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持守盼望

    彼得在他所寫的兩封書信中所處理的問題不一樣。在前書,他是針對著信徒受外邦人逼害而寫(彼前一67, 917,四121219,五812),後書則是應付異端;但是兩封書信中的共同點,則是基督徒的盼望。在他看來,逼迫與異端都能使信徒失去盼望,而基督徒若失去盼望,就會跟著失去生活的準則與動力。

    在彼得書信中,「榮耀」、「榮光」一類的字彙經常出現,僅是在前書便出現了十三次,是彼得用以形容救恩與盼望主要的用詞。在他的書信中,上帝是一位榮耀的上帝(彼前四1116,彼後一3);耶穌基督是一位有諸般榮耀的救主(彼前一11),登山變像是基督「從父上帝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的榮光中」顯出威榮(彼後一17),他從死裡復活也是榮耀的彰顯(彼前一21);信徒蒙召,不但現在有榮耀的喜樂(彼前一8),而且將來還要得榮耀(彼前一7;五4)——進入上帝「永遠的榮耀」(彼前五10)。

    另一方面,彼得承受了舊約的觀念,引用利十九2,說上帝是聖潔的上帝,而且是「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彼前一1617)。審判是彼得經常提到的事(彼前二1223,四517  ,彼後二49),活人死人都要在上帝面前交賬,一切「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彼前四3)都要被定罪;「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後二910),就連天使也不例外(彼後二4)。

    基本上,彼得認為信徒今生的生活,便是受了「榮耀」與「審判」的觀念所影響。從「得榮耀」的角度而言,信徒在今世生活「因信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彼前一8),基督的榮耀已經在末世顯現,但更大的榮耀與救恩都是預備在基督再來時得到,在這段期間,是信徒信心受試煉,受苦的時候(彼前一371213),因為這受苦的生活,正是表示信徒能否與基督一樣,「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

    十字架的道路是得榮耀的途徑;耶穌基督如此,信徒也一樣。在前書,彼得引用以賽亞書耶和華受苦的僕人來證明這一個論點(彼前二2125)。不過,要注意的是:當彼得以耶穌為榜樣時,他並沒有意思說信徒是憑受苦而得榮耀,不需基督的代贖;在彼前二24,他清楚地指出基督的死是信徒得以受苦的基礎:「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在第一章,他也說信徒得贖是憑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819)。

    至於彼得前書中一段難解釋的經文(三17至四6),基本的教訓也是先受苦後得榮耀的道理。「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四1)這句話,可以有三種解釋:

(一),受苦本身 有潔淨的功效;

(二),經文指的是基督的受苦,不是指基督徒的受苦;

(三),信徒在受洗時與基督同死,不再受罪惡控制。

    根據上下文,彼得講論的主題,是基督徒受苦,而不是基督受苦,在這前提下,對這段經文最自然的解釋,似乎是包括基督徒的受苦,而不僅是基督的受苦。但在第一與第三種解釋之間,第一種解說有它的困難,因為在彼得前書中,除去罪惡的方法,顯然是基督的寶血(一1819),這在洗禮上表現出來(三21),而受苦本身卻不能使人的罪得潔淨。有人認為第三種解說的困難是在於「與基督同死」的觀念是出自保羅的教訓;但是,彼得四13曾提及與基督一同受苦,五14又再以基督為榜樣講到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所以我們也不能說「與基督同死」的觀念絕不會在彼得書信中出現。無論如何,在整段經文中,我們可發現彼得認為基督徒在世生活面臨的問題,是他們還活在肉體中:受苦是肉體按著人的樣式受審判(四17),但最終信徒卻會像基督一樣復活(四6)。

    然而,在彼得的教訓中,今世的生活並不僅是消極的受苦。在他看來,信徒受苦的基本原因,應是因行善而受苦(彼前二20)。「行善」是彼得強調的基督徒品格,是一個認識上帝聖潔的人對上帝的信心所引起的正當行動(彼前一1718,四19)是信徒得救的確據(彼後一10),這種好行動的功用,一方面是叫人「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與上帝」(彼前二12),另一方面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

    在「榮耀」與「審判」這二個主題之外,彼得也強調上帝的恩典和憐憫。一個人成為基督徒是出於上帝的恩召和揀選(彼後一10,彼前二9),他蒙了上帝的憐憫(彼前一3,二10),是嘗過主恩滋味的人(彼前二3),也是承受生命之恩典的人(彼前四7)。事實上,在彼得眼中,整個得救的過程也同樣是上帝的恩典:「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五10)對於不信的世人而言,主第二次再來的日子尚未來臨,也正是表示上帝「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上帝的恩典並不表示他容許人死後有第二次悔改的機會,這不是彼前三19的教訓。這節經文所能容許的解釋只有三種:

(一)對挪亞時代墮落的天使宣告勝利;

(二)對挪亞時代墮落的人宣告勝利的消息;

(三)在挪亞時代藉挪亞傳福音。

    第三個解釋最為合理,因為三20清楚地指出:十九節「在監獄中的靈」便是挪亞時代不信從的人。事實上,在彼得書信中,我們可看到上帝的恩典不但可在新約耶穌基督身上看到,在舊約時代已有人得救(彼前三20;彼後二7),上帝的福音已傳開(彼後二5),而且上帝的靈亦藉先知啟示了救恩的真道(彼後一1921  ;彼前2224)。新約時代所成就的事是連天使都要詳細察看的(彼前一1012),信徒是承繼了以色列人為揀選的族類、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這種恩典襯托出上帝的榮耀,也成為基督徒在今世榮耀上帝的推動力和根據(彼前二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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