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 星期五

聖經神學與解經

      迦芬(Gaffin)主張:「聖經神學是解經的準繩」,因為聖經的資訊是由「啟示過程的歷史架構本身」來決定,而不是由「文學關係」決定。在聖經神學運動中,在差異性與合一性之間、歷史批判的關注和歷史與文法解析之間,一直存在著張力。

 

    就這方面而言,批判學派比保守學派更「按字面」,亦即,它經常假定,任何所謂聖經作者之間的矛盾或差異,都可構成他們之間無法有深層神學合一的理由。其實並非如此,因為聖經作者會用不同的辭彙或片語表達類似的概念,也會在一個較廣的神學範疇中強調不同的層面。例如,在救恩的過程中,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並非互相衝突,在更深的層次中可以得到和諧。信心(保羅)與行為(雅各)也是如此。行為雖然不能拯救我們(弗二8-9),卻是真信心必要的結果(弗二 10=雅二14-16)。

 

    但這只是整幅圖的一部分。聖經神學與解經有相互的關係。前者為經文的解釋提供了範疇與整本聖經的合一性,而解經則提供資料,以供整合成為聖經神學。換言之,這兩者是相互倚賴的。解經者根據文學(文法與思想發展)和歷史背景(社會與經濟)來研究作者的意思,而聖經神學則根據這些成果,找出個別敘述背後模 式上的合一。

 

    總而言之,釋經螺旋如今延伸至神學,形成釋經過程五部分之間的對話:解經學、聖經神學、歷史神學、系統神學和實踐神學。在這個大結構中,解經學、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則連在一起,不斷在三方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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