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國
雅各在第二章上半部討論有關偏袒的問題時,提到了天國。不應偏袒富人,是因為上帝「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 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二5)
這和主在路加福音六章20節的教訓相呼應:「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上帝的國是你們的。」
天國是上帝的統治,在今世只實現了部分,要到來世才會完全實現(參二5「應許」)。天國和得救及永生,幾乎是同義詞。
二、審判
這是本書最主要的末世主題。二章12節勸告讀者,不論說話或行事,都要記著他們將要按著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第13節又提醒他們,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換言之,審判將要按照行為去施行。在三章1節,雅各又提醒作教師的,權利是上帝審判的另一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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