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

彼得神學之導論

     我們要從彼得的兩卷書信,和他在使徒行傳中的講話,來研究他的神學教訓。

[書信]


  <彼得前書>

本書作者的身分,早得到優西比烏(Eusebius)、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和其他教父的認同。本書內證也說明本書是使徒彼得所寫的︰本書提到他的名字(一1);另外,彼得前書和彼得在使徒行傳的演說,有很多吻合之處。本書可能早於主後64年寫成,是寫給外邦人當中的希伯來信徒(一1)。

彼得寫書的目的,是鼓勵那些正受逼迫的信徒,他形容他們是「在百般的試煉中」(一6)。信徒被人誣告對國家不忠(二13至15),他們因為不參與外邦人的行為(三13至17,四4至5),而被毀謗、譏笑、苦害,彼得稱他們所受的是「火煉的試驗」(四12)。彼得前書的主題,已在五章12節說明,是要勸勉信徒——身處苦難中,仍在上帝的恩典裡站穩。

 <彼得後書>

本書可說是所有新約書卷中,證據最弱的一卷書︰但本書從來未曾被人否認過,或當作膺品。俄利根(Origen,約主後240年)是第一個認為彼得是本書的作者。內證也指出使徒彼得是作者。他提及自己的名字(一1),他也說明他是主耶穌的目擊證人(一16),他是主的三個親密門徒之一。彼得在使徒行傳中的講章,與本書也很相似。本書寫於約主後65年,讀者數目眾多。彼得寫書的目的,可以分為兩方面。

)消極方面︰他警告信徒,道德廢棄論將會產生(指基督徒不必遵守上帝的誡命),而異端的教師,將要滲透教會。

)積極方面︰彼得勸勉信徒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三18) 。

[作者]

      使徒彼得的父親是約拿(太十六17)或約翰(約一42),彼得是安得烈的兄弟(約一40)。彼得原從伯賽大而來(約一44),後來遷到迦百農(可一21、29)。彼得是以捕魚為業(路五1至11)。

  在耶穌公開事奉的開始,他呼召彼得接受救恩(約一42)。約一年後,的又呼召彼得作使徒(太十1至2)。彼得是十二使徒中的一位,他得著使徒的權柄,施行神蹟,去證明彌賽亞的信息(太十1至15),他也經常向群眾講道(太十五15,十六16,十八21,十九27)。

彼得是被揀選的三個親密門徒之一,與雅各、約翰同列。他在這個小組中,親眼看見過耶穌改變形象(太十七1),他後來也寫下這事(彼後一16)。作為三人中的一位,彼得稱為「教會的柱石」(加二9),他後來更成為教會的領袖。在選卒猶大的代替者時,彼得擔當發言人(徒一15至22);他又是五旬節集會的發言人(徒二14至36),是耶路撒冷公會的發言人(徒十五7至11)。彼得的任務,是向猶太人作使徒,這角色充分反映在他的講章和彼得前書的信息中(彼前一1)。有一個傳統講法,彼得最後曾前往羅馬,但此說未能得到確定。

苦難神學詮釋例子:為主名受苦有盼望因由(彼得書信)

  彼得書信是使徒彼得在年老時寫作的,從他受苦的經驗裡得著主的栽培,信心日趨堅定,生命更加成熟。他寫給分散在小亞西亞各地的信徒,因為他們為逼迫或其他的苦難,必須離鄉背井,流落他方。他們多麼需要安慰與鼓勵。彼得自身的經歷,也實在可以體切他們的痛苦。這部書信實在是他眼淚的產物。

照當時歷史的環境,在小亞西亞的教會,似不受羅馬政權的逼迫。他們遭遇的苦害是社會的憎恨與敵對。他們是分散的,也是寄居的(彼前1:1)。又稱是客旅(彼前2:1),無固定的居所,飄流無定,無家可歸,或有家歸不得。經濟有困難,常在貧乏之中,為社會唾棄的一群。他們受苦的情形似乎是經常的,日復一日,長久在社會的壓力之下。

在彼得前書4:12-16

「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

彼得在此處指出信徒受苦是必有的,無法避免,也不應逃避,尤其是為基督的名受苦,更不可以為羞恥的事。為主受苦是有福的,因為與主一同受苦是有盼望的,應該引以為榮。

信徒在受苦時,可能會引起人們的憎惡與輕視,因為他們好似罪犯一樣,被目為刑罰,苦是罪應得的後果。這些罪是很嚴重的,因為破壞社會的安寧,殺人偷竊令人髮指,作惡多端也是有危害性的。「好管閒事」在中譯詞似無十分嚴重的性質,其實這字的本意(allotriepiskopos),是窺探與偵查,動機不良,行為不端,目的詭詐不正,是極不可取,而且不正大光明,是小人的勾當。但是社會一般的觀感,竟將基督徒與這些惡人同列,確帶給信徒許多苦惱。

但是彼得鼓勵信徒在受苦中喜樂。信靠主並且愛主必有這樣的經驗:「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前書1:8)

信徒在受苦中喜樂,因為愛主,就必學效主,順服祂(1:2),跟隨主的腳蹤行,學效祂受苦(2:11-25)。彼得勉勵的,不只是個人,而是團體,因為信徒個人必在教會相交的群體之中。當時的家庭教會在相交上使他們有十分緊密的連繫,是屬靈的,遠超任何社會的團體,他們彼此相通,一同預嘗天國榮耀(4:14)。他們在教會中,有聖靈所給的恩賜彼此服事與造就(4:10,11),他們就在艱苦中成長與茁壯,滿有聖靈的能力。

當他們與基督一同受苦,為基督的名受苦,必充滿著盼望,展望將來的榮耀,認為苦難是受得起的,因為有喜樂可以體驗。基督是彌賽亞,祂卻以受苦來承受國度的使命。祂是受苦的僕人。但是十字架不是終極,十字架之後還有復活與升天。受苦之後,一定有尊榮。可見苦難不是最末的,而是次要的實際(penultimate reality)。基督徒的盼望是末世的,前瞻上帝國的榮耀,將來必將實現。

信徒在受苦中盼望,於是苦難就不是只以消極來忍受,而有積極的承受,來從事福音的事工:「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2:9)

受苦的信徒應有生活的見證:「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2:12)

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2:15)。彼得再具體地加以解釋:「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3:14)

行善是外面的行為,卻先有內心的盼望與堅定的信心:「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3:15,16)

為基督的名受苦(4:14),與基督一同受苦(4:13;5:1「作基督受苦的見證」),都是喜樂與盼望的根源,真正活在上帝的旨意與聖潔之中(1:15-17)。在罪惡的世界中,信徒應以善行來作見證。

受苦與盼望連在一起,因為受苦究竟是短暫的,真正的福樂才是永遠的,所以盼望是必有的。受苦是否有意義,在於希望是不是真實的,有真的盼望,看苦難就不同了。這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18所說的,「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我們與主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可見受苦與盼望二者是不可劃分的。

彼得強調盼望帶來喜樂:「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4:13)於是苦難的情形越加深,盼望的心必更加深切,嚮往將來的榮耀,不僅內心安慰而且喜樂。

誰都不願受苦,但是信徒對苦難是預期的,所以「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噬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5:8-9)。受苦不但與基督,也與眾信徒,「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5:8)。受苦是與主相交,也與眾信徒相交,這是必有的經歷。

受苦是以主的恩召為信心的基礎:「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5:10)祂也賜給應許,使受苦的信徒有力量,蒙上帝堅固。這應許是鑿實的:「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賜力量給你們。」(5:10)

歸納言之,彼得前書以福音為盼望的因由,他說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的福音就是這道。上帝藉著基督已經勝過罪惡與苦難。信徒在地上要有得勝的生命,不僅勝過罪惡,也可勝過苦難。所以信徒在受苦中有盼望,苦難是帶著盼望。

彼得書信的後半部—彼得後書,是否屬於書信,引起經學家不少辯論。雖然一章一節署名為彼得,但可能借用使徒的名義書寫的,而且內容與猶太書十分近似。猶太書二十五節中,有十九節與本書二章一節至三章三節幾乎完全相同。但此處並非研究作者,而是注意信息,對受苦者究竟有什麼安慰的教訓?

當時假師傅充斥,混在教會中,使主的道混亂(彼後2:1)。他們降低道德,否認基督再來的盼望(3:3-7)。信徒一方面為社會風氣日下已經十分憂心,另一方面教會中不注重德行,更使他們感到傷痛。所以作者極力倡導屬靈的真知識(1:2,3,5-6,8,20;2:20,21;3:3,17-18)。

在世上有任何的苦楚都可以忍受,如果有活潑的盼望等候主再來。「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3:11,12)

信心加上德行再加上知識是最首要的,生活有節制,苦難中有忍耐。向上帝虔敬,才會對人有愛,這是信徒必需追求的,信心堅定,盼望才活潑,以致在地上受苦只是短暫的,必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1:4-10)。


社會科學詮釋例子:彼得前書

. 讀者(The Audience Addressed)
   
分析讀者的地理環境、社會狀況、經濟和社會心態。相信這些因素不只會影響讀者的思想、接受能力、心理狀況,也今日的讀者可以認識他們更多。

讀者的地理環境: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這些是亞西亞屬羅馬的省份,佔地達一萬三千平方哩。這是一個好大的地區,而這屬於亞西亞的內陸地帶,人口稀少。這可以窺見當時基督教的廣傳。

讀者的社會狀況:

受逼迫的基督徒(2:17;5:9)。

參雜著自由人(2:16)和奴隸(2:18-20)。

這些人皆稱基督為主(2:13),也尋求上帝的旨意(2:15)。

男女老少都有,夫妻之間的關係被稱為「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3:7),年長者要作「群羊的榜樣」(5:4),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5:5)。

猶太人(1:1)和外邦人(4:1-4)在一起。可見當時的信徒群體,有許多不同背景的人一起過屬靈的生活。

他們之間似乎有清楚的角色。

經濟及社會心態:是這世界的「客旅」、是「寄居的」(1:1,17;2:11)。相信這些基督徒是受當時社會人士的懷疑和偏視而有此心態。

. 作者-寄信者(The Author-Senders)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是這封書信的主要寄信者,也說明在這名譽和權威下寫成。

他也自稱自己為「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5:1)。

共同署名者有:西拉(5:12),相信他是送信者,他應該是徒15的西拉;我兒子馬可(5:12),相信這「兒子」是指信主關係上的帶領者。

「在巴比倫」(5:13)相信是指羅馬,也相信這地點就是寫書的地點。在第一世紀尾,基督徒常以此名來代替羅馬。從這名字,可見當時教會已受到羅馬政府的逼迫。

(註:呂雷特相信作者是一班與彼得相熟的人,以使徒的彼得名字寫這信。他也相信這封信是在主後七0年才寫成。)

. 社會處境(The Social Situation)

按書的內容,可見當時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緊張關係,基督徒必須活在一種敵視的關係之下。這造成基督徒受許多無謂的逼迫。造成彼得多次要求基督徒以善良來面對這敵意(2:15;3:9,13;)。基督徒被稱為「作惡的」或被人誣賴及毀謗(2:12;3:9,16)。這些毀謗甚至導致害怕(3:6,14)及不公平/無謂的苦楚(1:6;2:19,20;3:14,17;4:15,19;5:10)。這幅基督徒受社會人仕敵視及逼迫的情景與新約多處有相似的記錄。

. 情況和對策(The Situation and Strategy)

彼前可說是一卷教導信徒如何面對逼迫具有極高神學價值的書信。

彼得首先肯定他們為受揀選的族類,有君王的身份,是祭司(2:9),是上帝的群羊(2:25;5:2),他們之間是弟兄(5:9)。

雖然這些信徒是散居在各地,但是彼得指出這些信徒是在上帝的家裡(2:5;4:17)。另一方面,說他們是世上寄居的是作客旅的(1:1,17;2:11)。相信這裏的信徒是因為經濟的原因移居在各地,但是卻藉著主而屬於一家人了。這是屬靈的家人。面對這物質和敵視的世界,彼得一方面指出「萬物的結局近了」,另一方面教導信徒要謹慎自守,儆醒,並且彼此切實相愛(4:7)。

從書信中,也讓我們見到當時社會中的階級和分別:政府-人民、君王-臣宰、主-僕、丈夫-妻子、老-少。

這種「基督徒」(Christianoi,4:16)的身份雖然使信徒失去了許多社會上的利益,但是卻在上帝的家裡得了一席位。

. 抗衡策略(The Sectarian Strategy)

作者的策略是要支持和激勵收信人如何面對社會的敵視和不公平的逼迫。可從三個方面看出來:

一.確定信徒那集體的認同(collective identity):他們是與上帝聯結的、是重生的人、是上帝所揀選聖潔的子民、同為忠心的信徒(1:2-2:10)。也與外邦人分別,在道德上是聖潔和超越的(2:11-4:19)。

二.確定內在的合一(internal solidarity):大家同為遵守上帝的旨意(1:14,17,21;2:13,15,18-20,21;3:17;4:19;5:6),對基督忠心(1:8;2:7,13;3:15;4:14,16),互相相愛、尊敬、謙卑、接待、服事(1:22;3:8;4:8-11;5:1-5)。

三.確定堅定的委身(steadfast commitment):說明與基督一同受苦的理由(2:21-25;3:13-4:6;4:12-16),與基督一同得(救贖的)榮耀(1:3-12,18-21;2:2-10,24-25;3:18-4:6,12-19;5:10-11)。,同為兄弟(2:17;5:9)、神家裡的人(2:5;4:17)、順服的子民(1:14)、聖潔的人(1:22-23;3:8;4:8)。

這封信並沒有低視那從外來的逼迫和社會上的不公平,反而說明這事實,並鼓勵信徒去面對這社會的敵意。指出這逼迫是暫時性的,都要過去。信徒都是世上的客旅和寄居者,就如舊約的族長在中東一帶流浪。這種客旅(paroikoi)並不是一種社會中的損失,反而應看為是一種祝福。

這事實成為了一股力量,支持和推動信徒在世上的團結和道德責任。

. 興趣和意識型態(Interests and Ideology)

呂雷特指出,文本作者的寫作興趣比較困難決定。其中的原因是因為這書卷作者的興趣多數是隱藏起來。詮釋者只好從文本的內容和策略觀察出來。

在彼得前書,我們必須藉著它的內容和策略猜測出那位在羅馬的作者和部份亞西亞信徒之間的興趣和意識型態。唯一的線索是「我略略的寫了這信勸勉你們,又證明這恩是神的真恩,你務要在這恩上立得住」(5:12)。明顯地,這是一封私人的信。作者似乎有興趣與亞西亞的信徒確定和保持個人關係。不只是要分享他們共同的信仰,也談論他們那受逼迫的經驗。這受逼迫的經驗是大家共有的(4:12-13;5:9)。

這封信保持了羅馬教會與亞西亞教會之間的密切關係,就如後來由羅馬寄給哥林多的革利免前書(I Clement)一樣。羅馬教會的在經濟、政治、文化、行政上的優良地位,說明這封信的寄信方向。羅馬教會正在向地中海一帶地區執行它們那種影響力。這自然也是羅馬教會的責任。

關於意識型態,作者正是向在亞西亞受逼迫的信徒作一些神學的教導。大家都是上帝家裡面的人,說明作者欲安慰和鼓勵亞西亞受苦難的信徒。藉著這種內在的關係,因此大膽地談論如何應付許多外在集團/外邦人的壓制和逼迫。

這種一家人的意識型態自然形成了書中的內容,它不只是宗教的,也是社會的。

最後,我們也看出,羅馬教會在初早期教會已逐漸露出角頭,將自己獨尊的社會、政治、地域性等等地位伸展到其他的地區。

信徒受逼迫

    信徒受逼迫可說是彼得前書最主要的課題。「受苦」這字詞出現了十六次,其中六次論及基督的受苦,十次提及信徒的受苦。在書中,特別是1:6-7; 3:13-17; 4:12-19; 5:9),作者多次教導當時的信徒如何面對逼迫及苦難。這些教導成為了歷代信徒受逼迫的參考資料。莫梅理(G.R. Beasley-Murray)說:「在彼得思想中為主基督受苦是屬於神聖救贖計劃的一部份。」

* 受苦的意義

    聖經一般提出的苦難(suffering)有三種類:

一. 遭遇逼迫的受苦,

二. 因罪惡而來的受苦,

三. 一般因信仰而導致的受苦。相信彼得前書所指的受苦是第三種。

    受苦(pascho)這詞與另一字paschal有連繫,paschal是從希伯來語,也亞蘭文之“逾越節羔羊”演繹過來的(出12:3)。

保羅曾說:「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

可見基督成全了舊約逾越節的羔羊被殺呈獻給上帝,作為祭物。羔羊被殺是痛苦的事,為此,逾越節羔羊被呈獻含有受苦的意義。

    Pascho基本含意是:被加以從外面而來某種壓力的經驗,這壓力通常是指壞或不良的影響,尤其是邪惡性的痛苦。這種壓力使人精神及肉體受苦,情緒與感覺不安,令人厭煩。

    受苦這字在新約總共出現四十二次,主要形容基督的受苦,及基督徒受外在環境所加諸苦痛的事。保羅多次指出信徒是預定要受苦的(林後1:5-11;腓1:29;西1:24;帖前3:3,7;帖後1:4-5;提後1:8,12;4:5),彼得在前書中更強調信徒要為主受苦。

* 彼得前書中受苦的背景

    我們前一部份的討論,曾分析當時的社會處境,發現當時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緊張關係,而基督徒必須活在一種敵視的關係之下。這造成基督徒受許多無謂的逼迫。造成彼得多次提出面對這些逼迫的方法。

    彼得用「火煉的試驗」來形容這逼迫(1:6;4:12),可見其嚴重性。這種試驗是火煉的,可見這事情會導致人受苦。但是這種試驗的具體背景是甚麼呢?彼得沒有直接說出來,我們只好從當時的社會處境去追查。

    第一個明顯的處境是彼得說他處身在「巴比倫」,我們曾討論說這是指羅馬城。可見這逼迫處境的源頭多數是羅馬政府/君王而來。

第二,逼迫的形勢就如「遍地遊行的獅子…到處尋找可吞吃的人」(5:8),相信是當時的逼迫者的行動。

第三,逼迫形式可以是「為基督的名受辱罵」或「為作基督徒受苦」(4:14,16)。

    按當時的歷史背景,正是尼祿(Nero)為君王時期,尼祿時期的逼迫極厲害,曾經在高峰時基督徒被捉去鬥獸場去餵獅子,也曾有記錄這時期的基督徒被綁在王宮後花園當油燈點燃。尼祿皇帝也在當年被判變的大將軍逼死。相信這段時間基督徒所受的逼迫是短暫的。更不能肯定有多少的逼迫廣散到亞西亞省份去。一般相信是彼得當時在羅馬,見到如此嚴厲的逼迫而去信勸勉亞西亞的信徒。

* 面對逼迫的心態

    彼得在前書中有四處特別指導信徒如何面對逼迫:

一. 在1:6-7:「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彼得在此最主要是作原則性的說明,說明逼迫或苦難的來臨並不能奪去信徒因盼望而有的喜樂。反而是這盼望,使信徒的信心更受磨煉,更加得著獎賞而加倍的喜樂。

    這裡所說的「喜樂」(agalliasthe, rejoice)並非一般性的喜樂(chara, joyce),乃是因為上帝帶給人而有的喜樂。這字在舊約一般指敬拜者在敬拜中對上帝的憐憫而生的雀躍歡騰,是一種感恩的喜樂。

    彼得在此提出三樣關於逼迫的認識:

(1) 基督徒時常都有喜樂,既使是在逼迫中也應該保持喜樂。

(2) 逼迫是暫時的,因此憂愁也是暫時的,應以這樣的心態去面對。

(3) 要把逼迫當著是信心的試驗(dokimion),使信心如提煉過的金子更顯寶貴。

    的確,信徒的信心如同金子,受逼迫的提煉後會更顯寶貴,更堅固,更純潔。雅各也同樣說明信徒所受的試探/試煉是一種試驗,而勝過受苦的信徒必得生命的冠冕(雅1:4,12)。

二. 在3:13-17:「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的威嚇:或作所怕的)只要心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彼得也意識到如果逼迫接踵而來,那信徒又該如何面對呢?彼得借用提出如何面對逼迫者的控告:

(1) 保持行為正直,不怕誣告,既使被逼迫者誣告,那也不過是為義受苦,而為義受苦是有福的事。

(2) 被逼迫者控告時,不用驚慌,並且早作好準備,隨時誠實溫柔地回答控告者的指控。盡量以好品行勝過外邦人的指控。彼得曾在第二章提出信徒要有好行為來嬴得外邦人(2:12),甚至順服一切制度(2:13)。

    「有福了」(makarioi)是指上帝的祝福。耶穌的登山寶訓的八福正是使用這個字眼:太5:10「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

在新約,這福氣通常是指信徒因為參與了天國的救恩而得著從上帝而來的福氣。

    「威嚇」和「驚慌」是指逼迫他們的人的恫嚇以致心中驚駭不已。彼得的目是要信徒在面對苦難時是沒有懼怕的,因為上帝必保守他的子民。

三. 在4:12-19:「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是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彼得再指導落在逼迫中的信徒的心態:

(1) 作基督徒不要認為逼迫是奇怪的事,也不必羞恥,基督也是受逼迫的人,是榜樣(2:21),反倒要在受到逼迫時當著是和基督一同受苦。

(2) 落在逼迫中,必須把生命交托給上帝,也分享與基督一同受苦。緊記審判是在上帝的手中。

(3) 在逼迫的社會中更加要作“良好的公民”(指不作社會中的惡事,如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等),以好品行見証主。

四. 在5:8-10:「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裏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

    彼得繼續提醒信徒如何面對逼迫:

(1) 逼迫來到,信徒必須謹守和警醒,不可隨意衝入逼迫,要把逼迫者當著遍地遊行的獅子,小心防患。

(2) 不要害怕逼迫浪潮,必須堅定,以堅固的信心去抵擋。上帝必會賜給力量。

    這裡再次肯定,信徒不要隨意去尋找逼迫,甚至在逼迫期間小心防患。彼得要信徒知道,在逼迫或苦難的背後,潛在著另一個屬靈的因素,就是邪惡勢力的存在。信徒是被捲入一場屬靈的戰爭中(弗6:12),必須「謹守」和「儆醒」。「謹守」就是「謹慎自守」(1:13;4:7),指明在逼迫中必須思想清晰,不為任何事物所困擾。「儆醒」一方面與禱告有關(彼前4:7),把憂慮交托給主,另一方面,這字是形容士兵備戰時的心理狀態,善於應付任何突如其來的攻擊。

    信徒不只是謹守和儆醒,並且要以堅固的信去「抵擋」。說明信徒在遇到魔鬼的恫嚇時,不應坐以待斃。抵擋魔鬼的方法曾在新約中出現多次:耶穌受試探時,以上帝的話語抵擋他,保羅叫信徒穿起全副的軍裝去抗敵。相信這裡彼得是要信徒認清魔鬼的面目,勇敢地抵擋他的攻擊。


試探、試煉、試驗

    雅各在 1:2-4 和 1:12-18 中,提到試探、試煉及試驗的課題,顯示他頗關心這問題的存在。

* 原文的意義

    在原文,試探與試煉乃是同一字詞︰πειρασμοs,卻與試驗δοκιμιον有別。

    譯成『試煉/試探』(πειρασμοs)這字,在新約中有兩個基本意思:

一. 它可以指內在受罪惡的引誘,好比提摩太前書6:9︰「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之中。」

二. 它也可指外在的苦難,特別是受到逼迫(參彼前4:12)。

    譯為「試驗」(δοκιμιον)的是罕見的一個字,在新約聖經只有彼得前書1:7出現過,另外七十士譯本詩篇11:7(即中文聖經的詩12:6)及箴言27:21有這個字。彼前1:7這字似乎含有「一件東西受試驗後」之意義︰就如「信心」被試驗後成為寶貴。然而在兩處七十士譯本的記錄,這字則是指金銀被火熬煉的「過程」;相信這可能是雅各的用意︰受苦是一種途徑,信心經過逆境之火考驗後,雜質煉淨,更有力量。由此可見,試煉並非要鑑定一個人是否有信心,而是要強化已存在的信心。(註一)

* 雅各書的意義

    雅各在1:3是藉「試驗」(δοκιμιον)這詞彙來表達試煉(πειρασμοs),這明明是指以上的第二種意義,就是要強化一個人的信心。

    「百般」這個形容詞,不但指一般人所遭遇的困難,也指基督徒因信心之故會碰到的特殊困境。就如財富的試煉這例子(4:13-5:6),則可能包括在「百般試煉」之內。無論是那一種意義,雅各要求信徒以喜樂面對試煉/試探,因他知道,神准許也藉著魔鬼的試探/試煉(為要「試驗」信徒的信心),如此才能產生深沉有力、滿有確據的信心。

雅各書1:2-4對試探的解釋,及詞彙的使用,與彼得前書1:6-7及羅馬書5:3-5的文體形式相似︰
     雅 1:2-4 彼前 1:6-7 羅 5:3-5    我的弟兄們,你們 落在百般試煉中, 都要以為大喜樂;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 心經過試驗,就生 忍耐。但忍耐也當 成功,使你們成全 完備,毫無缺乏。   因此,你們是大有 喜樂;但如今,在 百般的試煉中暫時 憂愁,叫你們的信 心既被試驗,就比 那被火試驗仍然能 壞的金子更顯寶貴 ,可以在耶穌基督 顯現的時候得著稱 讚、榮耀、尊貴。 不但如此,就是 患難中也是歡歡喜 喜的;因為知道患 難生忍耐,忍耐生 老練,老練生盼望 ;盼望不至於羞恥 ,因為所賜給我們 的聖靈將上帝的愛 澆灌在我們心裏。                                                                                  

     保羅提醒羅馬的信徒說苦難 (θλιψιs)可生忍耐(υπομονην  κατεργαζεται),忍耐則能生老練(δοκιμην)。老練這希臘文字與試驗同一字根。彼得即說,苦難可試驗出信心「更顯寶貴」。

    試煉對猶太人有特別的背景。猶太人常以亞伯拉罕勝過試煉的事件(創22章)為學習的對象,並認為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乃是受上帝的試煉(民14:20-24),也時常以這事件來教導猶太人不要學像曠野受試煉的失敗(來3-4章)。

當猶太人的傳統繼續發展,則從約伯的例子中發覺上帝即允許魔鬼試探他所揀選的人。這種的演譯雖說明上帝不試探人,只有魔鬼才試探人,但是上帝卻會藉著魔鬼的試探來試驗人。由此,雅各指出人在試探中失敗,不可埋怨上帝說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1:13)。

反之,他永遠只賜人「各樣美善和各樣全備的賞賜」。因為這是他不變的性情和不轉動的影兒 (1:17)。

所以人在試探中失敗,乃是由於人的私慾(希伯來觀念 yeser,既由肉體而出的慾望),即「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才生出罪來(1:14-15)。換言之,在雅各的觀念中,慾望並非罪或是邪惡的,只有當人被慾望「牽引誘惑」,才會變成罪。至於那些在試探中忍受得住的基督徒,即愛上帝和成功經過試驗的基督徒,在末世便得「生命的冠冕」為獎賞(1:12)。這「生命的冠冕」是指永遠的生命,即在永恆中享受上帝的同在。

耶穌在啟示錄2:10對受苦基督徒說的話,則與此節的觀念平行︰「…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基督徒在主道上奔跑到底的則可得主賜永遠生命。

    因此,基督徒應當謹慎自制,在試煉中堅忍到底,好叫自己在靈性上成熟和完全,並得著永生。




背景資料的特定來源


1.舊約的暗指之言
    前面曾經提過,舊約的暗指之言 (allusions)比直接的引用(quotes)多得多。但是許多講論新約對舊約之運用的書,都只注重引用之言。莫爾(D. Moo)曾說,暗指之言實 際上更具強調作用,因為作者假定讀者知道這些事。這便意味,倘若要明白經文原來的意思,就必須找出這些暗指之言的來源,重新捕捉其重要性。我要提出五個尋找和評估暗指之言的原則:

    a.用字與文體是否指向舊約的某段經文?這可能是刻意的暗指之言。不過,文體很難評估。有些地方用「閃語模式」(Semitisms,希伯來或亞蘭文 的文體,而非希臘文體)和七十士譯本模式(由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的影響而來),但或許是不自覺的使用,而不是有意地反映舊約。倘若用字並不接近,就不應當勉強視為暗指之言。

    b.考慮作者的特色。例如,彼得前書、希伯來書和啟示錄,含有很高比例的暗指之言。在這些書中,凡像暗指之言的,很可能就是。

    c.若從舊約背景來看上下文,是否講得通?如果與經文思路的發展不符,就不太可能是暗指之言。不過,如果上下文有此傾向,暗指之言會使經文的意義增色不少。例如,馬可福音十章45節(太二十28)用到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0、12節,便加增了雅巍僕人的含義,因他「擔當多人的罪」(賽五十三12)。有些學者認為:
(1)以賽亞書中沒有用到同樣的辭彙(「僕人」、「為」)(以上a.的原則);
(2)福音書中極少暗指以賽亞書第五十三 章,因此這裡是否為暗指之言,相當可疑(以上b.的原則);
(3)贖罪的意象與上下文不相配(c.的原則)。然而,莫爾回應道,雖然用詞並不完全相同,但是馬可福音十章45節的意思和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很接近,因此很可能是暗指之言(1983:122-27)。再者,福音書雖然沒有很多地方暗指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卻有不少間接的反思,這些很可能更有力(如前面所言)。最後,卡森指出,耶穌的教導中經常一開始就講門徒要向自己 死(可十43-44),並以耶穌的贖罪之死為榜樣(可十45)。總之,馬可福音十章45節有可能是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而他成為一幅有力的圖解,教訓門 徒應當如何作僕人。

    d.陶德主張,暗指之言或引用之言,通常在暗指之言的背後假定了原初的舊約情境,著重點不單在暗指之言本身。這是很重要的 一點。當然,他真確的程度要看新約的上下文而定。例如,有些人認為,馬可福音十五章34節遭棄絕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應當從整個 詩篇來瞭解(詩二十二,參22-31節),視之為信心的話,信靠那位將會伸冤的上帝。可是這便忽略了上下文的含義,因為他出現在十字架上,而那裡棄絕的意味高漲。這裡所強調的是悲傷;不過,整個詩篇仍可能為其大環境。這句呼喊中或許預期了詩篇中的感恩,就是後來復活的喜樂。

    e.不要誇大。舊約學者尤其容易將他們對舊約經文的詳細解析,讀入新約之中。但我們應當判斷(根據舊約和新約上下文的互動狀況),新約要強調的意義是 哪一方面,以及新約作者對舊約經文的瞭解為何。例如,希伯來書二章12-13節將三段經文並列:詩篇二十二篇22節(12節)、以賽亞書八章17節下 (13節上)、以賽亞書八章18節上(13節下)。乍看之下,這些舊約經文似乎彼此毫無關係,但是當我們探究他們在舊約上下文中的意義,並與希伯來書第二 章的發展相較,便會發現,這整段話很有意思。這三句簡短的摘要,是在講重疊的主題–受苦中的得勝(12節)、審判中的信靠(13節上),和審判中的應許(13節下)。後兩段經文同時出現在希伯來經文中,但是在本書信中卻分別處理。在上帝的審判中(賽八),餘民信靠他(17節下),並成為他的子民(18節 上)。

2.兩約之間的暗指之言
直接引用兩約之間文學的地方很少,但是兩約之間的時期所產生的觀念,對瞭解新約教義十分重要。在基督的時代,各個猶太黨派 (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愛色尼人)都是這段時期發展出來的,因此新約的習俗與文化可以在此找到其先聲。此外,這段時期也產生了口授傳統,而對死人復活或浸 禮等的教導,也根源於此。這段時期智慧文學和啟示文學勃興,成為登山寶訓、橄欖山講談,及約翰福音等的資源。由於次經和偽經與昆蘭檔類似,我將在下個段落 中談運用這類材料的原則。

3.昆蘭的平行材料
一九五O年初,死海古卷的發現與發表之後不久,出現了一股理想化的狂熱,學者對昆蘭檔如何影響新約,作出了倉促的判斷。例如,視 施洗約翰為愛色尼人,耶穌則是傚法公義的教師(這一派的「創始人」),教會是與昆蘭社團類似的團體,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是愛色尼人的文件,許多作風(如洗 禮)和信念(如聖靈論、末世論)都被視為倚賴昆蘭的檔。但是,後來經過反思,這些觀點都大遭修正(以上各點中,只有一些人仍然認為,希伯來書受昆蘭的影響 很深)。

    賴桑將時下學者的觀點作了總結。他說,這兩種人(昆蘭人和基督徒)對歷史的觀點差異很大,但在宗教觀點上相當類似。在歷史上,他們興起的時期不同,昆蘭人不能肯定或否定新約的資料。他們是各自獨立的運動,各有各的發展,而昆蘭人不可能成為基督徒概念的先驅。不過,昆蘭人與基督教都屬猶太教的分支,在末世論上有共同的期待,因此在猶太教的觀念方面,昆蘭提供了很有價值的相似點。在運用昆蘭(以及兩約之間)檔的背景時,要訣是方法要正確:

    a.使用良好的譯本。布勞斯(Millar Burrows)非常出色,可惜沒有分節。法密斯(Geza Vermes)也很好,但是在單本中,杜彭-索瑪(Dupont-Sommer)的譯本可能最好。良好的譯本可以使詮釋者不致誤解,以致錯用經文。當然, 能用希伯來原文更好,可是並非人人能做到。

    b.單字研究方面,可以用肯恩(K.G.Kuhn 1960)的彙編和其補遺。這對追蹤愛色尼文學中的觀念很重要。

    c.在指認類似經文之前,要先研究昆蘭或兩約之間經文的神學含義究竟為何,然後才能將他應用在新約經文之中。在這方面,第二手資料會很有幫助,而深入探討兩約之間的書,現在愈來愈多(如An-chor Bible series)。因為學者的意見常有差異,所以參考資料要看一本以上。最好的辦法,是將類似經文列下,自己找出其意義,然後再應用於新約。

    d.在用兩約之間經文解釋新約經文之前,要很有把握前者的確為平行經文,而不只是似乎平行。上面已經提過,要訣是注意:兩段經文個別的上下文含義是否 互相重疊。此外,還需將重疊的程度與其他可能的平行經文比較,判斷那些最接近新約經文。然後才能稱該兩約之間的經文為有效的平行經文。

4.拉比的平行材料
最大的問題是他勒目傳統的日期。由於拉比在保存材料上非常謹慎,這個問題還不算太嚴重,但是至於哪些材料符合西元七十年之前的情 形,則還有許多辯論。聖殿於西元七十年被羅馬人毀掉之後,猶太教不得不重新定義其崇拜與儀式的本質。因為情況再不可能與從前相同,後期他勒目所記的許多習 俗,乃是出於西元七十年以後的猶太教。

    朗格內克(Longenecker)列出他勒目傳統中相關的四條線:
(l)拉比撒凱(Rabbi Johanan ben Zakkai)所認為非常古老的習俗與規定,前面有「我們的拉比教導」等類的話;
(2)西元七十年之前的拉比所教導的內容,或源於該時期的內容(如 Pirke Abothl-2);
(3)對相反的宗教觀(主要是基督教),或政治迫害不持反彈性言論的經文,不出於後期辯論或處境的經文;
(4)古代的儀式、認信,和祈禱,如示瑪或十八種祝福(1975:75)。

    不過,許多人對這個分析仍不滿意。例如,紐斯納(Jacob Neusner)主張,我們不能假定他勒目的日期是正確的,甚至連那些自稱是早期所寫的也要存疑。紐斯納提倡將形式批判的技巧用在拉比材料中。
a.我們不能假定拉比的討論自動接續法利賽人的觀點。雖然大部分學者認為這兩個團體有連續性,但是大家都同意,並不能假定個別的拉比引言就可以代表法利賽人的看法。這正是司特拉克-比勒貝克(Strack-Billerbeck 1961-65)之著的問題,他們將第三、四世紀的拉比引言與新約經文並列,卻沒有探究這些是否真正可以反映第一世紀法利賽人的觀點。

    b.我們不能假定早期資料一定真確;他雖自稱是該時期所寫,但不一定是。其中許多言論可能經過古代拉比的編輯或重寫。不過,我相信我們可以比桑德斯樂觀一些。正像耶穌的講論一樣,拉比引言的收集,可信度也比許多學者所許可的要高。需要證明的,是那些懷疑者,他們必須提出證據,來證實這些檔的可信度有問題。

    c.我們不能假定這份材料的觀點是統一的。其中有差異性,而且折衷性頗強。事實上,許多部分為拉比的對話,列出一個問題的兩種觀點。共同的宗教模式使其成為一個整體,但是在個別事件上,觀點並不一致。例如,有些著名的引言顯示,猶太教內有厭惡女人的說法(如j.sot.19a,「律法的話傳給女人,比 燒掉更快」)。有人常以這類話來代表猶太教的立場;但這只是其中的一種聲調。婦女的權利經常被高舉(離婚是丈夫的特權,可是婦女卻有權向法庭請願,勉強他 與她離婚),有時婦女甚至可居領導地位。

    d.我們應當思想一種可能性,即新約和拉比都同樣參照某個猶太傳統。法密斯提出這種可能性,以解決一個問題,就是一段經文背後似乎為某個猶太資料,而 我們無法證實該資料是西元七十年之前所寫。他傾向於視新約為第一世紀猶太信仰的有效見證,因此在研究時,視他為從「他爾根」 (Targum,舊約亞蘭文註譯)到「米大示」(Midrsh,猶太人的舊約註釋)這一直線發展中的一部分。從這個觀點來看,拉比(和他爾根)的材料就有 新的關聯性。我們仍然要小心,不要忽略歷史層面(以上的a-c點),而予以誤用。不過,若將這觀點當作一種可能性,確實很有幫助。

    5.希臘的平行材料。過去「宗教歷史學派」(History of Religionsschools)對希臘背景嚴重誤用,導致許多人否定希臘觀點對新約的影響,而認為猶太觀念才是新約研究的正確背景。可惜,這卻發展成 相反的錯誤。不過,自從韓格爾出書之後,學者都承認,希臘的觀念在馬喀比時代已經滲入猶太教,直延續到基督教時期。在普世宣教 的情勢之下,這種影響日漸增加;因此我們在研究新約的時候,不但要考慮猶太人的平行材料,也要顧及希臘人的材料。
希臘背景對瞭解寫給外邦教會的書信,以及一些習俗–如,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16節 或提摩太前書二章8-15節,希臘羅馬對婦女的態度–會極有幫助。在宣教旅程的細節上,如術士西門(徒八)與被鬼附之使女(徒十六)所用的邪術,希臘背景也有助澄清。歐尼(Aune)提供了一個希臘背景極佳的例子,相當有說服力;他指出啟示錄第四至五章的寶座景象,是以羅馬宮廷慶 典為意象。這很符合全書反對皇帝崇拜的強調,而今日講到教會與政治問題時,也正可以用他作例子。

6.總結
(l)我們必須確認,證據與經文乃是出於同一段時期;不同時期之資料的誤用(如將第三世紀諾斯底的作風,讀入第一世紀基督徒的觀念中),在過去造成了不少錯誤的理論。
(2)我們必須確定證據的可靠性;常有人不經意地用他勒目材料作為新約事件的背景,如耶穌的受審,卻沒有先肯定他們的確屬於第一世紀的猶太教。
(3)在收集證據的時候,絕不能有所篩選;如果我們的搜尋不夠廣泛,就會錯失真正的平行材料,如談到奴隸的經文,希臘羅馬的習俗,以及猶太人的作風都需考慮。
(4)不單要處理當時的狀況,還要顧及他背後的歷史發展;導致事件的因素,常與該種狀態同樣重要。例如,若要瞭解耶穌與猶太教的衝突,許多時候必須先要明白猶太教口授傳統的發展。
(5)要記得,聖經的記載也提供了歷史資料。學者經常忽略了經文本身,假定所有的資料都來自外在資源。其實常無此必要,因為或是在經文 當中,或是在平行經文中,就已經可以找到說明了。

監獄書信之神學一致性


保羅的監獄書信有幾個重要的基本教義。最根本的就是它們肯定同一個福音。除此之外,他們以同樣的方式來表述此福音,他們對此福音內涵也有共同的看法。這不是說書信的內容都一樣,而是總體來講,有個聯結它們的主軸,一切都是依據這個共同的根基。這共同的基礎基於一個事實,那就是耶穌基督是所有受造界的君王和主宰。

關於監獄書信的神學一致性,我們要討論三個主要教義。第一,我們要看耶穌基督是受造界的君王,接著我們要深入探究耶穌王權的某個層面,也就是在祂君王身份上,信徒與基督聯合。第三,基於前兩個教義所引發的,我們要著重倫理生活的必備要求。我們先來看耶穌基督是受造界的君王這個教義。

受造界的君王

保羅強調基督是受造之物的君王,這重點見於他的監獄書信遠多於他的其它著作。我們要著重於監獄書信裡常論到的基督王權的三個部份:祂的主權,就是祂的能力和權柄;祂的尊榮,包括祂的榮耀,祂是配得景仰稱頌敬拜;以及祂必定會再來,在地上成就其國度的決心。讓我們先看基督為君王的主權。

主權

論到基督的主權,我們是說祂有力量和權能成就祂的旨意,祂有合法的權柄去執行。在古代,國王和皇帝統領軍隊,他們有權力作想作的事。國家的法律認可他們的治理統管,這意味著他們有權柄成就其心所願。現代的許多政府也有類似的能力和權柄。

保羅認為當耶穌升上高天,父上帝就授予祂治理所有受造物的主權。耶穌的權柄和能力如此的之大,祂的統御遠超乎所有的其他眾君王和統治者們,無論他們是地上或靈界的。

以弗所書12022節保羅如此描述父上帝授予基督的權能:

(父上帝)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以弗所書120-22節)

現今耶穌基督以絕對的權柄治理所有受造之物。祂的主權不僅限於天上,還涵蓋地下的一切。

馬太福音2818節耶穌如此宣稱: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818節)

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祂治理萬物,從最遙遠的星系到地上最小的沙塵。祂管轄地上的邦國政府以及一切的天使和鬼魔。顯然,並非所有受造物都順服祂,然而耶穌有權利也有能力得著這樣的順服,祂更有無限的權能可祝福祂所喜悅的,也能徹底摧毀祂一切的仇敵。

除了強調基督的主權,保羅也著重基督的尊榮,就是祂的榮耀尊貴,配得一切的敬畏仰慕和崇拜。

尊榮

基督因著祂的聖潔公義美好而被尊崇;因著祂至高的權柄位份和公平公義地執行這個權柄而受到敬畏;基督也因著祂自己的價值在一切被造物之上,上帝使祂超乎萬有而得享尊貴。祂也是宇宙的創造主與維護者。我們可以列舉上百個理由證明耶穌配得尊榮,然而耶穌值得尊崇和敬拜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耶穌就是上帝,而上帝理當得著最高的崇敬。

保羅如此強調耶穌配得尊榮的一個原因是,教會有人不看重耶穌有何特別。假教師將對天使和諸靈的敬拜引入教會,也暗示耶穌不過是個類似的靈體。保羅駁斥這些錯謬的教導,強調基督的獨一無二,超乎一切的偉大。

聽聽歌羅西書11617節描述基督與其它靈界之物的對比:

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歌羅西書116-17節)

耶穌的獨特在於祂是萬物——包含假教師尊崇的天使和靈界之物——的創造主。耶穌不只是宇宙至高的主宰,祂還是設定天上地下物質界和靈界的一切執政掌權者的所屬位分。他就是那位造了其他掌權者的絕對者,包括在地治理人類的領袖們,和靈界裡對天使鬼魔的統管者。

除了基督王權的主權和尊榮,保羅還強調基督必定再來,為的是要在地上成就祂的國度。

決心

要瞭解保羅如何看待基督的再來,我們必須記得保羅對末世論的教導是衍生於猶太人傳統的末世觀。保羅當時的傳統猶太神學認為,聖經提到人類的兩個主要世代——基督到來之前的現今世代,是充滿罪惡、死亡、和腐敗。

現今的世代過後就是將來的世代,聖經稱之為上帝的國度或天國。這個世代轉換在彌賽亞或基督到來時就瞬間發生。

然而,根據保羅和其他的新約作者,耶穌曾啟示這個猶太傳統觀念不全然正確。來世是要取代今世,但不是瞬間發生。這兩個世代會有一段時間重迭,那是始於基督在地上的工作,也就是上帝國度在地上奠基,一直要延續到基督的重返和再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上帝國度的成全。這段奠基到成全的時間,我們稱之為上帝國度的延續。這個中間階段就是從保羅時代的初期教會至今天教會的時代。

保羅對他的會眾描述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因為,這理清他們許多的疑問。充滿罪惡、死亡和腐敗的今世並未全然過去,這也是信徒繼續受苦的原因。然而有一天耶穌會再來,帶給全體信徒至終的祝福。同時基督徒應當相信耶穌要再回來。我們期待這必然會發生事,因為基督一定會完成祂已經開始的工作。

現今耶穌在天上掌權,但祂不以此為滿足。祂要治理一切的受造之物,如同祂在天上榮耀的權能一樣。不徹底摧毀懲治一切的仇敵,並祝福所有忠信的信徒,祂總不會滿意罷休。祂的計劃是要將祂的國度擴展到全地。

保羅知道基督的旨意是統管萬有,所以他確信基督必然會成就祂的國度。為此,他的書信裡總是提到信徒將會有的基業,他也滿心期待基督再來時,他所必得的獎賞。

例如以弗所書11314節他所寫的:

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113-14節)

保羅堅信我們將來必得基業——上帝已如此應許,祂不會改變心意;所以耶穌必會再來,使我們在祂的國度裡得到產業。

另外,腓立比書320節,保羅如此述說基督的再來: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320節)

基督再來,在地上成就其國度時,我們要得的基業包括新的榮耀身體。保羅滿懷信心的如此講論,因為他知道耶穌已應許再來,也必會成就祂所說的話。

保羅在他所有的監獄書信裡教導的重點是基督的王權、尊榮、和祂再來的決心。這些主題一再出現,構成他對歌羅西、以弗所、和腓立比教會教導的根基。

我們已看了耶穌基督是受造之物的君王這個教義,現在我們要探討書信裡普遍涉及的第二個教義,就是在祂的君王身份上,信徒與基督聯合。我們與耶穌的聯合,使祂能與我們分享祝福。

與基督聯合

保羅認為,當我們信靠耶穌時,就以一種奇妙的屬靈方式與祂聯合。因著與耶穌聯合,我們就被視為如同耶穌。例如,耶穌在上帝面前是聖潔沒有瑕疵,因著與祂的聯合,我們也在上帝面前被視為沒有瑕疵,所有的罪全被赦免。

保羅在他的書信裡一再回述這個觀念,勸勉他的讀者,他們在基督的君尊的地位上有分。保羅經常指出,正因為他們有分於基督君王的地位,信徒能夠領受基督國度在此延續狀態中的諸般祝福,而且期待在國度成全時,要得著更大的祝福。

例如在歌羅西書314節保羅寫道: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 上帝的右邊……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 上帝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歌羅西書31-4節)

藉著與基督聯合,我們有份於祂的死,就是與祂同死;我們也有份於祂的復活得生,就是與祂同復活;而我們在基督的升天和君王身份上與祂聯合,所以祂在榮耀中再來時,我們也要與祂一同掌權。

以弗所書267節保羅如此寫道: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以弗所書26-7節)

保羅認為我們現今就是與基督坐在天上,在祂的治理萬有上與祂聯合。即使我們在世上的情況沒有反映出這個事實,然而我們現今的確是以屬靈的方式分享祂的尊貴與祝福。當耶穌再來時,我們屬靈的福份會加增,也會領受地上的祝福。

既然在基督君尊的位份上與祂聯合,保羅也談到它所含括的、較不吸引人的部份,例如受苦。他提到與基督的聯合,以此勸勉信徒,他們不是單獨受苦,也不是徒然受苦。我們知道對保羅而言,這是真實的,但他明講,對他的讀者而言,這也是真的。

歌羅西書124節保羅如此寫道:

    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歌羅西書124節)

基督徒的生活是艱辛的,它可能包含極大的苦難。

雖然我們的王在天上掌權,但祂尚未除滅所有的仇敵;而那些仇敵常會攻擊我們。然而保羅知道若為福音受苦,因著我們與基督的聯結,也使祂與我們一起受苦。保羅並且知道藉著與君王基督的聯結,我們的受苦會造就基督國度裡的人,就是教會。這些認知使保羅心得安慰。最後他教導,我們的受苦是成全基督預定要受的苦難,以此預備我們的君王凱旋再來。

上述這些理由使得保羅在他的監獄書信裡常提到與基督的聯合。對保羅而言,我們與萬有之君聯結,是我們得救的確證,是受苦時的激勵,也是對未來的盼望。

我們已查考了保羅所認為的耶穌基督是受造之物的君王,並在祂的王權位份上,信徒與基督聯合。現在要看監獄書信裡神學一致性的最後一點,就是基於基督的君尊和與祂的聯合,我們應該具有的倫理生活。

生活倫理

熟悉保羅書信的人都知道,在他談論有關教義時,保羅同樣關注基督徒倫理生活的教導。事實上,幾乎他每引入一個教義,接著就解釋要如何將它應用於生活上。這個應用不只侷限於糾正更新理念,也延及信徒的感情領域和行為。保羅甚至大膽的明言,除非教義要應用,能夠改變我們的情感和行為,否則對我們就毫無用處。

哥林多前書132節,針對這論點,保羅這麼說: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彀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哥林多前書132節)

如果我們明白所有的知識和奧秘,我們就全然瞭解上帝的啟示。也就是說,我們擁有完備的教義。然而擁有良好的教義——即使是完備的,仍然不夠。如果那個教義沒有改變我們的生命——它若沒有與愛心相聯,沒有帶給人倫理操守和對基督的順服,它對我們仍沒有用處。

因此,我們無需對保羅的監獄書信裡經常強調倫理生活感到驚奇。一方面, 基督是君王的事實,使我們理當要順服祂;而另一方面,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也促使我們要活出祂那樣的品格。我們先來看由基督的君尊位份所引發的,我們當活出的倫理操守。

基督是王

如同前面所說,基督是君王,所以祂有主權,就是祂有合法的權柄命定我們順服;我們因此有法定的義務要順服祂。

我們也說過,基督是全然公義正直的君王,所以祂的判斷和命令也是全然合乎倫理,因此我們也有倫理上的義務要順服祂。

因著基督的權柄和公正,我們於法於理都應當順服祂一切的命令。這是保羅在腓立比書2912節的論點:

所以 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更是……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立比書29-12節)

耶穌是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主宰。換言之,祂是被造界的君王。基於祂的君王身份,保羅勸勉腓立比人要順服基督。

此外,基督的君王身份包括祂的尊榮;基於此,保羅認為基督徒當存敬畏之心活出聖潔生命。首先,順從基督是保全祂的聲譽。其次,因著基督的聖潔、公義、可敬,祂配得人的順服。

腓立比書127節保羅這麼寫道: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立比書127節)

歌羅西書110節保羅如此鼓勵他的讀者:

 (我們祈求)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歌羅西書110節)

保羅極其關切基督的尊貴信譽被人敬畏和保全,因此他明示,信徒若行善,順服基督的命令,就是達成此目的。

透過監獄書信,保羅勸勉他的讀者順服基督,在思想、情感、行為上都遵從主的命令,活出有道德的生活。雖然他不常將這點與基督的君尊身份明顯相聯,他卻是常明示,基督的君尊身份應是引發我們活出敬虔生命的根據之一。

因著基督是王,基督徒應當活出道德的人生,此外保羅也教導,因著與基督聯合,我們必須而且也能夠依照祂的品格與命令而生活。

與基督聯合

我們與基督聯合,使我們必須也能夠活出倫理生活,原因至少有三個:首先,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賜給我們新的性情,激勵我們行善。聖靈內駐的結果,就是我們的性情順應為基督的性情。因此,我們被轉換得以順服基督。這過程就是上帝在我們裡面工作,使我們順服祂而傚法基督的樣式。

腓立比書21213節保羅談到這些事項:

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212-13節)

我們與基督聯合,部份是藉著上帝的靈住在我們裡面。聖靈激勵我們的心志,驅使我們順服上帝而行事,以致我們能有合乎道德倫理的生活。

歌羅西書3510節保羅有類似的論點: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歌羅西書3510節)

因為與基督聯合,我們就有了新的性情;因著上帝給予新的性情,我們不僅有義務,更是能夠有能力去行善並且抵擋罪的誘惑。

其次,上帝命定我們,既然與祂的兒子聯合,就要活出聖潔的生命。上帝不只如此命令,祂也實際上預定我們行善事。

以弗所書210節保羅如此教導: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上帝所豫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10節)

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就是上帝藉著與基督聯合拯救我們。祂如此行的原因之一,就是祂已預備善工要我們去作。

再者,因著與基督聯合,我們也藉著基督而彼此互相聯結。這使得我們彼此相待,如同對待基督一樣,也如同我們本身所願領受的。

以弗所書425節保羅寫道:

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一個身體裡的眾肢體(和合本譯為「互相為肢體」)。(以弗所書425節)

「一個身體裡的眾肢體」 按著字意來說就是「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保羅指出我們是在基督裡互相聯結,這聯結使我們不要彼此得罪,乃是要互相尊重,造就全體。

腓立比書213節保羅寫道:

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21-3節)

至少有這三個理由,那就是我們具有新的性情,上帝的命令,加上彼此的聯結————我們這樣與基督的聯合,就使得我們有義務、並能夠按著上帝在聖經所設定的標準,活出有道德的生活。

我們看到保羅的監獄書信,其神學的一致性是基於基督超乎萬有的君王身份這豐富而多層面的教義,其中包含信徒與基督聯合,以及我們因此有責任活出應有倫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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