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3日 星期六

申命記式歷史的合一性

 

a. 聖殿:

    正式記載歷史是由大衛開始,到所羅門時期文化最為發達,不少資料來自所羅門王記、猶大諸王記、以色列諸王記。在列王紀上6:1表示所羅門王為耶和華建殿,而這建殿的情況可以追溯至出埃及的時期,與上帝的關係連繫時開始,而這殿幾時建立?就是與上帝建立關係的480年之後,所以要了解舊約的年代,應清楚歷史書的時期。而由申命記至列王紀上共有480年之久。這代表學者在時間之內是統一的,在時間之內有合一性,顯示這些書卷的成書有一位編輯者的存在,這種合一稱之為申命記式的共通點。

b. 聖約

    國家分裂之時期年份,在申命記之歷史非常看重,可見這歷史觀著重時期,用史記架構記載歷史,故此年代給與申命記式歷史有通點,故此以色列人的歷史在編輯上來說是一本通史,講述由出埃及至亡國時期,上帝與祂的百姓關係之約,而這個上帝與百姓之關係的約,就是上帝作為對以色列百姓的祝福或咒詛的根據,看看以色列人是否聽的說話。

c. 君王

    王國的建立形成君王在以色列歷史中設立,但王的身分已經代替以色列民族, 由個人與上帝的關係轉變成集體的與上帝關係,所以君王的好或壞,信守與上帝所立的約與否,帶來國家之祝福或咒詛。因此,以色列是以君王的連續,作為歷史的連續,君王好壞的標準,也就看他們有否遵行這約,行這約的就是好王,不行這約的就是壞的君王,律法很多,但最看重的是他對聖殿的態度,若修殿的君王就是好王,拜其他神的就是壞王,因他引導百姓離開對上帝的敬拜。故此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經常提到聖殿和高崗的敬拜,所以論到君王的時候,首先提及他們有否除去邱壇,作者給我們看見好王就關心聖殿敬拜,壞王就讓百姓在邱壇來敬拜偶像。因此,敬拜上帝的儀式十分重要,要正確地敬拜上帝。

 

認識申命記式歷史觀

 

1.申命記式歷史重點:

以禍福之道為這段 歷史的重點,而在申廿八:1-6, 15-19指出遵行上帝的話與否,帶來祝福或咒詛。而國家滅亡的原因就因為他們沒有遵守上帝的話,敬拜偶像(王下17:7-18)。

2. 申命記式歷史書卷:

諾馬田(Martin Noth)提出他是採取懷疑的態度來看舊約歷史,但他總結出來的歷史觀卻是很好的結論,他認為這歷史是由申命記至列王紀下,但不包括路得記在內。稱之為申 命記式歷史。

3. 申命記式歷史的信息:

這段歷史不單記載歷史事實,猶太人是以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為前先知書,可見這歷史有強烈的先知訊息,如:王下17:7-18。而其後的 為後先知書,至於先知的信息主要是聽上帝的說話,就可以得福。所記之歷史作為對先知說話的引證,於主前九世紀至六世紀的王國時期,所發生的事情與先知所傳之 預言相同,顯示先知所說的乃是真實:若不悔改,便會亡國。先知反對傳統信仰與迦南信仰混合,這樣的妥協造成國家宗教、社會倫理、甚至政治等問題發生,因不 聽上帝的說話,而受咒詛。

4. 申命記式歷史的結構:

由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的結構中,強烈顯示『禍福之道』的信息,約書亞記記載以色列人成功的事績,因為遵上帝話語則成功,否則失敗,所以精神上與申命記式相同。而各段的比較中亦很相似,這樣的神學思想,被稱為申命記式的歷史。因為內容上是根據申命記的思想來寫成的,措詞十分相似,這些歷史收 集了許多以色列人的傳統文獻,作者也沒有經過修飾,只是原原本本的記下來。只是以申命記作為引言,其他書卷為歷史而已。

 

《列王紀上下》作者和著作日期

    按猶太人的傳統說法(他勒目Talmud),先知耶利米是《列王紀上下》的作者。他約在主前627年(約西亞在位13年,耶一:2)至586年(耶路撒冷的居民被擄,耶一:3)這期間擔任先知的職位。他生在祭司世家(耶一:1),熟悉祭司的工作、責任與傳統,再加上與宮廷的官員有認識與交往(耶二十六:24,三十六:10-15),有接觸宮廷年錄的機會,所以無可否認他是最有資格編撰《列王紀》的人(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他有聖靈的默示和篩選)。

    大部分的學者也認為,聖經中以記一生之事蹟和言論合起來說,沒有比耶利米書寫得更精彩的。所以,有條理有組織地整理和編寫《列王紀》,耶利米應當勝任有餘。

    從信息與寫作的風格,我們也可以看到《列王紀》帶有濃厚的先知寫作色彩。 書上強調申命記神學的信息,即「違命必受咒詛,遵行誡命就蒙福。」(申27-30章)

    所以,作者在評估每一個王的時候,就說他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或說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從《列王紀》,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與申命記有可能扯上了關係。

    原來在主前622年,約西亞進行改革期間,無意中在聖殿發現了摩西的律法書,於是改革的氣勢更盛。大家都知道這是上帝藉摩西傳給他們的約書,他們要盡心盡性去守約。但誰去執行和檢察呢?有學者認為耶利米暗地裡把自己等同摩西,很自然地把這視為自己的召命。所以,我們不要像「申命記學派」的人(Deuteronominsts),認為《列王紀》是猶太人在被擄巴比倫的後期所編輯、擴充和修改而成,這是在十九世紀「底本學說」的前提下所得出的結論。

    如果說耶利米是作者,他怎麼可能記述王下二十五:27-30有關約雅斤在巴比倫被釋,受王恩待到死的信息呢?我們知道主前586年,耶路撒冷淪陷,聖殿被毀,西底家被人挖了眼睛與其他臣民被擄到巴比倫,只留下老弱的人看守葡萄園和耕種田地(王下二十五:1-12)。耶利米也留下與耶城居民共存亡。以後,基大利被立作猶大省長,被殺,耶利米被挾持帶下埃及(耶四十三:1-7)。所以耶利米編撰《列王紀》歷史,最多可整理到王下二十五:26節。至於最後一段,27-30節大概是後來別人附加上去。

    寫作日期:大概在主前 586-582年間完成。

 

2022年7月22日 星期五

士師記神學

   士師記的神學  ,

士師記的神學

         士師記常被說成是『申命記派歷史』(Deuteronomistic History)的一部分。此歷史乃指由約書亞記至列王紀所記載的整段歷史時期,而這些書卷是一整套的歷史敘述,涵蓋由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直至以色列人被擄巴比倫的記載。這幾卷書合稱為『申命記派歷史』,是因為那些書卷的作者或編者,都是透過申命記的獨特角度來看歷史的。申命記的神學、該書所獨有的律法和當中所強調的觀點,都影響了往後的作者對以色列歷史的看法。申命記的兩個重要主題,亦成了士師記的主要內容。

    【有條件性對比無條件性;恩典對比律法】

        作者在整個『申命記派歷史』中一直探究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關係。上帝的聖潔,以及祂吩咐百姓要聽命的要求,是否凌駕於他對以色列人的應許?抑或由於祂對這國許下了不可收回的承諾。也由於他曾應許列祖會寬容他們,便意味著祂終究會寬容他們的罪?儘管不少神學家試圖定出律法重於恩典,或恩典重於律法的優先次序,士師記卻沒有為這個問題下一個定論。

    士師記要呈獻給讀者的,不是一套系統神學,而是一段記述上帝與人關係的歷史。士師記留給我們一個弔詭的結論:上帝與以色列的關係是有條件的,也是無條件的。祂不會撤回祂的恩典,但以色列若要承受此應許,就必須過著聽命和信心的生活。這種張力比任何別的東西更能推動整部申命記歷史的敘述過程。

    申命記一方面強調上帝對列祖所作出的恩慈承諾,應許將地賜給他們(一7-8、21、25、31,三18-20,六3);另一方面,亦清楚表明百姓若要長久住在該地,就得滿足一個條件——聽從上帝的命令(一35,四1、10、21、26、40,五33,六15、18)。摩西預先知道以色列在聽命於上帝這事上,將會一敗塗地,而故事亦會在災難中結束(三十一27-29)。

        在作者有規律地逐一講述每位士師的故事背後,其實是有關上帝的應許與上帝的律法之間的互動。任何一位即使對士師記有片面認識的讀者,也會知道它的核心要旨是由連串故事所組成(二6至十六31)。其中幾位重要士師的生平記述(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和參孫),都成了耳熟能詳的聖經故事。作者用了一個提綱挈領的史觀序言(二6至三6)帶出士師的故事。每位士師的記述均是循著一個相當穩定的架構譜寫而成的。

    1.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二11,三7、12,四l,六1,十6,十三l)。

    2.雖然經文沒有清楚說明他們犯了甚麼罪,但他們的罪已激起上帝的怒氣,要將他們交在四周敵國的手中,受盡欺壓(二14,三8,四2,十9)。以色列人不單因著本身犯罪而未能驅走迦南人,他們自己更要臣服於異邦的列強下。

    3.在飽受困苦的期間,以色列人向主發出呼求(三9、l5,六6-7,十10)。

    4.耶和華聽見他們的呼求,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拯救他們,就是其中一位士師(二16,三9、15,十1、12)。耶和華的靈親自揀選和賜力量給這位拯救者(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

    5.然後,敵人往往向以色列降服,百姓得著拯救,有一段時期可以安享太平。那位拯救者便作以色列的士師。最後記述的,便是那位士師的死和埋葬(三10-11,八28-32,十2-5,十二9-15)。

        我們從上帝在以色列中間不斷興起拯救者/戰士來拯救他們,就可看到上帝從來沒有收回祂對以色列所作的承諾。然而,祂的聖潔卻不容自己寬容他們的罪,因此,祂便一再引領不同的列強在背後向他們施壓,藉此使他們再次歸向祂。
 
        申命記期盼著終有一天,以色列將平定他們的仇敵,在上帝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安息,可是,這願望在士師的時代卻無法完成。

    【上帝對百姓的管治】

        申命記是摩西的臨終囑咐。摩西一度是以色列的審判官、領袖、律法頒佈者、管治者,和宗教上的權威代表。摩西死後,以色列將以哪種形式去管理?這問 題正是申命記十六章18節至十八章22節的中心要旨,上帝在那裡藉著摩西提出了當摩西死後管治以色列的基本方針。以色列將設審判官(十六l8-20)、司法 制度(十七2-13)、君王(十七l4-20)、祭司和利未人(十八l-8),以及一個接一個的先知(十八9-22)。

        驟眼看來,情況似乎不是這樣。事實上,立王的問題(十七14-20)是士師記作者所特別關注的。為此緣故,我們可以按以下標題將申命記歷史分為兩 大部分:國中無王的階段(約書亞記、士師記),和有王管理的階段(撒母耳記、列王紀)。透過士師記作者經常在每個段落的結尾重複『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 人任意而行』這句話(十七6,二十一25,參十八1,一九l),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知道這是他心中記掛著的一件事。在士師的時期,以色列已逐步演變成為一 個無政府的群體。立王是否能解決國中的問題?君王是否能幫助這個民族保衛國土,平息外敵的入侵?君王是否能忠心地代表上帝管治這個國家?作者在凡此種種的問 題上為我們鋪路,讓我們繼續在故事餘下的部分——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尋求答案。

        有關個別士師的生平故事通常被形容為『環形』(cyclical)記述,只要這些個別故事的確具有該架構重複出現的特徵,那麼,此稱號完全可以接受。然而,若然它暗示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缺乏新的方向和發展,那就帶有誤導成分了。也許,將它形容為『每下愈況』(DownwardSpiral)更為恰 當:每一個循環都並非簡單地重複前面的故事,相反地,士師的素質和他們領導的果效都是每下愈況的。只要我們對每位重要的士師作一全面的檢視,便能夠證明這點。

    ◎俄陀聶

    第一位出現的是俄陀聶(三7-11)。他的表現正是士師的典範。他是由上帝興起的,有上帝的靈在他身上。在約書亞還在世的時候,他已經是一名大 能的戰士(書十五13-19)。當他作士師時,他就如昔日的約書亞一樣威風凜凜,帶領以色列人在爭戰中勝利。可惜,往後的每個士師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偏離了 他所樹立的典範。

    ◎以笏

    在記述以笏的片段中(三l2-30),有幾項重要的資料都完全付諸闕如。作者並沒有說上帝好像興起俄陀聶那樣興起以笏,也沒有說上帝的靈降在他身上作為一種授職的象徵。以笏用詭計和陰謀來拯救以色列,經文也完全沒有提及耶和華在他身上的心意和與他的關係。

    ◎底波拉底波拉(四1至五31)

    她在作以色列士師的時候,本身也是一位女先知。她和雅億那種巾幗不讓鬚眉的出色表現,令人不禁質疑以色列中男性領袖的問題。巴拉和西西拉二人在這兩位女性面前,都失去了原屬於他們的榮耀(四9)。

    以色列難道沒有能力栽培男性的戰士,帶領國家與敵人爭戰?這次,又再一次不是因揮軍用兵合宜而取勝,而是因詭計得逞而成功。最後殺死西西拉的雅億,既不是士師,也不是女先知,她只是半個以色列人(四11、l7,五24)。

    在底波拉的歌中,她不單沒有讚揚國家在對抗敵人方面表現出合作和信心,反而咒詛那些沒有參與爭戰的支派(五15下-l8、23)。當中的內容更預言了國家的分裂 和支派之間的各自為政,最終便演變成本書結尾的可悲結局。

    ◎基甸

    從事耕作的基甸(六1至八35)對於肯定和回應上帝要他帶領以色列的呼召,表現得十分遲疑——上帝要行三次神蹟,才能說服他接受召命。但即使他聽命接受了這職分,他並不表現得很勇敢:他聽從上帝的吩咐,拆毀巴力的祭壇和亞舍拉的神柱——卻因還有一點畏懼和疑慮,所以要在夜間行事(六25-27)。

    雖然基甸贏得『耶路巴力』的稱號(Jerub-baal,意思是『讓巴力與他爭論』,六32),他本人最終亦抵受不住誘惑而拜偶像,導致以色列人又踏上歧途 (八22-27)。

    基甸憑著信心和順服,以區區300士兵大勝數目龐大的敵軍,可是,基甸在事後卻似乎忘記了整件事的目的(七2),立即召集為數 32,000的後備軍(七3、24)。在以色列人大勝而回的時候,卻又再一次掀起派系之爭和支派與宗族之間的爭執(八1-9)。基甸那追求勝利的野心,已踰越了上帝的應許和允准的範圍,成了私人的恩怨(八l0-21)。

        基甸死後,以色列人又再次行惡(八33-35),人們都預期有另一位士師/拯救者的出現。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反之,基甸和一名妾侍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竟試圖奪權。上帝從來沒有興起他,也沒有呼召他作任何職分。在基甸時代的支派鬥爭(八1-9),如今變成了家庭的紛爭和謀殺。

    儘管基甸曾對以色列人有恩,但他的兒子不單不能拯救以色列,更欺壓自己的同胞;他不單沒有為國家效勞,反成為殺害同胞和親人的兇手。在申命記歷史的作者筆下,基甸是君王制度流產的一個例子。

    ◎耶弗他

    耶弗他是本書另一個重要人物。耶弗他為了爭取本身的利益,要從一個被逐出家門的浪人,搖身成為一個掌權的人,他向求他幫助的人討條件(十一 1-11)。雖然在他與亞捫人爭戰之前,上帝的靈已降在他的身上(十一29),他卻為要保證勝利,魯莽地許下一個願(十一30)。這個一直為自己利益老謀深算的人,最終卻毀了他最為疼愛的獨生女兒的幸福(十一34-1O)。而且,勝利又再一次激起了支派和地區上的衝突(十二l-6)。

    ◎參孫

    參孫是最後一位重要的士師,但他所做的,可算是士師的反面教材。他全面放縱自己的性慾。參孫戀慕外邦女子的癖性,已經成為以色列本身的一個隱喻——無法抗拒參與拜異教偶像的誘惑(二17,八27、33)。

    參孫雖然一出生就已經分別出來歸給上帝,像以色列一樣(十三5)。可是,他沒有善用他的潛能。他與迦南女子的異族通婚,有違要驅逐他們離開該地的命令(三5-6)。參孫怎能成功地履行以色列領袖的職分?他死時所做的比活著所做的更成功(十六 30)。

        這些士師的領導素質,當然不能令以色列國泰民安。昔日,約書亞留下一個統一的以色列國,作為給後代的遺產,但如今,它卻因派系和地區的衝突而面臨 解體。那些在宗教和政治上混亂的情況,已經令以色列變得岌岌可危,若然要扭轉此頹勢,就急需另一種領導形式。立王會否令情況改變?最後兩個故事正好為以色列試行君主制度鋪路。

        有關米迦的偶像和但支派覓地而居的故事(十七至十八章),顯示作者想指出北部支派拜偶像的情況。米迦的神堂和神像原本安放在以法蓮的一個山地(可能在伯特利附近,十七1,十八2),後來卻被偷到但支派中存放。作者可能是要指出,北國支派一直都有參與拜偶像的活動。到了後來,當王國分裂,耶羅波安分 別在但和伯特利豎立金牛犢,本書的作者極可能會淡然地說:『看!這一點兒也不出奇,那些支派早已有拜偶像的傾向。』

    這兩章經文除了描述在士師時期以色列境 中拜偶像的情況,還從支持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描述以聖殿敬拜為中心的猶大支派政治立場,抨擊北方的支派。

        至於利未人和妾侍的故事(十九章),以及其後以色列人出兵攻打便雅憫人(二十至二十一章)的記述,亦在政治方面提出幾個關係到申命記歷史較廣層面的要點。事件的開始,是利未人由以法蓮山地起程,要接回因爭執而回父家暫住的妾。在伯利恆,他獲得熱情的禮待。當他與妾和僕人動身起程回家,至日暮西山需要找地方度宿的時候,他不願意在以色列未曾征服的地方(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停留,於是便繼續走至便雅憫的基比亞。可是,在基比亞(掃羅的故鄉)卻沒有本地人出來接待他們。最後反而是一個來自以法蓮的人把他們接到家中。但那利未人的一家,接著卻遭到駭人聽聞的傷害,令人想起昔日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滔天罪行 (十九22-26;參創十九1-11)。那人的妾最後被強暴致死,利未人在激憤之餘,便招聚眾支派起來攻打便雅憫。這故事背後的細節隱藏著一個向以法蓮人和北方眾支派發出的政治諷喻:誰人會善待你?(是伯利恆人)/誰人會惡待你?(是基比亞人)/誰人會驅逐耶布斯的異族人離開,使它成為一個安全的城市?每個讀完這個故事的人都知道大衛和他的家系是出自伯利恆,而大衛是將耶布斯/耶路撒冷變成一個平安的城的人。故事似乎是告訴北方的眾支派不要效忠於一個來自腐敗 的基比亞的家族(掃羅和他的後裔),而要效忠於一個來自伯利恆的家族。這個歷史記載是強烈地靠攏大衛和反掃羅的,預示了撒母耳記的立場,以及整個『申命記派歷史』,都是以上帝忠於祂對大衛的應許為焦點的特殊角度。

    【士師記在新約的位置】

        士師記有關律法與恩典的關係,以及上帝管治祂百姓的方式等重點,在新約許多經文中都顯而易見。

        對於這些古代英雄在信仰生活上的掙扎和失敗經歷,今天的讀者都可謂感同身受。這些英雄都有其特殊之處——一個諸多藉口去推搪召命的農夫、一位女先 知、一位左手便利的行刺者、一個本是私生子的土匪,以一個縱慾的拿細耳人。我們很容易會以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來指出這些故事主人翁的缺點,但為免我們變得自以為義。

    保羅提醒我們:『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林前六11)

    我們與他們一樣,同是無知、悖逆、順服意識薄弱和動機不純的人,都要藉著上帝的恩 典,才能得以『洗淨、成聖和稱義』。他們雖然各有弱點,可是,他們的信心卻是我們學效的榜樣,因為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都是『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來十一32-33)。

        儘管他們充滿缺點,他們卻沒有把信心誤投在錯誤的對象上。他們是眾多見證人中的一小部分,如同雲彩圍著我們,激勵著我們要存心忍耐,專心仰望耶穌 (來十二1-2)。我們同樣需要一位由上帝興起,有聖靈充滿的戰士為我們爭戰。我們同樣需要一位既能為我們保守上帝所應許的產業,又能使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的領袖。

 

2022年7月20日 星期三

民眾神學詮釋的原則和方法

 

一.選擇適合的經文:尤其是那些關於耶穌/使徒/先知與群眾在一起的敘述經文。

 

二.解放的因素:不只是注重靈魂的解放,並且注重人在社會中如何得著解放。例如,耶穌醫治瞎子(約9:1-41),不只是行了神蹟醫治了瞎子的病,也使他可以從法利賽人的壓制下得著解放。

 

三.代入式的解經:民眾神學詮釋強調韓國教會的實際經驗,要按著本身的處境(政治、經濟、文化、等等)中來詮釋經文,把經文應用在當時的處境中。要求詮釋者必須扮演民眾的角色,問我是誰?誰是我?把自己“代入”經文中的角色。甚至不怕抵制聖經的權威而作“另類”的解釋。例如:撒上第三章上帝呼喚童子撒母耳,當讀經者本身“代入”當著是撒母耳,就可以聽到上帝在呼喚我們。

 

四.要求民眾的參與和行動:向民眾說明經文的時代意義,並挑戰民眾跟隨信息來行動。說明這些信息是擁有上帝的大能和權威。

 

  王崇堯指出說:「民眾神學是講故事的神學,通過民眾故事的傳述及解釋,民眾可回到最原始、最真誠的自我形像和對社會的期望。民眾神學也是演戲的神學,藉著舞蹈、戲劇的身體語言,把民眾對社會結構的不滿和怨恨提昇到一個彈性緩衝及充滿氣息的動態,並且通過民眾本身的參與,來呈現那處於動態,隨時會被改正的社會遠景即將來臨。」

 

 

歷史書之總論

所謂舊約歷史書通常是指: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這十二卷。

  1)歷史書內容

希伯來文的聖經卻把它們列入兩類:

a.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

     

b.聖卷:計有路得記、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聖卷另包括詩歌智慧書和但以理書)。

歷史書的內容顯示出希伯來人寫歷史的特點,他們不一定根據現在寫歷史的方法,把發生的史實平鋪直敘記下來,而是按照心中的主題,選擇適當的材料,加以發揮或刪減,務求襯托出作者想表達的主題。

舊約的歷史書就像最優良的神學佳作,讓讀者透過上帝在選民歷史所彰顯的大能和屬性,對祂有更深一步認識;以色列人歷史的主角乃是他們所信奉的耶和華。

2)歷史書的解釋

      解釋舊約的歷史書須留意以下各點:

a.歷史書只記下發生了的事情,而不是應該發生之事;故此,不是每段的經文都有一個清楚直接的訓誨。

b.歷史書中,不是每一位主角都完美無瑕,他們的行為未必可以作為典範讓人仿效;事實上,聖經有時候記下他們的一些事蹟(例如耶弗他獻女兒為祭一事),用意是叫人知所警惕,引為鑑誡。

c.歷史書在記載一件史實之後,多數沒有提出所發生之事是好或是壞,故讀者須根據其他經文較清楚的教訓自己下判斷。

d.歷史書的解釋與時代背景絕不可分劃,要了解一件史實必須對事情發生的時代有所認識,也須明白該史實後面的各種背景,包括年代、地理、政治、經濟、宗教的情況。

e.歷史書常會引用別的參考資料,但因希伯來人沒有使用「引號」的習慣,故要小心分辨那些是引句 (參書十13)。如果經文指明引用資料的出處,則可以比較研究,透過其異同之處去了解作者的重點(例如代下十六11;廿34;廿四27;廿七7;廿八26:卅三18)。

 

 

舊約聖經的著者與著書年代

 

  舊約聖經之卷數甚多,共有卅九卷。其中部分經卷如撒母耳記下、詩篇、箴言等為多人所合著,故根據保守的估計,著書人至少有35人之多。

    早期完成的經卷為編於舊約聖經最前面的創、出、利、民、申等所謂的「摩西五經」,著作完成時間約在主前1400左右。最晚完成的經卷為瑪拉基書,著書時間約在主前400年左右。因此整個舊約聖經,著書前後最長歷時約一千年。

  所有著者出生的年代、生長的環境、個人的經歷以及當時之社會背景均不相同,其中有先知、祭司、文士、君王、宰相、省長、農夫與牧人等。

  所有著者們雖然寫作之文體多不相同,然而其主題與主旨卻始終如一,亦即均以描述以色列民的信仰與生活為題材,以十字架為主題,以救主為中心,以上帝的榮耀為依歸。為何會如此一致呢﹖

    其原因乃是實際上他們都是受到上帝的靈感動,為傳達上帝之言,警惕世人而寫的。因此真正的作者只有一位,那就是上帝本身,所有的著者也只是上帝的代筆人而已。

  在前述摩西五經的著者中,曾引起部分爭論。亦即有人因申命記最後曾記載摩西死後的事情,而懷疑其作者是否真為摩西,此點據多位歷史學家的考證,當時的人為求完整,特別在摩西死後由他人補入第34章之一段記載而已,其餘全部的內容均證實為摩西所撰無誤。

 

歷代志在正典中的地位

 

希伯來文聖經由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三部份所組成。

歷代志在希伯來文聖經裡屬於聖卷,和列王紀、撒母耳記屬前先知書(歷史書)的性質有別。可能是因為它成書時間比較晚,也可能是因它主要的目的不在敘述歷史,而在於解釋所發生的事件。

歷代志被放在聖卷的最後一本書,它的書名原為「歷代大事記」,不分上下。我們現在的聖經把它放在歷史書,並且分為上下兩卷,是受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影響。七十士譯本把本書稱為「歷史補篇」,並且把它擺在列王紀的後面,因為它有許多記載和列王紀重覆。有些人以為歷代志只是列王紀的補充,再加上一些列王紀所沒有的資料而已。這樣的看法對歷代志不公平。

事實上,歷代志有它自己的寫作要旨,也有它所要表達的神學思想,它要用聖殿來表示上帝的同在。

在聖殿建造以前,上帝與人同在的具體表徵是會幕。會幕僅為帳幕而已,這是上帝在以色列人中的居所,為期約四百年。

聖經中有記載的聖殿有五個:

1.所羅門的聖殿:

所羅門用七年的功夫蓋成,可惜,此殿在所羅門死後五年即被劫掠,主前586年就被巴比倫所毀。

2.以西結的聖殿:

以西結書四十~四三章描述一個聖殿,並非真有此殿,只是以西結在異象中見到將來復興時期的聖殿要像這樣。

3.所羅巴伯的聖殿:

這是在被擄歸回後所建。以斯拉與尼希米記有詳細記載。此殿存留約五百年,繼之興建者即為希律的聖殿。

4.希律的聖殿:

這是耶穌降世時的聖殿,係希律為討好猶太人所建,用大理石與金子造成,非常壯麗。主後七十年被羅馬人所毀。

5.天上的殿:

地上的會幕原是天上真聖所的影像(來九11、24)。約翰看見天上的殿(啟十一19),而最後上帝與羔羊要成為殿(啟廿一22)。

新約時期,耶穌以自己的身體為殿(約二19~21),表明上帝藉著他與世人同住。耶穌教導門徒敬拜上帝不在於屬地的聖殿(約四20~24)。使徒保羅更進一步指出,信徒就是上帝的殿,是上帝在世上的居所(林前三16~17,六19)。

 

 

歷史書歸納

 

所謂的歷史書,就是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紀(上、下卷)、歷代志(上、下卷)、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聖經之所以被視為曠世經典,其歷史方面之撰述,當然是相當重要的一環,這幾卷歷史書,不但記載希伯來民族,自遠古至歷代的人文史地,並且成了先知預言的佐證。這當中,從進迦南,士師時代,到立君王建政治國體,一直延伸至王國的分裂和南北朝的亡國。尤其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三卷,更涉獵到亡國後,被擄和返國之歷史,有其時代性的意義。

歷史(尤其是以色列史)本來就是人類文明的一種文字記載,其存留的意義,不僅在於史料的保存,更重要的也是要從歷史的檔案中,取教訓和啟示,以避免重蹈覆轍,因此,綜合了這幾卷舊約歷史書的原始資料,大概有幾個意義值得思考的:

a.善惡必報

在整個時代中,必有貧富貴賤之社會現象,但從這些書中,可以看出無論是上自尊貴的君王,下至貧賤之庶民,無一不是維繫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天理準則之中,善者乃敬畏耶和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遵守上帝的律法;反之,則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背棄先知的警告,尤以一 國之 君、一家之主,其言行或善或惡,對於社會、家庭的興衰,有不可分之絕對關係。

因此,舊約是人類行為的一面借鏡,讓世人確實的體認到,因果報應本就操之在上帝,但卻決定在人本身行為的抉擇,善惡總必會有報應,而耶和華是棄惡好善之權能者,世人豈能不行善以敬畏祂呢?

b.監察明暗

史學之價值,完全取決於所載之史實的精確度,世人在暗處所行的,上帝不但在監察,而且於明處顯露出來,也就是善者之惡或惡者之善,均不為上帝所忽略,聖經這方面的權威性,是一般史書難以抗衡的,唯賴全能、全知之上帝的感動、評斷,才得以客觀、公正,故聖經所記之真實性,不但不容懷疑,更可做為基督徒之惕勵。

c.公義憐憫

上帝的公義,叫善者不至自誇驕傲,惡者無僥倖可求,然而祂的憐憫,又使惡者有回頭蒙悅的餘地,尤其是在是非難分,人倫墮落之際,耶和華真神仍秉持其固有不變的原則,藉眾先知的筆和口,闡述其旨意,在歷史是人類錯誤與歸正的不斷循環中,維繫在上帝所認定的真理,只有在依公義的懲治和對悔改者的憐憫中,才能體認到上帝的本質及時代的軌跡。

 

撒母耳記下之背景

 

  一、作者

   

(一)撒母耳在大衛即位之前就已經去世,所以不可能全是是撒母耳寫的。

   

(二)猶太人的傳統,巴比倫的他勒目記載「撒母耳是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五章一節以前的作者,也寫了士師記,其他的由先知拿單和迦得補充」。

   

(三)代上 29:29提及撒母耳、拿單、迦得三位先知都記載了「大衛王始終的事」。

   

(四)許多書籍提及本書作者可能是王上 4:5提及的「拿單的兒子撒布得」因為他可以輕易的由父親拿單與所羅門王拿到相關的史料。

   

  二、寫作時間:

   

(一)撒母耳記上下涵蓋的日期大約是西元前一千零五十年到西元前九百七十年之間。

   

(二)撒母耳記的成書時間,應該在大衛死後,更可能是所羅門晚年以後,也就是大約在西元前第十世紀末以後。且由於撒母耳記沒有寫到北國的滅亡,所以成書時間應該在西元前722年北國以色列滅亡以前。

   

  三、特色:

   

(一)撒母耳記上下原本是一卷書,西元前一個世紀,七十士譯本完成時,撒母耳記和列王紀被稱為「王朝統治時期」的四卷書。此時撒母耳記才被分為上下兩冊。分卷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書卷長度太長,一個皮卷或蒲草紙無法抄完,所以就分為上下卷。

   

(二)撒母耳記上下與列王記用詞遣字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例如:常用「xx登基時oo歲,做王yy年」來紀錄一個君王歷史。

   

(三)以色列傳統將撒母耳記與約書亞記、士師記、列王記歸類為「前先知書」。

         

  四、文體:

   

(一)撒母耳記在七十士譯本中被歸類為「王國史」,以色列傳統將之歸類為「前先知書」,Martin Noth將之歸類為「申命記派歷史」。

   

(二)撒母耳記是使用幾份來源不同的資料編成的,當然作者是為一個明確的目的來編輯這些資料成為一卷書。因此書中有不少重複的記載。

               

  五、寫作目的:描述以色列由神權體制過渡到君王權體制的歷史。

 

  六、相關考古發現:

   

(一)昆蘭第四洞的死海古卷中有三份稿件(4Q Samabc),其中4Q Samb日期早於西元前200年、4Q Sama相當完整,日期大約在西元前50-25年、4Q Samc僅有撒母耳記下十四到十五章日期在西元第一世紀。4Q Sama與七十士譯本相當一致。

   

(二)西元1993年,考古學家發現「但石碑」,該石碑是用亞蘭文寫成的,內容記載有「大衛家」或「大衛王朝」的字眼。該石碑被判定為西元前十世紀的遺物,成為大衛王朝存在的重要考古證明。

         

  七、重要年代表:

     

西元前1105年  撒母耳生 撒上 1:20|

      

西元前1080年  掃羅生生

     

西元前1050年  掃羅被膏立為王 撒上 10:1|

     

西元前1040年  大衛生

     

西元前1025年  大衛被膏立為掃羅的繼承人 撒上 16:1-13|

     

西元前1010年  掃羅死,大衛在希伯崙做王 撒下 1:1|

     

西元前1003年  大衛統一以色列,並攻佔耶路撒冷 撒下 5:1-7|

     

西元前 991年  所羅門生 撒下 12:24;王上 3:7|

     

西元前 970年  大衛死 王上 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