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位於馬其頓省東部,在它的東南約8哩,就是愛琴海岸的港口尼亞波利(參徒16:11)。
腓立比原名奇里底斯(Krenides),意為「水泉」。主前356年,馬其頓國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Macedon)重建,改名為腓立比。因記念亞歷山大的父親腓立比而得名,後來歸入羅馬帝國版圖,被該撒亞古士督封為帝國的殖民地,也是帝國的軍事駐防地(徒16:12);政治、軍事、習俗悉照羅馬制度,使得腓立比人有很強的羅馬公民之意識(參徒16:20-21,35-39)。
腓立比城是小亞細亞與羅馬帝國主義通商的要衝,是當時的貿易中心,後來日漸衰敗,現謹存一片廢墟。據考古學家發現當地的廟宇遺蹟與碑文,知道當地的居民是熱心崇拜多神的。
腓立比是保羅在歐洲傳道的第一個城市(徒16:9以下),可謂「基督教在歐洲的誕生地」,也是福音策略要地。該城猶太人很少,保羅在此傳道時並不見有會堂,故教會的組成分子可能多為外邦人。
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憶述他和西拉及提摩太曾在腓立比「受迫害、受侮辱」(帖前2:2),保羅在他第二次的佈道旅程中(約主後50年),看見了馬其頓人的異象,便認定是上帝呼召他們去傳福音給那處的人聽,於是立刻設法前往(徒16:9-10)。
最初信主的是賣紫布疋的婦人呂底亞一家(徒16:13-15),其後是被鬼附的使女和獄卒一家(徒16:16-34),保羅最後被官長請求離境(徒16:35-40)。在保羅所建立的教會中,以腓立比教會與保羅的關係最為親密(參1:8;4:10),也惟有他們屢次在物質上供給保羅(林後11:9;腓4: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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