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持守盼望

    彼得在他所寫的兩封書信中所處理的問題不一樣。在前書,他是針對著信徒受外邦人逼害而寫(彼前一67, 917,四121219,五812),後書則是應付異端;但是兩封書信中的共同點,則是基督徒的盼望。在他看來,逼迫與異端都能使信徒失去盼望,而基督徒若失去盼望,就會跟著失去生活的準則與動力。

    在彼得書信中,「榮耀」、「榮光」一類的字彙經常出現,僅是在前書便出現了十三次,是彼得用以形容救恩與盼望主要的用詞。在他的書信中,上帝是一位榮耀的上帝(彼前四1116,彼後一3);耶穌基督是一位有諸般榮耀的救主(彼前一11),登山變像是基督「從父上帝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的榮光中」顯出威榮(彼後一17),他從死裡復活也是榮耀的彰顯(彼前一21);信徒蒙召,不但現在有榮耀的喜樂(彼前一8),而且將來還要得榮耀(彼前一7;五4)——進入上帝「永遠的榮耀」(彼前五10)。

    另一方面,彼得承受了舊約的觀念,引用利十九2,說上帝是聖潔的上帝,而且是「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彼前一1617)。審判是彼得經常提到的事(彼前二1223,四517  ,彼後二49),活人死人都要在上帝面前交賬,一切「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彼前四3)都要被定罪;「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後二910),就連天使也不例外(彼後二4)。

    基本上,彼得認為信徒今生的生活,便是受了「榮耀」與「審判」的觀念所影響。從「得榮耀」的角度而言,信徒在今世生活「因信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彼前一8),基督的榮耀已經在末世顯現,但更大的榮耀與救恩都是預備在基督再來時得到,在這段期間,是信徒信心受試煉,受苦的時候(彼前一371213),因為這受苦的生活,正是表示信徒能否與基督一樣,「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

    十字架的道路是得榮耀的途徑;耶穌基督如此,信徒也一樣。在前書,彼得引用以賽亞書耶和華受苦的僕人來證明這一個論點(彼前二2125)。不過,要注意的是:當彼得以耶穌為榜樣時,他並沒有意思說信徒是憑受苦而得榮耀,不需基督的代贖;在彼前二24,他清楚地指出基督的死是信徒得以受苦的基礎:「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在第一章,他也說信徒得贖是憑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819)。

    至於彼得前書中一段難解釋的經文(三17至四6),基本的教訓也是先受苦後得榮耀的道理。「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四1)這句話,可以有三種解釋:

(一),受苦本身 有潔淨的功效;

(二),經文指的是基督的受苦,不是指基督徒的受苦;

(三),信徒在受洗時與基督同死,不再受罪惡控制。

    根據上下文,彼得講論的主題,是基督徒受苦,而不是基督受苦,在這前提下,對這段經文最自然的解釋,似乎是包括基督徒的受苦,而不僅是基督的受苦。但在第一與第三種解釋之間,第一種解說有它的困難,因為在彼得前書中,除去罪惡的方法,顯然是基督的寶血(一1819),這在洗禮上表現出來(三21),而受苦本身卻不能使人的罪得潔淨。有人認為第三種解說的困難是在於「與基督同死」的觀念是出自保羅的教訓;但是,彼得四13曾提及與基督一同受苦,五14又再以基督為榜樣講到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所以我們也不能說「與基督同死」的觀念絕不會在彼得書信中出現。無論如何,在整段經文中,我們可發現彼得認為基督徒在世生活面臨的問題,是他們還活在肉體中:受苦是肉體按著人的樣式受審判(四17),但最終信徒卻會像基督一樣復活(四6)。

    然而,在彼得的教訓中,今世的生活並不僅是消極的受苦。在他看來,信徒受苦的基本原因,應是因行善而受苦(彼前二20)。「行善」是彼得強調的基督徒品格,是一個認識上帝聖潔的人對上帝的信心所引起的正當行動(彼前一1718,四19)是信徒得救的確據(彼後一10),這種好行動的功用,一方面是叫人「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與上帝」(彼前二12),另一方面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

    在「榮耀」與「審判」這二個主題之外,彼得也強調上帝的恩典和憐憫。一個人成為基督徒是出於上帝的恩召和揀選(彼後一10,彼前二9),他蒙了上帝的憐憫(彼前一3,二10),是嘗過主恩滋味的人(彼前二3),也是承受生命之恩典的人(彼前四7)。事實上,在彼得眼中,整個得救的過程也同樣是上帝的恩典:「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五10)對於不信的世人而言,主第二次再來的日子尚未來臨,也正是表示上帝「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上帝的恩典並不表示他容許人死後有第二次悔改的機會,這不是彼前三19的教訓。這節經文所能容許的解釋只有三種:

(一)對挪亞時代墮落的天使宣告勝利;

(二)對挪亞時代墮落的人宣告勝利的消息;

(三)在挪亞時代藉挪亞傳福音。

    第三個解釋最為合理,因為三20清楚地指出:十九節「在監獄中的靈」便是挪亞時代不信從的人。事實上,在彼得書信中,我們可看到上帝的恩典不但可在新約耶穌基督身上看到,在舊約時代已有人得救(彼前三20;彼後二7),上帝的福音已傳開(彼後二5),而且上帝的靈亦藉先知啟示了救恩的真道(彼後一1921  ;彼前2224)。新約時代所成就的事是連天使都要詳細察看的(彼前一1012),信徒是承繼了以色列人為揀選的族類、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這種恩典襯托出上帝的榮耀,也成為基督徒在今世榮耀上帝的推動力和根據(彼前二910)。

信仰的要素

    猶大書和彼得後書同樣是為反對一些假先知而寫,書中充滿許多責備這些人的話語,但是,從這些責備的話語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上帝藉著猶大書所要啟示的真理。

    在猶大書中,一個很明顯的現象便是他引用不少舊約的典故,例如:出埃及的經過(5),所多瑪、蛾摩拉的滅亡(7),該隱的道路(11),巴蘭的錯謬(11),可拉的背叛(11)。除此以外,他所提及的一些不守本份的天使(6),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屍首爭辯一事(9),以及以諾的預言(1415),可能是引自「以諾書」和「摩西升天記」。這些舊約聖經以外的典故,特別是以諾的預言,引起一個基本問題:猶大是否認為舊約聖經以外的經典也具同等權威?從猶大書本身的教訓而言,我們實在沒有足夠的線索來回答這問題,我們所能說的是:他認為這些典故都是真的。

    在猶大書中,我們倒是可以找到足夠的線索,瞭解他心目中信仰的要素。首先,書中的一個特點,便是我們發現他經常提及「信仰」。這字在原文先後出現了三次,新譯本將它一致地譯出來。

   「論到我們共享的救恩……要竭力維護從前一次便全交給了聖徒的信仰。」(3

   「要在至聖的信仰上建立自己。」  20

    將這二節經文與第十七節一起參照,我們便發現猶大心目中認為最基本的便是耶穌基督與使徒們所教訓的話,這些話已經成為「信仰」,有了固定的內容,而且是與救恩有密切的關係。

    也許我們可進一步地間:這信仰的要素是甚麼呢?在猶大書中,他曾三次用不同的話語指出假先知的錯誤,從這三段話中,我們可看到正面的內容:

     「有些人……將我們上帝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識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4

     「……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要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15

     「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18

    從這些話語中,我們可以發現信仰的要素是:順服耶穌基督是主,並且不辜負上帝的恩典。

    在他看來,假先知之存在,是因為教會中有一些人像古時以色列人一樣,被主救出了埃及,卻不信他(5)。這些人不能接受上帝的啟示,卻「譭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只知道按本性所領悟的事(10),這些事便是「只顧自己」 (12),發怨言(16),輕慢、譭謗(8),譏誚(18),順私慾行事(16),及污穢身體(8)。這些人「是屬血氣的,沒有聖靈。」(19

    針對這些假先知,猶大書中的另一個特徵,便是充滿末世的警告。對他而言,假先知的興起是末世的現象(7),但是,這些人所要面對的,是主降臨時所帶來的審判(1415)。他形容這審判時,說他們的結局是被「滅絕」(5),有永火的刑罰(7),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13),他們要面對「大日的審判」(6)。

    但是,在這一切之外,我們也可以從猶大書中看到基督徒的信仰內容和生活模式:救恩的源頭是在乎上帝自己,他呼召人,愛人,保守人(1),使信徒有聖靈(2019),可以「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的榮耀之前」(24)。基督徒的責任,便是「保守自己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21),存敬畏上帝的心,知恩圖報(4),而且過禱告的生活和愛的團契生活(1220),彼此扶持,但卻不容讓罪惡(2223)。

未見的天境與上帝的可怕

    希伯來書著者的勸告,主要是基於兩個經常出現的主題。

    第一個最明顯的主題,便是希伯來書作者所極力強調的一個不是肉眼可見的未來世界。在作者眼中,現有的世界是短暫的,終有一天會被廢去(一1012,十二27),世人最大的問題便是「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九27),而且也「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二15)。但上帝為人所預備的,卻是要人做他的兒子,叫萬物都服在他下面,進榮耀裡去(二610),這是「天上的家鄉」(十一16),「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信徒也都聽見了這天上的呼召(三1)。

    作 者在書中並沒有詳細說明這天家的情況,他特別強調的是這家在舊約中已經明顯地應許,而且也是舊約的信徒所嚮往的目的地。首先,他指出上帝在舊約中已經應許 了一種「安息」,這安息不是安息日,也不是指以色列人進迦南這件事,而是「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四111)。在希伯來書十一章,他特別以亞伯拉罕和列祖為例,說他們在迦南地寄居,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十一1415

    在整卷書信中,作者又用相當多的篇幅(第七至十章)做比較,從舊約的祭祀制度看到這天上的景象:從麥基洗德祭司的職份和應許(創十四1724  ;詩一一0),我們可看到新約另一位屬天的祭司;而舊約人手所造的聖殿不過是天上真聖所的影像(九24),整個祭祀制度也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體的真像」(十1)。作者形容這天上的影像時,說它與舊約事物比較之下,顯出有「更尊貴的名」(一4),「更美的指望」(七19),「更美之約」(七22),「更美的祭司職位」(八6),「更美的祭物」(九23),「更美長存的家業」(十34,十一16),「更美的復活」(十一35),「更美的事」(十一40),「更美的血」(十二24)。「天上」是一個極吸引人的境界!

     第二個基礎主題是上帝的嚴厲。這主題在希伯來書中雖然沒有詳細討論,但卻經常出現。他說:「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十二29)「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十31)「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九27)在審判之時,會有「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十27)。

    在希伯來書中,作者最少三次將新約時代與舊約時代作對比,但每一次作者都指出新約的恩典並不廢棄上帝的嚴厲,反而增加人的責任。首先,對信息的傳遞人而言,新舊約的信息都是出於上帝,但舊約的信息是「藉眾先知」(一1)「天使」(二2)傳的,新約是藉著上帝的兒子傳的,又經上帝親自證實(一2,二34);但正因如此,「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那藉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實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二23

    跟 著,作者在書中詳細講論基督所完成的贖罪祭是超越舊約祭司所作的,但這種現象也正構成新 約時代的人的責任:「人幹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憫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 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十2829

    同樣地,當作者將新舊約敬拜的地點作對比時,他指出舊約時代上帝在西乃山的顯現是「極其可怕」的(十二21),但新約時代的信徒雖是到天上的城邑敬拜, 上帝的威嚴和權能也比舊約更甚,「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

    因此,「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十二25

    在這情形下,希伯來書作者指出有些人是「罪不可赦」的——「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十2627

永遠的救贖與恆忍的信心

    在希伯來書著者的眼中,與天上的境界有密切關係的人物無疑是耶穌基督。他使世人能以親近那可怕的永生上帝而且獲得更美的天上事物。論及耶穌基督的名稱,作者曾稱他為「主」(二3),表示他也與早期教會承受同樣的信仰。但他最獨特的稱呼是稱呼他為「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四14),這二個名稱主要所要表達的是指出耶穌是「創始者和成終者」(十二2)。

    希伯來書的作者描述耶穌基督的身份時,一開始便指出他是「兒子」,這兒子不但遠超古時的眾先知,也高過天使(一414);上帝藉著他創造世界,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托住萬有」(一23);他先於宇宙而存在,從他身上世人可以看到上帝的本性。在希伯來書中,這兒子的身份也表示他「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七3),有「無窮生命的大能」(七16),使他祭司的職份成為「長久不更換」,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所特別強調的,是耶穌基督的人性。上帝除了耶穌基督,還有「許多的兒子」(二10)。他在書中曾十次用「耶穌」的名字(二9,五14等),同時指出他在世時與人一樣「成了血肉之體」(二14),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二17),也凡事受過試探(四15)且因之而受苦(二18),他曾死過(二14),並和人一樣「被軟弱所困」(五2);更特別的,是希伯來書作者指出:耶穌基督勝過試探與死亡,是因上帝聽了他的「大聲哀哭,流淚禱告」(五7),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五8)。

    在基督為大祭司的身份上,希伯來書作者基本上認為他是「更美之約的中保」(七22,八6)。首先,他指出這位大祭司的代求工作超越,舊約的祭司。由於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藉著死敗壞了死亡的權勢(二14),永遠活著,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七26),但另一方面,因為他與弟兄們完全相同,所以他也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二17),能體恤人的軟弱(四15),也「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二18),是「永遠得救的根源」(五9)。其次,希伯來書作者也指出這位中保所獻的祭物成全了更美之約。在他看來,舊約的基本弱點,一方面在乎人的軟弱(七1828),另一方面也是因所獻的祭物不能洗淨人的良心(九9),使獻祭者不敢坦然親近上帝,但基督以自己的身體為祭物(九131426),他的死洗淨了人的良心(九14,十22),使人成聖(十10),而且叫人永遠完全(十14)。

    在強調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之中,希伯來書作者並不忽略人的責任。最典型的話,莫如十1922一 段的話:「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 家……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的面前……。」希伯來書作者強調信心,並非否定耶穌基督的工作,更非認為他的工作不夠完全,而是因為他的救恩已 經完成。他說知道真道而沒有信心的人罪不可赦,(十2627)原因也是在此。

    可是,希伯來書的作者這種嚴厲的話,卻引起這書中最難解釋的難題:「一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訓是否合乎聖經的教訓?與這問題有關的經文是六48以及十2631。這二段經文有各種不同的解釋:

1)所談的不是得救的問題,而是得賞賜的問題;

2)這些是假設性的講法,而不是真正會發生的事;

3)所談的是真正失去救恩的可能性;

4)所說的是:一個人會體會基督徒的生活,甚至享受其中的好處,而沒有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子;

5)所講的是禮儀問題,而不是救恩。

    這些解釋,除了第一種說法較缺乏證據支持外,其他都有證據。從希伯來書作者的立場而言,他的讀者們顯然沒有真正的失落(參六9,十39), 但看他說話的語氣,經文所警告的情形卻又不可能是純粹假設。第三、四、五種解釋,基 本上都是接受「『基督徒』可能會失去救恩」的看法,它們的分別則在於第三說認為這些失去救恩的人是真正有信心的人,而第四、五兩說則認為他們沒有真正的信 心。倘若我們根據作者本人在第三、四兩章經文討論安息的問題所用的例證,顯然舊約時代在曠野倒斃的以色列人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些人從埃及出來,顯然有所 經歷,但卻不得安息。從作者的立場,他們的毛病是「不信」(三12,四2),或「不信從」(三18,四11)。

    那麼,是否有可能這些人開始時相信,而後來不信呢?作者所關心的問題,顯然不是在這點上。他真正關心的,是救恩和信心的特質。在他看來,由於耶穌基督的工作,掌死權的魔鬼已被擊敗,人的罪已得洗淨,「永遠贖罪的事」(九12)已經完成,通天之路已打開(九24)。但是另一方面,作者也明顯指出上帝還沒有將萬有放在人的腳下(二68),甚至還沒有放在耶穌基督的腳下(十13),基督徒有軟弱、試探,必須等候基督第二次降臨才得「救恩」(九28),因此,作者在十一章指出信心的特性便是仰望將來的應許、那未見的家鄉(十一16),而開始踏上「寄居的旅程。與信心一同出現的字眼,是「應許」(十一13),「恆心忍耐」(十一27)「盼望」(三6,六11  18,七19,十23),有信心的人是得著應許,是靈魂得救的人(十3639)。

    因此,當希伯來書作者同時強調耶穌基督完成的救贖與恆忍的信心時,他並沒有否定其中任何一面的真理,而是認為這二面的真理是相輔相成的。

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見證

      除了神蹟可指示人歸向基督以外,約翰的著作也強調見證的重要。約翰福音中,我們可看到耶穌基督屢次向世人宣告,說他是生命的糧(約六4835),世界的光(約八12),羊的門(約十7),好牧人(約十11)等等,但是法利賽人的回答是:「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約八12

    針對著這種否定,耶穌基督的回答是:「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八14

    世人因為受了罪惡與死亡的轄制,言行不一致(約八2124),所以失去為自己做見證的可靠性,但耶穌基督是生命,是道路,而這生命的道路便是在「人子被高舉──死與復活──上彰顯出來(約八38)。換言之,耶穌給自己作見證的可靠性,是在乎他不但宣稱自己是生命,而且以行動顯示生命。「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五36

    除了耶穌基督自己的見證,約翰也提到父的見證。這上帝的見證可包括:「聖靈、水與血。」(約壹五810

    在第六節,約翰說耶穌基督是藉水與血而來,而且說「不單是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根據這話,「血」所指的,顯然是他的死,而「水」要不是指他的降生,就是指他受洗的事,而最可能的應是指他的受洗。根據這節經文,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的死與受洗事實上也是父的見證。

    另一處提及父的見證的經文是約五3340,約翰記載耶穌基督的話)以施洗約翰(3335節)、神蹟(36節)和聖經(3740節)為父神見證的內容。在約翰福音中,作者多次提到施洗約翰見證的重要性(一68151951  22 30;五3335),同樣,他也強調舊約的聖經和先知都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約三1415,六4551,八56,十二41)。在耶穌基督以後,約翰強調使徒的見證。在十字架的記載之後,他特別加上了一句話:「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十九35

    使徒的見證,是此後門徒相信的根據。這句話也解釋了約廿28的話:「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表面上看來,這句話好像是說信心不用眼見的事實作為支持,其實約翰是要我們瞭解:在耶穌基督離世之後,世人只能接受門徒的見證而相信,而他記載耶穌基督的事蹟,目的便是要做見證(約廿3031,廿一24  )。

    作見證的除了使徒之外,還有其他的人。約翰在他福音書的第四章,便說撒瑪利亞婦人遇見耶穌之後,便回去城裡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約四39

    從這個例子推論,我們可說雖然「見證」這個名詞沒有出現在記載之中,安得烈與腓力遇見耶穌之後,事實上也是作了見證(約一4046)。

    在耶穌基督再來之前,啟示錄所描寫的教會,也是一個見證的教會。在他的異象中(啟十一114),約翰看見外邦人踐踏聖殿四十二個月的時候,有兩個見證人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的能力與舊約的先知以利亞和摩西一樣(參上下一10  ;王上十七1;出七1719)。在這段上帝所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人可以殺他們;他們只有在工作完畢後,才會被殺。

    在致七教會的書信中,我們也看到主耶穌為非拉鐵非的教會開了一個無人能關的門(啟二79),也看到他稱讚別迦摩教會與忠心的見證人一樣,持守主的名。我們可以套用他的一句名言,說:「弟兄勝過他(撒怛),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

    羔羊以死見證上帝,同樣門徒也以死作見證,見證因而產生效力(啟十九13),也就是這些人與主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

信心

    神蹟與人的見證都指向耶穌基督,可說是客觀的、外在的;聖靈也見證基督,是內在的,但卻只住在信徒心中。一個人要得耶穌基督的生命,主觀的因素便是信心。

    在 約翰的著作中,有時他以「看見」代替信心。神蹟是彰顯耶穌基督的榮耀,應該能夠使人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但這卻又是屬天的事,因此有些人不能領會。在五餅 二 魚的神蹟以後,耶穌便責備那些尋找他的人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約六26

    瞎子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之後,耶穌也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九39

    信心是一種屬靈的眼光與體驗。

    在約翰的著作中,一個人得永生的方法,有時候是信心,例如,「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三1516),有時則是認識,例如:「認識你獨一的真神,而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當撒瑪利亞人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四42)的時候,「知道」是在「信心」之前;但有時,信心與知道也會一齊出現,好像是一件事。例如彼得對耶穌說:「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聖者。」(約六69;參約一四16

    在約翰福音中,信心是一種知識,作者常在「相信」的後面加上一句話來形容信心的內容: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約廿31,八24,十一27,十三19),信子在父裡面而父又在子裡面(約十四11),信父差遣了子(約十一42,十七8)。

    在約翰一書,我們也看到作者經常提到信徒們知道一些事:知道上帝是公義的,也知道凡行公義的都是他所生的(二29),「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三5),「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三2)……等等。在上述經句中,「相信」是等於「同意」、「認識」

    另一方面,信心也是一種行動。約翰用幾個方法表達這方面的真理。在約一12,他認為信心便是接待:「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在啟三20那句著名的話也有同樣的意思:「若有人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約翰也用好些動詞來表示信心的含意:「來」(約五40,六374465;啟廿二17),「跟從」(約八12),「進入」(約十9),「飲」(約四13)和「吃」(約六54)等。在約翰的記載中耶穌甚至這樣對猶太人說:「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約六29

    此外,他更採用一種獨特的語法:「信入」他的名(約一122318),表示信心的行動是一種委身。信耶穌的名便是承認他的權柄,而且屈服在他的權柄之下。

     由 於真的信心須同時具備內容與委身,在約翰福音中我們看到兩種表面上有信心而沒有生命的人。第一種人是第二章至第三章所說的——有許多人看見了耶穌所行的, 就信了他的名,但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這種人可以尼哥底母為代表,他們知道耶穌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卻不認識他是上帝的兒子。第二種人見於第八章 —— 有些猶太人信了耶穌,但卻不是他的門徒,更不是上帝的兒子,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這些人心中滿了仇殺與謊言,「沒有常常遵守我的道。」

    與 上述兩種人相反的,是約翰福音第九章的瞎子。這人起初對耶穌的認識,只是承認他是個先知(第十八節),為了堅持這觀念,他甚至被猶太人趕出會堂;但在被逐 以後,他進一步地「信上帝的兒子」而且拜他,真正的「看見」(卅五至卅九節)。在這件事中,上帝的行動、人的認識與委身互相交織,產生了得生命的信心(參 約 廿31)。

    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的人,由於有了生命,便能過得勝的生活。約翰記載耶穌在世時已對門徒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在書信中,他又宣稱「小子們哪,你們是屬上帝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四4

    他又說:「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

    這個得勝的表現,是在乎發揮屬乎天上生命的愛心。愛心的最高表現)便是為弟兄捨命,是對基督、上帝的兒子絕對的委身(約壹三16,五1)。另一方面,這種對基督的委身,就產生了啟示錄所要求的忠心(啟二10  )。忠心見證的結果,是「上帝的道」(啟十九13)征服世界。因此,約翰在啟示錄也說:「弟兄勝過他(撒但),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自己的性命。」

    換言之,藉著信心,信徒與耶穌基督合一,得他的生命,有他的生活樣式,勝過世界,在黑暗中照出光明。

聖靈

    約翰曾記載耶穌基督有無限量的聖靈(約三34),而且說聖靈降臨在他身上證明他的身份是那要來的一位(約一32)。在他的著作中,我們也可看到聖靈的工作與耶穌所要賜人的生命有密切的關係:「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要進上帝國得生命,必須從「水和聖靈」而生(約三56),而耶穌基督復活所賜的活水江河──豐盛的生命,也是指聖靈而言(約七3839,參約廿22)。

    最能代表約翰對聖靈的看法的,就是他所用的一個特別名詞:「另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保惠師」這個字在原文基本的意思是「被召來在旁邊的人」。這人的工作可以是輔導、支持或幫助;後來這字又有「辯護人」的意思,因此在約壹二1和合本譯為「中保」。將壹二1與約十四16兩節經文比較,我們便可發現聖靈為何稱為「另一位」保惠師了:因為耶穌基督是第一位保惠師。在約翰的著作中,聖靈可說是耶穌基督的替身。他的降臨是「要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7)他的降臨保證門徒在世不因耶穌基督的離開而成為孤兒(約十四17

    聖靈與耶穌基督的分別,主要是在工作上。子的責任是將父啟示出來(約一18),並榮耀父(約十七4),聖靈的工作則是為子作見證(約十五26  ,約壹四23),榮耀子(約十六14)。另一個不同點是:子的降臨是住在世上,而聖靈的降臨,則是住在信徒心裡(約十四17  ,約壹二17),因為世人已經棄絕了耶穌基督。聖靈的來臨,給信徒帶來了平安(約十四2728)、喜樂(約十六672022)。從這個角度說,聖靈是信徒的安慰者。

    聖靈在約翰福音中另一個名稱是「真理的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約壹四6),因為他為子作見證的方法,是「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耶穌在世時所說的話,有時門徒不明白,聖靈降臨之後他們便明白了(約二22,十六1213  ;約壹二20)。而且,耶穌在世時所作的事,門徒也會因聖靈的同在,而「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16)。

    聖靈的工作不僅是安慰和引導,更是門徒在受逼迫仇恨時所作見證生效的原因:「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審判。」(約十六810

    「自己責備自己」原文含意是「有權威的檢查」、「決定性的判斷,新譯本譯為指證世人的罪」。聖靈為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並沒有因他住在信徒心中而失效,反而使不信者更無可推諉。

2015年1月3日 星期六

盧斯特爾之雅各書結構

    早在1952年,德國學者盧斯特爾(M. Rustler)認為雅各書是由三個簡單的部份組合而成,並且該卷書是針對當時的社會問題。他認為基本的社會主題是富人和窮人之間的緊張狀態。他把雅各書的內容大綱分為以下的三個部份︰

    1.  神學立場               1:2-27
    2.  實踐倫理               2:1-3:12
    3.  末世論                 3:13-5:20

    可見盧斯特爾的大綱是按著神學主題而設計。這是一般新約書信的形式;因此他認為雅各的教導是屬於教義性的;從神學立場開始,以實踐生活為本,最後以末世警告信徒為結論。

    按這樣的設計,可讓我們看見雅各書內容結構的一個簡單輪廓:就是第1章為一段落,第2章至第312節是一個段落,第313節至第5章是另一個段落。

狄比留斯之雅各書的結構

    著名的雅各書學者狄比留斯(Martin Dibelius)1964年認為雅各書是屬於勸勉文學體裁(paraenesis)。同時他否認雅各書中的格言及段落間有任何關聯。幾十年來他的看法支配了雅各書的研究方向。直今,他的觀點才重新被檢討。另外,狄比留斯提出說貧窮這主題是基督徒的一種理想的思想。

    狄比留斯所設計的結構如下︰

    序言                                        1:1
    一系列有關試探的談論                        1:2-18
    一系列有關聽道與行道的談論                  1:19-27
    一篇有關偏心的論文                          2:1-13
    一篇有關信心與行為的論文                    2:14-26
    一篇有關舌頭的論文                          3:1-12
    一組反對爭論的談論                          3:13-4:12
    一組反對世俗商人與富人的談論                4:13-5:6
    一系列有關種種主題的談論                    5:7-20

    可見這是一個按著「內容」(contents)而設計的結構。這結構的分割也是按著主題段落來排列。它的論據卻是「談論」(discourse)及「論文」(thesis)

    不管怎樣,這樣的設計似乎是盧斯特爾的一個詳細版本,並無太大的分別。

法蘭西之雅各書的結構

    英國學者法蘭西(F.O. Francis)1960年為雅各書的結構提出以下的準則︰

    (1)  他認為書信的引言是雙重的。
    (2)  引言通常含有祝福 / 感謝的話語。
    (3)  引言通常會有問候的說話。
    (4)  引言的主題常在書信的其餘部分重複。

    在書卷的結語,有以下的準則︰

    (1)  在雅各書與約翰一書的結語都有關於末世的談話。
    (2)  書信的結語常擁有重複的主題。
    (3)  「關於萬事的」(προ παντων)加上一個盼望或是一個誓言,這常出現在希臘書信的結語中。
    (4)  以禱告為結束,這是基督徒書信的形式。

   根據以上的準則,法蘭西把雅各書分成四大部份︰

1.  1:2-111:12-25。這書信擁有一個雙重的引言,為了平衡喜樂和賜福的相同主題。這兩個引言也陳述了三個主要思想;即是,試驗導致堅忍(1:2-4,12-18),智慧 - 言語 - 責備(1:5-8,19-21)以及富有 - 貧窮  - 言語的實行(1:9-11,22-25)

2.  1:26-27 則是這卷書的“關鍵點”(pivotal point),為那兩個主要部份的引言作一扼要說明,並且引導讀者轉去這書信的主要內容部分。

3.  2:1-263:1-5:6 是構成這卷書的主要內容。第一部份以試驗為主題、以“狂暴”的行為作結束,指明亞伯拉罕企圖殺那沒有反抗的以撒(5:6)。第二部分(3:1-5:6)乃是由審判、律法、富人與行為結合為主題,並且這些主題都是順著秩序加以分段的。

4.  5:7-8重申一些主題;5:12-20 是書信的結束部分︰其中有“主題的重複”(thematic reprise),也與希臘書信相似,例如,起誓公式、盼望與禱告。這樣的結論使雅各書被認為是一種書信體裁。

    按這些“準則”,法蘭西就設計出以下的結構︰

    1.  冗長的引言變為兩個平行的小組。             1:2-27
        小組 ()                               1:2-11
        在受苦中喜樂                                1:2-4
        在禱告中忍耐                                1:5-8
        富人與窮人以及他們的角色                    1:9-11
        小組  ()                              1:12-25
        1:12-18    1:2-4 相配;
        1:19-21    1:5-8 相配;
        1:22-25    1:9-11 相配。
        1:26-27  是書信的關鍵點

    2.  信心與偏心。                         2:1-26
        (2:1-26 可分成各小組︰2:1-72:82:9-132:14-172:18-25[2:18-25又可細分為2:18-202:21-242:25 ];而第26節是一個簡要結論)

    3.  3:1-5:6 組成以下幾個單元。      
        逆語與良言                                  3:1-12
        兩種智慧                                    3:13-18
        抵觸狀況                                    4:1-12
        傲慢與不公正
        (重複主題,例如 3:13-16)                       4:13-5:6

    4.  最後的勸戒。                                5:7-20
        是一個附屬的單元,乃是重複上文之主題。
        批評中的忍耐(重述 4:11);祝福(重述 1:12)  5:7-11
        不可起誓(重述「舌頭的濫用」 3:6910)       5:12
        禱告(重述 1:5; 4:20)與挽回過失者(重述 1:16)        5:13-20

  可見法蘭西將整卷雅各書的內容結構分析成許多不同的文學單元形式(literary unit/forms)。這些單元並沒有脫離主題內容,這樣的分割是一個以「形式」(form)結構。

亞當森之雅各書的結構

    當代美國的雅各書學者亞當森(James B. Adamson)認為雅各書是一封類似預言性的(quasi-prophetic)書信,以及含有教牧性的指導。換言之,他認為雅各書乃是一封“教牧書信”(a pastoral epistle),因為作者雅各乃執行牧者的職責與權柄,故他可被視為耶路撒冷的首位“主教”,猶如他在徒15:23寫下的公函,顯示他有寫信之技巧。

    亞當森指出一般讀者對雅各書的結構有兩個錯誤:

  第一,雅各書缺乏合一性和連貫性(unity and coherence)

  第二,雅各對基督教的觀念乃是獨特而非傳統的。

    他認為雅各書的結構與風格乃是「持續合一性」(sustained unity)、它們是不容置疑的。作者雅各有力的語文的使用、其個人性格及基督徒思想都顯露在整本書信中。另外,雅各的特性乃是把其資訊的總結放在引言中,然後重複這些主題,也詳細描述。

    亞當森認為雅1:3,4這兩節中含有雅各的神學思想 ─ “信心”(faith)、“堅忍”(endurance)、“功用”(work),完全、無缺欠和賞賜。

    亞 當森認為雅各書並非將重要的教義都包含在基督徒的信心裏,因為雅各的物件已曉得基督教的信仰。其書信的目的乃是要指出基督徒應當活出上帝的律法。因此,雅 各書是一封實踐的書信,藉此幫助基督徒活出他們的信心。所以書信中經常出現為錯誤觀念的改正、誤解和背道的提醒,希望基督徒的信仰與行為可以相稱。亞當森 認為雅各書應當在新約的亮光下來閱讀,使人更能平衡信心和行為。

  另一方面,雅各書的範圍也較廣泛,其論點包含上帝和人的本質、貪欲和邪惡、驕傲和財富等等。亞當森指出,如果今日的讀者對雅各書有正確的理解,就可讓我們回到初期教會的情況。

    亞當森對雅各書結構的設計如下:
    I.  問候                    1:1
     II.  基督徒的信心                                1:2-11
          1.  考驗、試煉與成就                 1:2-4
          2.  引導的祈禱                       1:5-8
          3.  安慰卑賤的窮人和懲戒傲慢的富人   1:9-11
    III.  福音的應許                                  1:12-27
          1.  忠心忍耐勝過試探                 1:12-21
          2.  聽道與行道者(小心其舌頭)     1:22-27     

     IV.  基督徒的生活                                2:1-26
          1.  社會關懷與社會分裂               2:1-13
          2.  行為證明信心                     2:14-26
          經文:  教師是誰?                           3:1
      V.  基督徒的勸告                                3:2-18
          1.  舌頭的力量與靠不住(邪惡的威脅)    3:2-12
          2.  舌頭的自大爭論與真智慧的對比     3:13-18
     VI.  世俗的愛與神的愛                            4:1-10
    VII.  警告                                        4:11-17
          1.  不可論斷                         4:11-12
          2.  不可為明日謀算                   4:13-17
   VIII.  結語                                        5:1-18
          1.  不義的富人之審判                 5:1-6
          2.  忍耐等候主來                     5:7-11
          3.  不可起誓                         5:12
          4.  教會與活動                       5:13-18
          回應經文:對靈魂的拯救可獲得大賞賜  5:19-20  

    這是一個精妙的「內容」結構形式。可見亞當森對雅各書各主題有深入的分析,因為他將各主題合一連貫性地組織出來,尤其是他以一個「經文」及「回應經文」作為前呼後應的準繩,使全卷書都被連串起來。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