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稱號
第一次用來稱呼安提阿教會的信徒(徒11:26)。這是因為安提阿的信徒傳講基督的福音,生活方式和外人有異,又不算是猶太人,因此給他們取了這半希臘、半拉丁的名字(Christianoi, 基督人),就此成就了基督徒的稱呼(徒26:28;彼前4:16),這稱號成為歷代信徒的名字,特別是外邦人信徒當中。在耶路撒冷的信徒被其他的猶太人稱為「門徒」(徒6:1;8:1)。信徒之間互稱「弟兄」(帖前1:4)。另外,保羅看重信徒的身份而稱信徒為「聖徒」(羅8:17;林前1:2),有意說明徒是一群聖潔的人。
基督徒的身份
1.蒙呼召的人:太22:14;路14:16-24;羅8:29稱為「被召的」(羅1:6;林前1:2)呼召與上帝和好(林後5:19),希伯來書作者稱信徒為「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來3:1)。
2.被揀選的人:揀選是舊約成為上帝子民的最重要基礎。含分別為聖的意義。新約的作者承繼這觀念並且把它應用在基督徒身上。(太24:22,31)。這揀選是個人的(徒9:15),也是全體的(約二1,13;彼前2:9),主權在於上帝(羅9:11-16),出於上帝的恩典(羅11:5-6),藉著信心(帖後2:13),是上帝所應許的(彼後1:3-4),永遠的(弗1:4)。這揀選也是寶貴的(彼前2:4)。如舊約的觀念一樣,被揀選的就是上帝的子民(彼前2:10)。
3.重生的人(新造的人):約3:2,5,7;加6:15;弗4:23-24,彼前1:23初熟的果子(雅1:18;林前15:20;羅8:23)。當然,這重生或新造的人是指屬靈生命上的。雖然是屬靈生命的,但是其實在的在世生活卻是有“新”的樣式。
4.稱義的人:因信稱義的人,也就是指在上帝面前罪蒙赦免的人,可以與上帝和好,也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上帝面前求(羅1:16-17;22-25;4:5;徒13:38;加2:16;3:24;來4:16)。
5.聖潔的人:特別指信徒在倫理道德上的聖潔(林後7:1;帖前5:23;來2:11;12:14)或「入世而出世」的人(約17;羅12:1-2)。聖潔的標準在於上帝:「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
6.上帝的兒女:我們是因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而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原文Tekna)(約1:12;羅8:14-17;加3:26;4:4-7;來2:10-11)。只有一處指信徒是上帝的兒子(原文huios)(羅8:12),一般這個字保留給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所用。因著這身份,基督徒都是上帝的後嗣(羅8:17),因此可以承受基業(彼前1:4)。在世上,上帝的兒女是光明的兒女(弗5:8),不過犯罪的生活。
7.自由的人:人原本是罪的奴僕(約8:34),也將死在罪中(弗2:1)。可是上帝的兒子卻給人自由(約8:36),使人從罪裡釋放使人自由(羅6:18,22;加5:1)。可是信徒卻不可用這自由來放縱情慾(加5:13)。這自由身份是基督用重價買來的(林前 7:23),也因此屬於基督的奴僕(林前7:22)。
8.屬靈的人:耶穌離開門徒就差聖靈(保惠師)來“住”在信徒裡面(約14:16-20)。門徒受這真理的聖靈來指教明白真理(約14:26)。這上帝的靈住在信徒心裡,因此就屬於聖靈了(羅8:8)。信徒都要順服和體貼聖靈的引導(羅8:13-14)。這聖靈也成為信徒的印記(弗1:13)。
9.祭司:祭司的身份在新約中比較少被提出來,彼得提出一次(彼前2:9)。相信是因為揀選和聖潔的觀念所提出來。可是在希伯來書這信徒為祭司的教義特別被討論和解釋:信徒因為基督的血而可以直接進入至聖所(來10:19)。信徒為祭司也不再獻動物的祭,而是獻「稱頌」、「行善」、「捐輸」等等為祭物(來13:15-16)。當獻祭的觀念與舊約的獻祭觀念相比時,保羅提出信徒所獻的是一個「活祭」,既然祭物都要是聖潔,討上帝喜悅,因此這「活祭」也必須是聖潔和討上帝喜悅的(羅12:1-2)。
10. 其他的身份:門徒是上帝的僕人(徒16:17)。信徒是上帝家中貴重的器皿(提後2:21),也要求信徒竭力作貴重的器皿—“金子”,但是必須是聖潔的。是基督的精兵(提後2:3)。對這虛華的世界來講,信徒是這世界的客旅(彼前2:11)。
作主的門徒
新約最主要是使用三個字來形容門徒:跟從,指一個人因為回應耶穌的呼召而願意服從主的教導而活;門徒,指一個因為聽見耶穌的呼召而願意加入成為他的門徒(原意:學徒);榜樣,指一個人的行為或生活方式願意學像耶穌。
跟從
一. 希臘文原本的意思是指「跟在一個人的後面,走在同一條路上」。
二. 舊約使用「跟在後面」來形容以利沙跟從以利亞(王上19:20),有時也使用這個字來形容以色列人因離棄上帝而跟從外邦的神(士2:12;申4:3;耶2:5)。
三. 後來猶太文件中用來形容拉比的學生跟從拉比學習律法的情況。
四. 在新約,這字幾乎都出現在福音書中:符類福音56次,約翰福音14次。主要的含意還是類似拉比的學生跟從學習。
這個字在耶穌的口中多數是以命令式時態出現。耶穌呼召門徒時命令他們跟從他(太9:9;19:21;約1:43;21:19;可1:16),那些回應耶穌呼召的人卻被形容為跟從了耶穌(路5:11)。但是,有時新約也使用這個字來形容一般群眾的跟從(太4:25;8;1;21:9),但只是一般性的用法,沒有含特別的意義。
五. 耶穌與拉比呼召門徒的跟從有別。耶穌並不是要等自願的人來跟從他,他是以神聖的呼召(可1:16)來叫人跟從他。他也不是呼召人來學習律法,而是要他們在上帝的國度(可1:15)裡來事奉上帝。耶穌指明這樣的跟從和事奉必須是堅決的,委身的,不容許人繼續以世俗的價值來拖延(路9:57-62;可10:17)。
六. 耶穌要求凡是那些想要跟從他的人,必須「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可8:34)。明顯的,「背十字架」就是隨時準備為耶穌而死。這是福音書中明顯的跟從主的代價(太10:38)。
門徒
一. 門徒或作門徒在希臘文一般是指從學習中吸取理論和實用的知識。
二. 舊約希伯文一般指一個人藉著學習而成為熟練。不過神學性的用法特別指以色列人必須學好不要忘記上帝的慈愛和救贖應許(申6:10-12;8:17;9:4-6;11:2)。以色列人也必須學習去服從和實行上帝的旨意(申4:10;14:23;17:19;31:12)。
三. 按照猶太文件,門徒通常是指學習律法和猶太人的傳統,目的是希望從學習中認識和遵行上帝的教導。
四. 在新約中,門徒這字出現264次,全部都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這個字不只是用在耶穌的門徒身上,也用在施洗約翰的門徒(太11:2;可2:18;6:29;路5:33;11:1;約1:35,37),法利賽人的門徒(可2:18)。
五. 可是新約形容耶穌的門徒卻是獨特的,含有以下特徵:
1. 耶穌像一位拉比那樣出現,他也像拉比一樣教導門徒(可12:18),但他並沒有從任何拉比學校畢業(可6:2;約7:15),雖然他的門徒直接稱他為拉比(可9:5;11:21;約1:38;4:31),但多數稱他為主,因此耶穌的門徒是超越了當時拉比的系統,和耶穌維持一種「門徒 - 主」的關係。
2. 耶穌是「呼召」人作他的門徒,這呼召才是決定性的因素(可1:17;路5:11;太5:18),並不像當時拉比的門徒是“報名”或選擇一位拉比去跟從。
3. 猶太拉比的門徒/學生追求跟從學習的目的是希望一天可以成為拉比,但是作耶穌的門徒是無條件的奉獻(太10:37;路14;26;可3:31-35)。
4. 耶穌門徒的身份超越了當時的條件,有罪人(不能完全遵守猶太律法的人),有稅吏,有漁夫,最主要的並不是身份的條件,而是他的呼召和人對這呼召的回應。
5. 作耶穌門徒必須如同耶穌一樣步向危險和受苦(可10:32)。
6. 作耶穌門徒也承受他所給與他們的應許 — 永生的生命(太16:25)。
7. 這些門徒可以分享和擁有主的權柄(太10:1),同樣行大能奇事(可3:14)。一天將與耶穌同坐在寶坐上來審判這世界(太19:28;路22:30)。
六. 耶穌的門徒並不只限於十二位,有七十位(路10:1),或是對主有信心的人(可16;16),或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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