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5日 星期六

耶利米哀歌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耶利米哀歌的主要目的,是要表達耶利米對耶路撒冷大災難的深切哀慟。藉著寫作這書卷,他表達了當代所有猶太人的哀傷,同時也給他們一個宣洩哀痛的途徑。


  然而,這書卷不單只是哀歌,它也表達了安慰及希望之聲。因此,它的另一個寫作目的,就是提升百姓的心,叫他們仰望上帝,而上帝就是安慰的源頭。這書卷其中一個最大的盼望,記載於三章22至23節:「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或許,此書最重要之目的,是要解釋這大災難背後的神學原因。這卷書清楚地表明耶路撒冷被滅的原因,並且展示從中可以認識上帝是怎樣的。耶路撒冷滅亡,是因為百姓犯罪(一8、9、14,四14)。耶路撒冷的陷落,表明了上帝的公義,即使是祂的百姓,祂也不會輕忽他們的罪(一18)。

這顯出當上帝的百姓悖逆上帝,上帝會仿如他們的仇敵(二5、7)。這說明了那大災難並非在上帝的旨意以外(二17),並且生動地描述了故意悖逆上帝的後果是怎樣。

然而,上帝仍被視為一位充滿憐憫及信實的上帝。雖然耶利米看見他所愛的家園被毀,但有一樣事情永不改變,那就是上帝的信實。耶利米明白這並不是結局,因為他信靠上帝的慈愛是永不搖動的,並且學會安靜等候耶和華按祂的時候施展作為(三22-27)。

耶利米哀歌的內容提要

 

[第一首哀歌]


  第一章是哀悼耶路撒冷的居民被擄,以及該城的荒涼結局。


  第一首哀歌開始時(一3),作者暗示了申命記二十八章64至65節的意思。在那段經文裏,摩西警告百姓,倘若他們背叛上帝,他們會被分散於列國之中,沒有安息之所。耶利米哀歌一章3節說這警告已經應驗了。


  以色列的不幸,是源於罪(一8上)。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悖逆上帝的後果。在這第一首哀歌裏,充滿著一連串深切的悲愴感受,那就是罪的可怕結局(一 11、12、16、17)。在這痛苦之中,以色列人承認上帝的公義(一18)。上帝的公義包括其正直的行為,即使是祂的百姓,祂也懲罰他們的惡行。


  第一首哀歌的結尾是百姓禱告呼求上帝審判他們的仇敵(一21、22)。這種咒詛的方式,是舊約中的信徒用來表達他們渴望終止惡行的方式。他們視不信的民族為罪惡的化身。

[第二首哀歌]


  第二首哀歌也關乎耶路撒冷的毀滅,但較為強調上帝的審判。它的語調比前一首哀歌更尖銳。整段記載都流露著憤怒的情緒(二1-3、6、7),似乎上帝毀滅耶路撒冷時的烈怒,作者仍歷歷在目。


  作者把上帝的憤怒歸咎於假先知(二14)。然而,百姓亦難辭其咎,這就正如其他經文所記載一樣(例:一5、8)。當時的假先知,未能向百姓提出警告,使他們知道犯罪的後果(二14)。因此,耶路撒冷被毀滅,作者也不能安慰其中的百姓(二13)。


  第二首哀歌以上帝的「腳凳」(二1),即約櫃來開始。約櫃是上帝自我啟示的焦點。這節經文反映了當時在神學上的危機,作者哀哭上帝忘記了祂的「腳凳」。甚至那標誌著上帝與祂的百姓同在的約櫃,也不能阻止上帝毀滅耶路撒冷。


  第6及第7節也表達了同樣的想法,以色列人傳統的敬拜及聖殿,被視為同遭上帝的毀滅。這項重要的真理顯示了全書的觀點,就是視上帝為這不幸事件的直接導因。

[第三首哀歌]


  第三首哀歌是十分個人性的。結尾時,愁苦及埋怨均轉化為一篇充滿確證的禱文(三61-66)。


  在這章的頭18節裏,作者描述耶和華如何使其受苦。他一直以第三身來描寫上帝,直到第18節,才直接稱呼耶和華的名字。只有在他全然傾吐了他的苦情,他始能呼喚耶和華的名字。這深切的哀痛,突然轉為喜樂之情。他可以肯定耶和華立約的信實,並且在深深的痛苦中,看見上帝的憐憫猶如每個早晨,都是新的(三 22-24)。


  這章以突如其來的肯定作結(三58-66)。在此,作者深信上帝會在他的仇敵面前,為他伸冤。只有在他默想上帝慈愛的本性後(三22-27),他才能夠說出這些話。第1至17節所表達他與上帝分離的感受,在他肯定了上帝的美善後,便一掃而空了。當他回想上帝的美善及本性,他便獲得確據。

[第四首哀歌]


  第四首哀歌強調這審判是理所當然的。作者描寫了不同階層的居民(四1-16),並且指出他們如何受到耶路撒冷的毀滅所影響。第12至20節肯定了上帝的審判是犯罪的直接後果。


  當作者肯定上帝必會懲罰以色列的敵人,這首哀歌就變成了一篇喜樂的希望宣言(四21、22)。以色列的罪會得到赦免,「以東的民」的罪會受到懲罰(「以東的民」無疑是指所有的敵對民族。在以賽亞書六十三章1節,「以東」的用法也是一樣)。


  直到猶大民族的罪得贖,救恩始會臨到猶大國。當上帝征服所有不信的民族,救恩就會臨到。根據無數舊約及新約經文顯示,在末世的時候,這些不信的民族會被征服。它代表了上帝的絕對主權在祂的創造中彰顯。

[第五首哀歌]


  最後的一章是一篇深刻的禱文,作者在此描述那種痛苦,並且求上帝恢復賜福祂的百姓。開始的時候,是向上帝求告,求祂記念祂百姓的遭遇(五1-18)。被擄 的猶太人所受的恥辱之一,就是那轄制他們的「奴僕」(五8)。這明顯是指著巴比倫侵略者說的,他們自己多年來也在專制的統治下生活。


  在第19節,作者的看法有所改變。他肯定上帝永遠作王。當耶路撒冷──耶和華在地上的居所──被滅的時候,耶和華的寶座仍永遠長存。由於祂的寶座永遠長 存,所以作者問:「你為何永遠忘記我們?」(第20節)

這問題是基於一個信念,那就是上帝既然永遠作王,祂不能完全放棄祂的百姓。祂會復興祂的國。

[總結]


  許多基督徒忽略了耶利米哀歌。這書是值得再三研讀的。它有力地宣告了悲劇過後,便是祝福。這信息關乎任何時代的人。而且,在舊約中,這是最具說服力的例子,表明罪的結局。它的神學精簡而明確,繪畫出一幅精彩的圖畫,那就是在錫安城被毀的黑暗背景中,描繪出上帝的信實。

 

耶和華的救贖

 

以賽亞書是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中的一卷,可以說是先知書中最重要的一卷。新約聖經中引用詩篇的次數最多,其次就是以賽亞書,因為以賽亞書有很多關於彌賽亞和末世的預言。有人認為以賽亞書是舊約的福音書,它亦被稱為新舊約聖經的縮本。奇妙的是:   

(一)以賽亞書共有六十六章,新舊約聖經也是六十六卷。

(二)新舊約聖經中,舊約有卅九卷,以賽亞書上卷也是卅九章,其內容論及人的罪惡、上帝的權能、惡者的詭計,而以敬虔的餘民得蒙救贖作為結束,充分把舊約的特質──上帝公義的審判表現出來。

新舊約聖經中,新約有廿七卷,以賽亞書下卷也是廿七章,其內容也充分顯示新約的特質──救恩的成全,這是上帝安慰苦難中的選民之最佳禮物。以賽亞書第四十章至六十六章,以預言基督的先鋒開始,呼籲人們預備領受上帝神的救恩,並且預言上帝的僕人──基督,祂受死救贖人類是上帝救贖計畫的關鍵點,接著預言上帝國在聖靈的引導下不斷擴展,而以新天新地的實現作為結束。

以賽亞書這種奇妙的編排,使我們窺探出上帝救贖的大計畫,也更瞭解本書在先知預言中佔有極重要的地位,它使我們明白上帝在歷史中奇妙的作為,也讓我們更看清楚教會未來的發展,因此我們當重視本書的預言,並且注意它如何應驗在新約之中,以及在末世也逐一的應驗,這些都有助於我們建立更美的信心。

 

先知書的作者

 

    舊約裡的17卷先知書,每一卷都以一位先知的名字命名,但是我們不能肯定該先知是否親自撰寫那以他命名之書卷。例如耶利米書,是耶利米口述,由巴錄為他執筆(參耶利米書36章2,28節)。

    上帝要我們重視的乃是每一卷先知書的信息,而不是那傳信息的先知。

    這16位先知之開始工作的年份排列如下:

       俄巴底亞(B.C. 845)

       約珥    (B.C. 835)

       約拿    (B.C. 782)

       阿摩司  (B.C. 760)

      何西阿  (B.C. 750)

     以賽亞  (B.C. 739)

     彌迦    (B.C. 735)

     那鴻    (B.C. 650)

     西番雅  (B.C. 640)

    耶利米  (B.C. 627)

    哈巴谷  (B.C. 609)

    但以理  (B.C. 605)

    以西結  (B.C. 593)

    哈該    (B.C. 520)

    撒迦利亞(B.C. 520)

    瑪拉基  (B.C.433)

    但有不少學者認為,俄巴底亞書、約珥書及約拿書都可能是被擄後的作品。

    這一群先知都蒙上帝呼召,挺身而出為上帝發言。他們身兼四職:預言家、教師、守望者、代求者。他們拼命工作,勸勉悖逆的選民悔改歸上帝,使他們不單免受上帝將要加在他們身上的刑罰,更可以獲得上帝將要賜下的福澤。

    故此,他們預言「將來」的事,藉此催使選民「現在」有所行動。我們應該避免把先知書視為水晶球,藉此預測未來的事;先知所傳的信息不是要提供足夠的資料去滿足我們好奇心,乃是讓我們看見上帝不但是歷史的主宰,更是掌管未來的主。

 

先知書的內容

 

    上帝興起16位先知作祂自己的代言人,因為當時(特別是在主前760至460年間)選民經常犯下列三種錯謬:

    一、他們隨從迦南人敬拜巴力和其他偶像,不再以耶和華為獨一真神,更把耶和華「巴力化」,用拜巴力的方式去敬拜祂;

    二、他們的社會卻乏公平和公義,以致窮者愈窮,富者愈富,到處都是欺詐和暴力;

    三、他們為了抵禦外敵之欺凌與侵略,常向其他國家求助,臣服於這些國家之權勢下,忘記耶和華才是他們唯一的倚靠。

    先知書主要針對這三個問題,記載先知如何苦口婆心地勸告選民歸向上帝及思念耶和華與他們所立的盟約,不要再敬拜巴力和其他偶像,不要再爾虞我詐及欺凌弱小,更不要繼續倚賴外邦人的援助。對於那些頑梗不肯悔改的選民,先知警告他們將會受懲罰,卻預言那些忠心愛上帝的人必蒙上帝保守和賜福。

    當先知勸告選民要悔改的時候,他們強調上帝兩方面的屬性──上帝的聖潔和公義。當先知安慰那些忠於上帝的選民,鼓勵他們繼續信靠上帝之時,他們則會著重上帝的慈愛、上帝在歷史上掌權,以及彌賽亞來臨。

    總括來說,先知書就是由這些警告和安慰交織而成。

先知書的解釋

    解釋先知書要注意下列各點:

一、留心歷史背景

    既然先知所說的話主要針對聽眾當時某些需要,我們必須認識當時的歷史背景,才能深入明白先知的信息。

二、注意每一章內之分段

    先知書本是先知宣講之記錄,所以一章之內可能包含了先知幾篇的講道。

    如果我們漠視先知書之分段,就很容易把完全無關的經文放在一起來解釋,導致不必要的混亂。

三、牢記希伯來詩歌之特色

    大部分的先知書是以詩歌體裁寫成,所以解釋先知書不能忽視希伯來詩歌的特點,以免過分按字面的意思去詮釋。

 

 

先知的起源與發展

先知在以色列的歷史裡出現得很早。新約猶大書14~15節說,亞當的七世孫以諾(創世記五21~23)曾預言,主要帶著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希伯來書十一7說,挪亞因著信,蒙上帝指示未見的事而建方舟,使全家得救(參見創六9~22)。如果說,先知是得上帝的啟示而知道將來的事,那麼這些人都可以稱為先知了。

創世記六7記載,上帝在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的夢中指責他取了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時,曾經稱亞伯拉罕為先知。亞伯拉罕是聖經中第一個被稱為先知的。

摩西可以說是以色列歷史中最偉大的一位先知(申命記十五18~19)。與摩西同時代的有摩西的姊姊米利暗,被稱為女先知(出十五20),摩西的哥哥亞倫,也被稱為先知(出七1直譯「你的哥哥亞倫是你的先知」)。士師時代也有一個女先知底波拉出現,審判以色列百姓(士四4)。士師記六8~10記載上帝差遣一位先知責備百姓敬拜別神。

撒母耳是上帝所設立的先知(撒上三20),他不但自己為先知,也監管當時所出現的一批先知(撒上十九20)。先知成群出現始於撒母耳的時期,他們由先知的門徒組成,主要以樂隊或團隊的方式進行。

在列王時期,陸續有許多先知出現,最著名的是以利亞和以利沙,他們都有自己的門徒(王下二~六)。以賽亞和耶利米似乎也有門徒(賽八16;耶四十五1)。這些先知,有的沒有留下著作,只是別人記載他們的事蹟,像以利亞、以利沙;有的曾留心記下上帝對他說的話,他們被稱為寫作的先知。聖經裡的先知書就是寫作的先知所留下來的。

 

 

先知的職份與功能

 

先知究竟是做什麼的?

探討「先知」這個字的字根,或可幫助我們瞭解先知的職份與功能。關於先知的字根,有下列四種看法:

1.它源於亞拉伯字根,意思是宣告或報告。依此,先知是發言人、代言人

2.它源於希伯來動詞「流出、滾沸」。依此,先知是傳信息者、是替上帝發言的器皿。

3.它源於亞喀得字根,意思是呼召。依此,先知是蒙召,肩負特殊使命的人。有人根據這裡強調先知的被動性,是被上帝呼召的,不是自己志願要做先知。

4.它源於閃語字根,意思是「傳信息」。

 

不論它的字根如何,從舊約中的用法,我們也能窺知先知的職份與功能。出埃及記七1,上帝對摩西說,你的哥哥亞倫是你的先知,是替你說話的(參看出四16)。上帝呼召耶利米作先知時,對他說:「我吩咐你說什麼話,你都要說。」(耶一7)其他的先知也都在傳達上帝的話(亞七12)。難怪希臘文把先知這個字翻譯成prophetes,是由介係詞pro「為、代替」和動詞phemi「說」合併而成,意思就是「替他人說話」。

先知在人面前是上帝的代表,相對地,祭司是在上帝面前代表人。先知的職責是傳講上帝所啟示給他的信息。先知的職份是非常的,而不是尋常的。上帝按立祭司與利未人來做正常教導與施行聖禮的工作,但百姓日久忘了律法的精義,拘泥於字句,甚至違背律法,上帝就興起先知來教導與警告他們,要他們回轉歸向上帝。先知的話仍然是根據律法、闡明律法,呼籲百姓要守上帝的誡命。他們的信息不但是對當代人,也是對後代人而發,主要的重點有三:

1.超越而公義的上帝:不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有審判,以色列人如此,外邦人亦然。

2.上帝不變的慈愛:只要悔改,離棄偶像歸向上帝,上帝仍會憐恤。

3.將來必成就的事:包括耶穌基督和上帝的救贖。

先知在舊約裡還有不同的稱號:先見(撒上九9)、神人(申卅三1;撒上九6;王下四9)、耶和華的僕人(王上十四18)、耶和華的使者(哈一13)。

事實上,先知並不限於那一種職業,也不一定只有牧師或傳道人才能傳達上帝的話語。上帝選召人來傳達祂的信息,並不看一個人的出身、職位或能力,而是出於上帝的旨意;當然,也要看人有沒有願意的心志。先知們來自不同的背景,像阿摩司就是一個牧羊人,西番雅是王的親戚,以西結原為祭司,他們同有一顆願意順服、回應上帝呼召的心,像先知以賽亞所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六8)

 

先知書在正典中的地位

 

先知書在基督教的聖經裡指的是從以賽亞書開始,一直到最後一卷的瑪拉基書,一共十七卷。巴斯德把它分為5、9、3,表示前五卷大先知書,中間九卷被擄前小先知書,最後三卷則為被擄後小先知書。這樣的分法,原是為了配合前面的歷史書,它們也是 5、9、3,先是五經律法,接著九卷被擄前歷史,三卷被擄後歷史。

希伯來聖經把舊約分為律法、先知和聖卷,其中先知又分為前先知書和後先知書。前先知書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後先知書包括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和十二卷小先知書。

照這樣看來,我們現在所說的先知書就是希伯來聖經裡的後先知書,再加上聖卷裡的耶利米哀歌和但以理書。近年來學者將但以理書視為公元前第二世紀被壓迫時期的啟示文學,性質並非先知書。

希伯來人的宗教在本質上是啟示性的,是一種透過先知的啟示。不論是歷史上發生過的事件,或是先知所傳講的信息,都是在告訴百姓,上帝所行奇妙的作為、上帝對祂的百姓有話要說。在以色列人的觀念裡,歷史有它神聖的目的,不只是單純地記載所發生的事件。這些歷史事件喚起先知的信息,並且指向未來。因此,我們現在所看為歷史書的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在希伯來正典裡被稱為前先知書。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歷史和先知信息有緊密的關聯。

先知書在希伯來聖經裡的排列是按照它的篇幅,篇幅長的排在前面,稱為大先知書,篇幅短的十二卷合稱為小先知書。大先知按年代順序排列: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小先知書裡,大致上亦照年代順序排列,亞述時期的先知排首(何西阿、約珥、阿摩司、俄巴底亞、約拿、彌迦、那鴻),巴比倫時期的先知其次(哈巴谷、西番雅),最後是被擄後波斯時期的先知(哈該、撒迦利亞、瑪拉基)。

 

舊約與新約的關聯

 Willis J. Beecher在Princeton的演講中,發表了『舊約與新約的關聯』︰

在舊約的敘述中,包含了許多彌賽亞將臨的預言,這些都應驗在耶穌身上,也是聖經的主要部份,但就形式而言,卻不見得如此。以應許或警告的形式,保留在聖經中的預言幾乎很少。這與系統神學不同,它可以在應許或警告的預言中(可自由取捨,不須關聯),……強調一個應許,過於許多預言。在兩約間有力的注解就是,以多重的細目將單一的應許表明、展現出來,讓這應許有如核心教義一般。

因此,聖經事件總括來說,可以明確陳述如下︰『上帝賜給亞伯拉罕一個應許,並且透過他賜給全人類。這項應許必要應驗,並且應驗在以色列史中,最主要是應驗在耶穌基督裡,他是以色列史的主角。』

舊約神學思想結構之建立

 

傳道者應有熱忱的宗教情感,表現於其與上帝的關係上,他亦應有豐博的信仰知識來做美好的牧養事工。神學是以適當的系統或架構來展現信仰的內容;而舊約神學則是學者以某種系統或架構適當地展現舊約聖經的思想。

舊約聖經中有許多作者,許多思想和主題,因此,若單要以一個系統架構或核心思想(Centre)來整合貫串這些思想是件困難之事。學者應了解任何系統或思想架構皆有其有限性。雖然如此,舊約的思想也應以某種系統或架構來表達之,使其對基督教的信仰和基督徒的生命做有效的貢獻。

近百年來,舊約神學不但從系統神學獨立出來,更因諸多出名學者的研究貢獻而有蓬勃的發展。其中尤以艾克羅特(W. Eichrodt)和馮拉德(G. Von Rad)的舊約神學最具影響力,他們的研究成果對後代舊約的研究貢獻良多。當今的舊約的神學的研究方法有如下的類別:

(1) 教義系統式:採用教義神學的系統架構來研究的舊約神學;

(2) 以主題式:採用某種思想主題來貫串舊約的思想;

(3) 傳統歷史方法:以拯救傳統的歷史或信仰歷史的方式來研究;

(4) 正典研究法:採用舊約聖經最後正典的形式來研究;

(5) 主題辯證法;

(6) 用舊約聖經中互相對應的主題來研究。

如此,我們看到舊約聖經有許多不同的作者,有許多不同的神學;我們也看到許多不同的舊約神學。許多人學習過舊約神學,可是他們無法了解其意涵和功用,更不能有效地掌握舊約聖經中的宗教思想。分析起來,我們發現也許是大部分的舊約神學太過於豐富複雜,太注重其學術性及其完整性。舊約神學便成為學者的專利,而失去其在教會生活中的規範性和實際性。因此,為了讓一般基督徒能喜歡閱讀舊約,並使容易了解舊約的思想,我們必須提出較簡易的、重要的、和生活性的神學思想架構。

舊約聖經是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在不同的時代、歷史中體驗上帝的權能拯救和應許所做的見證文集。這些文集被信仰團體承認為該信仰的經典,而成為信仰、儀式的根據和信徒的生活規範。

聖經寫作的目的不是為要保存歷史和傳統,而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權能和其恩典的應許。因此,聖經寫作的目的是拯救性的。以色列人的見證是上帝的權能解決了他們的苦難;而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生活,更是他們生命的目標和力量的泉源。這個神學架構可讓我們容易了解舊約聖經的思想。

「拯救」原是表示上帝的權能和應許,可使人的生命力強大,生命活動的空間和時間增廣、增大。再由此引伸而表示上帝的權能解決人類的苦難危機,上帝的恩典應許不滿足人類的生活,使人類的生命更新、自由、平安且富含意義和價值。從以色列人的歷史經驗可知,在契約以前,希伯來人因為苦難危機而尋求上帝的拯救;而上帝則以其應許來吸引人。希伯來人在出埃及經驗後,他們認識上帝的權能和應許而使他們樂意和祂建立契約的關係。立約的事實讓希伯來人成為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契約以後,他們見證著上帝的權能可解決他們的苦難和危機;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生活,成為他們生命的希望和目標。由於契約的關係使上帝以信實、慈愛和公義來眷顧祂的子民;而以色列也應表現由契約關係所得的信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