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的希伯來文為בְרִית(berith),有三個涵義:
1.分割
立約需要血,就要分割牲畜流血,如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用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的公綿羊、一隻班鳩和一隻雛鴿,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然後有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代表上帝的臨在與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十五15~18)。
意義就是說,立約的雙方若沒有遵守約定,就要像牲畜一樣被分割流血賠償。
耶利米先知時代,猶大人與上帝立約的方法也是如此,耶和華說:「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百姓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耶卅四18~20)。
2.一起用膳
立約以後立約人一起用膳,如上帝和以色列百姓立約,摩西和七十位長老上山領受約書,摩西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摩西和長老在上帝的山上,觀看上帝,他們又吃又喝。(出廿四7~11)。
3.捆綁
立約人都要承受約書的捆綁,一定要遵守約定,除了死亡才能解脫束縛,上帝與人立約卻是永恆的,因為上帝永遠不改變,人信了耶穌可以承受永生天國。然而人在地上生活,會覺得受到約的捆綁,其實是為了天上家鄉的預備,捆綁是為了約束我們的心,免得效法未信之前,蒙昧無知,放縱私慾的樣子(彼前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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