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伯來書著者的眼中,與天上的境界有密切關係的人物無疑是耶穌基督。他使世人能以親近那可怕的永生上帝而且獲得更美的天上事物。論及耶穌基督的名稱,作者曾稱他為「主」(二3),表示他也與早期教會承受同樣的信仰。但他最獨特的稱呼是稱呼他為「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四14),這二個名稱主要所要表達的是指出耶穌是「創始者和成終者」(十二2)。
希伯來書的作者描述耶穌基督的身份時,一開始便指出他是「兒子」,這兒子不但遠超古時的眾先知,也高過天使(一4至14);上帝藉著他創造世界,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托住萬有」(一2至3);他先於宇宙而存在,從他身上世人可以看到上帝的本性。在希伯來書中,這兒子的身份也表示他「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七3),有「無窮生命的大能」(七16),使他祭司的職份成為「長久不更換」,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所特別強調的,是耶穌基督的人性。上帝除了耶穌基督,還有「許多的兒子」(二10)。他在書中曾十次用「耶穌」的名字(二9,五14等),同時指出他在世時與人一樣「成了血肉之體」(二14),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二17),也凡事受過試探(四15)且因之而受苦(二18),他曾死過(二14),並和人一樣「被軟弱所困」(五2);更特別的,是希伯來書作者指出:耶穌基督勝過試探與死亡,是因上帝聽了他的「大聲哀哭,流淚禱告」(五7),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五8)。
在基督為大祭司的身份上,希伯來書作者基本上認為他是「更美之約的中保」(七22,八6)。首先,他指出這位大祭司的代求工作超越,舊約的祭司。由於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藉著死敗壞了死亡的權勢(二14),永遠活著,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七26),但另一方面,因為他與弟兄們完全相同,所以他也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二17),能體恤人的軟弱(四15),也「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二18),是「永遠得救的根源」(五9)。其次,希伯來書作者也指出這位中保所獻的祭物成全了更美之約。在他看來,舊約的基本弱點,一方面在乎人的軟弱(七18、28),另一方面也是因所獻的祭物不能洗淨人的良心(九9),使獻祭者不敢坦然親近上帝,但基督以自己的身體為祭物(九13至14、26),他的死洗淨了人的良心(九14,十22),使人成聖(十10),而且叫人永遠完全(十14)。
在強調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之中,希伯來書作者並不忽略人的責任。最典型的話,莫如十19至22一
段的話:「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
家……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的面前……。」希伯來書作者強調信心,並非否定耶穌基督的工作,更非認為他的工作不夠完全,而是因為他的救恩已
經完成。他說知道真道而沒有信心的人罪不可赦,(十26至27)原因也是在此。
可是,希伯來書的作者這種嚴厲的話,卻引起這書中最難解釋的難題:「一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訓是否合乎聖經的教訓?與這問題有關的經文是六4至8以及十26至31。這二段經文有各種不同的解釋:
(1)所談的不是得救的問題,而是得賞賜的問題;
(2)這些是假設性的講法,而不是真正會發生的事;
(3)所談的是真正失去救恩的可能性;
(4)所說的是:一個人會體會基督徒的生活,甚至享受其中的好處,而沒有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子;
(5)所講的是禮儀問題,而不是救恩。
這些解釋,除了第一種說法較缺乏證據支持外,其他都有證據。從希伯來書作者的立場而言,他的讀者們顯然沒有真正的失落(參六9,十39),
但看他說話的語氣,經文所警告的情形卻又不可能是純粹假設。第三、四、五種解釋,基
本上都是接受「『基督徒』可能會失去救恩」的看法,它們的分別則在於第三說認為這些失去救恩的人是真正有信心的人,而第四、五兩說則認為他們沒有真正的信
心。倘若我們根據作者本人在第三、四兩章經文討論安息的問題所用的例證,顯然舊約時代在曠野倒斃的以色列人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些人從埃及出來,顯然有所
經歷,但卻不得安息。從作者的立場,他們的毛病是「不信」(三12,四2),或「不信從」(三18,四11)。
那麼,是否有可能這些人開始時相信,而後來不信呢?作者所關心的問題,顯然不是在這點上。他真正關心的,是救恩和信心的特質。在他看來,由於耶穌基督的工作,掌死權的魔鬼已被擊敗,人的罪已得洗淨,「永遠贖罪的事」(九12)已經完成,通天之路已打開(九24)。但是另一方面,作者也明顯指出上帝還沒有將萬有放在人的腳下(二6至8),甚至還沒有放在耶穌基督的腳下(十13),基督徒有軟弱、試探,必須等候基督第二次降臨才得「救恩」(九28),因此,作者在十一章指出信心的特性便是仰望將來的應許、那未見的家鄉(十一1、6),而開始踏上「寄居的旅程。與信心一同出現的字眼,是「應許」(十一13),「恆心忍耐」(十一27)「盼望」(三6,六11、 18,七19,十23),有信心的人是得著應許,是靈魂得救的人(十36至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