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表(Types)和預表範型(Antitypes)
預表一詞源自希臘文“typos”,這個字在新約中出現了十五次,翻譯為“樣式”、“鑑戒”、“榜樣”、“預像”、“痕”等。
Typos 即“預表”,或可指印章;Antitypos 意預表範型,或印章所印出來的圖紋字形。
無可否認的,印章與所印出來的圖紋字形,當然是絕對吻合。因此,在舊約中許多人、事、或風俗等皆可做為預表,而這些預表則在新約中找到其預表範型。舊約中的人物或事件為印章;而新約中的人物或事件則為前者所印出來的範型,兩者互相吻合一致。換言之,舊約中的事物,象徵性地代表了新約中的事物。這種在新約聖經中發掘預表及預表範型的做法,已經有很長久的歷史,而且非常發達先進。讓我舉出一個淺顯的例子:踰越節的羊羔和被放到曠野去的代罪羔羊(利十六:6 - 10)都是耶穌的預表;大祭司代人獻贖罪祭的工作,是耶穌救贖工作的預表;在彼前三:18 - 22 ,彼得以挪亞一家藉著水而得安全,是洗禮的預表。
批評派的學者指責說,這種預表解經乃是強加上去的經文釋義,不是由聖經自然發展出來的解釋方法。誠然,有些人對某些舊約經節的釋義,所用的預表解釋方法,確實是勉強的。然而,不論是過去或現在,有人濫用了預表解釋法,並不表示我們不應該使用這種方法來解釋聖經,因為新約的作者如保羅,彼得,甚至耶穌自己,都有採用這種解經法。希伯來書清楚教導,以前的會幕今天已經在天上的會幕應驗了,基督乃是這聖所的服事者(來九:9 - 11,23 - 24)。這就表示在會幕裡可以找到基督。而且,從保羅在林前十:4 所講的話,可以看出當他們在曠野漂流時,基督也在他們中間。所以,問題不是能不能用預表解經法,是怎樣才不會濫用這種解經法。
預表解經法不是寓意解經法。
寓意解經法是把外來的、奇特的、隱藏的意思引進到經文裡,以解明其較深,或真正的意義。換句話說,寓意法是以生存在全然不同經歷中的人或物來取代聖經中的人或物。這種解經是非常自由任性,毫無節制的,俄利根的解釋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就是典型的寓意解經。預表解經法可不一樣了,這種解經法是建立於舊約和新約在神學方面的統一性上,相信舊約中有些人、事影射、反映出某些新約中的人、事。所以,用這種方法從舊約中解明出來的意義不是外來的、奇特的、或隱藏的意義,而是因為兩約之間的特別關係,而自然產生出來的解經法。譬如,在獻祭的體系中尋找基督或代贖,在會幕裡尋找基督徒的救恩或經驗,這乃是遵循上帝啓示的方式。
怎樣才算是濫用預表解經法呢?譬如,把每一次提到木頭都解成是指基督的十字架,每次提到水池,就是指重生的洗禮。一位學者 Dana 作了一個很好的比較:“預表法的根據是兩約之間神學上的聯繫,而寓意法則是把一種假定的、非經文字義的意思加在經文上。而這個假定的意義,乃是由某種抽像的、或哲學的觀念演繹出來的。他們把聖經的事件和觀念當作是一種記號,在這種記號之下,隱藏著更深奧的或更深一層的意義。”有的解經家引用保羅在加四:21 - 31 使用的“夏甲和撒拉”的比方來證明寓意解經法是合理的,其實,保羅在那裡根本就不是用寓意解經法,他講的只是“類似”的用法,連一步也沒有踏出聖經事實之外。
這裡列出幾個怎樣判斷和解釋預表的原則讓大家參考:
· 必須是新舊兩約之間有關的經文,彼此在形式上或觀念上有真正類似之處。預表和本體之間的關係不是偶然的、膚淺的,而是真正的、實質的。很多解經家認為約瑟是耶穌的預表,我不以為然,雖然約瑟所經歷的和耶穌有類似之處,但他們的類似實在是太膚淺,沒有實質。聖經中有六種不同的預表:人、制度、職分、事件、行動和物品。
· 這種類似關係必須是指定的(designated)。在隨意解釋預表的那些人中間,所謂“指定”預表和本體之間的相互關係,是由解釋者憑想像、武斷的、或是只根據皮毛的類似關係,就加以“指定”。學者腓爾本說,預表有兩種:天生的和推論的。只要新約聖經說,那是一個預表,則那個預表已經被“指定”了。或是新約聖經說,某一種事物整體是一個預表,例如:會幕和曠野的漂流,那麼在細節方面有多少具有預表的作用,那就得看解經者自己的釋經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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