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智慧時期
猶太教和更正教的學者,往往只把約伯記、箴言、傳道書和雅歌當作智慧書,天主教學者則增加了次經『便西拉智訓』及『所羅門智慧書』。除此以外,他們都將若干詩篇也附於其中。
分辨衡量智慧詩的標準,可分兩類︰形式的(根據文學型態)和主題的(根據內容)。可以區分成以下幾種風格的智慧詩︰
(1)依字母結構排列,如離合體;
(2)數目式格言,例如︰『三番四次』;
(3)『有福』格言;
(4)『強如』格言;
(5)比喻、勸誠;
(6)父親對兒子的稱呼法(例如『我兒』);
(7)使用智慧的辭彙,及措辭巧妙的片語;
(8)運用箴言、直喻、詰問及類似『聽我』的字眼。
與智慧有關的主題,有︰
(1)報應的問題;
(2)義人與惡人之分;
(3)鼓勵人個別信靠主;
(4)敬畏上帝;
(5)默想上帝的律法是賞心樂事的泉源。
我們若同時以形式與主題來分類,不難把以下詩篇分類為智慧詩篇︰一;卅七;四九及一一二篇。此外,還可加上卅二;卅四;一一一;一二七;一二八;一三三。如果默想上帝的律法也算上的話,詩一一九及十九7—14也可以包含在內。或許詩七八的邀請,『我的民哪,你們要留心聽我的訓誨』,及其比喻和謎語形式(七八2),也可以歸類為智慧詩篇。這麼一來,總結詩一;十九下;卅二;卅四;卅七;四九;七八;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九;一二七;一二八;一三三都可以歸屬於智慧類的清單上,而與四卷智慧書同列。
在過去四十年,研究智慧書的多數學者,都關注於以色列的智慧作品,與埃及,米索波大米這些鄰國的關係。然而,另一項頗受歡迎的發展已經展開,有入關始著手發掘智慧與創造,智慧與申命記,以及智慧與先知書的連結。
智慧文學的確承受了摩西時期,以及前先知歷史書的神學遺產,最好的例子是『申命記與申命文學中的智慧根基』,對這些時期作一清楚的連結。
『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出十八21),『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申一13-17;參民十一11-30)。這種對領袖要求的品質,與智慧文學一致。因此,箴八15-16提到,藉著智慧『帝王藉我坐國位,君王藉我定公平,王子和首領,世上一切的審判官都是藉我掌權。』
在申一9-18;十六18-20設立審判官時的措辭——「審判時看人情面』——都只在箴言中才再度看到。
申命記與智慧書的若干主要平行句︰
1.『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申四2;參十二32﹝十三1﹞)。
『上帝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箴卅5-6)。
2.『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申十九14;參廿七17)。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箴廿二28;參廿三10)。
3.『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申廿五16)。『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廿10,23)。
『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箴十一1)。
4.『你向耶和華你的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申廿三22-24)。
『不可冒失開口……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傳五1-5)。
5.『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申一17;參十六19)。
『審判時看人情面是不好的』(箴廿四23;參廿八21)。
6.『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叫好你存活』(申十六20)。『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箴廿一21;參十2;十一4,19;十二28;十六31)。
當然,這些只是起步,然而他們的確說明,無論是觀念上或神學上,智慧都不能與智慧時期前的資料分割,智慧的影響也延及以後的年日,包括先知時期。
不論這事可以溯及多遠,或其影響普及那些方向,其關鍵問題乃在︰到底用什麼神學標題或特殊字眼,可將應許和律法、智慧結合在一起?』
我們相信,這個觀念是『敬畏上帝』。
絕對空虛
「日光之下」的人生:
「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甚麼益處呢?」(1:2-3)
「萬事令人厭煩,人不能說盡。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1:8-9)
「已過的世代,無人記念;將來的世代,後來的人也不記念。」(1:11)
「因為有人用智慧、知識、靈巧所勞碌得來的,卻要留給未曾勞碌的人為分。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甚麼呢?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2:21-23)
「日光之上」看人生: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神賜人貲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5:18-19)
「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12:1)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12:13-14)
誠然,假若我們從某一角度去體會人生,我們便會受它所支配。當我們不懂得從神的一方看透人生的話,難怪我們窮一生的追尋和奮鬥,所得的也只是「日光之下」的人生……凡事都是虛空。
智慧
- 智慧的概念
舊約的智慧文學包括:短句(箴言),散文式的生命反思(傳道書),及探討一些人生問題的對話錄(約伯記),是古代近東一帶流行的一種文學體裁。
智慧的希伯來文hokmah,意指「堅定」和「穩固」(firm, well grounded)。相近的字如binah (伯39:26)譯為「領會」(understanding),tebunah譯為「洞悉」(insight)。智慧是實用的學問,使人能掌握人生和人生的見聞(箴1:5)。
古代近東世界早在公元前三千年,智慧運動就有顯著的發展。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出現的埃及《阿曼尼摩比箴言》與舊約箴言之間的相似性,顯出舊約的智慧文學與近東民族的智慧文學間有很密切的關係。雖然以色列人借取其他民族的光采化為己有,然而不同的是以色列人知道人不能單憑智慧認識神,且認識神才可以得著智慧和對萬事的徹悟。 - 智慧的學習
智慧課程的內容無非是生活的林林總總。舊約裡,教授智慧的人都是村中的父老(箴1:21),認真學習智慧的人,會「與智慧人同行」(箴13:20),學習的目的是要參透人生。
希伯來人學習智慧的過程,是個人生命的操練。他們的思考方式,是從具體生活的經驗來洞悉生命問題的所在,即啟發式的觀察和演繹。人要學習智慧,必須先脫離愚昧,然後智慧的成長才能進入生命操練之路,而愚昧能被洞察、改變,「在乎恨惡邪惡」(箴8:13)。
舊約的智慧文學,從沒失去應用上和概念上的均衡。約伯記和傳道書看似深奧的晢理,基本上是用智慧來處理一些具體生活的難題。約伯記針對的是無辜者的苦難,傳道書所面對的則是一般人的「人生困惑」。
- 智慧從神而來
以色列人相信智慧是屬於神的,既然世界和世界裡的一切都是神手所造,世界必彰顯神高超的智慧。世間一切事情都跟神和祂的旨意有直接關係,沒有一樣事物取決於運氣,大地的一切都是表達神對人生命個別的關注和同在,生活中的表相都可以與潛在的意義相對照,是真理的兩面。 - 智慧是平凡人的宗教
智慧蘊藏於整個人生,使人過一個具體快樂的人生,是認何平凡人無時無刻在追求的。智慧一方面來自人本能地從生活經驗累積得來的「常識」,另一方面,構成智慧的關鍵卻不是可以從世界任何地方找到的。智慧的核心在於人敬畏耶和華(箴1:7,伯28:28),人可以觀察和學習,但亮光、領悟和洞察力從耶和華而來(箴29:13,2:6)。 - 兩條途徑:智慧和愚昧
智慧或缺乏智慧(愚昧)會形成兩種生活形態,稱之為道(way),「道」不光是一種生活方式,也包括整個人對生命的投入及道德意識。
愚昧人的道:箴言描述無知的人易受騙、相信認何事(14:15),不承擔責任(1:32),生命漫無目的,最後陷入「愚妄」的網羅,如狗轉過來吃牠所吐的(26:11),浪費時間(14:7),心無正直(14:9,犯罪以為嬉戲),其基本問題是缺乏敬畏耶和華。
智慧人的道:智慧人必表現出生命的活力,行事小心,常帶有保留(19:2,13:11),對舌頭約束(29:20,17:27),為生活帶來美善和安康(16:24),能控制生命及其需求(24:1-6),治服己心(16:32),智慧人的道必定帶來方向,是與神同行的生命。
- 智慧的極限
智慧有其極限,箴25:2、傳道書皆暗示出這個極限,智慧到頭來還是虛空(傳2:12-19)。真有智慧的人認識到這個極限,就會謙卑(箴18:12),他們的信心不單是建立在智慧上,而是在智慧的源頭-耶和華。 - 智慧的應許
箴言第八章將智慧擬人化,有其隱藏的意義。35節指出,智慧呈現為對生命的探求和求取和華的恩惠(救恩的乎召),漠視這乎召的必自招死亡。智慧創世之始即與神同在,到基督的出現才完全表達出來:智慧應許一切來到祂面前的人得安息。智慧的擬人化乃是要預表將來整個意義的實現。
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一)-定理和推論(4)
聖經是上帝所默示意味著他的啓示是漸進的。這 怎麼說呢?因為人的有限,他不可能一下子完全領會上帝的啓示。漸進的意思不是說聖經的啓示是在文化或宗教範疇中一個演進的過程。認為聖經中的宗教觀念不斷 演進的看法,乃是否認聖經的內容是真正的啓示,也破壞了聖經啓示的獨特性。聖經是上帝默示的,整個過程是由上帝主動,而不是人。上帝把人從舊約神學的幼稚 時期帶到新約神學的成熟時期。漸進的啓示並不是說,舊約之中沒有成熟的觀念,也不是說新約的觀念都是成熟的。漸進的啓示是啓示的一般模式。這可以從以下的 例子看得出來:
在登山寶訓中,主耶穌沒有教導門徒破壞或放鬆律法。因為他來並不是要廢棄律法,而是要叫律法全部得到成全。(太 五:17)他來是要給律法帶來更廣、更大、更高的意義。律法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對,不過律法還不夠透徹。律法把基本的道德觀念教導以色列子民,可是我們主卻 把律法提升到一個更高的水平:講動機,講屬靈性。(太五、六章)不可殺人還不夠好,人的行為應該出於愛心才可以。不咒詛人還不夠好,我們現在要從完全應許 的立場來看事物。十誡是人在道德、靈性的最低標準,但是登山寶訓帶人進入一個更高的水平。
加拉太書裡面,保羅把上帝對待人的方法分為兩個不同的時期:基督以前和基督以後。基督以前的時期被稱為孩童時期,在師傅手下的時期、幼稚的時期,是“小學的開端”。(加三:23-25,四:3)在時候滿足之時,基督降臨了,與他一同臨到的乃是完全的啓示,教義道理和倫理道德的成熟。舊約乃是神學上的一個開端,教訓的都是初級的東西。完全的啓示在基督裡面臨到,上帝的兒女就被算為是成熟的後嗣了。
希伯來書一:1 - 2 節格外地把漸進啓示的觀念說的最清楚。上帝有兩個大啓示,一個是藉著先知賜給以色列人,另一個是藉著他兒子耶穌基賜給教會。在希臘文原文裡面希伯來書是由三個副詞(Adverb) 開始的。而每一個副詞都表明了上帝藉著先知對以色列人說話的方式。第一在時間上,舊約的啓示進度並不均勻,是間歇性的。第二在方法上,舊約啓示的方式有很 大的歧異。我們看到上帝用手指寫律法,也看到巴蘭受到自己所騎牲口的責備。最後在時期上,這一個啓示的時期是古時(palai),就是說,這個時期在神學 上是嬰兒和青年期。第二節和第一節之間有一個強烈的對照。第二節肯定的斷言,上帝已經藉著他的兒子說出了最後的話語。上帝使用了啓示中所能用的最高器皿, 就是他兒子,清楚的、直接的、整體的說出他所要說的話,這是最完整的啓示 - 新約。希伯來書又教導人說,舊約的啓示是屬物質的啓示。屬靈的真理被包裹在屬世和文化的外殼裡。舊約的啓示只是預表、影子、和比喻。而新約的啓示則是屬靈 的啓示,包括實體、真理、以及舊約的應驗。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把新約的意義強加入舊約之中。同時因為有了新約的知識,所以在解釋舊約相對的經文時,可以解釋得更透徹。他可以按照啓示的不同時期,調整自己對上帝兒女的風俗、習慣、和道德水平的看法。他知道舊約是部分的、初級的啓示。奧古斯丁說:“分辨時代,聖經就可以和諧了。”如此,就不會以新約道德和教義的標準來衡量舊約,以致似乎有矛盾存在。新約強調一夫一妻制,但族長時期是多妻制,因為上帝顯然還沒有把一夫一妻制啓示給他們。亞當和夏娃的孩子們怎樣生兒育女不再是解經的絆腳石。
漸進的啓示並不限定默示的教義,也不是暗示說,舊約受到較少的默示。漸進啓示的意思是:完全的啓示是在新約裡面。這並不是說,舊約裡沒有清楚的教訓,也不是說舊約裡的預告都已失效。從另一方面說,基督教神學的核心乃是在新約,新約含有較清楚的啓示。基督教的神學和倫理,基本上應該根植於新約的啓示上。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一)-定理和推論(1)
和猶太人一樣,更正教接受舊約為上帝所默示的;和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一樣,更正教接受新約為上帝所默示的。與天主教和東正教所不同的是,更正教不承認旁經是上帝所默示的。
默示是什麼意思?“默示”(提後三:16)的希臘文是Theopneustos,按字面解釋是“上帝所呼出”(God-breathed)。這個字強調的不是上帝所默示的人,而是上帝默示所產生的“產品”,即聖經。因為聖經是出至上帝,有神性的本資,所以聖經的原稿是無誤的。
彼得後書一章二十節指出聖靈默示的方法:“人 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聖經作者在聖靈引導之下,寫出上帝所賜的話。他們寫作時受聖靈感動,正如行駛中的船被風推動一樣。聖靈的默示引領作者寫出 上帝的啓示,不管是遣詞用字,材料篩選,一切都是聖靈所引領的。上帝將關於他自己及其他真理揭示出來。作者就將這些真理寫成聖經。要記住,默示不是現在人 所說的創作的靈感!與其說,作者受感動,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聖經的字句是受感動寫成的,是上帝所呼出的。
預言文體的解釋(4)
幾乎每本先知預言書都有希伯來詩歌的體裁。請讀者參考第九章上(9。2。3)有關解釋詩歌文體所要注意的事項。既然是詩歌文體,我們就要注意它的用語大部分是修辭性和象徵性的,所以不能按字義來解釋,除非上下文是這樣的支配。這不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我們所以會有不同的千禧年派別就是因為在解釋詩歌體裁時按不同的釋經法所導致的。譬如,著名的末世論經文,以賽亞書第十一章、三十五章、六十五章和六十六章,裡面有談到豺狼、豹子、少壯獅子、熊、毒蛇、獅子。這些是否是千禧年國度裡的動物呢?還有,若按字義來解釋以西結書四十七和四十八章,我們要怎樣給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分配土地呢,因為他們已無族譜支派可稽查。如果是按詩歌的體裁、主題、詞句排列的格式、運用的技術、並用靈意解釋,這些經文指的是昇平和睦的情景,是上帝本來創造宇宙的本意,但因人的悖逆犯罪,人良善的本性因罪的破壞,變成兇殺、殘忍,不但殘殺兄弟同類,也殘殺動物,上帝所造的美麗的自然界、動物界,因人的罪也受咒詛,變成兇惡。但在基督的救贖中,人的生命性情改變,要恢復上帝原來創造的樣式。時代派的千禧年前派之所以有千禧年國度在地上的建立和上帝要復興以色列國的教義就是因為他們用字義來解釋這些經文的緣故。
總之,老話一句,我們在解釋預言裡的詩歌文體時,一定要注意它的上下文,和思想的來龍去脈,看用字義來解釋它是否恰當,還是要用靈意來解經。下文我們還要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
E。要注意預言應驗的問題:
那段預言是否已經應驗是不容易判斷的。有的預言是有條件性的,我們必須研究新約,看該段經文是否被引用,並且被視為已應驗。如果該段經文確在新約中被引用,那麼必須詳細研究舊約和新約中相關的經文。結果可能發現舊約中的預言,在舊約時代即已應驗。例如創世記第十五章的預言,在創世記以後的經文中,以及出埃及記中應驗了。或以賽亞和耶利米關於被擄和歸回的預言,在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已經應驗。
如果預言已經應驗,必須配合歷史資料研究該段經文,這可從優良的聖經註釋書找到。研究已經應驗的預言,我們可以得到一些有價值的原則。預言所用的語言可能把兩件距離遙遠的事件,描寫為聚連在一起,而且事件的先後次序可能也不大清楚,但從預言的應驗我們可以澄清這些問題,從中我們也可以學習如何分析其他的預言。譬如,耶利米書二十五章11 - 12 節和二十九章10節有關以色列民被擄至巴比倫,七十年後要歸回的預言。我們從但以理書第九章2節知道這預言的確是按字義應驗了。研究這段歷史,我們知道這七十年一語,只是個粗略之言,並不是準確的預言。原來不論從那一年開始計,猶大人從第一次(西元前597年),到猶大人在古列元年(西元前538年)猶大人回國,中間是經過59年,不是70年;若從巴比倫的角度來看,由尼尼微城被尼布撒拉普攻陷(西元前612年),到巴比倫被古列取代(西元前539年十月到十一月間),中間是經過73年,不是70年;若由尼布甲尼撒登基(西元前605年),到巴比倫被陷(539年),中間是經過66年,不是70年,所以70這個數位只是個整數的預測。聖經裡有其他像70,1000,12等數位,我們必須研究它的上下文,看這些數位究竟有沒有像徵意義,還是要按字義來解釋。譬如,但以理書第九章的七十個七的預言,從它的上下文和表達的方式,我們是否可以按字義來解釋它呢?
如果預言未應驗,我們要判斷該預言是有關以色列?或猶大?或彌賽亞?是在基督降生以前應驗?或降生以後?那些有關歸回的預言,是指猶太人從巴比倫歸回?還是指未來的時代?判斷預言的地點、時間、文化和其有待應驗的基本觀念。譬如詩篇二十二並非每一個細節都是有關彌賽亞的,有的學者甚至說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也不是全部講道基督的。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著名的預言中,以所羅門預表基督,但“他若犯了罪”(14節)就不可能指基督了。以賽亞書七:14 - 15 節一看即知是指著基督的,但第十六節“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是指當時的兩個王。詩篇第十六篇,大衛甜蜜的默想並不是指著彌賽亞,一直到第八節才是指彌賽亞。以上這些例子提醒我們要非常小心的解釋預言。
上帝既然是歷史的主,如果歷史重演,我們跟本不用大驚小怪。預言的應驗時常是多重的。不論是應許或警告,都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能完全應驗,所以可能有許多次的應驗;或者同一樣時間,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我們的主所預言耶路撒冷的毀滅,也可從末日的角度來看這預言。有時我們稱這種多重的應驗為“縮簡”(foreshortening)的原則。先知們預見基督的兩次降臨,就如同兩座中間隔有低谷的山峰一樣。他們可以看見山峰,卻不見其中的低谷。若由我們的觀點來看,我們回顧便會發現基督第一次與第二次降臨之間有時間差距。舊約時常將基督兩次的降臨混為一談,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 - 2 節便是例子。先知通常只見到頭尾的事件,對於中間的事件則一無所知。譬如約珥書二章30 - 31 節,彼得在五旬節的時候引用這段經文,但有些地方是要待未來才會應驗的。
預言文體的解釋(3)
解釋預言文體要注意什麼?
A。要注意它的歷史背景:
大部分的先知預言都是集中在主前760年至460年這三百年間。這段時間是以色列國歷史上最動亂的時期,北國以色列經過了一場內戰後,終於正式的脫離南國猶大。先知何西亞和阿摩司在主前760 - 755年開始了他們對北國以色列離教背道的警告。在主前722年,北國就因亞述帝國的侵入而淪陷。上帝隨著興起一系列的先知,如以賽亞、耶利米、約珥、彌迦、拿鴻、哈巴穀、西番雅等對南國猶大發出警告,不久南國也受到巴比倫帝國的入侵,在主前586 年亡國。之後,先知以西結、但以理、哈該、撒迦利亞、瑪拉基上場,宣告上帝要復興他的子民。在主前538年,他們從巴比倫回歸,重建聖殿和聖城。整個過程都是按著耶和華在申四:25 - 31 所給的模式進行。先知的資訊大部分都是關於這段時期的,除非我們熟悉這段歷史事件,我們很難明白先知說的是什麼。我們不是專家,所以一定要參考一些工具書,如聖經字典、釋經書、聖經手冊、聖經歷史等,幫助我們的閱讀。不但我們要對南北國的整個歷史有所瞭解,我們更要對每個預言的當前背景,如時間、聽眾、發生的事清楚明白。譬如,何五:8 - 11 是論到以法蓮和猶大的敵對關係。何西亞是以守望者的身份發出警報。這裡提到三個地方,就是基比亞、拉瑪和伯亞文;也提到三種警報。三個地方皆處於由耶路撒冷一直延伸入以法蓮境的山脊路上,中間經過的正是便雅憫境。基比亞離耶路撒冷只有三里,拉瑪是五里,伯亞文(即伯利恆)是十一里。何西亞是站在便雅憫以北對他說:“便雅憫呀,看你的後面,敵人要來了,從南向北推進!”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敍利亞和以色列聯盟攻打猶大之時,亞哈斯向亞述王求助,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率領大軍沿著西岸南下,與猶大會合,然後揮軍北上,直取以色列南部的城鎮,這就是何西亞發出警告的原因了。讀者最好能參考一些釋經書或聖經手冊來明白每段經文的背景。
B。要注意預言的段落:
要分辨先知什麼時候開始說預言,什麼時候停止是很不容易的。很多時候,預言是一個接一個地被記載下來,雖然這些預言是在不同的時間和場合說的。譬如,阿摩司書第五章究竟是一個預言還是許多個預言?如果是一個預言,為什麼有那麼多主題?如1 - 3 節為以色列哀哭,5 - 6 節要尋求耶和華,7 - 13 節攻擊社會的不公義等。如果不是一個預言,我們又要怎樣解釋每個小段?一般上,我們都是把第五章分成三個預言:1 - 3 節是哀歌,4 - 17 節是祝福和降禍,18 - 27 節是另一段降禍的警告。我們可以從一些好的聖經參考書裡找到這樣的分段。
C。要認識預言的文體:
正如聖經裡有各種各樣的文體,預言本身也用不同的文體來表達。如果我們能掌握這點的話,就能自己嘗試把預言加以分段了。一般上,預言有三種表達的形式:
(1)法庭訴訟式(lawsuit):
大家只要看一看賽三:13 - 26 就明白這是怎樣的形式。其他的例子有:何三:3 - 17,四:1 - 19等。在這些章節裡,耶和華被描繪為原告、控方律師或法官的身份。整個訴訟包括了發出傳票、指控、證據和裁決。在賽三章13 -14 節,法庭召開,以色列被審;14b - 16節是控方的起訴;證據顯示以色列是有罪的,所以判決就記載在第17 - 26節。因為約被破壞,所以約文內記載的懲罰就落在以色列的男女子民身上,如疾病、貧困、剝奪、死亡等。預言以這種法庭訴訟的方式來表達是非常的戲劇化。
(2)“有禍了!”(woe):
這本來是以色列人在面對災禍、死亡或葬禮哀慟的時候的呼喊。現在,在預言裡,上帝通過先知對以色列人發出“有禍了!”的警告。每個禍包含了三個部分:一是危難和悲痛的宣告,如“有禍了!”二是遭遇危難的理由,三是審判的預告。譬如,在哈巴穀書二:6 - 8 節,耶和華向巴比倫發出“有禍了!”的宣告。我們可以從這三節看到巴比倫遭遇危難的原因,和他們將要受到的刑罰。其他預言以這種形式出現的還有彌迦書二:1 - 5,撒迦利亞書二:5 - 7等。
(3)應許式(promise)又叫救贖式(salvation)預言:
每當我們讀到有關未來的、祝福的、和提到要徹底改變的預言,一定是屬於這一類型。譬如,阿摩司書九:11 - 15。談到未來的時候,時常是用“到那日”這些字(第11節);要徹底改變的事是在第11 節的“要建立大衛倒塌的帳篷”,第12 節的“以色列要得到以東所餘剩的”,和第14 - 15節的有關以色列的歸回;祝福是有關約文裡的生命、健康、繁榮、豐收等。其他預言以這種形式出現的數不勝數,如何西亞書二:16 - 22,賽四十五:1 - 7,耶利米三十一:1 - 9等。
只要參考聖經註釋書,我們就可以將預言的文體形式辨別出來。
A。要注意它的歷史背景:
大部分的先知預言都是集中在主前760年至460年這三百年間。這段時間是以色列國歷史上最動亂的時期,北國以色列經過了一場內戰後,終於正式的脫離南國猶大。先知何西亞和阿摩司在主前760 - 755年開始了他們對北國以色列離教背道的警告。在主前722年,北國就因亞述帝國的侵入而淪陷。上帝隨著興起一系列的先知,如以賽亞、耶利米、約珥、彌迦、拿鴻、哈巴穀、西番雅等對南國猶大發出警告,不久南國也受到巴比倫帝國的入侵,在主前586 年亡國。之後,先知以西結、但以理、哈該、撒迦利亞、瑪拉基上場,宣告上帝要復興他的子民。在主前538年,他們從巴比倫回歸,重建聖殿和聖城。整個過程都是按著耶和華在申四:25 - 31 所給的模式進行。先知的資訊大部分都是關於這段時期的,除非我們熟悉這段歷史事件,我們很難明白先知說的是什麼。我們不是專家,所以一定要參考一些工具書,如聖經字典、釋經書、聖經手冊、聖經歷史等,幫助我們的閱讀。不但我們要對南北國的整個歷史有所瞭解,我們更要對每個預言的當前背景,如時間、聽眾、發生的事清楚明白。譬如,何五:8 - 11 是論到以法蓮和猶大的敵對關係。何西亞是以守望者的身份發出警報。這裡提到三個地方,就是基比亞、拉瑪和伯亞文;也提到三種警報。三個地方皆處於由耶路撒冷一直延伸入以法蓮境的山脊路上,中間經過的正是便雅憫境。基比亞離耶路撒冷只有三里,拉瑪是五里,伯亞文(即伯利恆)是十一里。何西亞是站在便雅憫以北對他說:“便雅憫呀,看你的後面,敵人要來了,從南向北推進!”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敍利亞和以色列聯盟攻打猶大之時,亞哈斯向亞述王求助,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率領大軍沿著西岸南下,與猶大會合,然後揮軍北上,直取以色列南部的城鎮,這就是何西亞發出警告的原因了。讀者最好能參考一些釋經書或聖經手冊來明白每段經文的背景。
B。要注意預言的段落:
要分辨先知什麼時候開始說預言,什麼時候停止是很不容易的。很多時候,預言是一個接一個地被記載下來,雖然這些預言是在不同的時間和場合說的。譬如,阿摩司書第五章究竟是一個預言還是許多個預言?如果是一個預言,為什麼有那麼多主題?如1 - 3 節為以色列哀哭,5 - 6 節要尋求耶和華,7 - 13 節攻擊社會的不公義等。如果不是一個預言,我們又要怎樣解釋每個小段?一般上,我們都是把第五章分成三個預言:1 - 3 節是哀歌,4 - 17 節是祝福和降禍,18 - 27 節是另一段降禍的警告。我們可以從一些好的聖經參考書裡找到這樣的分段。
C。要認識預言的文體:
正如聖經裡有各種各樣的文體,預言本身也用不同的文體來表達。如果我們能掌握這點的話,就能自己嘗試把預言加以分段了。一般上,預言有三種表達的形式:
(1)法庭訴訟式(lawsuit):
大家只要看一看賽三:13 - 26 就明白這是怎樣的形式。其他的例子有:何三:3 - 17,四:1 - 19等。在這些章節裡,耶和華被描繪為原告、控方律師或法官的身份。整個訴訟包括了發出傳票、指控、證據和裁決。在賽三章13 -14 節,法庭召開,以色列被審;14b - 16節是控方的起訴;證據顯示以色列是有罪的,所以判決就記載在第17 - 26節。因為約被破壞,所以約文內記載的懲罰就落在以色列的男女子民身上,如疾病、貧困、剝奪、死亡等。預言以這種法庭訴訟的方式來表達是非常的戲劇化。
(2)“有禍了!”(woe):
這本來是以色列人在面對災禍、死亡或葬禮哀慟的時候的呼喊。現在,在預言裡,上帝通過先知對以色列人發出“有禍了!”的警告。每個禍包含了三個部分:一是危難和悲痛的宣告,如“有禍了!”二是遭遇危難的理由,三是審判的預告。譬如,在哈巴穀書二:6 - 8 節,耶和華向巴比倫發出“有禍了!”的宣告。我們可以從這三節看到巴比倫遭遇危難的原因,和他們將要受到的刑罰。其他預言以這種形式出現的還有彌迦書二:1 - 5,撒迦利亞書二:5 - 7等。
(3)應許式(promise)又叫救贖式(salvation)預言:
每當我們讀到有關未來的、祝福的、和提到要徹底改變的預言,一定是屬於這一類型。譬如,阿摩司書九:11 - 15。談到未來的時候,時常是用“到那日”這些字(第11節);要徹底改變的事是在第11 節的“要建立大衛倒塌的帳篷”,第12 節的“以色列要得到以東所餘剩的”,和第14 - 15節的有關以色列的歸回;祝福是有關約文裡的生命、健康、繁榮、豐收等。其他預言以這種形式出現的數不勝數,如何西亞書二:16 - 22,賽四十五:1 - 7,耶利米三十一:1 - 9等。
只要參考聖經註釋書,我們就可以將預言的文體形式辨別出來。
預言文體的解釋(2)
要明白預言的功能,首先就要明白先知在以色列國裡扮演的角色。我要強調三點:
A。先知是執約調解人或中保(Convenant enforcement mediators)。上帝跟以色列人立約,要他們在萬民中作屬上帝的子民,歸上帝作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出十九:3 - 6)以色列民必須守十誡及上帝的一切誡命條例,這樣他們必得安息,得到各樣的福氣。這些福氣都記載在利二十六:1 - 13,申四:32 - 40,二十八:1 - 14。但假如他們不遵守這些律例誡命,上帝就要懲罰他們,降災禍給他們。這些災禍都記載在利二十六:14 - 39,申四:15 - 28,二十八:15 - 三十二:42。先知的職責就是代替上帝執行這個約的調解人,他們向民眾宣告律法的執行,使他們明白要來的究竟是福還是禍。我們一定要明白先知並沒有捏造或虛構一些福氣和災禍,而是根據舊約五經裡上帝早已明言的。一般上,上帝要賜的福可歸納為幾大類,如生命、健康、繁榮、豐收、領土完整、安全;至於災禍則分為死亡、疾病、乾旱、危險、毀滅、戰敗、放逐、赤貧、恥辱。先知所做的只是將這些禍福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出來,譬如,阿摩司書九:11 - 15 上帝用先知阿摩司宣告他未來的賜福給以色列,他用了許多隱喻,如豐收、歸回、建立帳幕,這些隱喻其實都是引用自摩西五經。在何西亞書八:14 和九:3 ,當先知要宣告上帝對以色列的審判時,他用了燒滅城邑、吃不潔淨的食物等隱喻,這些也是引用自五經的。當然,這些用隱喻表達的祝福或災禍可能也會按字義來應驗。
B。先知的預言不是出自他們的,是源自上帝。
彼後一:20 - 21 說預言不是出於人意,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所有的先知都是被上帝所揀選的(出三:1,賽六,耶一,結一至三,何一:2,摩七:14 - 15,拿一:1 等),他們也明白自己的身份,從來不敢說一句自己的話,總是在說話之前,提醒聽眾這是從耶和華來的。若有任何人背信離教,違背律法的事,他們不單毫不客氣地代上帝警告違法者,甚至施行上帝給的權柄,立王或廢王(王上十九:16,二十一:17 - 22),宣戰或停戰都是他們的職責。(王下三:18 - 19,代下二十:14 - 17,何五:5 - 8,耶二十七:8 - 22)
C。先知的預言不是原創的,說得不好聽,都是“抄襲”的。
怎麼說呢?先知預言裡的祝福和咒詛其實都是跟上帝給摩西的同一版本,並不是什麼新的材料。當然,為了要抓住聽者的注意力,先知會用不同的形式來表達。譬如,何四:2 的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竊、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等都是出自十誡,只是用字不同,次序顛倒罷了。不要以為以賽亞書第四十二、四十九、五十和五十三章有關彌賽亞的預言是新的材料,若是真的,耶穌就不會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路二十四:44)因為在舊約裡很多處經文都有基督留下的痕跡。
預言文體的解釋(1)
沒有比預言和啓示文體更難解釋了,我想大家都會同意這個說法吧。但也沒有比預言更能引起讀者的好奇心,因為對未來感到好奇是人的天性。就算在今天科技發達的時代,人們還是被預言所迷惑。譬如,在1999年,日本就被十六世紀法國星象家Nostradamus 的預言說世界末日在七月降臨而造成全國恐慌。(參看時代週刊July 5, 1999)可悲的是,因解釋預言和啓示文體的方法不同,如千禧年釋經、時代論釋經,以致在基督教裡分成不同的陣營。但我們可以不研讀這些預言和啓示文學嗎?只要我們看看先知預言和啓示文體在新舊約聖經所佔的篇幅 - 四大先知書,十二小先知書和啓示錄,我們實在不能因為它們艱澀難懂,就棄之不讀。聖靈默示給先知和使徒們寫下這些書卷一定是有理由的;聖靈後來又引導教父和先賢把這些經卷定典也是一樣。總之,預言和啓示文體都是值得我們精研細讀的書卷,它所蘊含的是豐富的真理寶藏。
先知預言文體(Prophecy)的特性
我們對先知預言覺得艱澀難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對預言的功能和體裁瞭解不夠。在還沒有討論這些時,我們首先要明白什麼是預言和說預言的先知是誰。
什麼是先知預言?
“預言”這個字是最被人誤解的。“預言”的希臘文是propheteia,由pro “出”(forth) 和 phemi “說”(to speak) 兩字合成的,願意就是“說出”。在舊約的七十士譯本用這個字是指先知代替上帝說出資訊,或傳講從上帝所領受的資訊。在新約中指傳講上帝話語的一種恩賜(羅十二:6,林前十二:10,十三:2),不一定指傳講未來的事。預言的希伯來文是 naba ,指的是真先知在聖靈的引導下遵命傳說上帝的話語(王上二十二:8,結三十七:10),這是他們不能推託的。預言的另一個希伯來文是Massa,可作“重擔”解,表明是沈重的資訊,常是關乎上帝的震怒降罰。(賽十三:1,二十二:1,耶二十三:33等)明顯是與倫理有關,因為罪惡是招致上帝震怒刑罰的原因。所以面對上帝嚴重威厲的資訊,他們沒有心情推年算月,看風望雲的戲耍。先知最關注的是當前的事,要求以色列民對上帝的約忠誠;他的預言時常是有條件性,事情如何發展就看聽者作出怎樣的反應。在聖經裡以西結清楚地告訴我們,他的預言有的是在聽者在世的日子就必成就,而不是關乎後來的日子(結十二:25 - 29)。其實舊約先知所說的預言,不少是針對社會上不公義的事情和制度,特別是針對執政者罔顧人民的權利,和富人對貧者的欺榨而發言攻擊,所以有人就把先知等同於現代人之社會改革家或時事評論家。不錯,他們的預言的確含有這個層次的力量,但他們並不是改革家。他們是因為耶和華的靈臨到他們的身上,他們才傳講上帝的話;他們說的預言絕對不是出於自己的心,不然他們就被稱為假先知,耶和華在結十三和耶二十三章對這種人有極嚴厲的斥責。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在舊約的預言裡確實有許多關於未來的成分,如約拿和那鴻對尼尼微說的預言(鴻二:13)、以賽亞書中的彌賽亞資訊等(賽九:1 - 6,十一:1 - 9,五十二:13 - 五十三:12)。但這些未來成分大部分是關乎以色列、猶大和鄰近國家的最近的將來,而不是我們的將來。總的來說,傳說預言的先知絕對不是預卜未來的江湖術士,也不是等同於“能知過去未來”的人;他們絕對沒以“靈智”自得,只知自己是一個被上帝呼召的人,專職就是呼召人悔改歸神,攻擊社會的罪惡,也批評當時的迂腐宗教領袖,以及人自然宗教性的活動,上帝也保守他的話語得以成就。
在舊約以色列的眾多先知裡,只有十六位被揀選得將他們傳講上帝的話語收集成書。至於其他先知,如以利亞、以利沙等,他們同樣地在傳講上帝的話語給以色列和鄰國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可是聖經記載的是他們所做的,多過他們所說的。從舊約的歷史書敍述文體裡,我們可以看到先知所作的,但卻聽不到他們所說的;從先知書的預言裡,我們可以聽到先知所說的,卻對先知自己一無所知。這是為什麼我們對先知預言書難以理解的最重要原因。我相信大家都有這個經驗:如果你想把先知預言書一口氣讀完,你根本就抓不到要領。理由是,大部分的先知預言書不是寫給人這樣讀得!它們不是按著事件發生的先後記載,只不過是收集了先知在不同時期說的預言。我們不知道預言什麼時候說,在什麼時候完,時常連它的歷史背景也一無所知。
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
解構詮釋例子(二)
資料取自《建道學刊》第一期內 David J. A. Clines,“Why Is There A Song of Songs And What Does It Do To You If You Read It ?”
凱里斯(Clines)是藉著“經文鑑定-精神分析-讀者反應”這三步驟來“重新”解構雅歌。這“重新”(reconstruction)的閱讀挑戰過去雅歌的傳統,讓讀者得著一個新的看見,或說一個新的意義,藉著解構,向讀者展開。這讓我們看見最近的詮釋方法是多元化的。
一. 為何雅歌存在?(Why is There a Song of Songs?)
凱里斯首先是重新探討雅歌的來源問題。凱里斯並非像歷史-傳統批判學那樣去尋找這文本的歷史背景,去找誰是雅歌作者,幾時寫成等等問題。而是去確定文本那位隱藏作者(implied author)和隱藏的社會處境(implied social setting)。一般上是藉著文本的資料去決定這隱藏作者和隱藏處境。不理會所找到的隱藏作者及隱藏處境是否與歷史的背景和作者相同,皆不重要。最重要是讀者從文本中找到這些資料。
A.隱藏處境(implied social setting):就是尋找文本中出現的處境:社會情況、起因資料、經濟和政治背景。凱里斯開始指出過去的雅歌註釋學者從來沒有以雅歌作為文本來分析雅歌的處境。只懂得從以色列歷史這角度去決定雅的的處境。
a.從文本的分析,雅歌並不是一首情歌。它沒有樂譜,沒有在以色列人的節日中唱出來,沒有在市場出售,它只是一首情歌的字。它只要求一個人獨自默想。它只是一個文本(text)。
b.誰是作者?誰是讀者?明顯地,作者是一位男人,讀者是以色列人。凱里斯認為隱藏作者是一位男人。他甚至認為讀者也是男人。因此雅歌是由一位以色列男人寫給其他有如此需要的以色列男人。
c.為何稱為「歌中之歌」(Song of Songs)?凱里斯認為過去的學者把它當著是一首雅歌/好聽的歌。這是極可惜的。它應該是“金榜首選”歌(因群眾需要而流行的歌Top of the Pops)。它是為了男人的需要而寫成。凱里斯認為當時在男人社會中有這樣的嗜好歌曲,也因為經濟的原因而有許多詩歌,雅歌因此是因為經濟原因而成。因為當時以色列男人社會有如此的需要,當中的情節專為這些男人而編寫。凱里斯甚至推論說,因為當時是一個父權/男性社會,這雅歌是為了這些男性的佔有慾和情慾慾念而寫。
B.隱藏作者的心理情況(Implied Psychological Profile of the author)
凱里斯認為作者是處在“夢想”(dream)的情況而寫成此文本,雖然這文本是醒覺中寫成。但是很多時候,作者不會意識這種夢幻的心理情況。讀者也可藉著這樣夢幻的情況來分析文本。
雅歌的作者正在夢想著一種理想的愛情,想像戀人互相的追求對方。顯然,這對戀人遭遇某些攔阻和困難:「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打了我(女方)傷了我;看守城牆的人奪去我的披肩」(5:7)。受了一些社會的壓力:「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像喫我母親奶的兄弟;我在外頭遇見你就與你親嘴,誰也不輕看我。」(8:1)當然,他們兩人的愛戀是熱烈的(3:1-3;5:2-6)。可是,從文本中讀者可觀察到女方是在主動,而男方是處在被動的情況。不要忘記文本作者是位男性,女方的熱烈主動明顯可見。女方似乎在幻想中,作出許多大膽的動作。
到底這是一個怎樣的心理?為何這位男性作者有如此的心理?所以這是作者的一個幻想。雅歌是一個幻想,一位男性幻想女性如此想念他,追求他;從男性的意識和角度如此表達女性的感受。他在失戀中?他是否是變態?或是他一直渴望愛情/女性?這些問題的答案只好從文本中詳細觀察。
文本中形容女方的熱戀,大膽地表露自己的戀情。甚至大膽地形容自己的肉體和情慾。難道有如此大膽的猶太女子?仰或是男性作者的變態心裡?凱里斯認為這是一種“求滿足感的幻想”(wish-fulfillemnt dream)。凱里斯甚至提議說作者是幻想一種理想的女性,是他的文化中所不容的女性,因此這位作者寫下如此的詩歌,滿足了許多猶太男人,也因此成為最暢銷的雅歌。今日讀者必須按作者如此的心理來閱讀這文本。
(註:可見凱里斯應用精神分析詮釋來分析文本的作者和處境得到另一種讀經的效果。或者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效果。但是,我們也可利用精神分析詮釋得到另一種可接受的效果。)
二. 它與你何干?(What Does It Do To You?)
凱里斯從兩個層面來探討這問題:過去讀者如何接受這文本,及當代讀者的效果。
A.過去的讀者如何接受這文本。
當然,這必須從雅歌的註釋史去尋找答案。
過去多數讀者把雅歌靈意化來解釋文本中的人物和情節。把雅歌中的男主角當著是上帝/基督/(天主教:馬利亞),而女主角當著是以色列人/信徒。兩人之間的愛情被理想化,解釋說男性如何被女方吸引。當中大膽的言詞或對女性肉體的形容皆被靈意化或屬靈化,當著是一種聖潔的形容。從註釋史中,各種的解釋都有:被解釋為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愛情、羔羊和新娘、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另一方面,又有學者從文法-歷史的角度來解釋,說作者是要表達當時以色列社會男女之間美麗的愛情。他們互相的想念對方。作者因此把這熱烈的愛情不留餘地的表達出來。
凱里斯認為以上的解釋是因為受傳統道德社會的轄制而必須把經文靈意化。他認為這樣是一種錯誤的解釋,一種誤讀(misreading)。
B.當代讀者的閱讀果效
凱里斯認為這文本對當代的讀者有三個果效:
a.這文本是指一個男女之間的戀情。他們毫無保留地表達他們的心中情。即使是藉著幻想。認為作者是大膽地衝破當時的傳統,儘量把心裡的意念表達出來。
b.雅歌是代表回到伊甸園。人類盼望伊甸園起初理想的愛情。幻想當時最純最美麗的愛情境界。它也可以成為一種愛情的避難所。讓失戀/單戀/熱戀中的男性去幻想。現實可能不可得到,或是醜陋,但是這文本恰好提供一個幻想。
c.為今日讀者提供特別的效果。從男性的角度,他們盼望有如此的女性。也就是男性幻想女性可以如此反應。當中許多對女性心裡和身體的形容正是男性所望想的。他也想女性可以如此大膽的向他表達,接納他。
另外,今日女性神學主義者認為這文本也為她們說話,形容女性如何不怕社會傳統的約束和突破男性社會所定下的規矩認為戀愛應由男性主動。
結論:凱里斯最後說這是一個危險的文本。作為一位讀者應如何反應和解構,皆在乎你如何建立你自己的處境。
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耶利米哀歌概說
1.主題
耶利米哀歌的主題是在哀悼耶路撒冷在公元前 586 年的陷落、焚燬和百姓被擄。雖然書中充滿哀傷的詞句,卻也不斷地表現出對主的信賴和期望。本書最適合內心受苦時的呼求。
2.作者
認為耶利米是本書的作者,因為它與耶利米書有許多共鳴之處。
3.體裁與形式
本書的名稱在希伯來文是輓歌。本書之形式,前四章是離合體字母詩,每章 22 節或是它的倍數。在充滿哀傷的感情裡,還能用這種固定的形式,又不失其活力,實在難能可貴。第五章雖然也是22 節,但它並非字母詩。
4.在舊約裡的地位
這本哀歌在希伯來原文的舊約聖經裡,並非屬於先知書,而是屬於第三部份的聖卷。它與雅歌、路得記、傳道書、以斯帖記同列為五卷,分別在踰越節(雅歌)、五旬節(路得記)、住棚節(傳道書)、普珥日(以斯帖記)、耶路撒冷被毀週年紀念日(贖罪日之前,哀歌)等五個節期時公開誦讀。
5.分段內容
第一章:耶路撒冷的今昔
第二章:上帝的忿怒
第三章:作者受苦與哀嘆
第四章:上帝發怒原因是人的罪
第五章:受苦者的禱告
這當中,第三章是核心,最為重要。想起這一切的悲哀痛苦,作者原先是看不到任何指望(哀 3:18),後來卻在禱告仰望中,心裡有指望,因為每早晨都是新的,耶和華是他的分(哀3:21-24)。作者呼籲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歸向耶和華,誠心禱告(哀 3:40),因為「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哀 3:25)。這真是人們在受苦中的盼望呀!
耶利米哀歌的主題是在哀悼耶路撒冷在公元前 586 年的陷落、焚燬和百姓被擄。雖然書中充滿哀傷的詞句,卻也不斷地表現出對主的信賴和期望。本書最適合內心受苦時的呼求。
2.作者
認為耶利米是本書的作者,因為它與耶利米書有許多共鳴之處。
3.體裁與形式
本書的名稱在希伯來文是輓歌。本書之形式,前四章是離合體字母詩,每章 22 節或是它的倍數。在充滿哀傷的感情裡,還能用這種固定的形式,又不失其活力,實在難能可貴。第五章雖然也是22 節,但它並非字母詩。
4.在舊約裡的地位
這本哀歌在希伯來原文的舊約聖經裡,並非屬於先知書,而是屬於第三部份的聖卷。它與雅歌、路得記、傳道書、以斯帖記同列為五卷,分別在踰越節(雅歌)、五旬節(路得記)、住棚節(傳道書)、普珥日(以斯帖記)、耶路撒冷被毀週年紀念日(贖罪日之前,哀歌)等五個節期時公開誦讀。
5.分段內容
第一章:耶路撒冷的今昔
第二章:上帝的忿怒
第三章:作者受苦與哀嘆
第四章:上帝發怒原因是人的罪
第五章:受苦者的禱告
這當中,第三章是核心,最為重要。想起這一切的悲哀痛苦,作者原先是看不到任何指望(哀 3:18),後來卻在禱告仰望中,心裡有指望,因為每早晨都是新的,耶和華是他的分(哀3:21-24)。作者呼籲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歸向耶和華,誠心禱告(哀 3:40),因為「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哀 3:25)。這真是人們在受苦中的盼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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