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威爾遜說,他在聖經中“發現”了一千一百六十三個預表。但是很多他所認為的預表,實際上不過是修辭手法,包括明喻和暗喻。
· 除非有新約權威的支援,不可引用預表以支援某種教義。很明顯的,希伯來書的作者使用預表來證明某些神學立場。但是,我們不可以傚法他,因為我們沒有聖靈的默示。譬如,因為亞倫是大祭司,所以是預表教皇,這是天主教解經者所主張的,他們在舊約聖經中找到的天主教教義比耶穌基督還多!
總之,解釋預表時一定要存謙卑的心。新約明確指明的預表,我們可以放手解釋。超越這一點,就應該自我約束。
在離開這個課程之前,我要問大家一句:“為什麼要學習那麼多釋經原則?”答案是:有原則的解經當然是有些拘束,但目的是不使自己的想像力像脫繮之馬,太過隨意奔馳,以致離題萬丈,所解釋的只是人的意見,而不是聖靈在聖經中所啓示的真理。願以此和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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