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

哥林多前書15:1-11釋經報告

一、經文
哥林多前書15:1-11參考和合本與希臘文聖經自行翻譯
1弟兄們!我使你們知道那先前我傳給你們的福音,你們也領受了(這福音),又靠著它站立得住,2除非你們是徒然相信,我所傳給你們的信息,若能持守也必因這(福音)得救。3我領受了又傳給你們的:首先,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有許多直到現在還在,卻也有些已經睡了。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這些事最後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9我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曾迫害上帝的教會。10但是因著上帝的恩惠我是我所是,且他對著我的恩惠不是空的,而我比他們所有更加勞苦,然後不是我而是與我在一起的上帝的恩惠。11這樣,無論是我,無論是他們(指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相信。

二、前言
    保羅寫這段文字是面對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林前15:12)所寫的。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身處於希臘文化的環境,不相信神蹟,更不相信復 活。今日,在台灣的處境,許多人認為「死人復活」是荒謬、不可信,不合乎科學原理和理性,更是視之為神話。對慕道友而言,相信「死人復活」更是他們成為基 督徒的重大關卡。
    保羅在此表明,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教會所確認的傳統,有相當的人數可以確定這事件的真實,保羅自己也是這事件之見證人,他一生更是為此努力不懈的事奉。藉此,要哥林多信徒們,持守他們所信仰的福音,以免失去上帝的救恩。
    本文是使用經文脈絡分析和歷史背景瞭解,來明白經文的意義,並應用到今日的教會當中,使弟兄姐妹透過此段經文,得著復活的盼望,來支持他們對主的信靠,並經歷上帝永不改變的愛,讓他們的喜樂滿足,進而向世人見證主的福音。

三、分析經文的脈絡
(一)較廣脈絡:哥林多前書全書
    哥林多前書是保羅在以弗所時(林前16:8),從革來氏家裏的人聽到哥林多教會中間有紛爭(林前1:11),和哥林多教會的來信(林前7:1),於是寫下這封信。
      哥林多教會成立後,面對最大的挑戰源於哥林多是一個國際化的都市,市內不單商業發達,各色人種,各樣思潮,充斥著整個社會。哥林多教會面對第一個挑 戰就是人的智慧和學識。人知識廣闊,就歡喜討論,進而結社組黨,輕視屬靈事物和生命學習。第二挑戰源於社會富裕,人慾橫流,道德標準下降。[1]另一方面,教會也在敬拜事務上面對困難和混亂。面對人豐富的知識,信徒自然追求屬靈能力。加上來自四方八面的各色人種和語言,五旬節所發生的奇異方言,也就成為信徒所探討、追求和高舉的恩賜。[2]
       面對這些挑戰。哥林多教會產生生了種種的問題,總括如下:結黨(林前1:11-12);嫉妒分爭(林前3:3);自以為有智慧(林前3:18);有 人娶繼母(林前5:1);包容這惡事(林前5:2);弟兄與弟兄告狀,並且告在不信人面前(林前6:6);信徒中有淫亂(林前6:18);婚姻的爭辯(林 前7:1-40),包括應否結婚,未信前的婚姻在一方信主後應否繼續等等。另外,哥林多教會也在吃祭偶像之物上產生很大的爭辯(林前8:1-13),並且 進而涉及拜偶像的事。 至於面對社會風俗,哥林多信徒隨從潮流,姊妹不再蒙頭(林前11:13),在會中說話(林前14: 34)。在敬拜的事上,因分門別類,混亂了主的晚餐(林前11:18)。在恩賜上,高舉方言恩賜,忽略了「那更大的恩賜」(林前12: 31),和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14: 12)。在真理上,也有人傳講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林前15: 12)。[3]
    所以,這段經文(林前15:1-11)是屬於在面對「人傳講沒有死人復活的事」的論述。而且是最基礎的部分,就是基督復活事件之真確性的論證。可以使讀者確定復活不是空想,事確確實時會發生的事件。[4]
    保羅更從基督從死裏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延伸在基督裏的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 22),改變成榮耀、屬靈、屬天、不朽壞的形體(林前15: 43-54)。[5]所以我們今天要常常竭力多作主工(林前15: 58),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因為主必要來(林前16: 22)。[6]
(二)直接脈絡:哥林多前書15章1-34節
復活是使徒們所傳福音的中心,也是我們對耶穌基督信仰的中心。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了,但因著復活,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羅1:3-4)。上帝讓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17:31)。
哥林多前書15章1-34節是說到復活的確據,其分段如下:
                  (1)基督復活的見證:1-11節。
                  (2)從基督的復活證明死人也要復活:12-19節。
                  (3)死人要按自己的次序復活:20-28節。
                  (4)復活的盼望影響我們的行事為人:29-34節。[7]
    從耶穌基督的復活,表明祂已經戰勝了人類最可怕的仇敵--死亡;也表明了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8]如果耶穌沒有復活,那麼基督徒信的就是枉然,保羅說,他所傳的也是枉然(林前15:12-19)。保羅舉出許多人證來論復活:耶穌復活有五百個人以上看見,這些人大半都還活著,如果有人不相信,大可以去求證。所以,直接脈絡落於此。

四、形式分析
(一)文學形式
    本段經文的主要文學形式為書信,文學形態為敘事的方式。面對哥林多教會的問題,無法親臨指導或糾正,只有藉著書信來突破空間與時間的限制,使哥林多信徒藉由書信之宣讀,在聖靈動工下,生命得更新,教會得建立。

(二)結構
   a.復活事件與福音:1-3a節。
b.復活事件為被接受之傳統:3b-5節。
c.復活事件之目擊證人:6-8節。
d.復活事件是使徒資格之基礎:9-11節。[9]
(三)發展過程
    保羅將福音與復活事件放在一起討論,一開始告訴我們若能持守福音,就必蒙上帝拯救;除非人徒然相信,也就是相信虛空的,就無法得著上帝的拯救。因此,信仰內容是很重要的。如1-3a節所述。[10]
    從3b-5節知道:福音的內容就是使徒的傳承,那麼甚麼是使徒傳承呢?就是接受復活事件。而這個事件在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已經成為教會的傳統。復活事件 早在舊約聖經就有預言(詩16:10;何6:2),而實現是在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這個復活事件是真真實實的,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對復活的記載也相當多, 而這些累積成為教會當時的傳統。[11]
 為了說明耶穌基督復活為真實的歷史事件,保羅藉由五百多人的見證來說明。這樣的說明,使得復活事件不僅是個人主觀經歷,更是多人相同體驗之客觀事 實。而保羅自己也是目擊證人之一,教會領袖雅各也是這事件的見證人。所以,6-8節讓我們肯定復活的福音是建立於上帝真實的作為。[12]
 保羅也以自己為復事件之見證人的基礎,來表明自己也是使徒。並且因未對這身份之肯定,將這樣的肯定歸於上帝之恩典,也為這恩典而更加殷勤事奉,其他使徒也是如此來見證上帝的作為與恩典。當然,保羅之如此見證是為要使哥林多教會之弟兄姐妹信而的救。如9-11節所說。[13]
(四)關鍵字研究
1. 福音
    保羅在此宣告福音的內容是:耶穌基督照聖經所說的,為我們的罪而受死,並且在第三日復活。所以,福音就是指耶穌基督所施行的救贖大功。而我們也只能靠著耶穌基督所行的,才能在上帝面前站立的住,才不會徒然的信靠。然而在此除了用名詞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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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用了動詞的「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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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簡單過去、關身、直說語氣、第一人稱、單數),這表示有經歷就要做見證,就要宣告耶穌基督的作為,也就是說我們是福音的出口,上帝在我們身上有作為,就是祂大能的張顯,不必說我們信仰成不成熟,口才好不好,只管放膽傳講即可。[14] 2. 復活
    保羅在此的復活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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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法上是「動詞、完成、被動、直說語氣、第三人稱、單數」,也就說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來自上帝的大能,這也暗指屬基督的人將來復活,是要靠上帝之大能。同樣 在基督徒信仰的建立,事起因於耶穌基督的復活,上帝的作為更是十分重要的,而且祂是主動的力量。而時態是「完成式」,也就說耶穌基督復活是一直在進行到永 遠,過去、現在、未來耶穌基督復活都是我們可以經歷到的,也就是說我們天天都要經歷復活的大能。[15] 3. (顯)給…看
    「(顯)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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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法上是「動詞、第一簡單過去、被動、直說語氣、第三人稱、單數」,使用次數有5次,也就說基督復活早先是顯給人可以看見,好使人確確實實相信耶穌基督復 活。但是上帝有更廣大的啟示,需要透過聖靈進行。為了讓聖靈能降下來,耶穌基督必須升天。所以,自耶穌基督升天以後,人不能再看見基督復活的形體。因此, 在文法上用「第一簡單過去」也就是要表達此意念。也因為如此,我們必須確信使徒和早期基督徒,確實看見耶穌基督的復活,或說是復活後的基督,雖然今日肉眼 看不到。[16]
五、歷史背景
(一)作者、成書時間與地點
    在信中作者表明自己是使徒保羅(1:1;3:4-6),這是聖經內證部分。在外證方面,早期教父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亞力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坡旅甲(Polycarp)、愛任紐(Irenaeus)及特土良(Tertullian)等,都以此信為保羅的著作。凡此種 種,都指向保羅乃是本書作者。[17]

    按本書16:8的記載,保羅寫這書信時住在以弗所,那時應是冬天或是春天,因為他計劃停留至五旬節。當日以弗所羅馬帝國第二大城,在耶路撒冷被毀後成為基 督教中心。保羅在以弗所前後工作大約三年(徒20:20)。保羅寫這書信的時候,大約是公元55-56年,他也五十五歲,離開了哥林多大約三至四年。哥林 多教會眾多問題的產生,就是在這短短的三、四年間的事。按歷史來說,《使徒行傳》18:12節記載了迦流作亞該亞方伯。按羅馬人記載,他是在公元52年六 月至九月為亞該亞的方伯。這樣記保羅是在公元52年未離開了哥林多。[18]
(二)哥林多城及哥林多教會之背景
1. 在地理上
    哥林多城位於希臘愛琴海的西岸,它的東西都是海灣,陸地只有5,950公尺寬,船隻如果不想繞到南方危險的馬利亞角(Cape Malea),就會設法在哥林多轉運貨物,或者直接把船拖過這個地峽,或者卸貨換船再上貨。哥林多不但是東西方貿易的轉接要地,就是希臘南北的交通也要經 過它,因為它就位於這個地峽的頸項地帶。哥林多城在地理上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位居海路和陸路交通要道,為附近商品的轉運中心。且以產銅和製造銅器出 名。另外陶器、染料、玻璃、燈是很有名的。[19]
2. 在歷史上
    哥林多城原是一個古老的城市,據說希臘第一艘三層槳座之戰艦船就是在哥林多製造的。但是在公元前146年,哥林多領導對抗羅馬軍隊不敵,反被全然摧毀,當 地居民遭到殺戮,哥林多城變成一片廢墟。公元前44年,亦即哥林多城被毀的一百年後,凱撒大帝重建它,有新的居民聚居,新建的哥林多城市成為亞該亞省的首 府,涵蓋希臘全境。[20]
3. 在政治上
哥林多城重建之後,再度成為商業、政治上的一個重要的城市。它和腓立比一樣,是羅馬的殖民地,根據殖民地條例,該地居民都是羅馬公民,有投票權,亦 能擁有羅馬式的政府。這個新興城市吸引了羅馬帝國境內各方人馬前來居住,有退役的羅馬兵、商人、海員、猶太人、流動人口等等,富裕的、貧窮的,各色各樣的 人都有。[21]
4. 在文化上
由於迅速的發展和成長,哥林多城發展出一種虛浮的文化,追求歡樂,奢華,淫慾娛樂。哥林多變成了放蕩不羈的代名詞,「哥林多式的生活」在希臘文中已 經成了專有名詞,表示酗酒、放蕩、敗壞的生活。該地附近山上的女神亞弗羅戴特(Aphrodite)的廟宇,據說擁有一千名廟妓,每到夜間就會下山進到哥 林多城裡拉客賣淫。因為是希臘化城市,他們喜愛希臘哲學,推崇智慧。教會處於這樣的生活環境,信徒也多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難免受到一些影響,而顯出該教 會特有的問題。[22]
5. 保羅與哥林多教會
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創立的(4:15)。《使徒行傳》十八章,保羅第二次傳道到哥林多時,與一對猶太人夫婦亞居拉和百基拉同住,他們都以織帳篷為業 的。他們在會堂,針對猶太人和希臘人中展開傳道工作。後猶太人抗拒譭謗,保羅退出會堂,在猶士都的家,開始獨立福音事工。他在哥林多一年六個月。新的總督 迦流上任,猶太人在他面前告保羅。迦流以公正羅馬法律,不理這一樁案件,所以保羅在哥林多順利完成他的使命。當他離開時,教會已經相當穩固,信徒大部分是 外邦人,也有貴族,但大部分是平民和奴隸,也有小部分猶太人。[23]
從哥林多前後書透露出的線索,我們可以整理出保羅一共訪問哥林多城三次,而共寫了四封信給該地的教會,哥林多前書是第二封,哥林多後書是第四封。哥 林多前書之前還有一封信,保羅曾給哥林多教會寫過信,叫他們不要與淫亂的人相交(林前5:9)。但哥林多教會的人卻誤會了保羅的意思,以為要與世俗的人隔 絕(林前5:10)。第二次訪問,是痛苦的訪問。是從哥林多後書12:14 與13:1-2推論出來。在保羅第三次佈道旅行中,他曾逗留以弗所有三年之久(徒19:10;20:31)。從痛苦的訪問回來後,保羅再寫信回去(林後 2:4-9)。這是一封「心裏難過痛苦,多多的流淚」寫的信。哥林多後書:我們知道這卷書是從馬其頓寫來的(林後2:13;7:5-7)。保羅在五旬節左 右離開以弗所,在特羅亞逗留一個時候,就往馬其頓去了。後來提多把好消息帶來。這時約在主後57 年。保羅就寫了哥林多後書,緩和之前那封痛苦的信,然後叫提多與兩位弟兄一起回去哥林多,要辦完一年前在哥林多所開始捐款的事(林後 8:10;16:24)。第三次訪問是在保羅回耶路撒冷之前,曾到哥林多去渡過一個冬天,目的是把哥林多信徒的捐款帶回耶路撒冷(林後 1:15-17;9:1-5;徒20:3)[24]

六、經文主要信息
一般人可能受自然主義或者唯物主義的影響,在聽到「屬靈的」或者「精神的」這些詞時,多少總是有點覺得這些不是實在的。比如,一說到「身體」,就認 定必須是物質的,而在「只有物質才是實在的」這種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前提下,接受復活的實在性,特別是身體復活的實在性,就很困難了。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 為要想在一個不承認上帝的前提下,來問如何相信一個承認上帝的主權、大能才能理解的命題,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保羅在歌林多教會的環境下,也是面對這樣的問題,所以他要透過教會傳統與個人經歷,向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說明,耶穌基督耶穌的復活是不爭的事實, 好更進一步宣告基督徒也要如同基督一樣,是肉身復活不是希臘文化的靈魂不死。也要對抗希臘文化中重視靈魂不重視身體的觀念,認為肉體本來就是低下,可以隨 意而行,不需受任何管束;這與基督信仰所說,「要遵行上帝旨意,脫去暗昧的行為,做光明子女,榮耀上帝」的觀念相左。[25]
(一)復活事件與福音:1-3a節
    保羅在此說到,他是先「承受」福音,後才能傳給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他們要用「信」來承接,也因為信才能靠福音站立得住,也要靠福音得到上帝的拯救,也 就是脫離罪和死的轄制,領受聖靈為印記,得著上帝所賜的新生命。也因為如此,福音就是耶穌基督復活的展現,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才能真正有復活的盼 望,這就是福音的內容與動力。[26]
(二)復活事件為被接受之傳統:3b-5節
    說到復活,必先說到「死」,沒有「死」就沒有復活。然而死亡在人的看法是沒有心跳、呼吸,經過一段時間搶救,仍然沒有就由醫生宣告死亡。造成死亡的原因,通常是疾病或外力。
    耶穌基督的死是外力造成的,他是在十字架上受刑罰而死,而這樣的死是照著聖經所說的,因為祂要為「我們」的罪死,而且埋葬了。而這裡的「我們」是指誰呢? 在保羅寫這書信時,是指著「基督的教會」說的,也就是凡在基督裡的人(林後5:17)。關於基督的受死,舊約中《以賽亞書》53章5-6,8-9節,有清 楚的宣告。[27]
    當然耶穌基督並不是只停留在墳墓中,祂在被埋葬後第三日復活,正如舊約《何西阿書》6章2節所預言。而耶穌基督復活代表祂勝過死亡,使人不再受死和罪所轄 制如《哥林多前書》15章53-58節所說。也因此屬基督的人之地位,從有罪變為無罪,從必死的變成也會復活的。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將一切都更新了,就 是都要過去。[28]
    然而耶穌基督復活要成為一件真正的歷史事件,必須是有具體證據。這具體的證據是來自使徒們的目擊見證,包括磯法和十二使徒。這些人,我們可以由福音書和使 徒行傳的記載,看到他們經歷到耶穌復活之改變。本是膽怯、懦弱、無見識的鄉井小民,轉化為翻天覆地的使徒。若不是耶穌基督真正復活,他們是不可能有如此的 變化,肯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做見證到一個程度,命都可以不要了!要是耶穌基督沒有真的復活,這樣的犧牲是毫無意義的、是徒然的。也因為透過這十二使徒的見 證,耶穌基督的復活,成為教會的傳統。[29]
(三)復活事件之目擊證人:6-8節
    當然耶穌基督的復活事件若集中在十二使徒的見證,免不了讓然感覺這只是神祕事件,少數傳人才有資格看到。這事件的真確性,不僅讓人懷疑,也讓人覺得沒有普 遍性和拓展性,這就算不上福音,更不是像耶穌基督的所宣告的,使萬民成為祂的門徒。所以,這五百位見證人的加入,是要人感受福音的普遍性,也感受到復活是 真實且開放的福音,凡願意信的人都可以經歷到。更奇妙的是,兩個本來是與福音為敵的人(保羅和雅各),竟然也親眼看見復活的耶穌基督,讓人更有指標性的意 義。這也進一步向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說明,復活事件不只是歷史事件,更是現在正在進行的事件,是每一個受到呼召的人都可以參與的事件。[30]
(四)復活事件是使徒資格之基礎:9-11節
    保羅是因為看見復活的耶穌基督,生命得更新,原是迫害基督徒的,轉變成為一位使徒。也就是說,保羅之所以有今日,是耶穌基督復活的緣故,他自己本身就是一 個活生生的例證。當然,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是保羅遇見耶穌以後,天天不斷進行的一事件,使他感受這是上帝的恩典。也因為這樣的恩典,支持著他不斷向前, 天天向人做見證,傳揚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這是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可以看見的。這也是向哥林多的弟兄姊妹宣告,要不是耶穌基督的復活,就每有今日的保羅。 然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上帝的愛,祂願意俯就卑微的我們,差遣祂的愛子,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隱藏祂那令人站立不住的榮光,甚至為人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勝過死亡,從死裡復活,並呼召人成為教會,如明燈向世人張顯上帝之榮耀。[31]

、經文的應用
(一)節期講道:復活節期時可以說明耶穌基督的復活是真實的。
(二)主日講道:耶穌基督的復活大能是天天可以經歷的。
(三)小組研經:說明耶穌基督復活之真實性 。
(四)兒童或成人主日學:邀請祂們參與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件
(五)講道大綱
1. 前言:從現實生活來看復活事件
2. 經文闡釋:由哥林多當時的背景認識耶穌基督的復活。
3. 神學闡釋:由教會傳統來反省耶穌基督復活與我們的關係。
4. 生活應用:讓我們與復活的基督相遇,參與祂復活的事件。

、報告結語
復活是基督信仰的動力來源,復活的大能是我們天天要經歷的。復活的耶穌更是透過聖靈超時空與我們同在,使我們感受復活不只是歷史事件,更是天天可以 經歷的。不僅如此,我們成為基督教會的一分子,更是天天可以去參與在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件,這事件仍然在進行中,直到耶穌基督的再來。而因著耶穌基督的復 活,我們也有復活的盼望,因為我們是互為教會(耶穌基督的身體)的肢體,我們不復活,這復活也就不完全了!

參考書目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2001。
張永信。《哥林多前書注釋 》。香港:宣道,1997。
卡森(Carson, D. A.)、穆爾(Moo, Douglas J.)。《21世紀新約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ment )。尹妙珍、紀榮神譯。香港:天道,2007。
霍桑(Hawthrome, Gerald F.)、馬挺(Martin, Ralph P.)。《21世紀保羅書信辭典》
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楊長慧譯。台北:校園,2009。
Perkins, Pheme. First Corinthian.Paideia: Commentaris on New Testment. Grand Rapidas: Baker, 2012.  
Alford, Henry. Greek New Testament Vol. 2. London: Revingtons, 1865.
Murphy-O’Connor, J.. St. Paul’s Corinth. Wilmington: Michael Glazier, 1983.
Morris, Leon. The First Epistle of Paul to the Corinthians, TNTC 7. Grand Rapids:
Inter-Varsity,1990.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摩西五經之名稱

1. 摩西五經─舊約開頭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因為傳統說是摩西所寫,所以將他們統稱為摩西五經摩西五經這個說法,不但指出作者為摩西,也同時指出它們雖是五卷,但實質上是彼此有著緊密的關係,可以合而為一,表達一個重要而連貫的信息

2. 律法書摩西五經又稱為律法書,通常是因為它們尤其是由出埃及記至申命記記及上帝所頒賜的許多律法

3. “訓誨書”─其實這並不是一個新的叫法,不過是要為“律法”一語作詮釋,指出“律法”一語和它所包含的律例,原不是要作為一套生硬冰冷的規條強逼人去遵守;它乃是一套情理兼備的教誨,讓愛上帝的人懂得依上帝所喜悅的途徑,在上帝面前過聖潔蒙福的生活。

摩西五經的作者

1. 如何確定聖經書卷的作者是誰?

a. 我們相信聖經乃上帝所默示,經文乃真確可信;所以書卷作者在上帝的默示裡的自稱自可信的;

b. 如果作品有說明作者是誰:

1)我們接納作者的自證:作者有時會說明是誰寫了該書卷(例如新約的書信)。

2)補充從經文看內證,看書卷內容如何自證它的作者是誰

a)例如:書卷的用語、神學思想、生平事蹟自述……等;

b)書卷的用詞遣字不是絕對的證據,因為同一個作者在不同的處境裡,面對不同的問題,在文法用字、思想表達上,仍會有相當的彈性。

3從猶太傳統教會傳統看外證

a)書卷的標題(例如舊約先知書開頭的標題)雖然已放在經文裡,其實也算是外證,是傳統對書卷作者的見證;

b)不錯,猶太傳統教會傳統等外證並不是絕對的(因為傳統有時甚至會說法不一致);

c但若跟作者的自證吻合,可作有力的支持

c. 如果作品沒有說明作者是誰:

a)我們要從經文看內證,看聖經如何自證它的作者是誰;

b從猶太傳統教會傳統看外證─雖然不是絕對的但應該盡量尊重

c)從上述分析而作的結論不應違反或破壞聖經的信仰

2. 誰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a. 主張一:現時的摩西五經,如它所是的包括所用文字和寫作形式;除了例如關於摩西的死三十四和對摩西的評語如民十二3〕),全部都是摩西所寫(保守的看法);

b. 主張二:多位不知名的編修者,經過多時多次多方對經文作出整理修訂而成(批判的看法);

c. 主張三:一位不具名的作者,將摩西和以色列人的經歷編理而成(可以是從不信批判或保守信仰的立場來持這主張);

d. 回應:

1最有可能誰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a)我們不接納批判、不信、破壞信仰的看法。我們相信摩西五經是一人之作;

b)雖然五經沒自稱出自摩西,不等如它一定不是摩西之作

c舊約不少書卷是以第三身來寫的

2)我們仍然可以說摩西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a猶太人的經典他勒目(Talmud, Baba Bathra 14b)說摩西是摩西五經的作者;

b)猶太人傳統補充說,摩西五經最後8節關於摩西去世的經文是由約書亞所補記(Talmud, Baba> Bathra 14b);

c摩西顯然會在事奉裡下有關的資料並且他大概不會只是留下許多零碎的片斷,他應該將他的經歷,和上帝給他的吩咐和指示,卷書

d)若論誰有資格和能力寫下摩西五經的內容,摩西會是最有資格和能力的人;

e後人當然可以在需要的地方,作出適切(但限度)的補充

3)我們說摩西是五經的作者,並不是證明了摩西是五經作者;而是基於傳統和理性的分析,我們仍舊可以相信摩西是五經作者

3. 摩西五經作者跟聖經的真確性

a. 摩西五經實在並無作者的自證自稱,所以不接納摩西為五經作者的人,理論上並不等同他認為聖經有錯;只要他的釋經結論不違反或破壞聖經信仰,他的釋經就不一定是有問題的;

b. 但如果不接納摩西為五經作者,繼而不相信五經的內容,那就顯然不是我們所能接受的立場了。

4. 對學者批判式研究的回應

a. 批判派學者曾用不同的方法去處理舊約(參前文“舊約研究概論”裡有關的討論)

1來源批判(Source Criticism;或稱底本學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

2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

3傳統批判(Tradition Criticism

4編修批判(Redaction Criticism

b. 關於“申命記學派/申命記神學”,也參前文“舊約研究概論”裡有關的討論;

c. 究應有的前提、態度

1)雖是研究聖經,批判學者卻通常不以聖經為上帝權威的啟示,視之為不過是以色列人傳統的產品,因而不信的研究,達致不信的結論,這是很可惜的;

2)雖然“批判”一語本是中性,批判本身的價值和意義要看從事批判的人用甚麼態度來批判,從而決定那是惡性的批判還是良性的批判

3)但在聖經研究的歷史裡,由於批判的學者許多時候都是在從事破壞聖經信仰的惡性批判,所以如果可以的話,我們還是少用“批判”一語來形容我們的釋經研經工作為妙;況且,“批判”一語總是給人一個感覺,我們是將聖經放在人的權威之下;

4)不錯,我們要敢於面對問題,敢於針對問題來作研究,但不是用批判(不信、惡性批判)的態度來處理。在信仰的前提下,我們是服在上帝的啟示之下來認識賜啟示的上帝,以及是在信心裡來研究上帝所賜的啟示。

摩西生平

1. 我們接納以色列人在主前十五世紀出埃及的日期

2. 摩西在世120申三十四7,在主前1445年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有四十年的日子主前1445-1405,所以推算摩西在世的日子主前1526-1405):

主前1526年,出生於埃及一個利未人的家庭裡

主前1486年,逃避法老離開埃及到米甸

主前1446年,在何烈山蒙上帝呼召、返回埃及

主前1445年,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主前1405年初,死在摩押平原的尼波山上

3. 摩西一生以信心(來十一24-30)和忠心(來三5)來事奉,值得我們學習。

4. 摩西晚年一次忽略了要在百姓面前尊重上帝,導致最終未能進入迦南(民二十2-13),卻成為我們很大的鑑戒。

摩西五經成書時間

1. 摩西五經既為一個整體,它們成書的時間必是彼此相關連。雖然創世記的內容是在出埃及記之前,但寫成創世記的意念大概卻是由出埃及記而起。

2. 雖然上帝早已揀選了摩西,要藉他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但摩西在離開埃及王宮逃到米甸、然後蒙上帝呼召返回埃及之前,他大概並未有意要將他的人生經歷寫記下來。

3. 及至摩西返回埃及,經過十災,最後成功帶領以色列人出離埃及;出埃及之後,摩西在曠野路上繼續經歷上帝的同在和權能,大概就在這段時間裡,他開始寫記他的經歷。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他必然有那份寫作的能力與意圖。我們不確定在這些寫記的過程裡,上帝是否已經默示摩西,但摩西必然是很謹慎的寫作。

4. 在西奈山裡,上帝吩咐摩西寫上十誡,寫下律法,摩西已經開始用文字表達上帝的心意。

5. 當然,創世記和出埃及記有可能是摩西在以色列人來到西奈山建造會幕之時(約半年的時間)寫成的(利未記則在會幕完成之後寫成)。

6. 不過,摩西大概沒有想到以色列人要在曠野飄流40年才可以迦南,所以,雖然他會有日記之類的記錄,但更有可能他原沒有打算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前開始書卷式的寫作。但在加低斯巴尼亞之後,他知道在進入迦南之前將是一條漫長的曠野道路,於是在上帝的感動下,想到要在曠野的日子裡整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

7. 但 以色列人出埃及不是一個獨立的事件(出埃及記也不是一個獨立的寫作)。它是回應著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耶穌、雅各)的應許,而上帝揀選亞伯拉 罕這個家族,又是跟人類在上帝面前的光景有關,而人與上帝有關係,是因為人乃上帝所創造。所以,要記出埃及的事蹟,必須由創世開始。所以當摩西要寫出埃及 記,他在上帝的默示下,先要寫成創世記。

8. 這樣,摩西五個書卷的寫成時間大概如下:

a. 創世記大概是在以色列人離開加低斯巴尼亞,開始40年(或說約39年)的飄流日子的早期寫成;

b. 出埃及記就是接著創世記而成;

c. 雖 然利未記顯示它的許多內容是在西奈山會幕立起之後,百姓離開西奈山之前就已經寫錄下來,但將 這些資料整理成有條理、有結構的書卷,卻不一定是在西奈山下完成的。所以利未記同樣可以是在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失敗之後,又在摩西完成了出埃及記之後 而成。摩西要將他在西奈山所得的許多律法啟示,在上帝的默示下整理成有條理的書卷;

d. 民數記記以色列人在離開西奈、直到40年後來到約旦河東之時。在這期間,摩西大概也作過許多記錄,但民數記的內容顯然是經過選取的,因為40年飄流的日子只佔民數記三十六章經文裡的五章(民十五至十九章)。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的正月從加低斯巴尼亞出發往迦南(民二十1);亞倫在第四十年的五月初一日死在西珥山(民三十三38),百姓為他哀哭30天後(六月初一日)再出發(民二十29)。以色列人大約是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七、八月間敗過西宏和噩之後來到約旦河東的摩押平原(其後就發生了民二十二至三十六章所記的許多事情)。摩西大概就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四十年八至十月間整理寫成民數記;

e. 申一3說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在約旦河東的摩押平原向新一代以色列人重溫出埃及的歷史,並從中重申上帝給他們的律法和應許警告。摩西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十二月初一左右死。這樣,申命記大概就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四十年的十一月裡寫成。

9. 我們接納主前第十五世紀出埃及的看法(參出埃及記有關的討論),以色列人是在主前1445年出埃及,主前1444年到加低斯巴尼亞。這樣,摩西五經的寫成時間大概如下:

a.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大概是相繼寫於主前1444年及其後的幾年裡;

b. 民數記:大概寫於主前14069-12月間;

c. 申命記:大概寫於主前14051-2月間。

10. 摩西寫摩西五經,除了有上帝直接的啟示外,他還需要整理前人的資料(創世記),以及整理他自己先前的記事(出埃及記至申命記)。在這些過程裡,上帝必然保守了他的寫作正確無誤,不但記事真實準確,上帝的律法和信息也確實無誤。

11. 我們不否認摩西五經裡有些內容不是出自摩西之手,而是後人的補充:

a. 關於摩西的死的記載(申三十四章),顯然不會是摩西自己事先寫下的;

b. 對摩西的高度讚許(民十二3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大概不是摩西自我的稱讚;

c. 提到以色列後來有王(創三十六31),也有可能是後人補充的一句說話─但這無礙我們說摩西五經整體而言是摩西之作。

摩西五經整體結構

1. 個別獨立性

a. 個別書卷有本身的寫作結構

b. 個別書卷也在“與神同在的安息”這個聖經神學主題上有各別的重點;

c. 參下面各書卷註解時所作的分析討論

2. 五經一體性

a. 聖經本身的見證:例如舊約先知、新約,都以五經為一體、一個單元

1)先知的信息通常是訴諸“律法”,而不是訴諸五經中的某一卷;

2)新約稱五經為“律法”或“律法書”;

b. 猶太人傳統將這五卷歸為一卷,原因可能是它們:

1)都跟摩西有關

2)都一些基礎神學主題有關

3)都跟律法有關

c. 五經本身一個全盤的結構思路(當然在更高的層面上,整個舊約也是一個整體甚至整本聖經也是一個整體)。

3. 結構大綱

我們可以將上面的結構圖整理成如下的一個結構大綱:

A. 論創造與安息:上帝賜人安息的心意1至二3

B. 記述重尋失落的安息4三十六

第一階段:由創造到失樂園

1. 開始創造安息)(4-25

2. 失落犯罪被逐樂園)(

第二階段:由該隱出生到被逐

1. 期待裡再開始該隱)(1-2

2. 失落殺亞伯被逐)(3-24

第三階段:由塞特到洪水

1. 期待裡再開始塞特以挪士)(25至五32

2. 失落犯罪與洪水)(六至七)

第四階段:由挪亞方舟到巴別城塔

1. 期待裡再開始方舟挪亞一家)(1至九17

2. 失落巴別)(18至十一9

第五階段:由亞伯拉罕到在埃及受奴役

1. 期待裡再開始亞伯拉罕)(十一10至五十26

2. 失落(受奴役)出1至十二32

第六階段:由出埃及到在曠野飄流

1. 期待裡再開始出埃及)(十二33十二)

2. 失落不信而飄流)(十三至三十六)

C. 複述出埃及經過:人期待失落的安息在摩押平原準備入迦南

5. 結構分析

摩西五經可以分為三個大段落:

A. 論創造與安息:上帝賜人安息的心意1至二3

B. 記述重尋失落的安息4三十六

C. 人期待失落的安息:在摩押平原準備入迦南一至三十四)
頭一個大段落(A段)記上帝六日的創造,但以第七日的安息為它的高峰和焦點。

人固然是所有受造物當中的傑作,但安息是在人受造之後,成為整個段落的記載最後的高潮。這份安息本屬於上帝,但卻是期待人在與上帝同在當中去分享。人受造後,也就開始在與上帝同在當中分享這份安息。

第二個大段落(B段)記人類犯罪後在上帝的恩典中重尋那份失落了的安息。不過我們看見,在這個尋找安息的過程裡,主動的是上帝而不是人。人屢次失敗,但上帝總是在人每次失敗之後都為人預備救法和出路。在在看出A段裡所謂上帝的安息,確是祂要為人類預備的安息。祂要將安息賜給祂所造的人,直到人能接受和享受。

第三個大段落(C段) 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去到約旦河東,準備進入上帝所應許的迦南。雖然我們在今日知道,以色列 人進入迦南之後,因為仍舊對上帝沒有真正的信心,他們身在迦南而心未得著上帝所要賜的安息,但從摩西當日的角度來看,得以進入迦南,就是得著上帝所應許之 地,也 就是得著應許地所要賜與的安息,一份與上帝同在的安息(進迦南預表得安息;來四)。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以色列人還未得著安息,但安息已經是快要得著了。這樣,C複述出埃的重點申命記,期待進入迦南重得六日創造後第七日的安息”。所以,C段多少是對應著開頭的A段,造成前後一個對稱的結構。當中的經文,是由失落安息進到重得安息的橋樑,當中的主體,是出埃及時殺長子之災所帶出的逾越節,以致出埃及成了的“救贖”的象徵。換言之,是上帝所預定和制定的救贖,使失落了安息的人重新得回安息。這個也成了後來新約的主題。

除了前後A段和C段對稱之外,第二個大段落(B段)本身有一個平行的結構:

1)首先,第二個大段落可以分成六個段落,每個段落都依次平行的記述人在重尋安息的歷史上的一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再)開始尋找安息(再)失落安息(再)期待安息”的次序(在此,由於一個階段的結束〔“期待”〕即為下一個單元的開始”(因而造成一個循環的過程),所以我們在編寫B段部分的大綱時,就將“期待”和“開始”簡化,將有關經段記作一個新階段的“開始”)

2)其次,第一個階段記原世界的開始;第四階段世界的再開始。第二和第三個階段,以及第五和第六個階段,記有關主題在先後兩個世界裡的發展。
此外,若將前文分析的A段和C段也算作整體五經的段落,即前後共八個段落,那麼,我們看見頭尾有著對應的記載:

1開頭兩個關於創造的記載創一13;創二4-25

2最後兩個關於入迦南的記載出十二33民三十六;申一至三十四
至於“與上帝同在的安息”與“有上帝同在的土地(應許地)”的關係和它們在五經裡的情形,參上文“舊約神學概論”有關的討論。

我們看見人類六個尋找安息的循環,跟上帝六日的創造多少又有一些對應的地方。我們或者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五經的鋪排結構:

A. 六日創造(創一)

*三日一組(兩組記載)

1. 第一日至第三日創造(創一1-13

2. 第四日至第六日創造(創一14-31

B. 人已經進入安息(創二1-3

C. 六個循環(創二4至民三十六)

*三個一組(兩組記載)

1. 第一個至第三個循環(創二4至七)

2. 第四個至第六個循環(創八至民三十六)

D. 人期待進入安息(申)

歷史書卷範圍和歷史時期

1. 在中文聖經來說,舊約歷史書包括摩西五經之後的12個書卷: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2. 希伯來文聖經並無歷史書的分類。部分我們叫做歷史書的書卷,是放在先知書前先知書裡(視那些歷史書有如先知書,向以色列民啟示上帝的心意);其餘部分則放在稱做寫作的一個類別裡。

3. 我們的歷史書這個分類名稱,是著重有關書卷乃是記載以色列人在舊約時期的歷史,並不意味要反對希伯來文聖經稱部分歷史書為先知書的做法和意義。

4. 舊約12歷史書可分為三個階段:

a. 涉及立王前的歷史: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

b. 涉及王國期的歷史: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

c. 涉及亡國後的歷史: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5. 舊約歷史書以以斯帖記(或尼希米記)為最後的一部(或說舊約歷史以以斯帖〔或尼希米〕的事蹟為最後的一步)。跟著就是介乎舊約和新約之間達四百多年的無啟示的時期,學者習慣稱之為兩約之間的時期。

舊約先知的源起

1. 非保守派:以色列人是承襲或模仿外邦異教的先知制度(古代近東的民族如美索不達米亞或埃及也有他們的先知)。

2. 保守派:在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入迦南之前已經有先知在他們當中(申十八15-19)。以色列人的先知是蒙上帝特別揀選呼召,去傳達上帝要他們傳達的信息。

3. 關於以色列人的先知體系和其它古代近東民族的先知體系的關係,須注意:

a. 不論以色列人或外邦人,上帝與人的基本關係是一樣的,人需要與上帝和好相交,才得滿足;人需要上帝,於是尋索上帝;

b. 人有上帝的形像和意識,就設立宗教或偶像去滿足自己在屬靈方面的需要(比較羅一19-23):

1)包括編造上帝對人的要求(教條、生活規則);

2)包括編造人親近上帝的途徑(宗教制度、人員,例如:祭司、先知)。

c. 但聖經的宗教和其它古代近東的宗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體系:

1)古代近東民族的宗教在於人塑造上帝,不注重道德,要透過例如獻祭、魔咒、占卜努力去控制上帝;

2)聖經的宗教在上帝尋找人,重視聖潔道德生活勝過禮儀,上帝不會被人操控,祂根本不與人同類。

d. 創造主上帝在尋找人,就向人申明祂的要求,頒賜律例,設立獻祭制度和祭司;

e. 以色列人是生存在一個宗教意識極濃的近東文化環境裡,以色列人的宗教跟其它近東民族的異教多有接觸,難免會有相似或相同之處,但最重要的還是相異之處;

f. 上帝也會使用以色列人當時所認知的某些做法或體制(例如:立約、割禮),帶出更深的意義;

g. 其實不單是以色列人的先知體系跟外邦人的先知體系有相似之點,以色列人的祭司體系也跟外邦人的祭司體系有相似之處,但重要的仍是兩者不同的地方。

4. 上帝揀選和呼召人作祂的先知,向人傳達祂的信息,先知的職事就這樣開始了。

先知的職事

    先知的事奉有兩方面的功用:

1. 說話方面

a. 預言(telling before

1)這是我們想到先知一語的時候很容易就聯想到的一面。先知是先知先覺,預知及預言未來的人。

2)先知預言的目的:

a)預言審判,警誡罪人罪人,就是離棄律法的教導的人;也包括外邦列國;

b)預言復興,安慰義人義人,並不是完全無罪無過的人,而是願意持守律法以示信靠上帝的人。

    這樣,先知說預言並不是為預言而預言,而是為聽眾的需要而講有關的預言,傳達一個逼切的信息這就帶我們去思想先知事奉的第二個功用。

b. 宣告(telling forth

1)先知作為上帝的僕人,或上帝的代言人,祂就要說上帝要他說的話;

2)先知所說的話,有時是預言,但更多時不是預言,而是根據摩西的律法書,按照上帝的啟示和引導,向當前的聽眾百姓,宣告針對時弊或需要的信息。

2. 行動方面

a. 神蹟

1)以行動表明上帝的真實(例如:以利亞在迦密山的獻祭,王上十八20-40);

2)以行動表明所傳的信息的真實(例如:以賽亞露身赤足行走三年,賽二十2-4)。

b. 獻祭

1)不是祭司或大祭司在會幕(或聖殿)裡所專責的贖罪性的獻祭,而是在會幕(或聖殿)以外一些非贖罪性的獻祭:

a)一些涉及軍事處境的獻祭,例如:

1先知巴蘭的獻祭民二十二至二十四;彼後二16稱巴蘭為先知);

2〕撒母耳為掃羅獻祭(不是因為他是祭司或大祭司,而是因為他是先知)。

b)一些涉及政治處境的獻祭,例如:

1兩國之間立約的祭例如約書亞跟基遍人的立約大概不是大祭司以利亞撒或別的祭司主持立約,而是由約書亞主持立約;書九14);

2亞哈跟亞蘭王便哈達的立約王上二十34)。

c)或是別的屬靈意義的獻祭,例如:王上十八章:

1〕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獻祭;

2〕巴力先知也在迦密山上獻祭。

2)先知兼具獻祭的功能,除了一方面是因為在當代別的民族裡,先知也有獻祭的功能之外(例如上述先知巴蘭的獻祭),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因為在建立以色列民的過程裡,身兼先知身分的摩西(申十八15-19)也兼負獻祭的事奉,以致以後的先知也可以在某些場景裡兼負獻祭的事奉。

忠心的戰士和領袖

        約書亞本名『何西阿』(意即『他已經拯救』;民十三l6;申三十二44),是摩西給他改名叫『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已經拯救』,表示他承認以色列的上帝是救主。

    約書亞首先在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中出現(出十七8-13)。他代表摩西出戰,帶領以色列人大獲全勝,因此成為以色列人作戰的代表人物。當他在出埃及 記二十四章13節再次出現的時候,是跟摩西一起上西乃山。其後,他提醒摩西留意以色列營傳來的聲音,原來是拜偶像的活動(出三十二 17)。他有份參與摩西造法版的過程,亦見證法版保存在約櫃的經過。

    約書亞與迦勒是窺探迦南地的十二探子中,在回報時對於以色列人進佔該地的可能性作出正面評估的兩位(民十四章)。他親口見證那應許地確實是上帝給以色列的恩賜,並且對此深感欣悅。最後,上帝指定約書亞為摩西的繼位人,任命他接替摩西的領袖地位。

         在摩西五經記述約書亞的經文中,我們可以找到四個神學要旨:約書亞受上帝的任命作以色列的領袖;他在軍事方面的領導地位;他分配土地的角色;以及他在以色 列與上帝立約關係上所扮演的角色。在每一方面。都有上帝的說話和能力在約書亞身上顯出。在約書亞記亦同樣出現這四個要旨。

        新領袖的任命約書亞記第一章確立了約書亞作為上帝選立接任摩西的領導人物。隨著摩西去世,上帝便直接向約書亞說話,同時承諾會按照應許摩西的話,把地賜給 他們(申三十四4),以及像祂與摩西同在一樣,照樣與他同在(一6、7、9)。這正好說明了約書亞的使命。上帝在任命中首先應許與約書亞同在,為的是表明 上帝親自揀選和賜力量給約書亞,這是他作為領袖的先決條件,也是他的成功要素。約書亞如今還要等候的,是獲得以色列人接納他為他們的領袖——當他照上帝的 吩咐,帶領以色列安然渡過約但河的那一刻,這餘下的一件事便大功告成了。這次渡河的奇妙經歷,是上帝要在全以色列眼前高舉約書亞領導角色的途徑(四 14)。

        聖戰和殲滅迦南人約書亞在軍事上的領導角色不斷在約書亞記頭12章出現。其神學層面包括聖戰和殲滅該地所有人的問題:慈愛的上帝又怎能容許如此的殺戮—— 死的不單是拜偶像的迦南人,還有他們那些無辜的孩子?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可以訴諸上帝的主權和祂憤怒的審判。可是,由於此殲滅明顯是不道德的行為, 問題不可能因此便化解。另一個亦可能是相輔相成的解釋,則將焦點放在喇合一家和基遍人均能因為相信以色列的上帝而避免遭到上帝憤怒的審判(二8-13,九 9-10、24-25)。這是否意味著凡是離棄偶像,甘願歸順以色列和信服以色列的上帝之人,都有選擇的餘地?雖然以色列人似乎不願意讓任何迦南居民活命 (九7),而基遍人只是用欺騙的伎倆來換取平安的保證,但事實上我們也看不見有任何迦南人在接受以色列上帝的主權之後遭到處死。

    至於在殺害無辜方面,聖經亦沒有明確提到殺掉孩童。有關攻陷耶利哥和在艾城殺戮的記載,只提到年輕/年長的人,而沒有具體指到孩童(參六21,八 22-24)。原因可能是在於這是防禦的地方,而非人口集中的城市。在消滅夏瑣的一役中,經文提到凡有氣息的盡都殺滅(十一11-14)。但即使如此,我 們還是未能肯定在以色列人抵達時,城中除了軍隊之外是否還有其他人。這裡並非意圖暗示沒有無辜人被殺,只是在於指出聖經沒有在這方面給我們提供詳細的資 料。我們要知道的是,這個『盡都殺盡』 的觀念,在古代整個近東地區都是極為普遍的,亦即是說,上帝要以色列人藉著執行祂的審判,將所有抗拒以色列上帝的人盡都殺掉,來表明他們對上帝的歸順。反 觀約書亞記卻記載了有別於常規的例子——人因著相信以色列上帝和接納祂百姓的使者而得以保存性命——正是本書神學的一個特點。

        承受地業約書亞在十三至二十一章的分配土地,其實是接續摩西在約但河東已經進行分配的下半部分。雖然上帝應許賜給列祖和摩西的是約但河西的土地,但 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所分得的約但河東土地,也構成以色列國土的一部分。由上帝賜土地的觀念、各支派所獲分配的土地、以至利未人的城邑和逃城等,都是表明立約的本質。土地成了每個以色列宗族的財產。除了為著保存家業而將它一代一代傳下去之外,兩代之間亦是以此作為基地,將其生命的延續、 謀生之道和信仰代 代相傳。為此緣故,書中所列的城邑和境界名稱,跟歷代志上一至九章所詳列的家譜名單中,許多家族的名字完全一樣。
    約書亞記十三章1至7節和整個分地的過程,都有理想化的味道。儘管仍有迦南人佔據其中一部分土地繼續生活,但它卻不能否定上帝的應許已經完全應驗(二十一 43-45)。反之,這應許展望將有一天,以色列人會完全佔領該地而定居——根據聖經的記載,此事在大衛和所羅門的統治期間便完全成就。這整件事情的紀 錄,一方面見證了上帝的恩典如何供應百姓,另一方面亦見證了百姓如何忠心地聽上帝的吩咐而獲得本身的產業。

        上帝與以色列之間所立的約主導本書的思想脈絡,正是約書亞親自宣讀的約。八章30至35節和二十四全章都清楚地列出它的內容。我們在這兩處經文清楚 看見約書亞發揮其領導角色,確立了以色列與上帝之間的緊密關係。因著上帝的恩典,以色列國得以佔領她的國土,也得以敬拜獨一的真神。然而,我們不單在這裡 找到經文的立約部分。事實上,第五章的行割禮和守踰越節,以及將土地分給各支派,在以色列從上帝得著立約產業之神學意義來說,也構成了全書的一個重要部 分。

         約書亞又藉著重述主透過摩西所講的一番話(二十四2),來重申上帝與祂百姓所立的約。當中回顧了上帝在列祖,以及摩西與亞倫中間,有關應許和帶領百姓 進入應許地的種種作為。此外,上帝還帶領現今這一代經過約但河東的列國、帶他們渡過約但河,以及為他們爭戰,令他們佔領該地。上帝在這些事上不斷帥領和供 應他 們。凡此種種,均被理解為上帝是以厚恩對待祂的百姓。至於這約對百姓的要求,則是要他們尊崇耶和華為以色列唯一敬拜的真神,全然忠於祂。百姓同意接納這 約, 並成為彼此之間的見證人,在萬一有人離棄上帝和事奉別的神的時候,站出來指證那人的背約。

約書亞記之神學

    【上帝的聖潔和拯救屬性】

        約書亞記特別明顯反映上帝在聖潔和施行拯救方面的屬性。我們在上帝吩咐百姓遵守的禮儀中看見上帝的聖潔,其中包括:將百姓從約但河中取來的那幾塊石頭立在 吉甲,藉此記念上帝使他們得以踏在河床的干地上走過約但河(四19-24);在這件事上,祭司和約櫃亦擔當了特殊的角色(三至四章);以色列人行割禮(五 1-3);守踰越節(五10);約書亞直接面對耶和華軍隊的元帥(五13-15);有關抬約櫃過約但河(三至四章)及圍繞耶利哥城走七日(六章)的特殊指 示;找出亞干的罪,將他治死,以及在他受刑的地方立石為記(八章);在約但河東築了一座壇,讓住在那裡的百姓記念以色列上帝是他們的主(二十二 26-27);以及在重新立約的儀式之後,在示劍立石為證(二十四26-27)。這些行動和記念的物品,都證明上帝特別揀選了祂的百姓。只有那些甘願冒上 性命危險的人,才敢挑戰上帝的聖潔。無論是亞干的例子,抑或那些與以色列人對敵,以致等同於抗拒上帝為其百姓所定旨意的異族居民,他們全都要為錯誤付上生 命的代價。

        上帝的拯救作為特別在百姓的軍事勝利上彰顯出來,尤為突出的是兩個事例——耶利哥城牆不可思議地崩倒(六20),以及上帝從天上降下冰雹和叫日月停 止,讓以色列人能夠盡殺仇敵(十11-14)。正如上面提過,由於喇合、基遍人和約書亞等人對上帝信服,他們都獲得救恩。此外,上帝的拯救亦透過下列記述中反 映出來:以色列的敵人聽見以色列大勝,就聞風喪膽(五1);耶和華與約書亞同在,約書亞的聲名便傳揚遍地(六27);以及迦南的眾軍雖知道上帝的作為,卻 仍 然拒絕接受上帝的主權,以致要向以色列宣戰(九1-2,十l-5,十一l-5)。

    【百姓的產業】

        除了聽從上帝的旨意佔領該地之外,百姓在上帝面前得享安息也是另一個重要的神學主題。爭戰之後,全地都安享太平(十一23)。百姓進入他們的產業之後,可 以休養生息。這是普遍的現象。當中亦記載個別的分地,例如迦勒得希伯侖為他的產業,讓他得以安居(十四l5),而約書亞則定居於亭拿、西拉城(十九 50)。本書結尾分別記述了埋葬約書亞、約瑟和以利亞撒的地點(二十四29-33),顯示出他們最終得以在以色列人最初定居之巴勒斯坦主要山區內的三個墓 穴中永享安息。

    【在以色列史中的意義】

         本書的內容是要展示出歷史中的一個完美典範——一位像摩西的領袖如何帶領百姓進入應許地,繼而人民憑著信心完全佔領該地。本書在舊約書卷中發揮了 橋樑的角色:它上承五經和摩西律法,下接一個已安定下來的社會,甚至是一個由士師和君王統治的國家。上帝在賜給他們應許地和給予他們多方帶領上所彰顯的豐 富 恩典,除了能向百姓的後代見證上帝是按照祂的旨意帶領他們外,同時亦可以見證他們若以信心履行所立的約,將為他們定居該地的生活帶來各樣的祝福。其後,以 色列眾領袖和百姓的背約,為他們帶來了上帝的審判;不單得不著祝福,甚至使百姓要從那地連根拔起,被擄到他方。但即使如此,上帝仍藉著先知的預言,應許將 來會有 一位彌賽亞作領袖統治百姓,帶他們歸回應許地和完全得著約的祝福。那時,上帝與百姓所立的約將得以完全成就,而約書亞在久遠之前帶領百姓進佔的那地,亦將 再次蒙受上帝的豐厚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