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靈裡的團契

    「在基督裡」不僅是一個信徒與基督個人的體驗而已,它同時也是所有信徒的體驗,正如保羅在加三28所說的:在基督裡「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人)了。」在以弗所書,保羅更說外邦人與猶太人在基督裡成為一體這回事,是一個「奧秘」(弗三6),是聖靈造成的一個「新人」(弗二1518)。

    從歷史的角度看,保羅並不否認外邦人與猶太人有分別。他承認猶太人「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份、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羅九45

    而且,他又認為猶太人「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528

    但是,在他的書信中,他也同時強調「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羅二2829

    而且說「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羅九31

    而外邦人卻因信,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羅四912;加三7)。在因信稱義的教義之下,種族、社會地位、經濟狀況,以至性別,都不再是人與人之間的攔阻,因為每個人都能在基督裡「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上帝面前。」(弗三12

    聖靈的工作不但產生自由的個人,也產生了自由平等的教會。

    論及這個新人,保羅指出當一個人與主契合時,也是與眾信徒「同被建造」(弗二22),「同為後嗣、同承繼、同體」(弗三6),「同國籍(弗二19),「同當兵」(腓二25),「同活」(林後七3),「同作王」(林前四8)。而且,他也指出信徒們在基督裡建立了新的關係,成為「父子」(林前四1517)、「同工」(羅十六39)、「弟兄」(腓一14  ;西一12),而且也在基督裡「同心」(腓四2),「治理、勸戒」(帖前五12),「說話、見證」(弗四17  ;羅九1),「問安」(羅十六22),「接待人」(羅十六2)。

    保羅用以形容教會的名詞,主要有三個:新婦、聖殿與身體。「新婦」這個形像主要是強調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教會要貞潔,堅守福音信息(林後十一2),而且要順服基督的權柄(弗五2532)。「聖殿」及「身體」這兩個形像,除了教會與上帝及基督的關係之外,也涉及信徒之間的團契。由於聖靈的同在,無論是信徒個人,或教會整體(林前三16),都是上帝的殿,因此,任何人都不可使自己的身體或教會受污穢或損壞。聖殿的另一個象喻,是信徒以使徒和先知的教訓為基礎,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彼此聯繫,逐漸成長,成為不分種類背景的普世性教會(弗二1922)。「身體」的形像,則是保羅教訓的貢獻。在這形像中,教會的有機性與增長這兩種特性更加明顯,使徒保羅用「身體」來說明教會實在是一個「人」。在林前十二1227,保羅用身體——包括頭部──來說明信徒彼此因恩賜不同而有分別,但同時卻是合而為一,不容許孤立、不容許排斥,反而應該彼此相依相顧;在弗一2223及四1116,則強調在教會的「頭」(耶穌基督)的主權下,得恩賜而有職位的信徒在愛中講述真理,動員信徒,建立教會,以致眾人因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根據這種教會一體的觀念,我們可以推論保羅認為個人不能脫離團契而成長。

    在保羅書信中,我們可以從三個實例看出保羅觀念中團契的實質與深度。第一個實例是他自己與腓立比教會的關係。在腓立比書中,我們看到他特別提及腓立比人與他同心興旺福音,這種同心具體地表現於人力的參予(腓四23,二25〕經濟與禱告的支持(腓四1517,一1920),患難中的關懷(腓二25,四14),以及(從保羅的角度而言)一生為他人的好處著想,為他人而活(腓一730)。另一個實例,是保羅在生時發起的賑濟耶路撒冷教會的運動(林後八至九;羅十五2628)。在他看來,這是一種「均分」——「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林後八14)事實上,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屬靈的分享」——「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份,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羅十五27),是表現出他們「生發仁愛的信心」的實際表現(林後八1724,九13;參加五6)。

    第三個實例,是保羅書信中多次提及的食物的問題(林前八至十;羅十四)。根據屬靈的恩賜中的知識,保羅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羅十四14  ,提前四45),因此,接受凡物都可吃的信徒是剛強的弟兄;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剛強的弟兄卻因沒有愛心而受到責備,因為「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林前八12

    由真知識而得的自由必須表現在愛心的捨己之上(羅十四15),也惟有以愛心運用恩賜才能建立他人(林前八1);另一方面,由於每個信徒都是為主而活,軟弱的弟兄也應接納他人(羅十四112)。在這個事例中,我們可清楚地看到基督裡的團契是在愛中彼此接納,也同時看到個人屬靈的品質──愛心——是在團契生活中實際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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