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參1節)有二意:
(1)指當時某地教會中一位敬虔愛主之女信徒和她的「家庭」成員(參10節),她的名字或稱「以莉她」(「蒙揀選」原文音譯),也有可能叫「茱莉雃」(「太太」原文音譯);
(2)「太太」暗指某一個地方教會,「她的兒女」則暗指該教會中的成員信徒,這是因為當時的政治情勢,教會正面臨迫害,使得本書信的作者不能明言寫給何地教會,若果如此,則「你那蒙揀選之姊妹」(參13節),應當指該受書教會的姊妹教會。
約翰二書中的稱呼,有時用「你們」(參2,6,8,10,12節),有時用「你」(參4,5,13節),複數詞似是以一個團體中的眾成員為對象,單數詞則似以一位個人為對象,但它也可視為一個團體的總稱,所以對上述兩個可能性均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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