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耶利米哀歌概說

 1.主題

  耶利米哀歌的主題是在哀悼耶路撒冷在公元前 586 年的陷落、焚燬和百姓被擄。雖然書中充滿哀傷的詞句,卻也不斷地表現出對主的信賴和期望。本書最適合內心受苦時的呼求。

 2.作者

  認為耶利米是本書的作者,因為它與耶利米書有許多共鳴之處。

 3.體裁與形式

  本書的名稱在希伯來文是輓歌。本書之形式,前四章是離合體字母詩,每章 22 節或是它的倍數。在充滿哀傷的感情裡,還能用這種固定的形式,又不失其活力,實在難能可貴。第五章雖然也是22 節,但它並非字母詩。

 4.在舊約裡的地位

  這本哀歌在希伯來原文的舊約聖經裡,並非屬於先知書,而是屬於第三部份的聖卷。它與雅歌、路得記、傳道書、以斯帖記同列為五卷,分別在踰越節(雅歌)、五旬節(路得記)、住棚節(傳道書)、普珥日(以斯帖記)、耶路撒冷被毀週年紀念日(贖罪日之前,哀歌)等五個節期時公開誦讀。

 5.分段內容

  第一章:耶路撒冷的今昔
  第二章:上帝的忿怒
  第三章:作者受苦與哀嘆
  第四章:上帝發怒原因是人的罪
  第五章:受苦者的禱告

  這當中,第三章是核心,最為重要。想起這一切的悲哀痛苦,作者原先是看不到任何指望( 3:18),後來卻在禱告仰望中,心裡有指望,因為每早晨都是新的,耶和華是他的分(3:21-24)。作者呼籲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歸向耶和華,誠心禱告( 3:40),因為「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3:25)。這真是人們在受苦中的盼望呀!

詩歌(Poetry)

    舊約希伯來詩歌(Hebrew Poetry)是猶太人在歷史和生活中的詩歌頌詞(hymns and songs),多含有強烈的希伯來民族色彩。詩歌體裁約佔了舊約三分一篇幅,可見希伯來人是喜愛詩歌的民族。

    希伯來詩歌的特點是「神本主義」(God-centered),即內容是以上帝為本,以上帝為中心。其主題和對象是耶和華上帝。與中國或其他民族的『人本主義』詩歌不相同。

    一般舊約的詩歌書分為五卷,就是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及雅歌。如果把耶利米哀歌算入內,就是六卷。舊約詩歌也分為四大種類:

1. 抒情詩(Lyric):這是情感的詩歌,是作者的遭遇與經歷的感情流露,包括對上帝的禱告、讚美、呼求、對人生與世事之感懷與慨嘆等,詩篇和傳道書多屬於這一類。

2. 格言詩(Proverbial):這是句子精煉的詩歌,句句富有教誨,發人深省,字字扣人心弦,叫人警惕。箴言可算是這一類的書卷。

3. 輓歌詩(Lamentative):這是富於默想,而又以悲傷哀哭為主題的詩歌。耶利米哀歌為這一類詩歌。

4. 戲劇詩(Dramatic):這是以戲劇形式寫成的詩歌。約伯記和雅歌多屬於這一類。

    以上只不過是一些較大的詩體分類。舊約其他三十三卷書散佈著許多零零碎碎,長長短短的詩句或短歌。例如在五經與歷史書中有許多訓誨詩(Didactic poetry),在先知書則有許多是預言性的詩歌(Prophetic poetry)等。

    要解釋希伯來詩歌,就必須先瞭解其特徵。
1. 富於警句:詩句簡短精警,正所謂言簡意賅,發人深省,作信徒為人處世之金科玉律。
 例如「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伯28:28
   「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16:2
   「公義使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18:12

2. 多用對句(Parallelism):對句又稱平行句,與中國的對聯十分相似。
a. 同義對句:
 例如「萬國啊,你們都當讚美耶和華,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衪」(詩117:1)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
b. 反義對句:
 例如「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1:3)。
c. 加強意義對句:
 例如「智慧人大有能力,有知識的人,力上加力」(箴24:5)。
d. 發問對句:
  例如「你要向我們發怒到永遠麼?你要將你的怒氣延留到萬代麼?」(詩85:5)。
e. 反駁對句:
 例如「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21:2)。
f. 呼應對句:
 例如「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詩118:24)。
g. 流水對句:以第一句為副,第二句為主要的句子。
 例如「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子,是耶和華所賜的」(箴19:14)。
h. 比喻對句:
 例如「天離地何等的高,衪的慈愛向敬畏衪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詩103:12)。
i. 比較對句:
 例如「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箴27:6)。

3. 喜好重複:
 例如「耶和華從天上觀看,他看見一切的世人;從他的居所,往外察看地上一切的居民」(詩33:13)。
4. 喜用疊句:
 例如「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詩1:1)。這是三疊式的。多疊式的有詩19:7-9。結語疊式的有詩136
5. 折句法:又稱「離合體」或「字母詩」。有詩9103437111112118119145。其中最精彩的一篇算是119篇了。全詩分22段,每段8(希伯來文廿二個字母22X8=176)。在每一段裡,同一個希伯來文字母重複了8次。22個字母總共是22段。整卷耶利米哀歌也是字母詩。這些字母詩使人容易背誦,也容易頌唱。
6. 不重押韻:西洋詩歌和中國詩歌都重視押韻。希伯來詩歌卻注重思想美、文學美、教訓美,和結構美。
7. 富歷史性:希伯來詩歌不是個人幻想的抒發,而是表達歷史的事實。
8. 以上帝的榮耀為目的:其他民族的詩歌常歌頌人的的功德,奉承世人,或是悲歡離合,生老病死,風花雪月等為主題,所以詩意多消極庸俗,但是希伯來詩歌卻多以敬畏上帝,愛上帝,以及從上帝而來的幫助與盼望等為主題。

解釋詩歌基本原則:

1. 分析其文體和結構:就如以上所給的資料,把所要解釋的詩歌分析清楚究竟是屬於哪些類型。

2. 也要知道詩歌不只是頌詞,也是可以用來唱的歌。因此,其排列和結構都不與一般文體相同。

3. 要記得詩歌的語詞常是象徵式的。因此不可以平面的意義來解釋。所以對希伯來詩歌的用辭要有認識。

4. 要知道詩歌在希伯來人的生活中是為了實用的;富有教誨性。

5. 解釋詩歌也要注意其整體性,不可斷章取義,或分成一小段來解釋。對其上下文都要注意。

把聖經像文學來讀

作者:郭秀娟
在後現代主義盛行的今天,聖經研究也起了革命性的變化,目前學者的新方向乃是愈來愈重視聖經的文學性。其實,早在本世紀初,林語堂在上海聖約翰大學求學期間,有次回家過暑假,作牧師的父親要他講道,他的講題就是「把聖經像文學來讀」。他說:
舊約應當作各體的文學讀,如約伯記是猶太戲劇,列王記是猶太曆史,雅歌是情歌,而創世記和出埃及記是很好的猶太神話和傳說。他又說,耶和華無非是一個部落之神,他幫助約書亞滅盡亞瑪力人和基遍人。但是人們對上帝的想法演變了,從為部落崇拜的偶像演變成一神教的上帝。(1)
像這樣離經叛道的無神觀念,不只當時讓林語堂的父親,嚇得驚惶失措,也使得歷代多數正統派的基督徒談文學色變。傳統聖經研究,不論是正統派還是自由派,主要遵循兩大途徑:「歷史」研究法,著眼於語言學、文法分析、歷史背景、經文鑑別和編輯歷史。「神學」研究法,則著重在系統性的教條和命題。這兩大主流,長期支配了正統派的聖經研究。即使到了九十年代末期,台港基督教出版社所發行的中文研經和神學著作,仍然固守此一趨向,鮮少有和後現代學者對話的作品。
多元批判興起
然而,近幾十年來,西方神學界逐漸脫離「歷史」和「神學」二元獨大的趨勢,而步入多元典範並行的時期。各式各樣的批判學興起:從早期仍屬歷史批判範疇的「源本批判」(Source Criticism)、「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和「編輯批判」(Redaction Criticism),到新近文學批判領域內的「故事批判」(Narrative Criticism)、「修辭批判」(Rhetorical Criticism)、「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等,愈來愈注重格式、結構、體裁、背景、動機、文學修辭技巧和讀者的角色。
在釋經學圈內,更興起所謂「激進釋經學」(radical hermeneutics)。激進釋經學「主要紮根在語言學和結構主義上,發展出一連串根基於後現代主義知識論上的詮釋法則,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2)解構理論主要源自法國學者Jacques Derrida,他正確地指出:任何想從單一詮釋理論尋求意義的解讀法則,有其困難。這些後現代研究打破傳統詮釋舊習,棄絕霸權主義,帶給聖經詮釋者極大的挑戰並埋下重重危機。怎樣的詮釋才是合法的呢?誰有資格來訂詮釋的標準?保守福音派學者華德‧凱瑟和席爾瓦在最新出版有關詮釋學的書也坦承:
幾乎所有自一九五六年蘭姆(Bernard Ramm)在《基督教釋經學》所做的預設,都已受到嚴峻的挑戰,也受到現代性及後現代性的新風潮所考驗。這嚴重性可見於現今日新月異變幻無窮的思考模式。(3)
在這些現代和後現代批判學者之中,不乏擁抱宗教進化的自然主義無神論者,還有就是否定一切神蹟、棄守信仰的自由派神學家。而且這些當代詮釋理論,往往著重在歷史重建;或重現現存文件的神話原型或口頭遺傳;或是過度注重讀者對文本(text)的解讀,甚至放棄探討原典作者的寫作本意,乃至主張經文普遍具有「多重意義」。
不宜因噎廢食
因此,多數正統學者視文學批判如毒蛇猛獸,甚至有人不正確地將文學和杜撰的故事劃上等號。近代,的確有不少文學批判家,否定聖經故事之歷史真實性,視全部或部份為虛構故事。然而,我們不應該因噎廢食。「如果因為有文學批判家挑戰聖經的史實性,我們就拒絕採納文學分析法;那麼,依同樣邏輯,有自由派的聖經學者,挑戰聖經歷史記錄的準確性,我們是否也該因此排斥歷史研究法呢?」(4)當我們在聖經作品裡,發掘聖經作者高度的文學創作技巧,一點無損於聖經內容的歷史真實性。事實上,有學者將文學劃分為純文學和實用文學兩大類,歷史就被歸在實用文學之下。
另外,我們也不可一筆抹煞所有批判學者的研究成果,以早期的形式批判為例,在舊約研究上相當具有價值。讓我們舉一例說明:彌迦書一8~16和以賽亞書十章24~32節,二者結構近似,在整部舊約中屬獨一無二的文學形式。學者辨識出前者是以猶大諸城為對象的喪葬輓歌,後者則是以北國諸城為審判對象。兩者都和亞述進犯耶路撒冷事件有關,皆使用特殊文字技巧,即以城市名稱的「相關語」(paronomasia一種兼具音韻和字義的文字遊戲),來描述各城鎮所將遭受的厄運。且都以命令語氣、快速從一城轉到下一城。
彌迦以「不要在迦特報告」開始,大衛在悼念掃羅和約拿單的哀歌也用過這句。「迦特」是非利士大城,彌迦的家鄉摩利沙就在迦特附近,「迦特」一字和「報告」是雙關語。接著有五個大概是在耶路撒冷北邊的猶大城市,和五個在耶路撒冷撒冷南邊的城市,先知一一以相關語描述這些城鎮即將面臨的命運:
城市名
字義或音近似
相對應的審判
亞伯弗拉
灰塵之家
輥於灰塵之中
沙婓
美麗之城
赤身蒙羞
撒南
前進之城
不敢出來
伯以薛
路邊之家
無處可站
瑪律

心甚憂急
耶路撒冷
平安居所
災禍臨到
拉吉
套車用的馬
快馬套車
摩利沙迦特
迦特的遺產
將禮物送人
亞革悉
詭詐
用詭詐待王
瑪利沙
征服者
奪取者將臨
這段死亡之歌,充滿善與惡的聯想,使人心生恐懼和絕望,這樣的文字技巧加強聽者的感受,令人終生難忘。我們實在需要更多福音派學者,對當代這些批判學提出中肯的評論。(5)
福音派學者急起直追
事實上,有愈來愈多正統聖經學者,在埋入文學領域同時,不隨波逐流,堅守聖經是神權威的啟示。保守派裡,早期最有名的著作,要屬茂頓在一八九九年所著的《聖經之文學研究》,可惜並未形成氣候。茂頓在書裡對文學這樣定義:「文學是感情的產物,受時代精神影響,將人的心性、思想和情緒表現出來。文學是不可思議的力的具象化。」(6)
大約三十年前,當神學界仍然埋首在歷史和神學分析之中,各大學文學院系甚至高中,已經風行把聖經當成文學作品來讀。在文學專業領域內,對聖經文學貢獻卓著的有Northrop FryeAmos WilderRobert AlterAdele BerlinMichael Fisbane等人;在福音派中則有Leland RykenGrant OsborneGordon FeeDouglas Stuart等人,以研究聖經文體(genre)著稱。(7) Osborne認為文體包含外在和內在形式。前者和整體結構格式、形式(韻律、節奏、敘述) 、風格、相互關係和內容有關。後者和結構佈局、行動、敘述語調、生活場景和語言相關。(8)
總結近代研經趨勢,Longman寫道:「文學研究法已經成為最熱門的研經法……在詮釋學上,我們已進入新的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取代傳統挖掘經文來源的批判法——遠離歷史分析法而就文學分析法。」(9)
其實,上述這些福音派學者並未全然拋棄歷史分析法,乃是進一步擷取當代學者研究之長,在固有的詮釋法則之外,加上文學批判的角度,更豐碩地詮釋經文的神學意義。
文體研究之重要
上帝,原是全本聖經的背後作者。正典最後形成的格式,雖然假手無數不同的作者,卻絕對有神超然默示的運作,在結構和主題上自然具有高度的一致和整體性。經文表達格式若屬特定文學形式,我們就有必要以該文學形式的特性和功能來加以解讀。魯益師就曾寫道:「有人提議把聖經當文學作品讀……意識到不同的經卷是以不同的體裁寫成的,必須順應個別體裁的要求加以研讀,才能妥切領會。」(10)
這樣,才不會像許多異端,錯誤地以字義解釋原本是象徵性或寓意的經文,而以寓意或靈意解釋原本該照字義解釋的經文。卡森在《再思解經錯謬》一書提到:
把可以按字面意義解釋的詞當成象徵用語,或是反過來,是解經上常見的現象。異端神學體系,往往利用這種誤導。塞爾(James W. Sire)曾指出:「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 Science),就是運用一系列象徵解法,卻從不解釋理由。例如,「鴿子」象徵屬天的科學、純潔、和平;「傍晚」象徵「凡人思想;人心睏倦;隱秘見解;和平安息」。塞爾又說:摩門教把許多明顯的象徵語法,以字義解。例如,他們認為神必然擁有身體,因為經文提到神大能的膀臂。(11)
在解經過程中,如果能更審慎分辨文體的不同和特性,相信經文錯解的情形,會減少許多。
聖經具有高度文學性
聖經蘊涵豐富的文學技巧,不是刻板的神學信條。當耶穌被問道:誰是鄰舍時,他講了一個意象豐富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25~37)。耶穌採用高度文學技巧,以藝術上常見的三段重覆事件來表達。耶穌不用抽象的字典定義回答,卻訴諸人類所熟悉的經驗。這正是文學核心所在——文學,乃是抽象的意義道成肉身。故事中出現的祭司和利未人,挑起聽者極大的期盼:英雄當出現在高潮的第三段吧?但是,撒瑪利亞人的出現,卻一反猶太文化傳統,令聽者大感震驚。在措手不及之間,無奈已深陷劇中,並且生發憐憫之情,此時再要抽身也來不及了。這真是極短篇中的傑作。
美國雜誌大王亨利魯斯(Henry R. Luce),原是早期鼎鼎有名赴中國宣教的路思義(Henry Winters Luce, 1868~1941)之子,一手創辦《時代》、《幸福》和《生活》三大雜誌,他有句名言:「不是《時代》雜誌起首強調人物故事;開創者乃是聖經。」(12)歷史上更不知有多少大文豪受到聖經啟發,而創作了不朽的文學作品。本仁約翰一生只研讀一本書,就是聖經;而他的創作《天路歷程》,在基督教文學史上卻是一朵奇葩,其價值與影響歷久不衰。
這一認識聖經文學系列,將介紹如何從文學層面,解讀故事文體、詩歌、箴言、比喻、書信、先知文體和啟示文體,作為傳統歷史詮釋法則的延伸。筆者參考的著作,將以福音派學者Leland RykenGrant OsborneGordon FeeDouglas StuartTremper Longman III為主,從探討文學上的「文體」(genre)、「結構佈局」(plot)、「性格描寫」(character)、「生活場景」(setting)、「寫作角度」(perspective)和「用語措辭」(rhetoric)等分析入門,將文學理論應用在經文詮釋上。
這一詮釋路向,嘗試在「作者」、「文本」和「讀者」之間,取得較為平衡的詮釋角度,在強調聖經文學的「美」之外,也不必放棄其「真」。事實上,這種解經方式,生動有趣,著重人生經驗的分享,可以使牧者的講章更生活化。今天,我們正邁向一個充滿新挑戰的紀元,若想要得著深受後現代思潮影響的新人類,實在有必要認識這些新典範研經法,適當應用在團契、小組或家庭查經班,不只可以增加對話管道,還可更新我們對聖經啟示固有的認識,使真理活畫在我們日常生活和思想當中,讓聖經閱讀成為賞心悅目的美事。
註解:
  1. 林太乙,《林語堂傳》(臺北:聯經出版社,1989),第19~20頁。
  2. 卡森( D. A. Carson)著,《再思解經錯謬》(Exegetical Fallacies) (台北:校園出版社,1998),第168頁。
  3. 見謝品然著,《衝突的詮釋》(香港:建道神學院,1997),第27頁。W. Kaiser, Jr. & M. Silva,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rmeneutics: The Search for Meaning(Grand RapidsL: Zondervan, 1994), p.9
  4. Leland Ryken, “Words of Delight: The Bible as Literature”, Bibliotheca Sacra Vol. 147 #585 (Jan. 1990),p.6.
  5. Allen Ross, 課堂講義。
  6. 茂頓(Richard G. Moulton)著,《聖經之文學研究》(The Literary Study of the Bible)(台北:提比哩亞出版社,1996初版),第2頁。
  7. Daniel J. Estes, “The Hermeneutics of Biblical Lyric Poetry”, Bibliotheca Sacra Vol. 152 #608 (October-December 1995), p.415.
  8. Grant R. Osborne, The Hermeneutical Spiral(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91), p.150.
  9. Tremper Longman III, “Reading the Bible Like a Book,” Christianity Today, March 6, 1987, p. 27, quoted by Daniel J. Estes, in “The Hermeneutics of Biblical Lyric Poetry”.
  10. 路益師(C. S. Lewis)著,曾珍珍譯,《詩篇擷思》(Reflections on the Psalms)(臺北:雅歌出版社,1993再版),第6頁。
  11. D. A. Carson, Exegetical Fallacies, p141.
  12. Leland Ryken, How to Read The Bible as Literature (Grand

詩歌智慧書總論

詩歌在舊約之中的地位
舊約之中的四分法:   
  1. 律法文學子民的道德生活
                                2. 歷史文學子民的國度生活
                                3. 詩歌文學子民的屬靈生活
                                4. 先知文學子民將來彌賽亞式生活

詩歌在舊約之中的時代
三個基本的時代:
      1. 列祖時代 約伯記(約主前2000)
                              2. 大衛時代 詩篇(約主前1000)
                              3. 所羅門時代 雅歌(一位年青人的戀歌)
                                                            箴言(一位中年人的智慧)
                                                            傳道書(一位老年人的憂傷)

    在舊約之中約歌的平衡體(這裡只列出主要的平衡體。平行體之中可以為兩行(couplets–Distichs–365)、三行(triplets–Tristichs–3:9)、或四行(quatrians–Tetrastichs–1:3))

1. 同義的平衡體(Synonymous parallelism)
第一行與第二行的意思相同。
()38:7「那時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眾子也當歡呼」
2. 相對的平衡體(Antithetical parallelism)
第二行與第一行的意思相反。
()14:34「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
3. 引申的平衡體(Synthetical parallelism)
第二行伸延第一行的意思。
()1:3「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4. 寓意的平行體(Exemplar parallelism)
第一行寓言第三行的字面意思
()27:17「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

舊約聖經的誕生、流傳和定典(2)

舊約的定典(Canon)

定典就是鑑定某書卷是上帝所默示的聖經。單有上帝的默示,並不足夠。大體來說,上帝也賜人屬靈的智慧,分辨上帝所默示的真跡。人在聖靈的帶領下,知道何者是須摒棄的僞書。與新約定典的過程比較,舊約定典的過程反而沒有什麼特別波折,雖然在主前幾百年,撒瑪利亞人拒絕承認舊約所有的經卷,除了摩西五經;主前兩百年,許多僞經和次經出現;主後的拉比著作裡,也有對以西結書、箴言、雅歌、傳道書和以斯帖記的定典質疑。
總之,舊約定典似乎在以色列的歷史中逐漸形成。肯定的是,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摩西五經早已定型被接納。來到耶穌時,舊約聖經已經分成三組:
律法書(Torah):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明記。
先知書(Nebhiim):
A。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
B。後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聖卷(Kethubhim)
A。詩歌書:詩篇、箴言、約伯記。
B。五書卷(Megilloth):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
C。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 尼希米記、歷代志。
歷代志是最後的書卷,這是為什麼耶穌在路十一:51 說,從亞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亞的血為止。亞伯是創世記第一個殉道者,撒迦利亞是歷代志裡最後一個殉道者。(代下二十四:20-21)
在耶穌時代,次經(Apocrypha)已經大行其道。但從新約的引用舊約經文來看,這些次經都不被接納。猶大書是惟一的書卷引用次經《摩西升天記》(The Assumption of Moses)(猶9)和《以諾書》(Enoch)(猶14)。但這並不表示這些次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正如保羅引用希臘詩人的詞句一樣。(徒十七:28,林前十五:33,多一:12)
至於基督教,則把舊約聖經分成四組,以別於希伯來聖經的三組。四組的分法是根據武加大拉丁文譯本(Latin Vulgate,約主後383 - 405 年)的編法。武加大譯本則取法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
律法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明記。
歷史書: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列王記上、列王記下、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詩歌書: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
先知書:
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
小先知書:十二小先知書。
舊約聖經從上帝到我們的手中,走了一條漫長的道路,其中另我們震驚的是,除了翻譯不同之外,我們手上的聖經,與作者當日寫成的,基本上是沒有分別。

更正教釋經體系(五) - 文體與修辭解經(二) [1]

在還沒有繼續討論其他文體的解經時,我們知道每個人對聖經中某一卷書,某一段文字,到底應該屬於那一類的文體,各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巴特(1886 - 1968,Karl Barth)不相信聖經中的神話材料,對於見證上帝的啓示有什麼價值。有一位十九世紀福音派基督徒洋洋灑灑寫了一巨卷的書,他把挪亞時代大洪水解釋成一個寓言故事,而不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事件。雅歌是一本最受爭議的書。我們或者把它當作是一本寓意性的書,代表上帝與人,以色列和耶和華,基督與教會,基督與信徒,上帝和信徒之間的關係;或者按字義來解釋,當作是神學上解釋為人類男女關係的問題。我們對於這本書是屬於什麼樣文體類別的立場,可以決定我們對這本書的解釋。
9。2。6      書信文體(Epistles):這是指新約中由羅馬書至猶大書的書信。書信和信有什麼分別?嚴格的說,(letter)是一個人,或一個團體寫給另一個人,或一團體。書信(epistle)是以信的形式而流傳在一班人之間。所有新約的書信也是可以被稱為的。書信的體裁是雙方在資訊上的交流,是寫信者對收信者的關懷,是寫信者解答收信者的疑難,或對方心理上的問題、環境上的危險、信仰上的挑戰。新約書信都是按著當時的書信格式而寫的:有問候、禱告、謝恩、內容、祝詞及囑筆問安。解釋書信的困難是,我們沒有對方的信是作者要回答的;我們不知道作者要應付的情況;我們只能從書信本身中推論出促使他寫這封信的情形。這裡有一些步驟是解釋書信體裁不可缺少的:
·                                 把整卷書信閱讀至少三、四遍,千萬不要讀一章兩章或者幾段就想嘗試解釋那段經文,這是很危險的。
·                                 查考書信的歷史脈絡:由於新約的書信都是應時的文件,也就是這些書信是因作者或讀者的特殊狀況而寫,因此重新回溯當時的狀況便顯得非常重要了。我們不是專家學者,所以必須借助一些工具書,查考誰是收信者及其有關的情況,那些是書信中明顯提出的?那些是暗示的事?是否有收信人需要改過的行為?或缺乏什麼認識?他們需要安慰、勸誡、或糾正?若是牽涉到某些特殊問題,該問題是來自外界或內部?作者如何知道這些情形等?
·                                 確定文學文脈:每一個寫信的人不會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他一定會先有個構思才動筆的。所以我們一定要探討作者的思路,追蹤整封書信的主題是什麼。如果我們肯花點時間詳讀經文的話,是不難發現作者的思路,特別是保羅的書信,因為他是一個大思想家,思路清晰,有條不紊,我們甚至可以用圖解的方式把他的思路描繪出來。嘗試簡潔而確實的寫出經文的邏輯內容主題,注意鑰字和一些重複出現的詞句,查考經文彙編,看看這些字在這段經文中有沒有不尋常的用法?將書信按內容重新分段,不要管聖經原來的章節,這是結構分析,目的是分析經文的段落的結構關係,我們在下文有詳細的探討。
下面列出一些解釋書信文體的原則供大家參考:
·                                 那段經文的意思若不是作者要收信人明白的,它也一定不是給我們的。譬如,林前十三: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有人這樣解釋:當完全的,也就是新約來到的時候,那些不完全的,如方言、先知預言就在教會停止了。收信人當時絕對不可能知道新約這回事,保羅不可能寫一些他們不明白的東西。
·                                 第二個原則剛好和上面的相反。如果我們現在的處境和第一世紀的處境一樣,經文的意思對我們和對他們都是一樣。譬如,羅三: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弗二: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西三:12 。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這些有關救恩、行為的事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更正教釋經體系(五) - 文體和修辭解經(一) [3]

9。2。3     詩歌體裁(Poetry):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是舊約主要的五卷詩歌書。另外,許多先知書和其他的書卷都有用到詩歌體裁,如創四:23 - 24、出十五:1 - 18、士師記第五章、撒上第二章等。新的中文聖經和合本將這些經文以詩歌形式排列,使詩歌體及散文體的區別更加明顯易見。(我鼓勵大家用這種新出版的和合本)
希伯來文詩歌比較注重思想的平行,不像英文詩歌的注重韻律(meter)和節奏(rhythm)。但這不表示希伯來文詩歌沒有韻律和節奏,只是今天我們對它的結構還不是很瞭解。先知書裡的警戒和教導時常是以詩歌體裁出現,理由是詩歌比敍述體更容易記憶。這裡我再重複第八章有關希伯來詩歌平行體的特色:
1。正對(synonymous) - 第一、二句意義平行,既不加重,也不減輕。譬如:
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
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賽四十:22)

2。反對(antithetic) - 第二句反襯上句,成為兩句相對的獨立句子。譬如:
他們並不誠心哀求我,乃在床上呼號;
(何七:14)

3。合對(completive or synthetic) - 第二句比較更精細地完結第一句,或用比較法,或用解釋法,兩句中有一句不能獨立。譬如:
比較法:聽智慧人的責備,
              強如聽愚昧人的歌唱。
解釋法:愚昧人的笑聲,
              好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
  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  國度就歸耶和華了。(俄21)

2017年12月7日 星期四

雅歌概述

(一)簡介︰

1.作者︰所羅門

2.日期︰970B.C.(所羅門年青時期)

3.地點︰耶路撒冷皇宮

4.主旨︰指出男女真誠愛情的楷模。

5.主題︰以色列的愛情。

(二)內容︰

1.大綱一︰相戀(1︰1-2︰7)、相訪(2︰8-3︰5)、相悅(3︰6-5︰1)、相尋(5︰2-6︰3)、相親(6︰4-8︰14)

a.相戀(1︰1-2︰7)︰追求、自辯、密談

b.相訪(2︰8-3︰5)︰良人到訪、邀游、遭拒、鄉女找尋

c.相悅(3︰6-5︰1)︰良人真相、表露愛慕、表露婚意

d.相尋(5︰2-6︰3)︰良人到訪不遇、鄉女起來尋找、找不到因思成病

e.相親(6︰4-8︰14)︰良人之思慕、婚夜之思慕、鄉女之真相

2.大綱二︰願望(1︰1-2︰7)、期待(2︰8-3︰5)、追求(3︰6-5︰1)、尋覓(5︰2-8)、相會(5︰9-8︰4)、結合(8︰5-14)

3.背景︰所羅門早年時期的一段「羅曼史」。所羅門早年曾熟讀埃及之愛情書,也曾在鄉間有追求一書拉密女的一段愛情,故以埃及情歌之風格寫成「雅歌」。

(三)特點、要點︰

1.本書的解釋法︰

a.寓意法︰故事是虛構的,喻耶和華與以色列的愛情。這是大部份猶太學者的看法。

b.預表法︰故事是真實的,暗指基督與教會的愛情;教會如基督的新婦。這是多數保守派學者的看法。

c.戲劇法︰故事為一出演劇,書中的牧人不是所羅門,而是書拉密女的愛人;書拉密女堅守她的貞潔,嚴拒所羅門之引誘,後重回她愛人的懷抱。這是新派學者的看法。

d.字面法︰本書為一段歷史故事,顯出男女愛情之真摯與忠貞。這是保守派內以正意分解聖經者的看法。

2.雅歌意為「歌中之歌」、「最美之歌」。

3.雅歌描寫人類內在的感情-愛,使兩人結合在一起,將兩個靈魂連結為配偶。夫妻之愛亦反映了上帝對兒女的愛,更表達出基督對所揀選的新婦-教會-的愛情。雅歌是有關愛情的一卷書,特別提及丈夫與妻子之間的愛情,正好成了救主與被救贖的人之間的愛的典範。

4.所羅門沒有依照事實發生的先後次序或合乎邏輯地寫雅歌,反之,他照自己感情的流露來寫,有如倒敘、反述的筆法。

(四)信息︰

1.愛的禮讚︰雅歌是人性之本質的禮讚,男性與女性都是按上帝的形像而受造,為要互相扶持與享受。

2.雅歌宣告愛是佔有性的(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二16)、愛情必須是自發的(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二7)、而且愛的力量勝過一切(八6-7),可與死亡相配敵,愛情燃燒如烈焰,眾水不能息滅、淹沒;愛情可貴非財寶可換。

3.深愛所羅門的女子,是上帝的傑作,她的身體充滿美感(四1-5、七1-9)。雖這些美麗都是外在的,但也彰顯出我們的身體是聖靈(上帝)的殿(林前六19)、聖靈的居所。

4.上帝喜悅自己手所作的工,使所造的一切都美麗悅目,使人讚嘆不已;使人類喜悅於與配偶的愛情,這是我們可以敬拜、讚美上帝的,我們應將榮耀與崇敬的心歸於創造萬物的上帝。

5.性是上帝所賜寶貴的禮物,是人在婚姻關係中的享受,是男女在婚姻中完全的獻身與永久的責任。我們對婚姻中性的認知,應是可因性的享受而帶出對上帝的敬拜;夫妻的性享受應可邀請上帝來欣賞,這是所創造的性之美好,這才是健康、正確的心態。在男女交往過程,或婚外男女的關係,都要聖潔,使在婚姻中,男女彼此的獻身是完全的,又可在上帝及人面前,亳無愧疚,不會臉紅。

(五)難題︰

      書拉密女是誰?良人是誰?牧人是誰?在所羅門統治以色列的初期,他極可能放下公務到郊外渡假,而遇到書拉密女這漂亮的女孩就一見鍾情;書拉密女則在發覺所羅門真正身份之前,已墜入情網。兩人締結婚約後,所羅門帶書拉密女到耶路撒冷皇宮,在那裡,她要面對所羅門的六十個妻子和八十個妃嬪。書拉密女因多年郊野生活,使她的皮膚變黑而自覺比不上其它妃嬪,而也亦曾遭到嘲笑(一6)。所羅門與書拉密女的一段戀情,使他對愛情有深入的洞見,但亦因他的愚昧而不能保持。若此史料為真,則書拉密女為鄉女(女牧人)(一6、8),良人是書拉密女對所羅門的稱呼(二3),牧人也是指所羅門(一7)。

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二) -歷史和文化解經(1)

   6。1     馬丁路得說:一個最好的老師不把自己的意思帶進聖經去,卻把聖經裏的意思帶出來。解經的目標是:把經文的意義解出來,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思解釋進經文中。但 是,人讀聖經時很難摒棄自己的偏見和先入爲主的觀念。所以擁有一套神學的體系也是危險的,因爲這樣很容易就會按照這一套體系來解釋聖經。所以,我們在選擇 聖經注釋的書時,要非常謹慎。很多作者是按著他們的一套神學的體系來解釋經文,而不是用不偏不倚,最客觀的方式研究經文,把經文意義解明出來。譬如,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的十個童女的 比喻,亞米紐斯派的神學家引用這個比喻,證明基督徒可以從恩典中墮落。還有些人把這比喻中的油作爲聖靈的象徵,希望從這比喻中找到有關聖靈的教理。可是, 這一段比喻是耶穌將猶太人沒有準備的悲劇,用戲劇化的方式表現出來。比喻的重點只有一個,在屬靈上我們要常常作好準備。
要把經文的意義解出來,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據語言學的原則。這是一套具有良好學術根據的方法,以批評性從事經文釋義。它所涉及的包括字義和文法的研究、歷史、文化環境、和文學的批評等。它是和寓意和神秘法解經相對的。

這一章,我們先跨越歷史、地理、文化等鴻溝來解釋聖經。下一章,我們才從字義、文法方面著手解釋聖經。

     6。2     引言:中 世紀末期,文藝復興運動期間,人們熱衷於發掘古代希臘和拉丁作家的古典著作。他們不只學習古代語言,如單字和文法的研究,他們還研究古代世界的歷史和當時 的文化。宗教改革家如路德和加爾文都受到當時這些學者的影響,所以在解釋聖經時,他們都採用當時的語言學解釋法。那就是說,除了研究一本書和其語言外,還 要瞭解這本書的歷史和文化背景。所以他們主張的解經方法,不但是文法的,也是歷史的、文化的。今天更正教的解經者也站在改教家們的傳統上,他們接受的是語言學的解經法

在 研究聖經中的某一卷書時,適當瞭解其文化、歷史背景和地理等因素是絕對必要的。這一點從考古學對瞭解舊約方面的助益,就可以更清楚看出來。雖然前幾輩的學 者對於舊約中的單字和文法都有認識,可是有些經文還是無法解明。經過一個世紀考古學的努力,許多原文暗晦不明的經文,因爲發現了其文化和歷史背景,而真相 大白。

在 解釋新約經文時也不例外,一定要瞭解其文化和歷史背景。但重要的是,不是古典希臘文化,而是巴勒斯坦的文化。現在的學者都知道,研究兩約之間的拉比的著作 比研究希臘古典著作更能幫助我們瞭解聖經的背景。在許多情況下,研究亞蘭文反而比研究古典希臘文有用。今天新約研究,已經瞭解到新約聖經的文化背景已經由 希臘雅典轉移到耶路撒冷。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一)-定理和推論(2)


由此定理可得四個推論,是釋經的人必須加以正視。

聖經是可靠的(infallibility)和無誤的(inerrancy)。

聖經無誤並非指聖經手抄本,因爲在抄寫過程中可能有筆誤。既然默示是聖靈保守,引導作者逐字逐句記錄上帝所要寫的,手稿就一定無誤的。
聖經不但在信仰和道德上的教導絕對可靠,那些 有關信仰和道德的歷史記錄,以及無關信仰和道德的歷史、事實、和數目方面都是可靠和無誤的。但聖經的無誤論必須按上帝啓示的性質來加以判斷。上帝的啓示是 以人所講的言語,人所生活的文化背景,臨到人類的。啓示若是要讓人能明白,就必須以先知或使徒當時的言語,以及他們當時的文化背景下所使用的象徵性語法、 例證、類比、和語言傳達方式表達出來。我們不可把人爲的、抽象的聖經無誤論強加在聖經上。譬如:

耶穌在墳墓的時間是三晝三夜,七十二小時嗎?我們必須按照猶太人的看法來解釋,而不是現代人的時間觀念。路二十三:50 至二十四:3 是記載耶穌被埋葬到復活的時間記錄。二十三:54 說埋葬是在星期五下午安息日以前。56節說那些婦人在安息日安息,然後在二十四:1 說他們星期日大清早來到墳墓。聖經裏有提到“第三日復活”(共七次,如太十六:21),“三日後我要復活”(太二十七:63),“三日三夜”(太十二: 40),這些都是要參照路加的記載才能明白。猶太人的一天是從日落算起是人所共知的,所以星期五傍晚的部分作爲一天,星期六是一天,然後星期日的清早也算 爲一天。

哥林多前書十五:5 說,我們主復活後顯給“十二使徒”看。按著人爲的無誤論,十二個使徒就是十二個,可是猶大已經死了,而他遺留的空缺在耶穌升天以前還沒有人填補。在這裏的“十二使徒”其實是一個總稱,意指“使徒們”。

馬可一:2 引用了瑪拉基書和以賽亞書的經文,可是馬可卻只提出以賽亞的名字。按著猶太人的習慣,如果同時引用兩三個先知的話,只有提那個最著名的先知就行了。

馬太二十七:9 引用一節撒迦利亞書的經文,卻注明是出自耶利米書。按照猶太人的傳說,耶利米的靈居住在撒迦利亞身上,所以這樣的引用方法並不違反他們的歷史觀念。
 
總括的說,要判斷聖經的無錯誤性,我們必須按照各卷書被寫成時代的風俗習慣、規條、和標準來衡量,而不是按照一些抽象的、人爲的聖經無誤論之觀念。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7)

4。9。2     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 - 1564)的釋經原則:
 
·                                 他堅持聖靈的光照乃是解釋聖經的人必備的屬靈裝備。
·                                 和路德一樣,他拒絕寓意解經法。加爾文稱這種解經法是撒但的工具。
·                                 以經解經:這是他的基本信念。這包括了拒絕中世紀的四重意義解經體系,而採用字義的經文釋義法;要聽聖經所說的話,而不是先訂下許多的教條理論,然後研究聖經,摘錄經文以支援這些理論。


·                                 獨立性:任何根基不穩、皮毛的或是沒有價值的經文釋義法,他一概不用。假如所用的經文釋義方法不恰當,他就拒絕引用其結論作爲正統信仰的辯護。
 
·                                 解釋預言,末世論和有關以賽亞的經文要特別謹慎。


我們可以肯定的說,加爾文是基督教會歷史中第一個科學的解經家。在整個教會歷史中,沒有一人能像他一樣,推出一部幾乎包括全本聖經的,那麽科學化、有價值的聖經注釋。他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ion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是名聞遐邇。加爾文主義也稱爲改革宗信仰,就是源自這本著作。加爾文神學的核心是上帝至高的主權;其他教義都隸屬於這個大前提下。(請參考加爾文神學的五項要點,TULIP) 

4。10     宗教改革後的教條主義和敬虔主義。

十七、十八世紀的二百年之間,發生了幾個影響深遠的運動,這跟釋經學是息息相關的。

4。10。1      加爾文主義之興起:

韋斯敏斯德信條(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於一六四七年在英國議會通過,一六四九年在蘇格蘭議會通過,它是記載英國加爾文主義的信條。韋斯敏斯德信條對聖經的評論是:無誤的解經定律就是聖經本身;因此,當任何一段經文真實及全面的意義受到質疑時,就必須從其他更明確的經文探索、理解該段經文的意思。

4。10。2      對加爾文主義的反應:

亞米紐斯(Jacobus Arminius 1560 - 1609)是荷蘭神學家,反對加爾文某部分的教導,特別是關於預定和定罪的教義,主張人有自由意志。他的跟隨者於一六一0 年將他們的主張編集成《抗辯文》(Remonstrance)。 

亞米紐斯主要的神學觀點如下:上帝根據他的預知,而有條件地揀選人得著救恩;上帝的恩典可被抗拒;基督的救贖是普世性的;人有自由意志,人借著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可以在救恩上與上帝合作;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 

這個教義廣泛的流傳在今天的路德宗、衛理宗、聖公宗、安立甘宗和五旬宗。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