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的影響
1. 保羅經常引用舊約來支持他的論點,他的神學雖然以舊約聖經為基礎,卻是以基督為中心。如:論亞當犯罪時(羅5:12),他不停在罪的來源,而把亞當所帶來的罪與基督所帶來的恩典作比較,指出基督的恩典才是最重要的。又如:保羅在亞略巴古的講章中(徒17),雖然引用希臘詩人的話,但講章內容充滿舊約思想,且最後總歸基督。
2. 保羅神學以基督為中心: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論到上帝與以色列人在歷史上的關係時,提到耶穌的降生、死亡和復活(徒13:23-31)。 可見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在當時已廣為流傳,眾所周知。我們也可以從羅9:5和提後2:8「按照身世說,基督和亞伯拉罕是同一族的。」及「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他成為人,以人的形體出現。」(腓2:7)看到保羅接納初代教會所認識的耶穌是歷史人物。但是他著重的並不是耶穌的歷史性、而是這位歷史的耶穌的生死、復活與救恩的關係,由此保羅發展出新約中救恩歷史的基本結構。
二. 上帝為基本:上帝有一套救恩的計畫
1. 啟示和權柄從上帝來:保羅說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加1:11-12),是上帝呼召他做使徒「向我啟示他的兒子」(加1:16),因此從人的角度來解釋保羅的改變是行不通的。上帝是父(羅15:6、林前1:9),相信者(林前8:6、林後1:3、6:18)、阿爸父(羅8:15,加4:6)。
2. 上帝愛的心意(預定):保羅教訓中,救恩在彰顯上帝的愛和主動(羅8:29-30)。這經文的救恩程式,都以上帝為主詞。救恩是上帝的工作 及其愛的彰顯。
3. 人是罪人(羅3:3、22-29),無法自救(羅6:17-20、7:14),(加5:19-20,林後7:1)。
4. 恩典:保羅形容福音最重要的詞。上帝的救恩是恩典(羅11:6)。人被揀選是上帝的預定與恩典(羅11:5;弗2:8)。也是祂愛與憐憫的心意(羅9:16),但是人必須經歷因信稱義的過程(羅3:24;羅9:30至31),保羅不但以恩典形容他悔改與蒙召的經歷,他也同樣用恩典刻劃他自己的工作,恩典成為他事奉的動力。難怪他說:無論是在基督裡的盼望或安慰(帖後2:15-17;林前1:4),行善的力量(林後8:1),信心與愛心(提前1:14)、工作的能力(林前10 ;弗3:17),以及克服困難的生活力量(林後12:9),都是出於神的恩典。
三. 救恩的途徑
保羅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成為他瞭解救恩的一個關鍵。
在保羅教訓中,人得救是上帝的恩典,律法只能指出甚麼是罪,不能作為得救的根據(羅5:13;提前1:9-10)。何況基督已經為我們承擔詛咒,使人得以自由(加3:13,4:4-7,5:1),基督徒便不再受制於律法。保羅認為信心固然重要卻也不是得救的根據,信徒的一生無論是稱義(羅5:1)、罪得赦免(羅3:25)、基督的同在(弗3:17)、甚至信主後的恩典(羅5:2),都與信心有關。信心是稱義的條件(羅5:1;加2:16),是得救的途徑和工具(弗2:8),但不是得救的根據。上帝的的旨意是信徒必須成聖(羅6:1-19),表現在行為上的果子就是愛心(加5:6),也就是信心所作成的工夫(帖前1:3)。真正的救恩是在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上表明出來(徒17:22-31)。所以信心不是迷信,而是以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的作為做基礎,否則福音便是謊言(林前12:14-19)。
凡靠律法的行為稱義的便是「靠肉體」,包括財富、背景、成就與宗教熱誠等。人不能靠肉體行律法得救的原因:
A. 肉體軟弱受死亡與罪惡之轄制(羅8:3);
B. 在死亡與罪惡下的肉體與神為敵,不可能順服神的律法(羅8:7),所以靠肉體完成律法而得救是死路。與肉體對立的是聖靈。
聖靈是上帝的印記,是舊約的應許,是信徒獲得完全救恩的確據。在上帝恩典下,信徒藉著信心而領受聖靈,才是成全律法、得生命的途徑。綜合以上所述以圖示之:肉體和聖靈Vs行為與信心的對立(加3:2-5)。
靠行為 <————> 信心
↓
靠肉體 <————> 聖靈
四. 在基督裡(出現164次)的豐盛:耶穌基督是救恩的根基(林前3:11)
保羅在談論救恩時,經常提及基督,如: 在基督裡的關係,在基督裡的福氣(加3:28),意思是指基督與信徒的特殊關係,包括過去、現在與將來,在基督裡的生活每一面都有新的意義。
1. 透過受洗與主合一,不再在處於罪惡的勢力之下。
2. 生命的轉捩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
3. 與耶穌基督一同生活:無論是死亡(帖前4:16)、軟弱(林前3:1)、活著(羅6:11 ;提後3:12)、行事為人(西2:6)、事奉(羅16:3)、誇口(羅12:17 ;腓1:26),都是在基督裡。
4. 將來的盼望:同復活( 弗2:5 - 6)、同得榮耀( 羅8:17)
5. 在基督裡的八個福氣:稱義、贖罪、救贖、和好、聖潔、成為後嗣、智慧、榮耀(弗1:3-11)。
這一個與主同死、同受苦、同復活的生命過程,事實上就是主耶穌自己先受苦後得榮耀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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