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9日 星期一

先知耶利米的職責

先知耶利米的職責就是傳達「上帝的話」,這在本卷中一再強調。

從一開始被選召的異象中,一直到他生命晚年有關他的記錄為止,都一直呈現耶利米所說的「上帝的話」。他所捲入的爭執皆因「上帝的話」或所託付的象徵動作而起,他的孤寂、他所受的患難也都肇因於「上帝的話」,並外界對「上帝的話」反應的後果。

但耶利米並沒有因為權勢、潮流、環境、危險的影響,縮減或改變上帝的話,以求取社會大眾的認同,以保護自身的安全。他的表現是盡忠職守,將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話,原原本本的說出,無視於各方的壓力,無視於大眾的唾棄,可謂至死忠心,如亂世警鐘,響遍黑暗的天空。正因為他對「上帝的話」的堅持,上帝「同在幫助」的應允確不落空,更使他成為攻不破的「堅城、鐵柱、銅牆」。

「上帝的話」如火,可燒滅悖逆的民(五14);「上帝的話」如大鎚,能打碎磐石(二十三29)。

先知「災難的宣告」在耶路撒冷被攻陷佔領、民被擄時得到具體的實現。但之前,先知殷切呼籲走偏的民回轉,百姓卻不願歸向上帝;但最後,末後的指望在於未來的回歸,上帝自己將領他們歸回本地,並使他們回轉歸向上帝,上帝要與他們修復「約」的關係,將律法寫在他們的心上,使之無法打破。

這顯示耶利米「災難的宣告」中並未失去對「未來福祉」的展望,因為上帝所懷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而是平安的意念,後者,才是祂真正的目的。

末後的指望——新的開始

耶利米書二十四章;二十九~三十三章

上帝應允被擄之後一個新的開始,因為上帝向百姓「所懷的意念是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日子期滿(七十年)(二九10、11),祂要改變以色列百姓命運的遭遇,要將他們帶回應許之地(二十四6;二十九10、14;三十3、10、18;三十一6、8、10、12、16、17、21、23),他們要重建家園,重拾歡樂(三十一4、5、12、13;三十三11),照常買賣(三十二6~15、43、44),城邑再有人居住(三十18),社會經濟修復如往常。因為,暴風已過(三十23):「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也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這是主的話」(三十一28、40;二十四6;此乃先知選召中的用詞)。

上帝要將百姓與祂的關係建立在一個新的基礎上,要賜他們認識上帝的心。這是一個重新設立的「約」的關係:「他們要做我的子民,我要做他們的上帝,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二十四7),是百姓全心全意的回轉。百姓若專心尋求上帝,就必尋見,上帝要傾聽百姓的呼求(二十九13、14)。

這末後指望的至高點是上帝將與百姓立一個「新約」,上帝要將律法直接「寫在他們心上」(三十一31~34),這與前面二十四7的「賜認識上帝的心…一心歸向我」相呼應,對上帝的認知無需藉教導,而寫在心上的律法所立的約也不會被打破,不像之前他們因其惡行所做的那樣(32;二十二9),這約在百姓這方面,是對上帝完全的認知;在上帝這方面,意含所有罪過的赦免(34)。三十二章,上帝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在永遠的約中,上帝將不停止施恩,並要賜給他們敬畏上帝的心(37~41)。這一切的轉變,都是出自上帝恩慈的作為。

末後「大衛公義的苗裔」將興起,他要在地上施行公平公義(15~17;參看二十三5、6)。至於上帝的「約」如同白日黑夜按時輪轉,堅定不移(三十三20、25)。上帝也要像這樣對待祂與大衛、與利未人(18)與祂所揀選的猶大和以色列(23~26)所立的約。

代求的先知

耶利米書十四7~13、19~22;十五1;十八20

耶利米在上帝面前認罪祈求,求主不要因百姓的罪離開百姓(十四7~9),求主紀念與百姓所立的約(十四21)。

我們注意耶利米為百姓代求時所使用的人稱「我們」:「我們的罪孽」、「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我們得罪了祢」。

他不是用第三人稱,這顯出耶利米的關懷,他與百姓是一體的,休戚與共,更何況以色列的命運就是他的命運。

然而上帝的旨意已定,縱有摩西撒母耳的代求也無濟於事(十五1;十一14;七16;十四11)。



耶利米書中象徴式的先知傳講

耶利米不只以語言作為宣告的方式,常常也必須以象徵的行動表達上帝的旨意:

耶利米自身(十六1~13)、

窯匠製陶(十八1~12)、

毀瓶(十九)、

各邦國喝憤怒的酒杯(二十五15~29)、

負軛(二十七)、

折軛(二十八)、

贖地(三十二)、

置麻袋於伯拉河(十三1~11)、

藏大石於法老宮門的地磚內(四十三8~13)、

投書於伯拉河(五十一59~64)。

這些象徵的動作,不只是為了讓宣講更明確,它本身就是一種宣講方式,其內容從邦國史,到先知個人的生活領域,從以色列無可逃避的災禍宣告,到末後滿有指望的福祉宣告。

假先知

耶利米書二十三9~40;十四13~16;五30;六13~15;二十七16;二十八8、9

耶利米書中有一特別的論題,就是「假先知」。耶利米處於猶大王國末期,國王身邊有先知接受國王的諮詢,或向國王提出建言,社會中也有許多自稱為先知的人,然而這些先知中有許多是假先知,耶利米書中對於假先知傳達假信息,有許多的論述和批判。

論到這些假先知,最明顯的特徵就是他們一再的宣告「平安」,極力反對耶利米災難的宣告,無視於國難當頭,而向國王、首領、百姓不斷欺謊說平安(六14;十四13),強詞奪理說主會折斷巴比倫王的軛,並且使聖殿被擄之物歸回(二十七16;二十八2~4),他們的目的只是為討好國王和首領。

他們假託主的的名說預言,用虛謊的話欺騙國王和百姓,事實上他們根本沒有被差遣,主根本沒有吩咐他們(二十七15;十四14~15;二十三25;二十九9),他們卻振振有詞、似真還假的說預言(二十八1~4、10~11)。

耶利米書中指控他們:

在道德行為上,他們貪婪、虛謊,毫不誠實(二十八9),甚至行姦淫之事,敗壞自己和別人(二十三10、15;二十九23);在宗教行為上,他們在上帝的殿中行惡褻瀆上帝(二十三11、15;王下二十一3~7;二十三4~7);在預言上,他們藉著夢(二十三25、32)或偷竊別人的話(30),而假託是主的話說預言(二十三25;二十九23);在身分上,他們自稱被差遣而說主的話(十四14~15);他們這麼做的結果使得百姓遠離上帝、忘記主的名(二十三27)。正因為他們如此的墮落,所以上帝對他們施行懲罰,上帝要對他們發烈怒(19)、使他們受苦(15)、被追趕(12)、被摧毀、被殺、仆倒死亡(二十三12;六15;十四15)。

對於判別真假先知,申命記十八章20~22節提供真假先知判別的基本準則,耶利米書所論到的判別標準幾乎和申命記相同,就是看他所說的話是否應驗(二十八9)。至於上帝的先知,上帝將祂的話給在他的口中,他傳達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話(申十八18;耶一7、9),耶利米書所用的用語和申命記所用的都一樣,正顯示耶利米真上帝先知的身分。另外耶利米書中多次提到上帝差遣耶利米(二十五15、17;二十六12、15;四十二6、21;四十三1、2),強調耶利米的身分和言論乃源自上帝的權柄。相反的,假先知上帝既沒差遣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十四14、15;二十三21、32;二十七15;二十九9)。所以,一個真神的先知,第一他必是受上帝差遣(七25;二十五4;二十六5;二十九19;三十五15;四十四4),第二他所說的必是上帝所吩咐的,是上帝的話(申十八18)。

而耶利米書中假先知的實例,二十九章論到亞哈、西底家、示瑪雅;至於真假先知爭戰的實例,二十八章耶利米和哈拿尼雅的論辯和結果則提供了典型的範例;這一切皆證明了耶利米確實是上帝所差遣的先知(耶一5、7~10)

耶利米先知的自白

耶利米書十一18~23;十二1~6;十五10、11、15~21;十七12~18;十八18~23;二十7~18

耶利米書十一章以後,有一連串的經文,非耶利米在公共場合對百姓的講道。這些經文中,耶利米言及自身的狀況,以獨白、祈禱、與上帝對話的形式呈現,它們與詩篇「個人的悲歌」極為相近,可以稱為「耶利米的悲詩」。

a.耶利米因傳主道受逼迫、凌辱,人設計謀害他,如即將被宰殺的羔羊(十五15;十一19;十八18、20、23;詩四十四22;四十一7),以惡相待的,甚至是他的同鄉、他的兄弟、親族、他知己的朋友(十一21;十二6;二十10;詩十一11~13;四十一9;八十八8),耶利米求鑑察人心的上帝主持公義(十一20;十七10;二十12;詩七9;二十六2)。

b.上帝答應替耶利米申冤,而耶利米在這當中卻看到另外更深層的問題,為何惡人得享亨通?(十二1;詩七十三3、12)上帝並沒有正面答覆他的問題,而是給與一個反問句,要他去思考在艱難中如何去面對、完成上帝所交付的任務(十二5)。

c.耶利米升高他的悲嘆,哀嘆母親生他,哀嘆自身的存在(十五10;二十14~18;伯三),先知災禍的宣告給他帶來極大的困擾,造成他與當時社會的衝突(十五10),使他成為別人的笑話、毀謗譏刺的對象,如果為了保護自己,不再講論上帝的話,心中卻有如火把燃燒,催逼著他,使他無法忍著不講(二十7~9)。

d.耶利米的哀痛升高為控訴,上帝對先知而言成了虛假詭詐的泉源(十五18),乾涸停止流動,儘管上帝是活水的泉源(二13),儘管上帝的話使人快樂(十五16),但另一方面又成為他的負擔,因上帝的話他必需忍受逼迫、凌辱、苦痛,此刻的耶利米,上帝對他而言如靜止不動的泉源。活水變質了嗎?沒有,上帝沒有變質,問題在於先知,耶利米此時已離上帝太遠,以致於他感受不到上帝,感受不到上帝的生命與力量,這是先知最低潮的時候。因此,上帝呼籲耶利米歸回,歸回到他最初與上帝的關係,歸回到當初受召時的感動,歸回到當初上帝交付給他的職責中,倘若他言論正直高尚(正如所託付的),而非輕浮卑賤(正如他的控訴),他就可以成為上帝的口,成為上帝話語的代言人、宣告者(十五19;一9),上帝重申當初選召耶利米給予他的應允(一18、19),將堅定他,使他在受攻擊的時候可以勝過,因為上帝與他同在,要搭救他脫離強暴、苦難(十五20、21)。

我們看到先知為上帝工作,遭受患難、逼迫、毀謗、攻擊時,有軟弱的時候,此時若能聽上帝的呼喚歸回到當初受選召的使命,上帝將不致讓他羞愧,他的應允同在幫助不落空,將使他的工人從軟弱中再復興起來,重新出發做上帝無愧的工人。


聖殿講道

耶利米書第七、二十六章

兩章敘述同一事件,第七章著重講道內容,二十六章著重講道的後果。

這裡呈現兩種可能性,百姓是要按照上帝的旨意教訓行事過活,還是要依靠虛謊的話:「這是主的殿,是主的殿,是主的殿」,認為聖殿是一切安全的保障,無關乎百姓的道德行為如何,以及是否正確敬拜上帝。在以色列人心中錫安是上帝的居所,必不動搖,永遠堅立(詩四十六5;四十八8)。

耶利米提醒他們要改正行為,上帝並未被祂所選擇臨在的地方綁死,上帝不會為聖殿而聖殿,聖殿沒有顯出它真正拜上帝的意含時,上帝將像對待示羅一樣(撒上四11、22;詩七十八60),照樣棄絕。

人應該從歷史學教訓,讓自己變聰明一點,招牌非重點,實質是核心,重視「敬拜上帝」本質的內含。

猶大的背叛-呼籲回轉-北方的敵人


曠野時期是以色列與上帝關係最親近的蜜月期(耶利米書二2、3),但是他們進入上帝賜予肥美之地後,並不求問那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6),反而轉向虛無的神(偶像)(4),令人髮指的是,帶頭的是那些領導階層:律法的應用者──祭司、官長(原文牧人)和先知(8)。

無論西方東方,沒有聽過有一國家換了自己的神;但諷刺的是,真神的百姓卻以無用處的偶像代替了自己的真神,以破裂的池子代替活水的泉源(10~13)。以色列從前是上好的葡萄樹,如今變成外邦陌生的枝子(21),如發春的駱駝野驢,發情狂奔追求眾巴力(外邦的上帝)(23~25),在各高崗上和青翠的樹下行淫(二20;三6、13;十七2;申十二2;王上十四23;十六4;王下十七10),這裡以行淫不貞象徵以色列宗教上背道的行為。實際上,「行淫」不只是一個形象語言,也是引述實際的行為,就是在作宗教崇拜的地方也行男女苟合的事(何四13;賽五十七5、7)。

北朝以色列因其背道淫行受上帝逞罰,妹妹猶大仍不以此為戒(三6~10);以木石為創造他們的神(二27),其神數目之多與城市的數目相等(二28;十一13),在欣嫩谷建邱壇、焚燒自己的兒女獻祭給巴力(七31;十九5;三十二35;王下二十三10;陀斐特指:他們在欣嫩谷所做的祭祀,或做這樣祭祀的地方),敬拜天上萬象(十九13),不守安息日(十七19~27),離棄上帝(二13、17;二十二9)!至於他們的道德行為也好不到哪裡去,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流無辜人的血、欺壓、強暴(二34;七9;五7、28;六6、7)。

上帝屢次呼籲百姓回轉,「回轉」成為耶利米書的中心主題(三十六3、7),是的,被休的妻子可以再回來(三1、2),祂不永遠懷怒(三12),上帝仍然是百姓的丈夫(三14),若回頭必不被遷移(四1)。但是,上帝的呼喚他們不回應,上帝的話他們不聽從,上帝從早派遣先知去警戒他們,他們不聽(七13、25;十一7、8;十九15;二十二2、21;二十五3、4;二十六3~5;三五14~17…),上帝給予他們回轉的機會,以致災難得以避開,他們拒絕沒有抓住(十八12)。因此,上帝的怒氣傾倒在他們身上(五;六;四十四4~6、23)。

耶一15提到上帝要呼召北方眾族和他們的國王來攻擊耶路撒冷和猶大,接下來的段落(二~六章)也描述北方的敵人(四6;六1、22)所帶來的災禍、毀滅以及他們手段的殘忍,致使人心惶惶,地也因而荒涼等後果,到這裡並沒有言明北方的敵人是誰。相對的,耶二十五8~13則清楚指出北方來的攻擊是尼布甲尼撒所帶的迦勒底軍隊。尼布甲尼撒被描述為上帝的僕人(二十五9;二十七6),顯示列邦或尼布甲尼撒成了上帝施行其旨意的工具。

耶利米先知的選召和託付

耶利米書一章4~19節

敘述耶利米被上帝選召為先知,同時也為耶利米往後的先知工作做了定調,指示了先知信息的核心,及作為先知職份的艱難。許多這段經文中出現的主題、用語,穿過了整個經卷,一再展現。可以說,這段經文是耶利米書的導論。

a.先知的選召4~10):

* 召為先知5):耶利米先知的職分是在他未出生時已預定(參看賽四十九1、5;士十三5);「認識」含「揀選」的意義,與其平行句「分別為聖」相對稱。「我已立你為列國的先知」是完成式的形式(Pf.),表示已擁有、不可取消、不可收回的職分。「作列國的先知」這句是比較特別的地方,耶利米不只是以色列的先知,同時也是許多國家民族的先知,表達的是耶利米所涉及的層面,所託付範圍的廣大,在國際局勢動盪,國家即將遭受巨變當中,上帝揀選器皿傳達祂的旨意(審判、復興),用祂的棋子左右歷史。

* 異議6):基於「年幼」,不成熟、沒有社會地位、在團體中說話沒份量的理由提出異議。

* 駁回7):上帝回絕了耶利米的說詞,耶利米的自我講述雖是正確,但這不能成為藉口,縱然條件不足,也要去執行所受的託付,「因為我差你到哪裡,你就當去,我吩咐你的一切,你就當說(原文)」──是上帝的旨意。耶利米書中重複提到上帝差遣耶利米(二十五15、17;二十六12、15;四十二6、21;四十三1、2),強調耶利米的身分和言論非空穴來風或出於己意,乃具有上帝的權柄。相反的,假先知上帝既沒差遣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耶十四14;二十三32)。

*允與同在8):顯見耶利米先知責任的重大,在非常時代、非常時期,此時更需要上帝的同在幫助(參看書一9;出三12;士六16)。「他們」指誰?~指先知的敵人,反對先知的人,即第十七、十九節提到的「他們」。「這是主的話(原文)」,主與耶利米的這段對話,到此結束。這段對話,以上帝的話開始(第四節),以上帝的話結束(第九節)。

* 象徵9):「看哪!我已把我的話放在你的口中(原文)。」上帝的先知要講從上帝那裡領受的「上帝的話」,忠忠實實的將上帝所吩咐的傳講清楚。耶十五19提到耶利米要作「主的口」。主伸他的手摸耶利米的嘴,經由這個「象徵」動作,上帝將祂的話委託耶利米,耶利米成為上帝的代言人,耶利米也藉此得到先知的權柄(參看賽六7;結二8~三3;士六17;出四1~9)。

* 工作內容10):第五節已提到耶利米被召為列國的先知,這裡更進一步從人的生活層面來影射先知的工作:

「拔出、拆毀、毀壞、傾覆」-施災禍;「建立、栽植」-施福祉。顯示上帝對猶大亡國時期的宣告,不只宣告將臨的災禍,同時保證未來的重建。上帝是審判的上帝,也是修復、復興、重建、滿有恩慈、展望未來的上帝,而後者才是祂的真正的目的。「立(派)你於列邦、列國之上」是一種責任的託付,耶利米必須完成上帝所交付給他的任務,這是崇高的職份,同時也顯示列邦、列國握在先知(意即上帝)的手中,先知進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建立、栽植」(意義參看:耶十二14~17;十八1~10;二十四6;三十一4、5、27、40;四十二12;四十五4)。

b.兩個異象和說明11~16)

* 杏樹枝11.12):十二節解釋十一節耶利米所看異象的意義,含義就在他所看到的東西裡面,原來希伯來文的「杏樹」和「留心、警醒」是同一字根,這是一個雙關語,一個文字遊戲:上帝肯定耶利米所看到的東西,耶利米看到杏樹枝,也就是說上帝會去施行貫徹「他的話」,他的話是可靠的,祂不會讓他的先知枉然傳講。

* 燒滾的鍋13~16):這鍋帶著威脅,向外流洩擴散。14節解釋13節「從北方而來的滾鍋」──就是從北方被開啟的災禍,他的威脅概括地上的居民。15節解釋14節何謂從北方來的災禍,即北方列國將來進行攻擊(參看四6~8、15~18;五15~19;六1~8、22、23;十22),北方列國將成為上帝施行祂旨意的工具;藉著他們,上帝對以色列人發出判語。16節解釋上帝的作為,為何攻擊祂的民,降災禍不施福,乃因他們離棄上帝向別神燒香,跪拜自己手中所做的。

c.鼓勵和堅定17~19):

耶利米的對敵包括猶大各個階層「君王、首領、祭司、眾民」,這些人加上「先知」,常常出現在耶利米書中,他們違抗上帝、違抗先知,成為上帝降臨災禍的對象(參看四9;八1;十三13;二十六8、11、16;三十二32)。

這段預說了,先知在上帝的大作為下,處在世界歷史的洪流裡,在動蕩不安的局勢中,即將面對的艱難處境與壓力,從各個方面、各個層面衝擊而來,似乎是相當孤獨、無奈與危險,在人心惶惶的情況下,先知需要獨當一面,在亂世中急流湧進,先知要束腰裝備自己、站起來向大眾說出上帝吩咐他的一切話。在敵對者面前不要驚惶,乃要堅持自我,站穩腳步,成為「堅城、鐵柱、銅牆」。然而,在受到各方的打擊當中,上帝並不會丟棄他揀選的器皿,祂將與祂的工人同在,施行幫助、拯救,在十九節的最後特別強調說,這是主說的,也就是說上帝說出了他信實的保證。

耶利米書第9章概論

經文:耶九126

聖句背頌:

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提後四5
  
靈糧分享:

    耶利米,憂傷之子,在那縱情為惡的居民中(九29)晝夜哭泣,思及將臨的可怕報應,便不止息的請求,呼告、勸誘、警告、懇籲居民轉離罪惡,但是他的努力都歸徒然,他是一位多流眼淚的先知──為百姓的罪孽和悖逆流淚,為國家的危亡,並將要受的刑罰流淚。人們認為他像耶穌(太十六14)。正因他多眼淚,而為一個「憂傷之人」,亦是一位盡職份的先知,眼見百姓不悔而心碎。當今的我們亦是時代的先知,當以耶利米為榜樣而成為一位盡職份的「先知」,成就上帝的交託(多一23)。

1.憑著上帝的恩(羅十二3

    耶穌替我們死,我們才得此生命,而今日的成就,是靠主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故我們要舉起救恩的杯,傳揚祂,報答祂(詩一一六1213)。

2.憑著良心(徒廿三1

    我們在上帝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良心(羅九11),不論對上帝或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廿四16;約壹三2122),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提前三9)。因為人若丟棄良心,在真道上就如破船一般(提前一19)。

3.憑著信心(林後五710

    我們既然受了這職分,就當有信心,不喪膽(林後四12),因為並不是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乃是出於上帝(林後三45),所以只要靠上帝的力量,凡事都能行(腓三13;羅十五18)。

4.憑著愛心(林後二4

    在我們的工作上,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才能造就人(林前八1),因為有愛心才肯犧牲奉獻(約乙三1316),有愛心才能恒久忍耐(林前十三4),看看保羅的犧牲奉獻,保羅的恒久忍耐,造就了多少上帝的子民呢?(林後十一28;西二5;帖前三7)。故保羅說:「凡你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而作」(林前十六14)。

5.憑著誠實(林後十一1011

    我們當憑著上帝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林後一12),不是為利,乃是由於誠實(林後二17),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求上帝喜悅(加一10),不是諂媚人,乃是從心裏作(帖前二5;西三23),不是為人作,乃是為上帝作(代下十九69)。

6.要謹慎(提後四5

    凡事要謹慎行事,因為撒但想要得著我們(路廿二31),凡事都不叫人妨礙,免得瀆職(林後六3),凡事造就人,故當謹慎儆醒,免得被棄(林前九27;彼前五89

7.要忍耐(提後四5

    在所行的事上凡事要忍耐,在肉身遇苦難時要忍耐(林後七5上,十二810),在心靈遭攻擊時要忍耐(林後七5下;林前四1213)。在工作上遭挫折時要忍耐(加一6),因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約的意義和特性

約的希伯來文為בְרִית(berith),有三個涵義:
1.分割
立約需要血,就要分割牲畜流血,如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用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的公綿羊、一隻班鳩和一隻雛鴿,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然後有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代表上帝的臨在與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十五15~18)。
意義就是說,立約的雙方若沒有遵守約定,就要像牲畜一樣被分割流血賠償。
耶利米先知時代,猶大人與上帝立約的方法也是如此,耶和華說:「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百姓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耶卅四18~20)。
2.一起用膳
立約以後立約人一起用膳,如上帝和以色列百姓立約,摩西和七十位長老上山領受約書,摩西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摩西和長老在上帝的山上,觀看上帝,他們又吃又喝。(出廿四7~11)。
3.捆綁
立約人都要承受約書的捆綁,一定要遵守約定,除了死亡才能解脫束縛,上帝與人立約卻是永恆的,因為上帝永遠不改變,人信了耶穌可以承受永生天國。然而人在地上生活,會覺得受到約的捆綁,其實是為了天上家鄉的預備,捆綁是為了約束我們的心,免得效法未信之前,蒙昧無知,放縱私慾的樣子(彼前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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