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時期正是介於巴勒斯坦地區的銅器時代末期,與鐵器時代的初期(主前1400~1100)。在聖經中我們發現當時的生活用品中開始用鐵,如巴珊王噩的大鐵床(申三11),在軍事上如迦南人使用鐵車(書十七16),耶賓王有鐵車九百輛(三4)。
士師記的作者寫作的目的,是為信仰理由,教導百姓要敬畏耶和華遵守祂的命令,討上帝的喜悅;若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祂必假敵人的手加以管教懲罰。因此書中的許多數字都沒有絕定性的數學價值,作者喜歡一些整數,如二十、四十、八十年等,這些數字都是作者為了自己的固定目的所寫的。他陳述歷史也不顧及時間的先後,只是將一些歷史的片段,蒐集在一起將它串連起來。
我們從書中可以看出,當時支派與支派之間似乎沒有連繫,更沒有團結力,而是各自為政,各顧自己的散亂生活。因此有時這一支派有戰爭,在另一支派卻享太平;敵人有時攻打一個或數個支派,有時數個士師在同一時期在不同的支派執政。因此,關於士師時代確實的年代,說法不一。我們若將二~十六章所記的年代加起來,士師時代有410年之久。但根據王上六章一節說:「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相對之下,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約書亞作領袖大約十六年,參孫之死與掃羅登基之間相距約五年,掃羅統治四十年,大衛作王四十年,加上所羅門作王四年,總共145年。這樣算來,士師時代應該不會超過335年。當耶弗他與亞捫人的王辯理時,曾提到流便、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已在約但河東岸定居三百年(十一26),正好佐證這個說法。
倘若我們根據歷史學家亞爾伯(Albright)所定的年代推算,士師時代則只有二百年而已,即主前1250~1050年,因為許多士師的事蹟可能在同一時期發生。其實,如果把士師記所提到的年數逐一加起來,總共是 410年;因此無論我們採納士師時代是橫跨三百年或只有二百年之說,仍須認識到有些事蹟是在同一時期發生的,日子和事件也因此而重覆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