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二十四章;二十九~三十三章
上帝應允被擄之後一個新的開始,因為上帝向百姓「所懷的意念是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日子期滿(七十年)(二九10、11),祂要改變以色列百姓命運的遭遇,要將他們帶回應許之地(二十四6;二十九10、14;三十3、10、18;三十一6、8、10、12、16、17、21、23),他們要重建家園,重拾歡樂(三十一4、5、12、13;三十三11),照常買賣(三十二6~15、43、44),城邑再有人居住(三十18),社會經濟修復如往常。因為,暴風已過(三十23):「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也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這是主的話」(三十一28、40;二十四6;此乃先知選召中的用詞)。
上帝要將百姓與祂的關係建立在一個新的基礎上,要賜他們認識上帝的心。這是一個重新設立的「約」的關係:「他們要做我的子民,我要做他們的上帝,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二十四7),是百姓全心全意的回轉。百姓若專心尋求上帝,就必尋見,上帝要傾聽百姓的呼求(二十九13、14)。
這末後指望的至高點是上帝將與百姓立一個「新約」,上帝要將律法直接「寫在他們心上」(三十一31~34),這與前面二十四7的「賜認識上帝的心…一心歸向我」相呼應,對上帝的認知無需藉教導,而寫在心上的律法所立的約也不會被打破,不像之前他們因其惡行所做的那樣(32;二十二9),這約在百姓這方面,是對上帝完全的認知;在上帝這方面,意含所有罪過的赦免(34)。三十二章,上帝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在永遠的約中,上帝將不停止施恩,並要賜給他們敬畏上帝的心(37~41)。這一切的轉變,都是出自上帝恩慈的作為。
末後「大衛公義的苗裔」將興起,他要在地上施行公平公義(15~17;參看二十三5、6)。至於上帝的「約」如同白日黑夜按時輪轉,堅定不移(三十三20、25)。上帝也要像這樣對待祂與大衛、與利未人(18)與祂所揀選的猶大和以色列(23~26)所立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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