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的原則的意思就是,用聖經本身的經文來查對一下這段經文的解釋是否正確?「以經解經」裡的第一個「經」是指得全部的聖經,第二個「經」指的是要解釋的那段聖經,也就是用聖經其他的經文來查核一下所要解釋的這段經文是否正確。如果這段經文和別的經文顯得衝突而且互相矛盾的話,那麼就應該立刻停止。
解經者應該有一個強烈的觀念就是「建設性的解經」,如果解釋的經文和別的經文發生了衝突和矛盾,這種解釋是破壞性的,就應該立刻停止解釋。所謂「建設性」,是解釋的經文它的意義應該是和其他的經文產生互相的回應,相得益彰的;而不是用這處經文去打擊另外一處經文它的可靠性和真實性;這樣的話就是「破壞性」了。
今天台灣在解經上有很多的問題;比方說在台灣有一股歪風就那是「被聖靈充滿一定要講方言」的說法。如果我們懂得以經解經的話,那麼相信,「聖靈充滿」說方言的道理在台灣就不會引起那麼大的混亂了。
因為聖經清楚的讓我們看見,在使徒行傳有兩種不同的經文描述,有一種人很極端的說,「如果沒有說方言就沒有被聖靈充滿」;另外一種人是怕了,因為看到那些說方言的人那麼樣的困難,就閉口不談這事。可是,這是聖靈的時代,我們需要聖靈的能力,不談聖靈怎麼有能力為主做工呢?所以就出現了兩種極端。在聖靈的事上出現兩種極端不是好事,閉口不談或是一定要說方言都是不好的。
如果我們能夠遵守「以經解經」的原則,知道解經是建設性的,而不是用這段經文去破壞另外一段經文。
在這兒呢,要特別加上說明,就是使徒行傳所發生的方言是“悟性”的。也就是說人聽得懂的某一種話,跟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節所講的人聽不懂的方言那是不一樣的。以經解經的方法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的明白真理,若是我們正確的使用以經解經的方法來看聖靈充滿說方言的問題就知道,被聖靈充滿不一定講方言的;因為說方言是聖靈的恩賜,不是每一個人都會講的。
特別強調的是聖經並沒有說,被聖靈充滿一定會講方言。總而言之,以經解經是一種建設性的,不是破壞性的。
我們要以主耶穌基督做為我們的榜樣。在以經解經上,主耶穌為我們立下了非常好的榜樣。主耶穌把要解釋的經文與別處的經文聯繫上;舉例來說,創世記二章二十四節,馬太福音十九章三到八節,申命記二十四章第一節,主耶穌在回答休妻這個問題的時候,或者說主耶穌在解釋休妻子的道理的時候,用以經解經的方法來解釋;他用創世記二章二十四節和申命記二十四章第一節的話來做為解釋的依據。
以經解經在改教的時期被稱為“類推法”,他們強調這種類推法不會使人誤解上帝的話。因為根據這個原則就是幫助我們,提醒我們解經的時候要按照聖經本身所具備的統一性、一貫性,而且要按照論題之間的關聯性去解釋。所以,以聖經類推法解經,可以保證我們不致於謬解上帝的話。
比方說列王記和歷代志上下四卷書,有許多在列王記出現的,在歷代志也出現;很多王的名字都出現在兩方面的書上,因此兩者是互相發明,互相解釋。符類福音書也是一樣,若是前三福音找不到的,可以在符類福音書的第四類約翰福音裡面找到。因為這四卷福音書也是在互補的情況下寫成的。
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也有著密切的關係,要研究保羅書信就必須從使徒行傳去了解。使徒行傳記載保羅的工作,他的行程和他一切的活動,他的書信就是他在旅行傳道的途中所寫成的。保羅到了什麼地方就寫下書信,他寫下了哥林多書、加拉太書、腓立比書等等;這些在使徒行傳也都有記載。所以,用使徒行傳的架構去了解整個保羅書信,甚至與全部的聖經也都有著密切的關係。
加爾文曾經說,“一個基督徒要了解聖經,那麼,他必須要從羅馬書開始”。或者說,一個了解羅馬書的人就了解全部聖經。有人說,如果聖經只留下一卷書的話,那麼,就是要留下羅馬書;因為羅馬書幾乎把基督教全部的真理都函蓋了。改教家說,我們幾乎可以用羅馬書去解釋所有的聖經。這也就是為什麼要強調以經解經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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