗到上帝的啓示。這樣說來,聖經就只是對讀經的人才成爲上帝的說話。

巴爾特把上帝的話語分成三個範疇:(1)
“啓示的話語”(Revealed Word),也就是上帝透過使徒及先知所說的話,來啓示自己。(2)“書寫的話語”(Written Word),也就是人爲的啓示的積存。因爲聖經是人所寫,所以聖經就不能視爲與上帝的話語相等。(3)“傳講的話語”(Preached Word),也就是上帝話語的宣告。當上帝的恩典臨到一個人,聖經便成爲上帝的話語。換句話說,上帝的話並不是正統派所瞭解的那種話,而是上帝個人親自的臨在。“上帝的話”乃是上帝親自臨在我的意識中。這種話語的客觀形態就是耶穌基督,他乃是上帝之臨在於憐憫、恩典、和好中。當上帝借著耶穌基督對我說話,而我有回應,那麽這就是啓示了。

            所以,新正統派解經家,在尋找聖經字面背後的上 帝的話語。自由主義者認爲,聖經字面的背後沒有上帝的話語,它只是記錄了一些了不起的宗教經驗而已。正統派的人士主張聖經裏的字面,和其背後的上帝的話 語,實在是二而一。新正統派的思想家則想從聖經中這些屬人的、會錯誤的字面,去挖掘出對上帝話語的原始見證。

            基督論的原則:上帝賜給人的話語就是耶穌基督。聖經中只有見證上帝話語的地方才有約束力。巴爾特認爲只有見證耶穌基督的經文才有約束力,教義只有在與耶穌基督相關聯的才能被瞭解。

讀 舊約的時候,我們會遭遇到許多事件。凡是不和基督相和諧的,都是沒有效力的見證。所以,像創造、罪等這些道理,不能直接從舊約來加以瞭解,因爲只有在基督 裏面我們才能真正瞭解什麽叫被造之物,也只有如此我們才能瞭解創世記中的創造。只有在基督裏,我們才能瞭解什麽叫作罪,據此我們才能瞭解創世記第三章。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 - 1976)是一位德國的神學家。他主張新約聖經必須以“神話解除法”(Demythologization)來理解,亦即除去所有“不相關”的神話,例如神迹,包括基督的復活,他認爲這是現代人所不能接受的。布特曼受到一位存在主義的德國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 - 1976)的影響,以存在主義的方法來解經。他對新約作出激進的批判。他所建立的方法,稱爲“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這種批判是企圖去找出文體形式(Literary forms)及聖經作者所運用的資料來源。後來他總結說,福音書所記載的是神話(myths)的結集,“只是刻劃出人存在的真理,而不是講論真實的歷史事件。”若要研究新約書卷,必須先要把聖經中的神話去除,那就是說,要去除初期教會加在福音書上的神話外衣。

對布特曼來說,聖經只是一本普通的書,如同一本文藝作品。他的觀點所引致的結果是懷疑主義。他的結論是:“我們無法知道關於耶穌生平及人格的資料,因爲初期基督徒對這些資料都不感興趣;而現存的資料都是零碎及很傳奇;也沒有其他關於耶穌的資料。”

我 們已經縱覽過各種不同學派致力瞭解聖經的情形。我們的目的不是在於指責這些方法有什麽錯誤。聖賢也是人,孰能無過?從這兩千年的釋經學歷史,我們學到了一 個重要的功課,就是要謙卑。就算我們熟讀這些釋經學原理,不見得我們在解經時就不會犯錯,很多時候,我們是明知故犯!懇求主施恩憐憫,幫助我們按著正意分 解真理的道。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10)

  自由派解經法:

這是唯理主義,或歷史批判主義的解經法。他們強調人的理性能夠分辨真假,因此聖經中凡符合人的理性的方可接受,否則可不用理會,甚至摒棄。這一派的開山祖師是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 - 1679)和斯賓挪莎(Baruch Spinoza 1632 - 1677)。這種對聖經的批判,在第十九世紀達到了最高潮。這些宗教上的自由主義者,在研究聖經時遵循下列的規則:

·                                 他們相信我們研究聖經的方法應該受“現代的看法”(Modern mentality)之管制。他們所謂的“現代的看法”包 括許多內容,如:高等教育機構所使用的學術標準、科學的看法和科學方法的可靠性等。聖經中的記錄若不合乎以上的標準,就應當被棄絕。學術的要求是,把所有 的書都看作是人的作品,都採用同一個方法來研究,聖經也不例外。科學認定自然界的規律性,因此神迹之說不應被接受。有關罪、墮落、地獄的道理,和自由派的 道德標準發生抵觸,所以應該被抛棄。如果經文含義不明,就可以加以增刪,修正標準譯本(RSV)舊約部分就常常如此作。

·                                 他們給靈感或默示重新下定義。既然他們拒絕接受上帝一切超然的、神迹的活動,當然就不接受有關靈感和啓示的這種超自然的道理。

·                                 超自然的再定義。超自然可以定義爲:不尋常的、神迹性 的、神諭性的、不是平常人的知識或能力所能認識的。或者可以定義爲:超越物資秩序之上,或超越單純的自然程式之上的,例如:禱告、倫理、純粹的思想、不朽 等等。對於正統派,這兩種定義都能接受。自由派卻只能接受後者。這一派學者說,解釋聖經的方法應該和解釋其他古典文獻的方法一樣。聖經中的神迹以及超自然 的記載,他們就視之爲民間傳說、神話、或詩歌的描述。

·                                 把進化論的觀念應用於以色列的宗教以及這宗教所保存下來的文獻。在倫理上和宗教上那些原始的、粗糙的資料都是屬於早期的,而那些比較進步、高超的都是屬於晚期的。所以我們可以把以色列人的宗教演進過程重新排列出來,而其文獻(舊 約)也可以重新加以安排。由於他們的這種觀念,所以就把先知置於律法之前,把舊約中的各卷書以及書中的材料,作相當程度的重新安排。對於新約,他們也一樣 看待。耶穌按照先知的最高標準乃是一個好人。可是神學的思想和希臘的行而上學思想,卻把他轉變成一個信條中的奇怪神人。新約的批評學者必須具有考古學專家 和地質學專家的能力,能夠把加在歷史的耶穌身上那一層的附加物剝除。

·                                 適應的觀念被應用於聖經。由於使用古代過渡性的、會敗 壞的神學詞句,聖經中的許多神學內容都被削弱或被摧毀了。例如:保羅要描寫基督之死時,所能夠用的詞句只是猶太人的獻血祭。所以保羅所傳代贖的道理乃是爲 適應當時人的觀念,對我們沒有約束力。同樣的道理,亞當和夏娃,約拿等歷史的真實性都必須重新的演繹。

·                                 用徹底的歷史方法來解釋聖經。他們以特別的貶低態度使 用歷史的解經法。他們所追求的不止是研究各段聖經的歷史背景,他們的目的是要破除聖經的獨特性。他們使聖經成爲一個不斷改變,不斷遷移的現象,所以我們不 能說,那一個時期的宗教是正統的,那一個時期的聖經文獻是正典。他們又因爲強調,我們一定要瞭解某段經文對當時聽衆的意義,結果他們就不接受預言中的那些 預言性和預告性的因素。他們拒絕這一類預言。

·                                 宗教的自由主義受到了哲學的影響。康得(Immanual Kant)主張,宗教的精髓乃是倫理或道德的意志。他自己所使用解釋聖經的方法,完全是倫理的解經法。凡是與倫理無關的,他即將之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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