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9:24記載:「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即耶路撒冷及以色列國), 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解作「週」的原文是sabuac,此字源於seba',意即「七」。這個字的正常衆數寫法是陰性方式:s'bu'ot 但在但以理書第九章,這字以衆數陽 性的方式出現:sabu 'im。因此,經文強烈地暗示「組」的意思(即一連串的「七」,或「七」的組合),卻非表示連續七日的「週」。在這情況下,我們無疑可以將經文解釋爲七十個七年,而不是七十個七天。這樣,我們所得的便是490 年。
根據24 節下半節的記載,490 年過後,有六項結果:
1. 「止住罪過(或作「反叛的罪」);
2. 「除淨(或作「封住」)罪惡;
3. 「贖盡罪孽」;
4. 「引進永義」;
5. 「封住異象和預言」;
6. 「膏至聖者」。
由上述六項結果看來,490 年期滿後,現時被罪所咒詛的世界秩序,將會終結(1及2項);爲贖罪人所付的代價,經已償付了(3項);上帝的國在地上建立,全地都充滿公義,正如海洋被水淹蓋(4項);至聖者(基督?),或至聖的聖所(後者似乎較合適,因爲基督已在第一次降臨時被聖靈膏立了),將會被莊嚴地膏立,被定爲在耶路撒冷敬拜的地方,在千禧年期間,成爲舉世的宗教及文化中心(5及6項)。
9:25 記載:「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直譯是「說話」,dabar),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nagid)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這節聖經指出,有兩段期間——49年及434年,合共有483 年。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24節並未提及七十二個七,直至第 27節,這個「七」才出現。因此,先前的483年,與後來重建耶路撒冷及彌賽亞來臨,並非接連著發生的。
由9:1得知,但以理在主前538年獲得這個異象。自此時開始,曾有三個君王針對耶路撒冷發諭令。第一個是古列:代下36:23指出,「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囑 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爲他建造殿宇。」這諭令於主前538或537年發出,只提及重建聖殿,卻不包括耶路撒冷。第三項諭令見於尼希米記2:5-8。主前446 年,亞達薛西一世答應尼希米的請求,頒佈此項諭旨。尼希米的請求是:「王若喜歡,求五差遣我往猶大,到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去,我好重新建造。」接著,聖經指出:「我就定了日期(即回宮之期),於是王喜歡差遣我去。」亞達薛西王更賜 尼希米木材,用以建城門及城牆。
在此要一提,當尼希米從弟兄哈拿尼得知耶路撒冷城牆尚未與建時,他異常失 望。因尼希米以爲那些返回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早該建好城牆了。聽聞城牆未建造時,尼希米如此驚訝暗示了在較早之前有一度諭旨,准許猶太人建城牆,而只不過他們不動工罷了。這項諭旨,可能與以斯拉的歸國隊伍有關,他們在主前 457年回到耶路撒冷,那時正是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七年。以斯拉記7:6記載:「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上帝的手幫助他。」(請留意,這句與尼2:8 最末句相似。)接著的幾節經文指出。和以斯拉一同返國的猶太春很多,包括在聖殿,內唱詩的、守殿門的、殿役以及沒有聖職的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後,以斯拉忙於重整以色列人的道德及屬靈水準(7:10)。然而,聖經指出,王允准以斯拉使用獻給聖殿而儲存著的金錢(18節);以斯拉還被賦與審判及行政方面的權力,制定以色列人的法律,有權判人充軍、抄家甚至死罪(26 節)。由此看來,以斯拉似乎有權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爲要保護聖殿山以及猶太人所特有的宗教權利。
以斯拉記有一段是記載以斯拉爲猶太人公開向上帝認罪祈禱,他有提及上述權利。9:9 指出:「我們是奴僕,然而在受轄制之中,我們的上帝仍沒有丟棄我們,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叫我們復興,能重建我們上帝的殿,修其毀壞之處,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經文所提及的「牆垣」,有可能是個隱喻,表示「保護」之意,而這詞似乎包括爲耶路撒冷建護城牆的可能性。但上述說法並沒有確據支援,因爲我們無從得知主前四四六至四五七年內有何事發生。不過,以斯拉可能曾領導猶太人重建城牆,只是不成功而已。可能是歸回者尚未大發熱心,亦可能是面臨周圍異教徒的強力反對。這可以解釋,爲何當尼希米聽聞「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尼1:3)時,竟如此激動。
若以斯拉於主前457年接受諭旨,而又以此年作爲六十九個「七」(或483 年)的起點,就可以得到耶穌以彌賽亞(或基督)身份出現於拿撒勒的那一年。由主前457年開始數算,第483年即公元27年。另一方面,一般人都認爲基督經過 3年多的傳道後,於公元30年被釘十字架。於是,這就意味著他在公元27年受洗開始傳道。這個年份,完全應驗了數百年前但以理所作出的預言。只有上帝才能夠預言他的兒子何時降世,絲毫不差。從這方面看來,出於人類理性方面的解釋,便不攻自破了。
但以理書9:25繼續說:「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這段經文大概可以理解作:重建耶路撒冷,包括裡面一切設施,全部工作完成, 需時約七個「七」,即49年。主前400年後不久,耶路撒冷城牆、護城河、街道及其他建築物,都建成了。
但以理書9:26進而預言彌賽亞的死亡,場面悲壯。「過了六十二個「七」在七個 「七」之後),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這節經文顯示,彌賽亞將被人以暴力殺死,沒有任何忠心的跟隨者來保護他;彌賽亞自己死掉了!這情節描寫公元30 年在各各他山上發生的大事。有某些學者認爲耶穌於公元33年被釘死,但年代上的證據似乎較支援前者。無論如何,第25節提及的「受膏君」,是指他初次出現於以色列,受洗並被膏立爲以色列的拯救者;這節經文並沒有提及他的死亡,因「剪除」一語,要在26 節才出現。
但以理書9:26 下,更預言「聖城」將遭慘變。這城市的居民拒絕彌賽亞,決定 「剪除」他。經文如此記載:「必有一王的民(即提多將軍所率領的羅馬軍兵,時為公元70年)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9:27記載:「一七(即七年)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在希伯來原文裏,「堅定」一詞的主位並不明確,因爲沒有指出是誰來堅定。不過,前一節的主詞「一王」,極可能繼續是第二十七節的主詞。這個統治者與猶太社會(「許多人」源自賽53: 11、12)立下盟約,他是羅馬將軍提多的原像(提多於公元70 年,即六十九個「七」完結時,摧毀耶路撒冷。另一方面,這個原像已在但以理書7:25 關於末時的「小角」有所記載,這個末時小角,將會迫害「至高者的聖民」,這過程維持「一載(亞蘭文是'iddan)、二載、半載。」相同的期間,亦可見但以理書12:7,該處記載有一充滿權能的天使向但以理起誓:「要到一載(希伯來文是mo'ed)、二載、半載,打破聖民權力 的時候,這一切事就都應驗了。」——即是說,最後一個七要過去了。從但以理書9:26可知,公元27年(六十九個「七」完結之時),彌賽亞出現了,然後被釘死,耶路撒冷繼而被羅馬兵摧毀。過了一段長時間(這期間有多久,我們不得而知),末期的最後一個「七」來到了(27 節),那時候,世界各地都有災難、戰禍。在這最後的七年裡,第26節「一王」所預表的原像(是君王或獨裁統治者),將會與猶太人立約,施行其宗教上的壟斷。三年半後,他背約了。
應用文法釋經的方法,可以解釋了但以理書9章七十個「七」的預言,理解其全部意思。由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開始,到六十九個「七」完結之時,其間的歷史都相應著但以理的預言。直到目前爲止,歷史的發展都沒有超越但以理所作出的預言。另一方面,9:27提及的「祭祀與供獻」,似乎是預設了在聖殿山將建立一所聖殿。這聖殿是一項標記,帶出但以理所預言的最後七年。到了最後,米吉多之戰發生了,上帝的國度在地上設立,基督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掌權1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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