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4日 星期六

以馬內利

      賽七至十一章,以馬內利的預言就明朗成形了。這些話出於亞蘭——以法蓮戰爭的背景,當時以色列王比加,與亞蘭王利汛連手進攻猶大王亞哈斯,企圖立他比勒的兒子為大衛寶座的王,為了挽回這場對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威脅,以賽亞請求亞哈斯『信靠上帝』,好讓亞哈斯本人可以立穩(七9)。並實上,在這種幾乎不可能的情況下,為了確證他的援助,上帝會顯出某些記號(或神蹟)來,亞哈斯可以選擇,或在陰間,或在天上。

     但亞哈斯卻真是不信,他拐彎抹角地引用申六16,以不可試探耶和華為藉口,拒絕耶和華的幫助。其實是,他對耶和華不太有把握,他可能已經秘密求助於亞述王提革拉昆列色(王下十六7ff.)。

     雖然如此,主仍然賜給他一個記號,『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七14)。在賜給亞哈斯的這個記號中,又再度向他重述應許一子降生的同樣用詞。

     但這段經文提到了三個孩子的降生,這三個孩子都是以色列的記號(八17-18),每一位都是後來預言發展的主題︰

  1.施亞雅述——『餘民將歸回』(七3~十20 ,21,22;十一11, 16)

  2.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七14~八8,10)

  3.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擄掠速臨,搶奪快到』(八1,3,4~十2,6)

    在每一處生子的經文,都應驗了對大衛的應許,也就是說,他的後裔將永存。在講論三子的第二部份,以賽亞重述並強調大衛的應許,以此作為譴責百姓的基礎。那些聽見的人都了解,當亞哈斯拒絕向上帝求記號時,先知就以新的形式向他重申,耶和華允賜大衛後裔的應許,以此作為耶和華持守現今誓約,與懲罰亞哈斯不信的記號,到底這些人是否想到,在若干世紀後,會有一個人像耶穌從童女所生,這是很令人置疑的,但他們確曾想到,在大衛連綿不斷的譜系中,會有一人誕生,表現出『上帝與我們同在』的真理,這點就意義深遠了。

     再者,在這孩子降生以前,大衛譜系最近誕生的孩子在能棄惡擇善以先(七16-17),會有極大的政治復興,使比加和利汛失勢。然而,另有一些事實立刻浮現眼前,當人能認出這個孩子時,如八8,10所說,他將成為這地的王(『以馬內利啊,你的地』),並成為九6-7﹝5-6﹞所描述大衛家預期的受膏者(『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直到永遠』)。以賽亞也像同時期彌迦的預言,在彌賽亞的時代以前,會有一段審判的期間。總之,無論這記號的誕生是何意,都不可能是『末後日子』的結束。

     那麼,這個孩子究竟是誰?以他彌賽亞的尊嚴,絕不可能像有些人的主張,指施亞雅述的母親過世後,以賽亞再婚妻子所生的兒子,也不太像是指先知宣告當時某位已婚婦女或理想的女性,因為先知已經限制,他說的是『這童女』,倒不如說他是亞哈斯本人的兒子希西家,他的母親是王下十八2撒迦利雅的女兒亞比,這是眾所周知古猶太人的解釋,但也有人推測,希西家不可能是七14預言的記號,因為在現有的年代表中,當時他已經九歲了(主前734年)。最後,這點還需要經過更仔細的研究,才能採納。以色列和猶大的年代表是經過妥善保存的,只有些微的意外,就是在希西家統治時,有十年差距的難題。如果這點上沒有爭議,我可以大膽主張,只有希西家符合以賽亞書的一切要求,並且表明他何以成為彌賽亞預表的一部份,應驗了以馬內利預言中的一切。由這其中,我們才能看到亞伯拉罕——大衛應許的最近期付,看見上帝全能的臨在,與以色列民同在。

     在賽九6賦予這新生兒的一切描述性稱號中,可以顯明他是大衛譜系的極致高峰。他是『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 和平的 君』,這四個稱號分別代表︰(1)因著他在戰場上的智謀與絕技而得勝;(2)抵禦不了的征服者(參十21);(3)彌賽亞父性的統治與永恆的神性;(4)彌賽亞永遠和平的統治,在他的掌管下,政權與和平通行無阻,因為他會以公平、公義建立他的國,直到永遠(賽九7)。

 

    在這段時期的和平景象,包括整個自然界呈現出一片安息無爭的圖畫(十一6-9),並且『當那日』,這地的南北都將復興(10-16),由大衛之父耶西的不將發出一『條』,甚至是一『苗裔』,當他以公義威嚴統治,主的靈住在他身上,會有七方面的恩賜(1-5節),由大衛應許勾勒出未來彌賽亞位格與事工的整幅構圖,將是使以色列振奮的一大鼓舞。



2022年9月23日 星期五

巴比倫諸王

  巴比倫在亞述帝國統治之下,原為一省,但其領導者一直企求獨立,到拿布波拉撒時終於成功。

  1.拿布波拉撒(626~605 B.C.)

  拿布波拉撒領導巴比倫和亞述對抗,於公元前626年登上巴比倫王的寶座。612年他聯合瑪代,攻陷亞述首都尼尼微;605年,他又派遣王儲尼布甲尼撒進軍埃及的勢力範圍敘利亞和巴勒斯坦。南國猶大約雅敬王原先受法老尼哥所保護,現在不得 臣服於巴比倫。

  2.尼布甲尼撒(605~562 B.C.)

  尼布甲尼撒於公元前605年父王突然駕崩時急忙回宮登基。之後他又數度西征,滅南國猶大。巴比倫在他的領導之下,成為一個強大的帝國。

  3.亞維馬爾杜克(562~560 B.C.)

  他只統治兩年,曾善待猶大王約雅斤。

  4.尼力里沙(560~556 B.C.)

  尼力里沙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婿,弒亞維馬爾杜克,纂奪王位,他只作王四年就駕崩,其幼子作王才幾個月就被殺。

  5.拿波尼度(556~539 B.C.)

  拿波尼度奪得王位之後,由於未支持巴比倫瑪爾杜克神之宗教慶典及其他種種原因,被迫於公元前548年把巴比倫城的統治權讓給伯沙撒,自己退居亞拉伯,但他仍保有帝國。伯沙撒和拿波尼度可說是共同攝政。但公元前539年巴比倫被波斯王古代所征服。

 

以色列的聖者

 

    全卷書中,以賽亞最喜歡用「以色列的聖者」來稱呼上帝(一4,五19、24,十17、20,十二6,十七7,二十九19、23,三十11-12、15,三十一1,三十七23,四十25,四十一14、16、20,四十三3、14-15,四十五11,四十七4,四十八17,四十九7,五十四5,五十五5,六十9;參王下十九22)。在以賽亞書之外,這個片語在舊約中總共只出現六次。

  以賽亞處在罪惡盈滿的世代,當時的以色列離棄上帝,連牛都不如,牛至少還會回到它主人的槽去吃草。但是百姓的信仰情況,較之所多瑪、蛾摩拉更糟。以賽亞就是為此蒙召當先知。以賽亞於烏西亞王崩的那年蒙召作先知(賽六章),他看見上帝坐在高高的寶座上,周圍有撒拉弗呼喊:「聖哉!聖哉!聖哉!全能的耶和華;全地都充滿祂的榮耀。」

  當他經歷到這位聖潔之上帝的榮耀時,與人的無知對照時,難怪他會恐懼戰慄。但是上帝保證潔淨及赦免他的罪之後,他願意順服作上帝的使者,來傳揚上帝的審判與救贖;先知蒙召的經驗,成為他一生使命的動力。

    以色列在蒙揀選之初,上帝就命令祂的子民,「要聖潔,正如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45,十九2,二十7;參彼前一16)

  以賽亞打從蒙召之時起,就知道這個國家的百姓不會回應他的警告,直到諸城被棄,百姓遭到亡國與被擄的命運(六11),他明白這個國家若不遭受懲治,就不會注意上帝在道德上的完美。然而他仍得著一線希望,當樹林砍伐時,仍有一殘樁存留,代表猶大毀滅後的餘民。

    

2022年9月20日 星期二

上帝的兒子超越天使

    1:5  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那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1:6  再者,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或作:神再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

   1:7  論到使者,又說: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

   1:8  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1:9  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

   1:10 又說: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

   1:11 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

   1:12 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1:13 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1:14 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

      相信作者如此引用經文目的是要論証上帝的兒子是大過天使的。引用的經文版本與七十士譯本(LXX)比較相吻合。可見希伯來書作者喜用希臘文版本的舊約聖經。

      在1:4及5之間,「天使」的觀念正好適當地轉移過來,並把兩個部份連接起來。

        1:4 “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

1:5 “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

  各註釋書對這七個舊約經文引用在排列上皆有不同的看見。一般上可把它分為三組:

  第一組1:5-6 有三個引用,第一及第二個論証上帝兒子的身份(詩2:7; 撒下7:14),第三個(申32:43 LXX)與天使作比較;

  第二組1:7-12先引用一個關於天使的談話(詩104:4),然後兩個引用是關於上帝的兒子(詩45:6-7; 102:25-27),說明上帝兒子的永恆性、不變性,及衪的創造性;最後一組是引用詩110:1,相信是對1:3上帝兒子的榮耀的反省。

      可以說每個舊約經文的引用都是基督性的。作者把它們排列在一起目的是要証明1:1-4上帝兒子的尊榮或超越性。因此作者到最後指明天使只不過是一個差役,甚至要服待那些得救的人:「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

      艾特里(Harold W. Attridge)說得對:「相信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思想猶太人傳統說天使是僕役(詩103:20-21; 多比書5:4-6, 21; 但12:1;以及在下一章天使也是傳遞律法者。

      第五節:作者先以一個迂迴問題來反問讀者作開始。在舊約,天使常被稱為「上帝的眾子」(眾數)(詩29:1;89:7;伯1:6;2:1)。這樣的稱呼不過是要說明天使是屬於上帝的,是上帝所造的靈物吧了。但是上帝卻沒有對任何一位天使說過:「你是我的兒子(uiJov)(單數)」,也沒有說:「我要作他的父」。作者的論証是說上帝沒有對任何“一位”天使這樣說過,不過卻有向“彌賽亞”(作者所認為的基督或上帝的兒子)這樣說,因此,基督比天使超越。

        第一個引用是來自詩2:7。與七十士譯本相符。在舊約,這詩是在以色列帝王加冕典禮之日用來歌頌的。也稱為“登基詩”(Enthronment Psalm)。當時的王帝在登基時,認為自己是受“按立”為上帝的兒子。 (中古也有這觀念,皇帝自稱為天子) 與詩2最吻合的歷史事件應該是先知拿單在撒下7:14 (=代上17:13)對大衛的應許。相信作者是這樣瞭解詩2而緊接下來就引用撒下7:14。

      第二個引用來自撒下7:14a,同樣的經文在代上17:13a可找到。雖然大衛的後裔,所羅門,曾坐在王位上,但是聖經中多位作者沒有認為這預言已經完結(耶23:5;33:15;彌5:2;迦9:9)。耶穌為大衛的「兒子/後裔」可另從羅1:3;路1:32找到參考。

初期教會常把這經文用在基督(彌賽亞)的身上(可1:11;路3:22;太3:17用在耶穌的洗禮時;可9:7;路9:35;太17:5;彼後1:18應用在耶穌改變形像上;徒13:33卻用在耶穌復活時)。因此,我們要問,作者的「今日」(semeron)到底是指那一時刻?按來5:6;7:21,可能是指基督得榮耀高升時。可見作者是把這篇詩篇當著是「彌賽亞詩篇」(messianic psalm)。也只有這樣,他的論証才會生效。必須注意,作者引用的“引言公式”是「上帝說」並不是「大衛說」,既詩2是大衛的詩篇,不像其他引用說「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徒13:13)。作者把所有的舊約經文直接視為是上帝的話語,沒有特別分別是那一個人所寫,而且這些舊約的話是對「今日」的人一樣生效。

      第三個引用來自七十士譯本的申32:43(LXX)。同樣的經文也曾出現在詩97:7。和合本舊約是直接翻譯自希伯來文聖經(馬所拉版本Mosorates Text),所以在申32:43找不到這句經文。這節經文只出現在七十士譯本。保羅及其他使徒常引用七十士譯本舊約中的經文。這是因為希伯來文及希臘文的分別,因此在翻譯上是有時稍有不同的經文出現。

     「拜他」(proskunhsatwsan)的對象原本在舊約是指上帝。作者在此卻改變了對像指「兒子」。可見作者把舊約中指父上帝所說的也把它當是向基督所說。(見1:8-9的註解)

      「長子/首生者」(prwtotokon)這字眼出現在詩89:28。是指「彌賽亞」。這裡當然是指「耶穌基督」(路2:7;羅8:29;西1:18;啟1:5)。

     「到世上來」(eijv thn oijkoumenhn)可指基督的道成肉身,或升天,或第二次再來。如艾特里克(H. Attridge)所說:「升天得榮耀比較符合這連環性的討論內容,也與作者注重基督升天的討論相符。」

      第四個引用是來自詩104:4(LXX)。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文聖經中的主客名詞相掉換。七十士譯本是「上帝以使者為風,以僕役為火焰。」這譯本更適合他的論證,也更適合本章的內容。也可見七十士譯者對這希伯來經文另有不同的看法。這引用導致他在1:14說天使只是僕役是受差派的靈。

      第五個引用來自詩45:6。這樣的引用法曾引起神學上的難題。詩篇中的「上帝」原意是指耶和華上帝。學者們不知要怎樣翻譯「上帝」這個字。

      如果是把「上帝」當主格語式,那就應該譯成「上帝是你的寶座」或是「你的寶座是上帝」。如果是把「上帝」當呼格語式使用,那就應該譯成「上帝啊!你的寶座」。多數學者取第二個的譯法,當呼格語式。

      從這引用的後半部及從第一章的內容中,深信作者是要把這“彌賽亞詩篇”應用在基督身上。因此這引用把「兒子」當著是詩篇中的「耶和華上帝」。這是新約中唯一的經文把舊約的「上帝」直接的應用在基督身上。

     第六個引用來自詩102:25-27。取自七十士譯本,但是有少量的修改。把「你」放在第一個字,這是為了起強調作用。作者再次把「主啊」應用在耶穌的身上。

      至此我們可作一個結論,作者並不是新約中唯一的人把舊約所說的「主」(耶和華)應用在耶穌身上;保羅(腓2:10)和彼得(彼前3:15)均有這樣的解釋。這一段經文目的是要說明天使,如其他的受造物一樣,是會過去的。和永存的「主」無可比較。「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

      第七個引用來自詩110:1。符合七十士譯本的經文。最後一個引言公式也與第一個相似。這也是一首登基詩。新約作者都當著是彌賽亞詩篇(可14:62;16:19;徒7:55;羅8:34;林前15:25;弗1:20;西3:1;彼前3:22;來:3;8:1;10:12,13;12:2)。

      陶特(Dodds)說:「很明顯的,這一節經文是當時教會中的主要“宣講”(kerygma)。」把仇敵踏在腳下是當時近東王帝的作法。(書10:24) 這裡有意指耶穌勝過撒旦的權勢(來2:14-15)。

      第十四節:這一節可說是這一段討論的結言。指明天使只是「服役的靈」(leitourgika pneumata)。在第七節時作者已引用詩104:4指出這一點。按猶太人的神學,天使常服待上帝的子民(詩104:4;但12:1;多必書5:4-6,21)。這裡作者有意向讀者說明他們都是是上帝的子民,也受天使的服侍。所以在下一段才藉這觀念來勸勉讀者。這「救恩」是指「將來的」;當時使徒的教導雖然肯定信徒現在就擁有承受這救恩的權力,但是將來(基督再來時)才完全得到。

      這一段經文不只為「兒子超越天使」的辯證作了最好的解釋,也讓我們看見作者有趣的釋經法:一種“證明”式(proof-text method)的解經法,就是選擇一些經文來作神學的討論。這樣的解經法並不陌生,保羅、福音書的作者、彼得、及其他的新約作者都有相似的解經法。當然,各作者之間仍持有各獨特之處。大家都是從耶穌基督那處得到啟示。


2022年9月18日 星期日

利未記神學

    利未記的神學   ,

利未記的神學

 

        利未記是舊約裡含有最濃厚神學思想的書卷之一。它有五經、以至全舊約有關祭祀的最重要資料。當中的規條闡述得相當明確和詳盡,範圍涉及古代以色列 人個人生活和群體生活的每一方面;不過,記述明顯是從祭司的角度作出發點。本書的律法無論對舊約和新約的神學都帶來深遠的影響(例如,有關聖潔、潔淨、獻 祭代贖和赦免等觀念)。然而,從歷史處境的角度來看,最重要的神學議題則是上帝在以色列人中間,與他們『同在』的觀念。

         在出埃及記的最後一章,摩西為耶和華立起和預備會幕(四十1-33)。耶和華以充滿『榮光』的『雲彩』充滿會幕,表示祂親自居住其中。夜間的雲彩 更有火焰。雲彩在民數記九章15至23節第二次出現,那裡對云彩及它在帶領以色列人穿過曠野時所發揮的作用,都有稍為詳盡的描述。這兩個有關榮光的雲彩和火的描述,就形成了一個外殼,包裹著利未記一章1節至民數記九章14節那些與會幕有關的條例。

         這架構在文學和神學上包含了三重的意義:

  第一,由出埃及記四十章至民數記第九章之間,只有利未記九章23節(參第6節)提到耶和華的『榮光』向百姓顯現。那裡記載『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並『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利九23-24)。

  第二,在出埃及記四十章和民數記 九章之間,只有利未記十六章2節提到耶和華的榮光要在『雲中』顯現;耶和華在那裡曉諭:『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第三,利未記十章1至2節記載了拿答和亞比戶的死。這事發生之前,就在同一天,根據利未記九章的記載,耶和華的榮光曾經向眾民顯現(特別參看l、23-24節)。而且,原本要在同一日吃掉由祭司獻為贖罪祭的祭肉(參十l6-19;比較九l5),但肉還未吃,兩人便死了。正如九章23至24節所描述,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盡壇上的祭物, 往後幾節的經文,便又指出,『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十2)。此外,十六章1至2節引用十章1至2節的事例,提醒亞倫要小心遵守贖罪日的規條。因此,耶和華以拿答和亞比戶的死作為一個機會,藉此說明祭司神學背後的基本原則。我們亦由此總括出利未記的基本神學要旨,在於反映一個事實: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祂『臨在』會幕之中,在雲彩和火中彰顯祂的榮耀。         摩西在十章3節對耶和華擊殺拿答和亞比戶的行動作出解釋:「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這裡所提到的是兩大類人:親近耶和華的人(即祭司)和眾民。

      耶和華會以某種形式來彰顯祂的榮耀,以致祂在百姓中間被尊為聖。在今次事件中,祂要達致這目標,就不得不擊殺亞倫的兩個兒子,因為當他們走近耶和華面前的時候,沒有小心遵從上帝對聖潔的要求,「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十 1)。

         當耶和華在十章9至11節直接曉諭亞倫(而非透過摩西傳話),向他強調這次事件所帶出的一個重要教訓,並吩咐他和兒子們要:

  (1)當進到耶和華面 前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他們死亡(9節,這點似乎是為免他們被酒精弄糊塗,導致悲劇重演);

  (2)『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10節);

  (3)『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11節)。

      要瞭解利未記的神學,便需要對這個對立的兩極(即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的對比),以及贖罪的觀念有清晰的理解——在摩西向亞倫所說的話中,特別強調了後者:『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17節)。

         首先,『聖』與『俗』的對比(10節上)是與某個人、某地方或某件東西的地位有關。

      其次,『潔淨』與『不潔淨』(10節下)則無論他們的地位如何,主要是在乎他們當時的狀況。

      第三,『贖罪』(17節)是大多數獻祭禮儀的根本目的,為的是處理聖與俗、潔淨和不潔淨這兩者之間踰越了界限的罪,或要由一方過渡至另一方的過程。

      在『潔淨』與『不潔淨』這方面,上帝要求人為那些非常規或嚴重的不潔淨,能得以『潔淨』,而獻上贖罪祭[例如:十二6-8(生產後 的婦女),十四l8-20(痲瘋病人),和十五13-15、25-30(患漏症的婦女或夢遺的男子)]。至於在『聖』『俗』方面,上帝要求用奉獻禮 (consecration)的儀式進行贖罪,藉此使某人、某地方或某東西成為聖潔(例如:八l5、34,分別使會幕和祭司成聖)。

會堂是宗教場所

 

      會堂又名禱告之所(Bet ha-Tefillah)。

       《塔木德經》規定猶太人最神聖的禱文和頌歌,如《卡迪什》(Kaddish)和站立禱文(Amidah),誦讀《托拉》和《亞倫的祝福》,均需要十名成年男士在會堂內進行,稱為主禮組(minyan,非正統派允許成年女士參與主禮組)。

      拉比十分重視集體禱告,故此指出:「一個男士的禱告,只有在他與會眾一起時才會蒙上帝垂聽。」

      有另一個出於《塔木德經》 的講法:「當這十人聚在一起時,上帝的榮光早已在會堂內等待和歡迎他們。」

      因此,猶太傳統十分看重公禱。有拉比指出,人常受周圍的環境和身邊的人群所影響,當單獨禱告時,禱告固然十分有價值,但若聚集一起會互相激勵,以至個人能有特別的靈感和更能集中禱告。

      因此公禱的自私成分較少,在與會眾一同禱告時,猶太人祈求上帝不只幫助個人,也為全會眾代求。實際上,每一個正式的猶太人禱文是用“我們”而非單數的“我”。

2022年9月17日 星期六

傳道書之卷名與作者

 

  「傳道書」這個卷名來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它的希伯來文卷名 Qoheleth 意思是傳道者,由於它有陰性字尾,可能指的是傳道者的聖職。這個字的字根,意思是「召集、聚集」。耶柔米根據這個觀念,在他的拉丁譯本裡稱此書為 Concionator,意思是「大會召集者」。現代英譯本將這個字譯為 Preacher,意思是「宣講者」。中文聖經這個字出現在第一章第一節末了,翻譯成「傳道者」,它原先有「大會召集者」或「教師」之含意。

 

  本書開頭第一句,作者就以傳道者自居。猶太人的傳統認為傳道書的作者是所羅門王。雖然全書中不曾提及所羅門王這個名字,但是他是大衛的兒子中唯一登上王位,在耶路撒冷作王的人,正符合 1:1 所說。基督教在馬丁路德以前,都接受所羅門為傳道書的作者。路德本人亦在傳道書註釋中主張傳道書的作者乃是所羅門王。

 

  反對所羅門王是傳道書作者的理由如下:

 

1.    所羅門寫箴言和雅歌時,都直接了當地把他自己的名字寫出來,而傳道書卻沒有聲稱所羅門為作者。

 

2.    作者曾經數度暗示,在他之前耶路撒冷有許多的王(1: 16、2:7、2:9)。若是這樣,傳道書的作者就不會是所羅門王了。傳道書的用詞、形式及風格都比所羅門時期晚很多,是被擄以後的作品。

 

3.    作者似乎無力改革所觀察到的弊病,這和所羅門為王所擁有的權勢不相稱。

 

有學者認為,上面這些論點都可以駁斥,傳道書的作者非所羅門王莫屬,它可能是所羅門經歷過所有的榮華富貴,晚年離棄上帝時所寫的懺悔錄。

 

但是如果傳道書的作者真的是所羅門的話,它在稍後期一定經過文字上的改寫,使它更符合當時的情況,因為書內的語言屬於較後期的作品。不過也有可能是一個稍後期的作者,根據所羅門對人生虛空的的評論,借用所羅門的名義寫下傳道書。

 

也有學者認為這是一種文學形式的扮演,不算是偽造,作者亦無不良動機。作者只是有意隱藏自己的身份,借用古人的精神來傳達書中的信息而已。

 

不論傳道書的作者是誰,大部份的人都同意,傳道書的現有型式約在主前兩百年左右完成。

 

2022年9月15日 星期四

那鴻書與作者

 

   那鴻書是一本充滿戰爭風聲的書,它的基調是暴力和復仇。要想了解它,必須進到那鴻的世界。

  在那鴻的世界,亞述是人類邪惡和恐怖的化身。她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在公元前一千年,她開始向外擴張,但卻漠視人類應有的尊重和良善。

  在那鴻那個時代,猶大已經幾乎在亞述手中度過整百年的恐怖統治和壓迫。但是對於亞述,就像對所有壓迫人的國家,其結局終於來到了;當邪惡的國家倒台時,她從前的受害者自然額手稱慶。在猶大,反亞述情緒的焦點是在尼尼微,她是亞述帝國的首都。整卷那鴻書的焦點是期望那城被消滅。

  那鴻;他的名字含有「安慰」的意思,但是在他的話裏是很少有安慰的成分。我們沒有任何關於那鴻的資料,因為在聖經中沒有其他書卷提及他。我們只知道他是伊勒歌斯人,但是沒有甚麼幫助,因為伊勒歌斯是一個未知之地。從尼尼微的廢墟向北約二十里,那裏有個村莊稱為阿爾庫斯(阿拉伯文為Al-Kush);根據當地的傳說,那鴻的墳墓在那裏,但是這傳說的歷史可靠性並不高。早期基督教會學者耶柔米(Jerome)稱伊勒歌斯是在加利利範圍的一座村莊,但是這個意見也是不可靠的。最有可能的是伊勒歌斯是猶大南部的一個小村莊,不過它的準確名稱和地點現在已經遺失了。

  無論如何,那鴻很可能是猶大的居民,是處於公元前第七世紀後期。預言很可能是在主前663612年間宣講的,而極可能是在主前612年以前數年,亦即尼尼微崩潰的日子。

工作的態度

 

      箴言以惡人、不義和懶惰人等(10:5、7;12:3、5;10:2、16、28;6:6、8、9 ~ 11;10:4 ~ 5;12:11、24)等等,不走在正路上,對人生採取消極態度人的勸勉;也對遵循常規(13:23),有積極態度持守信心之人的鼓勵(5:21;15:3;21:2;伯31:4;34:21);使人依靠智慧的源頭,不斷學習回歸和諧的生活。

      工作並非源於墮落,乃是源於創造,是因我們具有上帝的形象而來。我們的創造者使我們成為具有創造力的生物,我們的工作不單單只是為了維持生命,而是具有意義和目的的。上帝造人受託「遍滿地面、治理這地」,這話指出人有工作的責任,但工作本身不是人墮落所帶來的結果。雖然它的確受到一些影響「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3:19)

      工作不再只是出於人的本性,而變成勞苦重擔。箴言對懶惰人工作態度的描述(6:6 ~ 11;10:4 ~ 5;21:4;24:30 ~ 31),提醒人作智慧的選擇,錯過時機和虛擲一生的愚昧。在耕種的季節不肯付上代價和努力「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在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

      不按創造的規律次序,盡力發揮或盡上自己的責任,引致貧窮的結果。如果貧窮不是一件可恥的事,偷懶卻是羞辱。除了自己的名字以外,還必須考慮到別人的美名。若針對少年人領受訓誨、借鑒而言,當趁時機,不白白浪費光陰,免致落到「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的結局。「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臥片時,貧窮如強盜速來… 」。「片時」的貪睡竟成為一生的失敗,甚至永恆的羞辱(6:9 ~ 11;10:26)。

      造物主藉他創造的萬物和有秩序的運作,向人類啟示他自己。人憑藉著信心,不斷學習、分析、反省、思考、積累經驗、體會和總結,來回歸和諧生活。但人畢竟有限,人的智慧也有限,我們可以順著創造次序,掌握一些自然律的基本常規,但還是不能完全瞭解真智慧,當常規以外的事情或問題出現,怎樣有智慧平衡處理難 題。箴言給予工作倫理積極的一面,要從一個更廣闊的處境來理解每一句個別的箴言;懶惰或手懶不肯工作,會破壞和諧平衡,不安常規次序,在耕種的季節不耕 種,在收割的季節不收割,會導致缺乏。

      但是,「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13:23)

      這句箴言也提醒我們,在今世義人或手勤的不一定有好報,他所遭遇的會是被不義的人欺壓,以致他辛苦得來的卻被奪去。還或許會有不義的人過著富足奢華的生活,義人過著赤貧的生活。

      人生面對不平的事,遭受不公的對待或苦難。不義的人投機取巧,以狡詐的方法不勞而獲,正直人又如何以信仰承載超乎常規以外的問題,有智慧去調解不平和掙扎的心情態度,而回歸平靜,約伯記和傳道書有更深入的探究和反省。

      總之,箴言不厭其煩的列舉懶惰人的特性,勸誡懶惰人,閑懶和荒廢時機的可怕,快快醒起,並 以積極的態度回應,在恰當的時間做恰當的事,我們的工作不單有意義,且有著榮耀的目的。

  

工作的意義

      箴言一至九章,編者交代收集本書的宗旨:使人「曉得」智慧,以致能「分辨」、「領受」及「瞭解」訓誨(1:2 ~ 6),尋求和選擇智慧生活帶來的祝福(2:1 ~ 22;8:1 ~ 9:6)。離開智慧之道的愚昧(9:7 ~ 18);勸誡少年人遠離惡人、淫婦(1:8 ~ 19;3:27 ~ 4:27;5:1 ~ 20;6:1 ~ 7:27)等。

      第十至十一章針對秉公辦事給予很多的例子,以對立平行的比較方式來勸勉;如:義人與惡人(10:3、6 ~ 7、11、16、20 ~ 21、24 ~ 25、28、30、32);智慧之子與愚昧之子(10:2、5、8、14);不義與公義(10:2);手懶與手勤(10:4) 等等。用正面與反面的鮮明對比,指出尋求有智慧和不尋求人對事情的態度。

      從工作倫理的角度來看,在創造的次序中,上帝賦予人有限的生命氣息,叫人盡上本分來 好好管理自然界、社會和個人一生的時間,認識工作的意義。上帝自己不單創造,他也治理;並賦與人責任參與治理和管理他所造的萬物(創1:26、28)。

      因此,人是用什麼心態回應上帝給人的機會。是勤奮努力追求智慧的心,善用時間和機會,還是懈怠、投機取巧或坐失良機而浪費時機?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寬闊處發聲,在 … 城中發出言語(1:20 ~ 21;8:1 ~ 3)。

      就箴言十章,以智慧之子、義人、手勤人、明哲人、智慧人、正直人等,對事情正確的積極態度和行為,能引致美、善、和諧的秩序;及愚昧之子、惡人、手懶人、 無知人、愚妄人、作孽人等,不正當的態度和行為,所引致次序的破壞。從這顯而易見的強烈對比中,箴言書勸勉和提醒,選擇智慧人生的重要性。智慧的人生就是按照上帝的創造秩序,在上帝所定的界限之內來生活的人生。 當一個人順著上帝的秩序,並在上帝所設立的界限而活,他的人生是蒙福的人生。

      相反,當一個人逆著這秩序和界限而活,他的人生是充滿坎坷的。一個真正的智慧人,會盡他所能來洞察和明白,上帝放置在他所創造的世界的秩序和界限,並且按照這秩序和界限來生活,如10:5節所說:「夏天聚斂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貽羞之子。」

      把握機會及時工作是聰明人,當作而不去作,使機會錯過是貽羞之子。

      造物主給了人各樣的恩賜,吩咐他們要發揮自己的創造天賦,來治理這地。因此,人活著就是要工作。人類自我實現很重要的一部分,乃是在工作中。從箴言10:4 ~ 5節的經文,看到對待工作不同態度行為的兩種人:「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夏天聚斂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貽羞之子。」

      勤勞與閑懶兩種行為所帶來不一樣的結果展陳出來 ─ 「飽足、豐裕」與「饑餓、貧窮」(12:11,24 ~ 27;19:15、24;20:4、13)。這裏將人工作的基本原則宣稱出來,鼓勵人要積極、勤勞,盡上各自工作的本分,因「上帝賜人資才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上帝的恩賜。」(傳5:19)

      所以,工作是上帝給人的託付,也是人本性的責任。人藉著工作,可使自然為他效力,並且透過工作,他也實現了作為人的意義。亦可以說人在治理、管理工作中,不 斷與造物主的秩序相和,他的人性才得以完全實現。因此,箴言勸勉人不可懶惰,如果懶惰(不積極)或去破壞(而非創造),就是否定了自己人性中最基本的一 面,違反上帝對我們生命的計畫或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