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經文的意義解出來,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據語言學的原則。這是一套具有良好學術根據的方法,以批評性從事經文釋義。它所涉及的包括字義和文法的研究、歷史、文化環境、和文學的批評等。它是和寓意和神秘法解經相對的。
這一章,我們先跨越歷史、地理、文化等鴻溝來解釋聖經。下一章,我們才從字義、文法方面著手解釋聖經。
6。2 引言:中 世紀末期,文藝復興運動期間,人們熱衷於發掘古代希臘和拉丁作家的古典著作。他們不只學習古代語言,如單字和文法的研究,他們還研究古代世界的歷史和當時 的文化。宗教改革家如路德和加爾文都受到當時這些學者的影響,所以在解釋聖經時,他們都採用當時的語言學解釋法。那就是說,除了研究一本書和其語言外,還 要瞭解這本書的歷史和文化背景。所以他們主張的解經方法,不但是文法的,也是歷史的、文化的。今天更正教的解經者也站在改教家們的傳統上,他們接受的是“語言學的解經法”。
在 研究聖經中的某一卷書時,適當瞭解其文化、歷史背景和地理等因素是絕對必要的。這一點從考古學對瞭解舊約方面的助益,就可以更清楚看出來。雖然前幾輩的學 者對於舊約中的單字和文法都有認識,可是有些經文還是無法解明。經過一個世紀考古學的努力,許多原文暗晦不明的經文,因爲發現了其文化和歷史背景,而真相 大白。
在 解釋新約經文時也不例外,一定要瞭解其文化和歷史背景。但重要的是,不是古典希臘文化,而是巴勒斯坦的文化。現在的學者都知道,研究兩約之間的拉比的著作 比研究希臘古典著作更能幫助我們瞭解聖經的背景。在許多情況下,研究亞蘭文反而比研究古典希臘文有用。今天新約研究,已經瞭解到新約聖經的文化背景已經由 希臘雅典轉移到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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