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613條誡命



猶太人對世界最大的貢獻是他們的宗教信仰。猶太人宗教信仰的最大特徵是摩西所傳給他們的律法書 (Torah)。根據這本律法書 (Torah) (24:44) [我們也稱為摩西五經] 的內容,拉比新萊 (Rabbi Simlai) 整理出613條誡命 (Mitzvot),記錄於他勒目 (Talmud) 中。

他勒目(Talmud)又根據希伯來字母數字學 (Gematria) 算出律法 (Torah) [תּוֹרָה] 這個希伯來字的字母所代表的數目總數為611。這是耶和華透過摩西向以色列人所頒佈的誡命總數。再加上以第一人稱開頭的十誡 (Decalogue) 中的前二誡 (20:3-6),因此,在摩西五經共有613條誡命。

613條誡命當中,拉比又把他們區分為 “須要去執行” “正面誡命” (positive commandments) (mitzvoth aseh),以及 “禁止不可行” “負面誡命” (negative commandments) (mitzvoth lo taaseh)。正面誡命共有248條,是一個男子身體所有的骨頭與重要器官加起來的總數,代表須要全身全力去遵行。負面誡命共有365條,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要禁止不可以做的誡命。這613條誡命根據內容,又可以再分為較為嚴重的誡命 (heavy commandments),以及較為輕微的誡命 (light commandments)。最為嚴重的三條負面誡命稱為 yehareg veal yaavor,就是寧可被殺死也不可以犯的誡命,這三條的內容是:謀殺、拜偶像、姦淫。

613條誡命當中,有許多與祭祀有關的誡命,在第二聖殿被毀之後就無法再遵守了。將這些因為聖殿被毀而無法再遵守的誡命扣除之後,還剩下194條正面誡命以及77條負面誡命。 這些剩下的誡命當中,有26條誡命只能夠在以色列國境內執行。

由於猶太人的律法 (Torah) 數目如此多如牛毛,分類又這樣複雜,因此,常常會有外邦人前來嘲弄猶太人的律法以及以教導律法為己任的猶太拉比 (rabbi)。與耶穌幾乎同一時代有兩位很出名的拉比。一位是比較嚴厲的莎麥 (Shammai),另一位是比較溫和的希勒 (Hill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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