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更正教釋經體系(五) - 文體和修辭解經(一) [3]

9。2。3     詩歌體裁(Poetry):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是舊約主要的五卷詩歌書。另外,許多先知書和其他的書卷都有用到詩歌體裁,如創四:23 - 24、出十五:1 - 18、士師記第五章、撒上第二章等。新的中文聖經和合本將這些經文以詩歌形式排列,使詩歌體及散文體的區別更加明顯易見。(我鼓勵大家用這種新出版的和合本)
希伯來文詩歌比較注重思想的平行,不像英文詩歌的注重韻律(meter)和節奏(rhythm)。但這不表示希伯來文詩歌沒有韻律和節奏,只是今天我們對它的結構還不是很瞭解。先知書裡的警戒和教導時常是以詩歌體裁出現,理由是詩歌比敍述體更容易記憶。這裡我再重複第八章有關希伯來詩歌平行體的特色:
1。正對(synonymous) - 第一、二句意義平行,既不加重,也不減輕。譬如:
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
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賽四十:22)

2。反對(antithetic) - 第二句反襯上句,成為兩句相對的獨立句子。譬如:
他們並不誠心哀求我,乃在床上呼號;
(何七:14)

3。合對(completive or synthetic) - 第二句比較更精細地完結第一句,或用比較法,或用解釋法,兩句中有一句不能獨立。譬如:
比較法:聽智慧人的責備,
              強如聽愚昧人的歌唱。
解釋法:愚昧人的笑聲,
              好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
  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  國度就歸耶和華了。(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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