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者應有熱忱的宗教情感,表現於其與上帝的關係上,他亦應有豐博的信仰知識來做美好的牧養事工。神學是以適當的系統或架構來展現信仰的內容;而舊約神學則是學者以某種系統或架構適當地展現舊約聖經的思想。
舊約聖經中有許多作者,許多思想和主題,因此,若單要以一個系統架構或核心思想(Centre)來整合貫串這些思想是件困難之事。學者應了解任何系統或思想架構皆有其有限性。雖然如此,舊約的思想也應以某種系統或架構來表達之,使其對基督教的信仰和基督徒的生命做有效的貢獻。
近百年來,舊約神學不但從系統神學獨立出來,更因諸多出名學者的研究貢獻而有蓬勃的發展。其中尤以艾克羅特(W. Eichrodt)和馮拉德(G. Von Rad)的舊約神學最具影響力,他們的研究成果對後代舊約的研究貢獻良多。當今的舊約的神學的研究方法有如下的類別:
(1) 教義系統式:採用教義神學的系統架構來研究的舊約神學;
(2) 以主題式:採用某種思想主題來貫串舊約的思想;
(3) 傳統歷史方法:以拯救傳統的歷史或信仰歷史的方式來研究;
(4) 正典研究法:採用舊約聖經最後正典的形式來研究;
(5) 主題辯證法;
(6) 用舊約聖經中互相對應的主題來研究。
如此,我們看到舊約聖經有許多不同的作者,有許多不同的神學;我們也看到許多不同的舊約神學。許多人學習過舊約神學,可是他們無法了解其意涵和功用,更不能有效地掌握舊約聖經中的宗教思想。分析起來,我們發現也許是大部分的舊約神學太過於豐富複雜,太注重其學術性及其完整性。舊約神學便成為學者的專利,而失去其在教會生活中的規範性和實際性。因此,為了讓一般基督徒能喜歡閱讀舊約,並使容易了解舊約的思想,我們必須提出較簡易的、重要的、和生活性的神學思想架構。
舊約聖經是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在不同的時代、歷史中體驗上帝的權能拯救和應許所做的見證文集。這些文集被信仰團體承認為該信仰的經典,而成為信仰、儀式的根據和信徒的生活規範。
聖經寫作的目的不是為要保存歷史和傳統,而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權能和其恩典的應許。因此,聖經寫作的目的是拯救性的。以色列人的見證是上帝的權能解決了他們的苦難;而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生活,更是他們生命的目標和力量的泉源。這個神學架構可讓我們容易了解舊約聖經的思想。
「拯救」原是表示上帝的權能和應許,可使人的生命力強大,生命活動的空間和時間增廣、增大。再由此引伸而表示上帝的權能解決人類的苦難危機,上帝的恩典應許不滿足人類的生活,使人類的生命更新、自由、平安且富含意義和價值。從以色列人的歷史經驗可知,在契約以前,希伯來人因為苦難危機而尋求上帝的拯救;而上帝則以其應許來吸引人。希伯來人在出埃及經驗後,他們認識上帝的權能和應許而使他們樂意和祂建立契約的關係。立約的事實讓希伯來人成為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契約以後,他們見證著上帝的權能可解決他們的苦難和危機;上帝的應許可滿足他們的生活,成為他們生命的希望和目標。由於契約的關係使上帝以信實、慈愛和公義來眷顧祂的子民;而以色列也應表現由契約關係所得的信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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